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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操作办法

职称评审操作办法

(2019年2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学院从“建设品牌学院、发展强势学科、培养优秀人才”的思路出发,坚持以“学术活跃,教案严谨,科研出色,教育创新”为建院宗旨,以“努力建成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研究教案型学院”为发展目标。

为凝聚发展共识,规范评价体系,学院将职称评定与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任务、教案工作等相结合,以“学科发展引导个人成长”为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进“个人工作评价与学院发展评价”相统一,特制定本职称评定办法。

第二条基本依据

以《中北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基本依据,结合学院实际,以德、能、绩为考核导向。

第三条考核条件

1、进入本评定程序的教师需符合中北大学相关职称评定条例。

2、教案必备条件:

在任现职期间,至少申报教改项目1项或者发表教改论文1篇。

3、科研必备条件:

在任现职期间,申报教授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申报副教授,须申报国家级项目一项。

第四条适用对象

根据学校学科组分类,参加本学院职称评定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审办法

第五条评审思路

学院职称评定紧紧围绕该办法所述指导思想,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个体进步,通过团队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关键考核教师的职业水平,重点在个人教案、科研和其对学科与教案、学院公益事项的贡献。

(1)以教案工作为杠杆,充分尊重教师在课堂、实验、实习和设计等教案环节的贡献,鼓励教师从教案竞赛、精品课程、教改项目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着手,努力研究教案规律、总结教案经验、突出教案效果和提高教案质量,并以此作为教案环节的评价标准;

(2)以科研工作为着力点,支持教师从项目申报、科技攻关、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等方向入手,面向国家发展和地方需求,鼓励教师积极申请项目,努力争取经费支持,进一步改善科研条件、加强科研协作、形成科研梯队、搭建科研平台,从而促进专业纵向延续和学科横向拓展。

职称评定遵循“公开、客观”原则,以量化考核计算方法对教师所获教案、科研成果、其对学科与教案和学院公益事项的贡献进行打分排队。

第六条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职称参评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学院职称评审业绩考核表》;

2、核对打分:

学院管理部门按照量化考核算法,对考核表进行核对、打分;

3、异议公示:

学院公示量化排名结果,接受监督、异议和举报,异议期收集的的相关问题和意见,由职称评议组组长负责召集学院院务会成员及参评人员,对申诉进行解释和处理确定最终得分;

4、评议排名:

公示无异议后,职称评议组组长负责召集学院职称评议组成员,组织开展职称评议会议,听取参评人员工作汇报,由全体评议成员进行评议排名,评议排名遵照如下原则:

(1)参会评议组成员需满足其应到人数的2/3,否则评议会议无效;

(2)评议排名应尊重成果得分排名的客观性,以同系列参评人员成果得分均分的15%作为级差。

参评人员的成果得分相差大于级差时,学科组评议不能改变其排名次序,否则该投票无效。

(3)汇总评议组成员排名次序,将有效评议组成员排名次序求和,最终结果由低至高即为评议排名次序,学科组评议排名次序将作为最终排名结果上报学校。

5、职称申报和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采取一票否决,当年不予参评。

注:

对“弄虚作假”的认定;伪造证书,伪造项目(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中心、科研、教案),伪造教材、著作、论文、故意将横向项目经费拆成30万以下者、故意拆分重大项目者,上述行为为“弄虚作假”。

第三章量化考核计算方法

第七条计分标准

(一)教案成果计分标准

项目名称

计分

标准

备注

教案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

60分

数据采集来源于证书或申请书中名单,分配分数方法:

2/3分数分配给申报材料内人员(累计总分按公式[2(N-S+1)/N(N+1)]×2/3分数(N为所有申报材料内人数;S为申报材料内排名)计算,成果只做一次性分配,分配方案学院留存备案),★1/3分数分配给执笔人(执笔人的顺序由团队负责人3人及以上签字确认,分数由上述公式计算。

国家级分数最高不得超过6分,省部级分数最高不得超过5分,校级分数最高不得超过3分)。

所有贡献者除本校学生外必须分配相应分数,(学生的认定:

项目认定时是纯粹的学生身份,如脱产读博士的老师不能认定为学生)

国家级二等奖

20分

省部级特等奖

18分

省部级一等奖

15分

省部级二等奖

10分

省部级三等奖

4分

校级特等奖

3分

校级一等奖

2分

校级二等奖

1分

精品课程

国家级

20分

省部级

10分

校级(中北大学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5分

教改项目

国家级

10分

数据采集来源于证书或申请书中名单,所有贡献者必须分配相应分数,累计总分按公式[2(N-S+1)/N(N+1)]×计分标准(N为成果贡献者人数;S为成果贡献者排名)计算,成果只做一次性分配,分配方案学院留存备案。

