创建平安校园暨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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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校园暨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定
××镇××小学
2014年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暨学校安全工作
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平安青岛”的工作要求,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青岛市教育局下达的安全责任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
××镇××小学教单元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平度市教育系统2014年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暨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园安全控制指标
1.校园内无因学校责任而发生的死亡或重伤事故。
2.校园内无校舍安全事故发生。
3.校园无被盗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或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被盗案件责任事故。
4.加强校车管理,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无重大违章,无因学校责任引起的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
5.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6.加强水源及饮用水安全管理,杜绝水污染事件发生;学校无重大、较大、一般性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7.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对学生、幼儿饮食卫生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8.学校无因集体编印、征订、使用盗版教材教辅等违规违法活动发生。
9.足额配足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教职工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设备。
10.校园协警员配备数量达到省规标准,着装上岗率100%;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登记率达到100%。
11.加大物防、技防建设,设施配备齐全。
学校大门、食堂、会计室、微机室、宿舍等重点区域必须设有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须与市校园安全监控中心联网。
12.校园内无团伙性组织、有偿保护性组织存在,无校园群殴等暴力事件发生。
二、校园安全总体工作指标
1.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档案,每学期有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认真落实学校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3.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职责要求。
4.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承诺”制度。
进一步完善校长包校、包学生,级部主任包级部(年级)、包学生,班主任包班、包学生,教职工包学生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每学期初,要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家校共建平安校园安全承诺书》,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家长(监护人)对学生的监护责任意识。
5.落实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交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影响校园安全的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6.加强学习和培训。
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做到全体教职工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管理到位。
7.加强校园保安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无违纪、违规现象。
按相关规定配足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校内安全护卫队,及时巡逻,加强校内治安保卫。
依法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8.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学校要安排领导、教师全天候值班,做到不空岗、不缺岗、不替岗、不睡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9.落实《平度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实行重大隐患上报制度和首遇责任制。
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及开学前、雨季前对所有校舍、食堂、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台账。
10.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和组织师生外出,须向当地政府和市教体局申报备案,要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及下课、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拥挤引发事故。
1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按要求开足开齐安全知识教育课和各项安全活动,每学年至少举行4次以上全校性应急演练。
12.清理校园内非法编辑、印刷、征订、发行、销售使用盗版教材教辅活动,配合有关行政部门查处非法出版物活动。
13.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
消防、治安、交通、食物中毒、传染病、地震、台风、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性事件)。
14.严格执行学校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报告制度,确保事故和重大事件上报率100%,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
突发校园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上报教体局值班室和安全办,一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和舆情控制工作。
周末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八个时间,八个报告”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三、校园安全重点管理项目
(一)交通安全
1.加强专用校车管理,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完善建立校车管理台帐制度,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责任性亡人事故。
学校要督促承运公司与乘车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乘车责任书;严格落实学生上放学交接手续及人数清点工作,建立学生交接台账;做好校车驾驶员、护导员的资质审验及考核工作。
2.加强对运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不合格车辆。
各学校要建立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学校与家长,家长与车主、驾驶员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坚决不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拼装车及超速、酒后驾驶等非法违规营运车辆。
3.学校要定期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家长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提醒家长要教育监管12周岁以下孩子不骑自行车,小学生初中生不骑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高中生不开汽车上下学,要求家长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严格交接手续。
4.在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段加强交通导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应请交警部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联系当地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
