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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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科室:

主诊医师:

经治医师:

病人姓名:

住院号:

得分:

入院记录项目病历首页一般项目主诉评分要求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等准确、规范。

简明扼要,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不用诊断名称,病理确诊再入院除外。

1)发病情况。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3)伴随症状。

4)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

5)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

6)发病以来一般情况。

7)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

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肝、肾、内分泌系统等评分说明有一处不符要求扣0.5分。

过敏史不准确扣1分。

姓名、年龄、性别、入院时间中有一项不准确、不规范或缺,扣1分。

其它项目有缺或不准确或不规范,扣0.5分/项。

a.在病史中发现有症状而未写或不能导出第一诊断,扣1分。

b.无近况描述扣0.5分。

C.时间不准确扣0.5分。

a.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不清楚,扣0.5分/项。

b.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以及演变发展情况与伴随症状。

缺扣0.5分/项。

c.记录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缺扣0.5分/项。

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d.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缺扣0.5分/项。

e.现病史与主诉不相符扣2分。

完全拷贝首次病程录内容,扣5分。

a.重要脏器疾病史缺或不具体扣0.5分。

b.缺食物、药物过敏史,扣2分。

c.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缺一项扣0.5分。

a.个人史及婚育史缺扣1分,不规范扣0.5分b.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不规范扣0.5分/处。

扣分及理由入院记录

现病史既往史重要的疾病史。

2)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

1)个人史(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月经史。

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1)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

2)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不规范扣0.5分/项。

缺家族史扣1分。

^6-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1)项目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体格检查2)与该病症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目完整。

3)专科检查情况完整、准确、规范。

辅助检查记录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1)初步诊断合理(病史中有相应的依据)、主次分明、全面。

诊断1)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有修正、补充者签名和时间。

同时在病程录中有相应诊断依据的记录。

签名完成时限24h内入出院记录24h内入院死亡记录1)入院记录应有书写者签名,执业医师审核与签名。

2)入院记录在24小时内完成。

24h内入出院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1)病例特点:

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a.头颈、胸、腹、四肢及神经系统未查扣2分/处,缺项:

0.5分/项(生命体征缺项:

1分/处)。

b.体表、腹肿块、扩大心界、肿大肝脾应图示,缺扣0.5分。

c.肿瘤或诊断需鉴别者未记录相关区域淋巴结,扣2分。

d.专科检查完整、不准确,1分/项,缺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扣1-2分/处。

未记录辅助检查结果,扣0.5分-1分。

a.初步诊断缺一项、或不准确、或不规范或排序有缺陷,扣1分/项。

对诊断待查病例未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扣2分。

b.修正诊断、补充诊断不规范或病程录中无相应记录,扣1分/项。

a.无书写者或执业医师签名的各扣10分,非执业医师医师书写的,以执业医师审核后签名时间为准。

b.不按时完成的扣10分。

24h内入院死亡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缺或不规范。

2分/项,0.5分/处。

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a.未归纳出病史特点扣2分,无鉴别诊断与依据扣2分,完全拷贝入院记录内容的扣5分。

b.单纯外(烧)伤、骨折,有病理结果,生理妊娠及同病1年内再次入院者,可免写鉴别诊断。

c.诊疗计划不全或无具体检查或治疗措施,扣1分。

d.非执业医师书写或未在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扣10分。

e.打印病历无执业医师签名扣5分。

病程记录首次病程录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

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4)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与签名。

6-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1)主诊医师(医疗组长)对新病人、危重、疑难病人、抢救病人及时查房。

a.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未标示或未签名扣1分,缺主治医师48小时内查房记录扣2)主治或以上医师首次查房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记录主治医师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每周必须有2次以上主治医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师查房记录。

3)每周必须有一次副高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

4)查房诊疗意见明确、具体,副高以上医师查房应有对疾病的5)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1)病人症状、体征、病情改变应记录及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观察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效果。

2)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入院、术后或转科后至少要连记3天,病危随时记至少每天1次,病重至少每2天记1次,病情稳定至少每3天1次。

3)重要化验、特殊检查、病理检查等的结果要有记录和分析其临床意义,有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4)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注意事项及效果。

5)记录住院期间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及其意愿,特别是危重、疑难患者,必要时有患方签名。

6)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7)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以内完成。