所有贡献者除本校学生外必须分配相应分数,(学生的认定:

项目认定时是纯粹的学生身份,如脱产读博士的老师不能认定为学生)

省部级

5分

校级

2分

教材立项

国家级(国家级规划)

3分

以教务处和规划教材logo共同认定为准。

省部级(省部级规划)

2分

校级

1分

教案工作

教案工作量

10分

个人所得分=计分标准*评审人近五年年均授课时数/同系列参评人近五年年均授课时数平均值

指导教师奖

(导师)

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

30分

论文等级以中北大学学位办【2019】4号文件认定为准,提名奖为该等级奖项对应分值的1/2。

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提名

15分

省级(学会)优秀博士论文

10分

省级(学会)优秀硕士论文

5分

校级优秀博士论文

3分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

1分

教案竞赛奖

省级一等奖

3分

省级二等奖

2分

省级三等奖

1分

指导学生参加五大竞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广告艺术和英语口语)

国家一等奖

5分

数据采集来源于证书,同一竞赛系列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所有贡献者必须分配相应分数,累计总分按公式[2(N-S+1)/N(N+1)]×计分标准(N为成果贡献者人数;S为成果贡献者排名)计算,成果只做一次性分配,分配方案学院留存备案。

其中,比赛指导教师要从我院全体教师内公开招聘。

国家二等奖

4分

国家三等奖

3分

省部级一等奖

3分

省部级二等奖

2分

省部级三等奖

1分

指导学生参加其他竞赛活动

国家一等奖

4分

国家二等奖

3分

国家三等奖

2分

省部级一等奖

2分

省部级二等奖

1分

(二)科研奖励和专利成果计分标准

项目名称

计分标准

备注

科研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

60分

数据采集来源于证书或申请书名单,所有贡献者必须分配相应分数,累计总分按公式[2(N-S+1)/N(N+1)]×计分标准(N为成果贡献者人数;S为成果贡献内排名)计算,成果只做一次性分配,分配方案学院留存备案。

教师入职(或者博士毕业)后,必须是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明的专利,去除本校学生,其余人员按照上述公式进行分配。

国家级二等奖

20分

省部级一等奖

15分

省部级二等奖

10分

省部级三等奖

4分

专利

国际发明

10分

国家发明

5分

专利转让

发明专利和国防专利转让(以转让合同和学校到款为准)

1分/3万

项目鉴定

国际领先

3分

国际先进

2分

国内领先

2分

国内先进

1分

行业标准

国标和国军标

5分

行标

3分

(三)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科研项目

分类

计分标准

备注

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

10分

1、计分按公式计算:

[2(N-S+1)/N(N+1)]×计分标准(N为成果贡献者人数;S为成果贡献内排名)计算,成果只做一次性分配,分配方案学院留存备案,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所有分数只分配给项目负责人。

2、涉及的经费指的批准的直接经费;

3、针对各类重点或重大项目,经费数小于100万的子课题计分方式参照面上项目;经费数大于等于100万的子项目计分方式参照重点基金。

4、横向项目以合同和经费本为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6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

3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8分

(<100万)

10分

(100-200万)

15分

(200-300万)

25分

(300-500万)

40分

(500-1000万)

50分

(1000-1500万)

65分

(>1500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自由申请项目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科技部国际合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部门推荐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科工局等军品纵向科研

科技委战略先导计划、基础加强计划、前沿创新计划、应用推进计划、重大专项

5分

(<100万)

12分

(100-300万)

20分

(300-500万)

35分

(500-1000万)

50分

(1000-1500万)

65分

(>1500万)

科工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品配套、国防基础科研、国防技术基础、军用技术推广、航空推进技术验证、基础产品创新、军贸科研、对外技术合作

国防973计划、国防863计划

装备预研项目、共用技术项目、国防基金项目、各军兵种项目

装发探索创新、演示验证、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型谱项目

兵科院基金项目、装发一般基金、国防实验室基金项目

4分

教育部、山西省各部门主管纵向科研项目

霍英东基金项目

6分

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

4分

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特别资助

5分

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面上资助

4分

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面上)、科技攻关项目

4分

国际合作项目、留学基金项目

4分

重点研发计划(经费在1000万以上)

40分

重点研发计划(经费在600—1000万)

30分

重点研发计划(经费200—600万)

20分

重点研发计划(经费50—200万)

10分

重点研发计划(经费50万以下)

5分

横向

30万以上

30万/分

大于等于5万,小于等于30万

1分

(四)教材著作论文计分标准

项目名称

分类

计分标准

备注

教材

国家级规划

15分

得分按字数比例算,即计分相应标准乘以个人承担字数与总字数的比例。

其中,规划教材级别以教务处和规划教材logo共同认定为准;教材奖以教务处认定为准。

著作以科研院认定为准。

省部级规划

10分

获国家级奖

10分

获省部级奖

5分

著作

专著

6分

编著和译著

3分

获国家级奖

3分

获省部级奖

2分

论文

NATURE、SCIENCE

20分

参与计分的非SCI、EI论文查重率超过10%,不能计算在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考核之内;