5.要联系当地公安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定期召开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车主、驾驶员会议,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6.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内容与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防溺水安全
1.加强水源地管理。
各学校要对辖区内的水源地进行详细摸排,建立水源地档案。
当地政府要落实水源地权属单位的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各村庄(社区)成立家长巡逻队伍,增强家长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2.落实“三包九到位”。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落实教职工安全帮包责任制。
严格执行“一二三”工作法,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关注学生;严格落实“八个时间,八个报告”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相关村委参与危险水域巡逻,加强学生监管。
3.强化家长监护职责。
通过召开家长会、签订学生“校外安全”家长承诺书、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家访活动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并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4.加强学生自主管理。
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真正做到“六不一会”和“自我保护八项提示”,从而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5.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
层层签订防溺水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学生向学校、家长写出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6.暑假放假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全体学生会议、全体家长会议,重点部署防溺水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暑假期间,通过在辖区内社区(村庄)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利用社区(村庄)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严格落实创建“平安青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制度,维护稳定和治安防范责任追究制度及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
2.建立健全高危人员防范应对机制,教育学生远离高危人员,提高防范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与防范及责任追究机制,防止网络犯罪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配合综合治理有关部门不间断地开展学校周边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
4.建立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经商摊点、网吧。
5.加强门卫值班、校园巡查和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值班导护,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幼儿受到暴力侵害。
6.定期对校内的团伙性组织、有偿保护性组织进行彻底排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在学生容易出现问题的时段、区域设“安全流动岗”,加强导护和值班巡查,杜绝群殴等暴力事件发生。
7.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切实加强在校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特殊学生要建立转化档案,做好教育、监控、监管工作。
要随时掌握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处理。
8.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普法教育面100%。
(四)校舍、设备设施安全
1.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宿舍、家属院、食堂、特种教室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定期查看校舍屋檐是否有脱落,内外墙是否变形、裂缝脱落,门窗、灯具等装饰物品是否牢固,楼梯扶手是否牢固,围墙是否倾斜等,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当地政府,迅速整改。
2.压力容器(含高压锅炉)、液化气罐等特种设备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性能稳定、正常使用,同时要强化监控措施,严防蓄意破坏。
3.建立健全校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详细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4.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投入资金做好学校危房的修缮工作。
(五)消防安全
1.认真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2.设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防火工作。
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逃生演练。
3.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多功能厅等人群密集场所必须有合理密度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示意图和应急照明设施,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楼房必须按规定备有消防栓、灭火器。
教职工、学生应熟悉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的位置。
4.学校要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教职工会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提高消防工作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
5.学校食堂要加强对水电、天然气、液化气等使用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使用。
6.严禁学生把火种带进校园,严禁吸烟、玩火,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垃圾等。
7.学生宿舍禁止私接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点蜡烛和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等一切电器设备。
宿舍照明用电要专人管理,定时供应。
学生、幼儿在宿舍休息时间严禁宿舍门、防盗门上锁。
8.定期对办公室、教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特种室、食堂、仓库、宿舍及家属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9.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把消防教育内容与课堂教学、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饮食卫生安全
1.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管理的通知》。
2.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制度完善。
要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要及时排查化解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间的矛盾纠纷隐患。
3.各学校食堂必须做到功能间分开,环境卫生整洁,食堂从业人员要坚持着装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索证、留样、检测、登记等制度,食堂储藏间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防尘、防潮等防护设施。
实行阳光采购,逐步推行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食堂管理模式。
4.对在各级检查中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自查事故隐患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5.建立健全妥善处置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确保事故和重大事件上报率100%,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杜绝群体性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学校自备井和学生、幼儿饮用水桶要加盖上锁,自备井要远离污染源,其水质必须经过疾控部门检测,水质符合饮用标准。
订购外来大桶水、二次供水、饮用直饮水、茶炉用水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饮用水的管理规定。
7.寄宿制学校开办的校内超市(小卖部)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非寄宿制学校禁止开设小卖部,严禁在食堂私设“小卖部”超许可范围经营非食品。
