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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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

自治区民工委:

根据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民工委办发〔2019〕15号),现将我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防城港市是一座多民族聚居城市,现有28个民族,世居民族有汉族、壮族、瑶和京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48.21%,是人口较少民族京族唯一的聚居地。

自治区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奋斗目标后,我市高度重视,把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2019—2019)》(桂发〔2019〕20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于2019年印发实施,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依据我市实施方案,着力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制订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深厚氛围。

我市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长期规划,逐步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们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全过程,近年来,我们坚持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应知应会学习活动,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风民俗知识测试工作;组织编写有关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材料,共印发4万余册给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宗教团体学习。

通过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中增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课程,使各级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在每年的“壮族三月三”和“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召开动员会、民族宗教界委员代表座谈会、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办板报、专栏、电视讲话、专题采访、宣传橱窗、手机短信及文艺晚会等形式,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深入社区街道、镇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就,宣传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先进典型。

仅2019年,我们就印发各类传单5万份、横幅60条;电视台、广播电台推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系列宣传报道50期;《防城港日报》连载宣传资料20多期;组织培训班、座谈会29次;深入基层宣讲党的民族政策42场次;组织部分民族宗教人士视察城乡建设发展成就10次;在中小学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5次。

每逢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国家、自治区、市重大政治活动,举行少数民族联欢会、茶话会,畅谈感想、表演节目、互相沟通,增进友谊。

我们还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京族博物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屯等作为教育宣传的重要阵地,经常性地组织干部职工、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等开展参观学习等活动。

通过系列活动,扩大了宣传面和社会影响,增进了各民族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我们以民族团结“五讲”为主线,来推动宣传教育入心入脑。

即讲“一个道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讲“两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讲“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讲“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讲“五观”——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

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增强全市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二)加快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发展

1.建立和逐步完善扶持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发展长效机制

我市将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长期机制纳入“十三五”等中长期规划,积极从政策上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规划中明确在东兴市、防城区、上思县3个边境县(市、区)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全面解决边境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行路难、饮水安全、用电难等问题。

大力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大旅游业扶持力度,繁荣边境贸易,充分发挥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辐射作用,通过产业集聚和项目建设,在边境村落建成一批加工区、产业园,带动边境农村脱贫致富。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教育发展。

争取到2019年全市扶贫移民搬迁1.3万人。

加强少数民族贫困户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贫困户补助标准,到2019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落实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读应补尽补政策,对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

全市十三五期间实行12年义务教育,2019年东兴市、上思县率先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加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扶贫开发工作

(1)着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扶贫开发。

五年来我市共投入资金2.3亿元,突出抓好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村屯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建设屯级路204条346.2公里,独立桥梁49座1375.4米。

投入资金1.25亿元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9年的3980元增加到2019年的6890元。

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突出抓好扶贫培训工作。

五年来开始实用技术培训班250度期,培训人数达14200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班32期,培训劳动力2780人,转移劳动力1750人。

五年来我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极大减少。

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人口从2019年的8.96万减少到2019年的3.4万,五年来共减贫5.56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

(2)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2019年我市在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方面整合各类资金累计投入超过50亿,主要有:

一是加大交通设施建设力度。

2019年以来我市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亿多元。

建成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55.28公里,建设公路连接公路;改造一级公路路面24.3公里;新(改)建镇区道路7.79公里、村屯级道路860多公里,受益人口超过15万人。

二是改善水利基础设施。

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265亿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基础建设216处,新建、修复主(支)干渠道防渗加固283公里,维修加固水源陂坝山塘75座,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62万亩。

三是加强水电和信息网络建。

至2019年,我市城市区域光网宽带(ftth/b)覆盖率为96.5%,城市区域光纤覆盖家庭接近20.6万户;3g/4g信号覆盖率乡镇100%、城区100%,高速公路全程无缝覆盖;建成覆盖全市的骨干光网,城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280g,基站建设已达到1200个;固定宽带用户达到16万户。

其中8m及以上宽带用户11.3万户;行政村光缆覆盖率为100%。

四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

2019年以来全市共建立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区9个,总面积1.2万亩,建立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8家,打响了红姑娘红薯、火龙果、香糯等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

五是扩大沿边开发开放。

我市东兴市开发开放先后两次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19年东兴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获批实施,2019年成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区。

目前口岸通关能力达到20190人次/天,2019年全市互市贸易进出口成交额192亿元,东兴口岸出入境人数突破600万人次。

办理外国人落地签证3.6万人,东盟货币服务平台累计实现越南盾交易414亿元,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累计334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额是全国平均水平6倍多。

3.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2019年以来,我市共投入资金5904万元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项目111个,建设内容涉及水利、道路、村庄整治、人饮、文化、特色村寨、教育等项目,基本完成京族行政村“五通十有”和“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的建设任务,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核验指标及标准达到或超过上级下达的任务。

