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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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指南
X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指南
一、总则
二、编制要求
三、审查要点
四、签章要求
五、报告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XXX区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保证勘察报告的编制质量,正确指导XXX区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服务好XXX区的工程建设,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特制订本勘察报告审查指南。
一、总则
1、本指南适用于XXX区场平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水运工程(软基处理、海堤、码头)等所有XXX区工程勘察项目。
2、工程勘察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
3、勘察单位完成项目勘察任务后必须编制项目勘察技术报告。
4、业主单位的相关技术部门必须对项目勘察报告进行审查。
二、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
1、勘察报告必须是对项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的真实反映。
2、勘察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
98和《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
3、勘察报告的编制应满足勘察合同要求和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三、勘察报告的审查要点
1、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是否严格执行。
2、 相关责任及签章:
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告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是否按有关要求在岩土勘察报告上盖章签字。
3、 勘察依据
3.1 工程建设标准:
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有效、完备,是否适用于本工程。
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JTGC20-2011)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JTG63-2007)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GB50007-2011)
《膨胀地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GB50025-200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JGJ6-20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JGJ94-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JGJ120-2012)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GB50011-201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
《港口工程地质规范》(JTJ240-97)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
其他相关标准
当标准更新时,应及时更换新标准。
3.2 勘察任务委托书或合同:
委托的勘察任务是否明确; 勘察文件是否满足任务委托要求。
3.3 勘察文件深度:
是否满足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4、 拟建工程概述:
拟建工程概况,如位置、拟建建筑物高度、层数(地上、地下)、结构与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是否明确;勘探点高程及座标引测依据是否明确。
5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与要求: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要求是否明确 。
6 、勘探与取样
6.1 勘探孔数量、间距与深度:
勘探点的布置原则(数量、间距、深度)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各行业勘察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控制性勘探点、采取试样及原位测试勘探点布置的比例是否适当(其中采取试样及原位测试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
边坡工程尚应审查是否满足《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要求;桩基工程尚应审查是否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要求;当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上地区勘察时,尚应审查是否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当须进行液化判别时,应审查为判别液化布置的勘探点基数量及分布是否合理; 当拟建场地可能存在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岩土时,尚应审查是否符合相关专用标准的要求; 市政工程是否满足《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及《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6.2 勘探方法:
勘探手段、方法及工艺是否适当。
6.3 取样:
取样(土样、岩样、水样)的质量、数量、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7、 测试
7.1 原位测试:
原位测试方法是否适当,测试数量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规范、标准要求;市政工程是否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等规范、标准要求;测试内容是否满足规范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7.2 室内试验:
室内试验的指标种类、试验方法、试验数量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规范、标准要求;市政工程是否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等规范、标准要。
8、 地层划分与描述:
地层划分是否合理; 地层描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 地表水与地下水
9.1 水位:
地表水及地下水位的量测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勘察期间水位、地下水类型等阐述是否明确、合理。
9.2 地下水参数:
提供的地下水参数是否合理。
9.3 水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
水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判别方法是否符合拟建场地环境条件; 判别结果是否正确。
10、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10.1 抗震设防:
提供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正确。
10.2 场地类别划分:
场地类别划分的依据是否充分,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场地类别划分结果是否正确。
10.3 场地液化判别:
液化判别的方法是否正确有效,液化判别所选取的参数是否可靠、正确; 液化判别结果是否正确; 计算的液化指数是否正确; 场地液化综合判别结论是否合理。
11 、不良地质作用:
不良地质作用的评价方法、结论及处理措施是否符合现行规范、相关专用标准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2 、特殊土:
特殊土的评价方法、结论及处理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相关专用标准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3、 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定:
岩土参数分析与选用的范围、数量、数值的取舍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14 、地基与基础评价与建议:
采用的公式是否可靠,依据是否明确,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是否正确,分析结果是否正确。
14.1 地基基础方案:
建议的地基基础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14.2 天然地基:
建议的开然地基承载力及变形参数是否合理。
14.3 桩基础:
建议的桩基础方案(包括桩端持力层的选择)是否可靠、合理; 提供的参数是否全面、合理。
14.4 地基处理:
建议的地基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提供的地基处理岩土参数是否全面、合理。
14.5 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提供的基坑支护岩土参数是否全面、合理。
14.6 降水:
建议的降水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提供的参数是否合理
15、环境影响:
是否指出了施工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得影响; 提出的相关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合理。
16、 图表
16.1 试验、测试图表:
是否提供了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试验、测试图表; 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否吻合。
16.2 平面图:
平面图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6.3 剖面图:
剖面图比例尺是否合理; 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6.4 其他图件:
其他图件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四、勘察报告的签章要求
1、封面应标识勘察报告名称、勘察阶段、单位资质等级及编号、编写单位、提交日期等;
2、封面或扉页应有报告完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等相关责任人姓名(打印)及签章,并根据注册执业规定加盖注册章;
3、扉页应附相应的勘察证书副本影印件;
4、图表应有完成人、检查人或审核人签字;
5、各种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其成果应有试验人、检查人或审核人签字;
6、当测试、试验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时,受托单位提交的成果还应有该单位印章及责任人签章;
7、其他签章管理要求。
五、勘察报告的主要内容
勘察报告内容应完整,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部分
1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工程概况、目的和任务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勘察等级、勘察方法及完成工程量等;
2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1)根据工程需要叙述气象和水文情况;
(2)根据工程需要叙述区域地质构造情况;
(3)场地地形、地貌;
(4)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发育程度;
(5)场地各层岩土的年代、类型、成因、分布、工程特性,岩层的产状、岩体结构和风化情况;
(6)埋藏的河道、浜沟、池塘、墓穴、防空洞、孤石及溶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的特征、分布;
(7)地下水和地表水。
3岩土参数统计;
(1)岩土的天然密度、天然含水量;
(2)粉土、黏性土的孔隙比;
(3)黏性土的液限、塑限、液性指数和塑性指数;
(4)土的压缩性、抗剪强度等力学特征指标;
(5)岩石的密度、软化系数、吸水率、单轴抗压强度;
(6)特殊性岩土的特征指标;
(7)静力触探的比贯入阻力或锥尖阻力、侧壁摩阻力,标准贯入试验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锤击数及其他原位测试指标;
(8)其他必要的岩土指标。
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1)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
(2)特殊性岩土评价;
(3)地下水和地表水评价;
(4)岩土工程参数分析;
(5)地基基础方案分析;
(6)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基坑工程分析;
(7)其他岩土工程相关问题的分析、评价。
5结论与建议:
(1)岩土工程评价的重要结论的简明阐述;
(2)工程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3)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的建议;
(4)其他相关问题及处置建议。
(二)、图表部分
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图表: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剖面图;
3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4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5探井(探槽)展示图;
6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
(三)、附件(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