8.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有关问题,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
9.订购学生餐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配送餐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行为规范安全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重点防范学校中带有犯罪性质的欺弱称霸、抢诈钱物、拉帮结伙、有意损物等事件的发生。
2.严禁学生擅自外出、夜间上网、喝酒、留人住宿、攀高登沿、窗口出入等违纪事件,要加大对违纪事件的处置力度,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3.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八)教学过程安全
1.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清点人数,不弄清旷课人数及原因不开讲,并即时报告。
2.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危化物品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有使用记录,防止意外事情发生。
3.加大特异体质和亚健康学生的管理,建立台账,对于特异体质、心脏病等不宜参加剧烈活动的学生,及时书面通知家长并严格限制其参加。
4.安排专人定期对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玩具)、生活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坚固安全。
体育器材要张贴使用说明及警示标志,大型体育设施要软包,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已经废弃不能使用的体育设施、器材、玩具、危化物品等要及时清理。
(九)传染病防治
1.加强对师生的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的预防、监控,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疗。
2.教育学生有感冒发烧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定时清理居家卫生和居室通风消毒,注意劳逸结合,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玩耍,认真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控工作。
3.严格执行信息呈报制度,按要求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情况通过学生因病缺课网络直报系统上报,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原因跟踪调查,做好班级防范消毒工作。
4.定期对学生体检,做出体检报告,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十)防拥挤踩踏安全
1.加强学生文明礼让教育,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教育学生、幼儿上下楼梯、进出校门时靠右行、不拥挤、不抢道、不打闹、不起哄,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2.加强学生上下楼梯、进出校门时导护值班管理。
学生下课、课间操、放学、大型集会等时段要安排专人在楼梯口、校门口定点值班疏导。
3.教学楼楼梯要划定中心线,走廊、楼梯要安装应急照明灯,经常检修照明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十一)居家安全
1.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对孩子进行居家安全教育。
让孩子了解、掌握科学使用家用电器、防止煤气中毒、饮食安全及防止家庭意外伤害等知识和技能。
2.教育孩子正确选购、科学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地点和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
3.提醒孩子慎重交友,倡导交良友和益友,加强父母与孩子间的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思想动向,科学疏导,让孩子健康、阳光地成长。
4.家长(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杜绝校外孩子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校外辅导安全
鼓励孩子节假日自主学习,若必须寻求补习辅导,务必查验辅导举办人资质和环境是否安全,教育学生不参加非法培训学校(班),谨防上当受骗和意外伤害。
(十三)自然灾害
1.全面做好季节性自然灾害防控工作,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地势低洼等容易受淹的地方进行整改,确保排水畅通。
四、校园安全动态管理项目
1.建立来客来访登记查验台帐。
门卫对来客来访人员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登记率达100%。
2.建立学生外出登记台帐。
严格控制学生上课期间外出,对外出学生进行查验、登记,登记率达100%。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
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隐患排查与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登记管理台帐。
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
5.建立值班导护管理台帐。
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值班导护,做好交通疏导和学生保卫工作。
6.建立学校值班巡查台帐。
加强工作日期间的课间、夜间值班巡查和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校园安全值班巡查。
7.建立学生宿舍巡查值班台帐。
加强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实宿舍夜间、午间巡查值班制度,落实领导、教师同室值班制度,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8.建立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台帐。
加强食堂管理,对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确保食品安全供应。
9.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台帐。
利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力保食品安全。
10.建立学生健康台帐。
组织学生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特异体质学生并加强管理。
五、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下列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评先受奖实行“一票否决”。
1.校舍倒塌事故:
因检查、维修不到位、不及时等发生校舍倒塌。
2.火灾事故:
隐患排查、防范不到位发生火灾。
3.交通事故:
发生较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校园暴力事件:
因学校管理不力,发生群殴等较严重校园暴力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及不良影响。
5.踩踏事故:
校内发生踩踏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
6.刑事案件:
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投毒、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师生因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的。
7.中毒事故:
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
8.盗窃案件:
校园被盗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或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被盗案件责任事故。
9.溺水事故:
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10.其他:
各级安全检查中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事件)事故迟报、瞒报、谎报的。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市教体局对学校的年终考核,并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当事人评先受奖、职称晋升、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完成情况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对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在职邪教人员失控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由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小学教单元中心校负责全面检查、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小学教单元中心校与学校各执一份。
××镇××小学教单元中心校单位(公章):
校长(签章):
负责人(签字):
2014年2月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