抢救记录应书写记录时间、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

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相一致。

8)出院前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病程记录。

9)非执业医师书写的,须有执业医师修正、审核、签字。

5分,其内容不规范扣1-2分。

b.对诊断未明或疗效不确切者,1周内未讨论、会诊的,扣2分。

c.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如为他人冒签,一处超扣5分,代签名,扣0.5分。

d.对危重疑难及抢救病人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须注明时、分,不规范扣2分。

e.危重患者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请示、汇报记录,扣10分。

g.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缺项或不规范,扣1分/项。

应有的查房次数缺1次扣2分。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分析)及诊疗计划和注意事项。

f.疑难患者缺上级医师查房、科室讨论记录,扣10分。

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a.病程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1-8项中不规范或缺,扣0.5分/处。

有缺、不真实,扣1分。

b.病情变化、新的阳性发现须有处理记录,缺一扣2分,可累计扣分;太简单者酌情扣1-2分。

缺抢救记录一次或不及时,超扣10分,并可累计。

c.未按时记录或缺应有的查房记录,扣2分/次。

d.用抗生素前须有样必采,送培养,不符扣2分;使用或更改抗生素须有理由,无理由扣2分,无剂量用法扣1分。

手术预防应用抗生素不规范扣2分。

e.使用、更改重要治疗药物(如激素、升压药等、癌症病人是否化疗、放疗)、诊疗措施,无记录分别扣2分。

f.手术难度大、多科、新开展手术无讨论记录超扣5分。

g.病理报告无记录扣1分,无或延迟报告应说明原因;有记录无分析扣0.5分。

h.非执业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无执业医师审核、签字,一处扣2分,重要部分可扣5分,可累计扣分。

6-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1、非手术病人72h内知情告知记录及时,内容符合规范。

外科入院不拟手术的,须有72小时谈话。

由于诊断未明、手术方案未定、基础疾病未控制等原因使入院后手术准备时间超过5天,须行知情告知记录。

2、知情谈话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体质异常可能有的诊疗措施分析、患者大于200元材料使用、贵重及自费药品使用等。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的告知书中要有医疗替代方案。

3、入院后对诊断治疗与病情有重大变化应有相关知情告知的记录,病危者要及时发病危通知,均要有患方的签名与时间。

4、自动出院、选择或放弃抢救措施应有患者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署意见并签名。

5、非患者签署的医疗文书,要有患者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并要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1)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2)申请会诊记录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3)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4)病程记录中要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知情同意书a.放化疗、大剂量(甲泼尼龙≥500mg/天)或疗程>5天的激素治疗、72小时病情等知情告知书缺1次扣10分。

b.知情书中记录不规范或缺项,扣0.5分/项(处);无患方签名的视作缺失。

无患方签署时间扣1分。

c.病危者无病危通知书扣10分,无患方签名的视作缺失。

病重患者须有病重知情告知记录,缺扣5分/次。

d.自动出院、选择或放弃抢救措施,无患方签名的各扣10分e.非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署的各种医疗文书,缺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f.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的告知书要有医疗替代方案,缺扣2分。

病程记录a.1项/处记录不规范或缺,1分/项(处)。

b.急会诊1次未按时扣10分,普通会诊1次扣1分。

c.病程记录中未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1次扣1分/次。

会诊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1)有患者知情同意书。

a.未按时记录,缺患者知情选择同意书或记录,扣10分/次2)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b.操作记录中内容不规范,扣1分/项(处)。

操作步骤、结果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操作医师签名。

c.操作后医嘱、注意事项记录不全,扣1分/处,无有关体征记录扣2分。

3)操作后回病室应有医嘱、注意事项、有关体征的记录输血、血制品使用1)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有知情同意书,手术患者在术前完成2)有输血前化验检查(急诊术前必须留标本供术后补查)a.记录不规范或缺,扣1分/项(处)。

3)当天病程中应有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种类及量、b.未按时记录,缺患者知情同意书或记录,扣10分/次。

有无输血反应

6-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1)术前须有主刀查房记录(急诊手术,术前准备门诊完成且由主刀接诊、入院24h内手术的可不要求);2)术前小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3)术前讨论记录(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时)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4)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符合规范(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

5)凡置入内置物术前谈话中应记明可能选择的类型。

>200元围手术期记材料使用等。

6)术中改变预定术式,须有术中谈话记录。

录7)手术记录由者书写,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含冰冻病理结果)及处理、切下标本处理等。

8)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风险评估内容完整、由手术医师、麻醉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9)术后首次病程录手术后即时完成,内容符合规范(术中所见、病人回病房时一般情况、术后处理与注意点;术后病情告知书;患方、主刀或一助医师签名),术后首次病程录可与术后谈话合并书写。

术后48小时内主刀医师必须查房一次。

(外院专家主刀可由一助代替)10)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知情同意书、麻醉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完整、规范。

1.于患者出院(死亡)24小时内完成,记录内容包括:

