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租房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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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租房合同
编号:
宁夏银川市租房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层,共(套、间),权属证号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二);
2、装修状况;
3、(已∕未)设定抵押;
4、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提示: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标准为: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为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整);
2、租金支付时间:
;
3、租金支付方式:
。
第五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3)采暖费;(4)物业管理费;5、;6、;7、;
2、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
3、在租赁期,如果发生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扰施工;
2、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装饰、装修
1、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2、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的,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乙方对承租房屋装饰、装修的,在合同期满后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对未形成附合(备注:
附合指不同所有人之间的二物合成为一物)的房屋装饰、装修物按以下双方选择的方式处置(按折价后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
4、在合同期满后,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以下双方选择的方式处置(无偿归甲方所有/归甲方所有,甲方按装饰、装修费用%补偿乙方/由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
5、合同解除时,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处理:
(1)甲方违约的,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的损失;
(2)乙方违约的,甲方不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5)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等其他情形,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
(6)其他:
。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个月的;
(5)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解除;
(8)其他: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当退还乙方逾期的房屋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还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乙方逾期违约金;
2、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5、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7、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其他:
。
第十二条租赁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整);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不动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