第一作者为学生的通讯作者论文以系数0。

5计算,通信作者鉴定方法:

(1)论文中作者姓名处标*,

(2)论文中写明“通信作者”字样,(3)论文中第一联系方式对应的作者;

3、国际会议论文认定方法:

提供国际会议相关证明即可;

4、SCI论文分区认定方法:

以论文见刊时间、科研科提供的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确定其分区;

ESI(小于等于1%)

15分

SCI(一区刊物)

8分

SCI(二区刊物)

6分

SCI(三区刊物)

4分

SCI(四区刊物)

3分

EI(期刊)

2分

MEMS、TRANSDUCE国际会议

2分

一级(会议转期刊)

1分

核心(国际会议)

0。

8分

(五)学科、实验室建设及师资计分标准

项目名称

计分标准

备注

 

实验室建设

(成功申报)

国家重点实验室

50分

数据采集来源学院学科建设、教案平台建设,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专业申报成功后,分配分数方法:

2/3分数分配给申报材料内人员(累计总分按公式[2(N-S+1)/N(N+1)]×2/3分数(N为所有申报材料内人数;S为申报材料内排名)计算,成果只做一次性分配,分配方案学院留存备案),★1/3分数分配给执笔人(执笔人的顺序由团队负责人3人及以上签字确认,分数由上述公式计算。

国家级分数最高不得超过6分,省部级分数最高不得超过5分,校级分数最高不得超过3分)。

(中央支持地方、国防科工局研保、拓展提高等项目按照科技部重大专项计分,共18分。

其余分配办法同上述学科分配办法)。

国防重点实验室

国家级实验教案示范中心

40分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30分

省、部级工程中心

省级实验教案示范中心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工程实验中心

省级研究生创新中心

校级实验平台

10分

学科建设

(成功申报)

国家重点学科

50分

国家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40分

国家级教案/科研团队等

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30分

省重点学科

省级优秀导师团队

省级教案/科研团队

专业申报

(成功申报)

本科专业

10分

硕士点

20分

博士点

30分

人才计划

国家长江/杰青/三晋

10分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算作人才项目,共10分,其中2/3的分数分配给首席,★1/3的分数分配给执笔人(执笔人由首席确定)。

国家级教案名师奖

10分

国家青千/青拔/青长/优青/省百人计划

8分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6分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青年三晋

5分

省级教案名师奖

5分

山西省委组织部青年拔尖人才

5分

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5分

山西省高校中青年拔尖人才

5分

山西省高校学术带头人/131领军人才

3分

班主任/辅导员(年度国家级优秀)

10分/次

认定方法:

证书、相关部门文件。

 

班主任/辅导员(年度省级优秀)

5分/次

班主任/辅导员/最美教师/优秀党员/党支部书记(年度校级优秀)

2分/次/班

(六)院务贡献计分标准★

项目

计分标准

备注

满足条件下参加职称评审(校级)

10分/次

数据来源学院记录,以分高级别计算。

满足条件下参加职称评审(院级)

6分/次

学科评估/专业评估/重点实验室评估/教案实验室建设/科研平台建设

国家级:

15分

省部级:

10分

校级:

5分

计分办法:

将分数分三档,第一档占总分的1/2,第二档占总分的1/3,第三档占总分的1/6,每项累计加分不能超过6分/人。

工程教育认证

50分/专业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证合一)

3分/项/次

课程评估

3分/课

计分办法:

参与人按公式[2(N-S+1)/N(N+1)]计分

班主任/支部书记/课群负责人/工会委员(年度合格)

1分/年/班

成长导师

1分/年

全院大会(年出勤率×分数)

5分

省级活动一等奖

4分/项(证书内人员平均分配分数)

教案事故

-2分/次

学生评价教案效果优秀/教案考察结果优秀

2分

学术答辩优秀

3分

本职称评审和量化考核办法、各计分项目内特殊贡献者最终解释权、决定权归学院职称评议组,该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注1:

以后有新增的各种项目、人才称号等对等以上分数。

注2:

任现职以来,参评人员每年度可加1分。

注3:

参加职称评审计分分为学术计分和院务贡献计分,院务贡献分数不超过总分的30%。

(凡是★号项目均为院务贡献)

注4:

参与20XX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教师分配总分100分。

注5:

所有需要二次分配的核分项目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学校职称评审通知发布前两周至学院开始审核材料前3天内新增材料本年度可以认定。

注6:

成果认定核分需要学院科室人员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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