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八步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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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八步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

 

 

贺州市八步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75号)精神,加快推进八步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66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促进区域内学校间互相帮扶、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内涵提升、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整体提升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资源共享、优质引领、提升质量”的原则,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在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形成一批规模合理、声誉良好的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实现“十个一体”目标,即校长队伍一体建设、教师队伍一体配置、教育教学质量一体提升、师生评价标准一体执行、德育工作体系一体构建、学生体艺素质一体提高、教育经费一体落实、学校布局一体规划、设施设备一体完善和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构建县域、城乡、校际之间深度合作,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融合发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进而实现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

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区域内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

2.学区组建形式。

学区设置可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设置。

学区一般以1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学校,与若干所同学段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

一般按小学、初中学段分别设置学区,也可探索初中+小学的模式设置学区。

每个学区学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所。

学区设置主要形式有:

(1)城乡帮扶形式

①城区学校+乡镇中心校:

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乡镇中心校,通过帮扶提升乡镇学校办学水平。

②乡镇中心校+村小+教学点:

乡镇中心校在参加与城乡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

(2)集团化办学形式

优质学校+薄弱学校:

由1所优质学校+若干所薄弱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3)学校联盟形式

①初中+初中+小学:

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初中学校+若干所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②优质学校+优质学校:

若干所同学段优质学校结成联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学区设置形式。

城区学校继续沿用原有的学区划分方案。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变化情况,对学区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

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行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

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不变。

2.建立学区运行机制。

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德育、教学教研、体育、艺术、财务后勤、安全卫生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制定学校管理标准化流程,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三)建立学区资源共享机制

1.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根据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按照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学区学校体育场地、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场所建设,实施学校布局一体规划、设施设备一体完善、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教育经费一体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2.共享学去学校教育资源。

着力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学区内学校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

(四)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打造学区管理团队。

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

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

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配齐配足学科教师。

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

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3.促进校长、教师交流。

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

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

4.加强学区教师培训。

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和水平。

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坊等方式,利用“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市培计划”、“中国-贺州教育大讲堂”和八步区本级的培训项目,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5.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

执行自治区关于乡村教师补助标准。

(五)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统一学区课程实施。

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学区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统一学区教学研究。

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

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与德育、美育的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

学区要协同高校、教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3.共育学生核心素养。

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

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

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共创学区文化。

学区学校要立足地域历史文化和自身特点,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

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的良好育人环境。

5.统一学区质量评价。

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检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

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

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探索建立以“减轻学生负担”和“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制度;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重点的教师管理与评价制度;以健康向上、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年3月中旬):

制定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

(二)启动展开阶段(2018年3月下旬):

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改革工作,建设好一批学区长学校,每个学区长学校要达到校舍设施符合标准,师资配置均衡;教育教学实验活跃,高校课堂初步成型;学校管理规范,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师生素质提升,评价考核机制完善。

(三)完善发展阶段(2018年4月-2019年3月):

对启动展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制定完善发展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学区制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

在学区长学校的辐射带动下,每个学区40%以上的学校成为常规管理优秀学校,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联动机制初步建立。

(四)县域一体化阶段(2019年3月-2020年6月):

继续深化改革,建立制度化的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联动机制,每个学区85%以上的学校成为常规管理优秀学校。

(五)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6月-8月):

做好自评、总结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全面推进学区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学区制改革工作。

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和人社部门负责研究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的教师编制和人事政策;财政部门负责统筹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的工作经费;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加强对实施学区制管理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

(二)确保经费投入。

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

学区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宣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教育先进典型,以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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