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死亡)诊出院(死亡)断、出院医嘱及注意事项。

死亡记录内容同上述要求外,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具体到分。

记录2.出院诊断依据充分、诊断明确、全面。

3.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病程记录a.1-10项中内容不规范或缺项,扣0.5-1分/处。

b.无主刀医师术前查房记录扣2分,缺术前小结扣2分。

c.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应有患者本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缺患方签名视作缺手术知情同意书,扣10分。

疑难手术审批内容缺项或不规范,扣2分/处。

d.手术记录的内容缺项或不规范,扣2分/处。

一助书写无主刀签字扣2分。

二助及以下医师书写手术记录的扣5分。

手术记录中内置物无记录,产品合格证、编号标识未粘贴各扣3-5分。

缺手术记录、必要的术中谈话记录各扣10分。

e.术后首次病程录缺生命体征和特别注意事项扣2分/处。

未按时记录或缺、无术后谈话,扣10分。

f.缺主刀医生术后48小时内查房记录或未按时查房扣2分。

(主刀医师是主治医师时查房记录可合并。

)g.手术安全检查记录、手术风险评估缺一方签字每处扣2分。

若无各扣10分。

h.麻醉记录、手术清点记录缺项或不规范扣2分/处。

i.无麻醉术前、术后访视记录、麻醉记录、手术清点记录各扣10分,麻醉知情同意书无患方签名各扣10分。

如内容不规范,扣1-2分/处。

a.1-3项记录不规范,扣1分/项(处)。

b.未按时记录,缺记录、无执业医师签名,各扣10分;出院药物医嘱不具体,扣1分;须复诊的时间不明确,扣0.5分;注意事项不全扣1分。

c.死亡记录中无死亡原因和时间扣2分。

d.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不规范扣1分,缺扣5分。

e.诊断不明且住院时间>7天者缺出院前疑难病例讨论(会诊)记录扣2分。

6-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1.住院48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2.须输血病例中应有输血前九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3.手术病例术前完成常规检查(肝功、肾功、出凝血时间、HBSAG、血常规、尿常规、血型、心电图、胸片等,小型、微创、专科手术可视情况而定)4.辅助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粘贴整齐规范,结果有标记。

5.住院期间检查报告单完整无遗漏。

1.每项医嘱应有明确的开具或停止时间2.医嘱内容应当清楚、完整、规范,禁止有非医嘱内容3.每项医嘱开具或停止均应有医师手写或电子签名1)诊疗措施合理、符合医疗原则和规范。

诊治合理性准确性2)诊疗过程合理、重要药物、医疗措施调整及时。

3)入院与出院主要诊断符合。

a.各辅助检查单不规范,扣1分/项(处)。

b.有医嘱的一般检查缺1次报告单且病程录中无说明,扣2分/次c.对诊断与治疗有重要价值的检查(CT、MRI、内镜、活检病理等)缺1次报告单,扣5分/次。

辅助检查医嘱单a.医嘱单记录不规范或缺,扣1分/项(处)。

b.书写不清楚扣1分。

书写基本要求1)错处用双划线划去在其旁修(补)正,有修(补)正人签名和时间,不得刮、粘、涂等掩盖或去除原有字迹。

2)字迹清楚,病历排序正确,页码标示准确。

3)病历严禁拷贝错误,内容应客观准确不得相互矛盾。

4)已书写成文的记录不得异时重抄、重新打印,确要重抄、重新打印的要保留原始记录附在本页后。

a.诊疗措施如严重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严重违反用药原则及剂量规定,发现一次超扣15分。

如过程欠合理,调整欠及时的酌情扣2~5分。

a.诊断名称书写准确、完整,不使用医学上不通用的中文与英文简称,扣1分/处。

b.主要诊断的依据不充分,超扣3-5分。

a.修(补)正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一处粘贴、涂改扣2分,重要部位超扣5~10分,可累计超扣。

b.手书字迹潦草视情扣1~2分。

页码标示错误或缺扣1分/处。

病历排列不正确,扣3分。

c.发现不真实记录、报告,一处超扣15分,可累计超扣。

d.病历内容缺失或误归入,一页扣10分。

拷贝发现1处扣2分并可累计超扣;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1处扣10分。

打印病历字迹不清、字体小于五号的,扣2分/页。

e.电子打印病历须有医师手书签名。

备注:

1.本表依据卫生部、本省的规范制订。

2.对病历书写中严重不符合规范处,而本检查表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

3.本表适用于三、二级各等医院,专科医院参照执行。

4.另自

订病历书写规范不予承认;与本表不一,按本表要求评。

5.打印病历应符合本规范内容。

6.按评分要求与评分说明可分别评分。

7.再入院、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或死亡记录按“规范”要求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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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科室:

主管医师:

经治医师:

病人姓名:

住院号:

得分:

项目病历首页一般项目主诉分值212评分要求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等准确、规范。

简明扼要,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原则不用诊断名称,病理确诊再入院除外。

1)发病情况。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3)伴随症状。

4)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

5)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

6)发病以来一般情况。

7)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

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肝、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

2)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

1)个人史(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月经史。

1)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

2)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1)项目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2)与该病症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目完整。

3)专科检查情况完整、准确、规范。

记录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1)初步诊断合理(病史中有相应的依据)、主次分明、全面。

2)修正诊断、补充诊断,应有修正、补充者签名和时间。

同时在病程录中有相应诊断依据的记录。

1)入院记录应有书写者签名,执业医师审核与签名。

2)入院记录在24小时内完成。

1)病例特点:

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

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4)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与签名。

1)主诊医生(医疗组长)对新病人、危重患者、疑难患者、抢救患者及时查房。

2)主治医生首次查房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记录主治医生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初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每周必须有2次主治医师查房的记录。

3)每周必须有一次副高或以上医生(或科主任)查房的记录。

4)查房诊疗意见明确、具体,副高以上医师查房应有对疾病的拟诊讨论(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分析)及诊疗计划和注意事项。

5)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1)病人症状、体征、病情改变应记录及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观察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效果。

2)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入院、术后或转科后至少要连记3天,病危随时记至少每天1次,病重至少每2天记1次,病情稳定至少每3天1次。

3)重要化验、特殊检查、病理检查等的结果要有记录和分析其临床意义,有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4)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注意事项及效果。

5)记录住院期间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及其意愿,特别是危重、疑难患者,必要时有患方签名。

6)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7)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应书写记录时间、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

抢救记录内容与开具的抢救医嘱相一致。

8)出院前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病程记录。

9)非执业医师书写的病程记录,须有执业医师修正、审核、签字。

评分说明有一处不符要求扣0.5分。

过敏史不准确扣1分。

姓名、年龄、性别、入院时间中有一项不准确、不规范或缺,扣1分。

其它项目有缺或不准确或不规范,扣0.5分/项。

a.在病史中发现有症状而未写或不能导出第一诊断,扣1分。

b.无近况描述扣0.5分。

c.时间不准确扣0.5分。

a.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不清楚,扣0.5/项。

b.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以及演变发展情况与伴随症状。

缺扣0.5分/项。

c.记录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缺扣0.5分/项。

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d.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缺扣0.5分/项。

e.现病史与主诉不相符扣2分。

完全拷贝首次病程录内容,扣5分。

扣分及理由表要求评。

5.打印病历应符合本规范内容。

6.总分为100分按检查要求与评分说明分别评分。

7.再入院、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或死亡记录按“规范”要求评分。

入院记录现病史7既往史2个人史家族史21a.重要脏器疾病史缺或不具体扣0.5分。

b.缺食物、药物过敏史,各扣2分。

c.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缺一项扣0.5分。

a.个人史及婚育史缺扣1分,不规范扣0.5分。

b.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不规范扣0.5分/处。

不规范扣0.5分/项,缺家族史扣1分。

a.头颈、胸、腹、四肢及神经系统未查扣2分/项;缺项:

0.5分/项(生命体征缺项:

1分/处)。

b.体表、腹内肿块、扩大心界、肿大肝脾应图示,缺扣0.5分。

c.肿瘤或诊断需鉴别者未记录相关区域淋巴结,扣2分。

d.专科检查不全、不准确,或缺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扣1~2分/项。

未记录辅助检查与结果,扣0.5~1分/项。

a.初步诊断缺1项、或不准确、不规范,或排序有缺陷,1分/项。

对诊断待查病例未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扣2分。

b.修正诊断、补充诊断不规范或病程录中无相应记录,扣1分/项。

a.无书写者或执业医师签名的各扣10分。

非执业医师书写的病历,以执业医师审核后签名时间为准。

b.不按时完成的扣10分。

a.未归纳出病史特点扣2分,无鉴别诊断与依据扣2分。

完全拷贝入院记录内容的,扣5分。

b.单纯外(烧)伤、骨折,有病理结果,生理妊娠及同病1年内再次入院者,可免写鉴别诊断。

c.诊疗计划不全或无具体检查或治疗措施,扣1分。

d.非执业医师书写或未在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扣10分。

e.打印病历无执业医师签名扣5分体格检查5辅助检查诊断签名完成时限12首次病程录4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6a.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未标示或未签名扣1分。

缺主治医师48小时内查房记录,扣5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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