一是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化率不断提升。

我市京族聚居村23个村(社区)实现了“十六有”目标任务,在全区率先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沥青)路、村村通公共汽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城镇化率已超过70%,位居全区第一,荣获2019年广西第八届市容环境整治“南珠杯”特等奖。

二是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快速发展。

我市建立“红姑娘”红薯、石斛、金花茶、金银花以及花卉等一批种植基地,对虾、大蚝等优势养殖业加快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格局,全年水产养殖面积达78345亩,产值13.3亿元,增长8%。

我市商贸旅游快速发展。

全年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成交额达46.6亿元,出口超亿美元企业达4家。

东兴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建成使用,成为广西首批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市)。

全年接待游客453.5万人次,增长12.6%,旅游总收入29.6亿元,增长10.3%。

三是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迅速,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东兴市出台了《东兴市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实施办法》、《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年(2019-2019)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了京族地区的教育事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京族地区教育状况有了较为显著的变化。

四是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京族行政村均设有卫生室,医疗室配置有医务人员及基本的医疗实施,能满足群众看病需要。

在京族聚居的江平镇建成的民族中心医院为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占地12551.09平方米,建筑面积4759平方米,有职工80人,开设有门诊、急诊、住院及预防保健服务,大部门京族村都开设有医疗室,京族群众的医疗得到根本保障。

2019年,开展新型农村医疗全作试点工作以来,京族群众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参合率逐年提高,目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因病返贫的现象。

五是京族文化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京族独弦琴艺术”于2019年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京族人民创作了一批反映京族风情、文化的电视剧《金滩有缘》和音乐剧《过桥风吹》等作品;组织成立京族字喃文化传承研究中心,发动京族民间艺人搜集挖掘集理京族民间文化资料,整理编印成册的有《京珍歌》、《京族史歌》、《京族英雄杜光辉传颂》、《京族传统叙事诗》等诗歌集和《京族字喃京语(培训教材)》。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蓬勃开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各项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和比赛活动,民族节庆的传统体育项目赛事更是精彩纷呈,京族表演项目《京海情韵》参加全国民运会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

六是社会保障有力,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实施“两规划”扶持项目,大部分人民群众已脱贫致富,京族群众人均年收入均超过10000元,拥有小轿车的家庭达18%,住上水泥楼房的家庭达98%。

(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1.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让各族群众享受实惠。

一是落实发展文化教育政策。

在教育方面,2019年以来,我市认真实施《防城港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防城港教育事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提前超额完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从业继续教育等发展指标。

在文化建设方面,截止2019年底累积投资1350万共建成30个边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预计2019年度全部完成投资计划。

我市先后出版了《字喃》、《京族哈节》、《京族魅力》、《京族医药》等一批具有文化历史研究价值的书籍,京族哈节、独弦琴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上思县民族中学设立女瑶班,上思中学、那良中学设立瑶族班,瑶族孩子教育上享受到倾斜照顾。

二是落实扶持发展民贸民品政策。

我市上思县于1998年被国家认定为民族贸易县,2019年以来,共有8家民贸民品企业享受累计贴息金额7674.5万元,其中2019年民贸民品企业享受累计贴息金额2105万元,民贸民品企业得到长足发展。

三是落实边民政策。

我市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按时足额发放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金,2019年-2019年补助水平从80元/人/月提高到130元/人/月,累计发放边民补助84452.2019万元。

2.以提升归属感、尊严感和幸福感为切入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司法系统认真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族区域自治法》纳入全市“六五”、“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

把法律宣传重心向社区延伸,在少数民族社区或少数民族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联系卡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用法律手段依法表达诉求,共同营造团结稳定的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加强对涉及城市少数民族纠纷的排查调解,及时掌握动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市民宗系统围绕工作重点,加强与街道沟通联系,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新体制,加强街道民宗助理、社区民宗信息员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与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

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整合,构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城镇和散居地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是加大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力度。

在社区成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真诚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针对生活困难且因病、灾等加重经济负担的少数民族家庭,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创建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

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社区举办汉民与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一起的联谊活动。

结合独特的“边、山、海”文化资源,精心组织文艺人才,创作出体现时代精神、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艺精品,促进民族团结,密切邻里关系,营造和谐社区的生活氛围。

认真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我市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办理更改民族成份,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子女上学等问题,有效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妥善处理清真食品方面的纠纷与矛盾。

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和睦团结、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3.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五项措施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工作督导。

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组厅字〔2019〕23号)精神,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培训教育。

2019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将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都从中央、自治区级培训班,全市中青年干部实践培训班中拿出一定的名额安排给少数民族干部。

在举办的全市少数民族干部专题系列培训班中共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00多人次,并在“学习榜样城市”(深圳)系列研讨班等主体班次中向少数民族干部倾斜,确保每期班都含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

5年来,我市还积极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区域发展专题研究班等中央调训班次和广西县处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等自治区调训班次,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是强化实践锻炼。

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有针对性地选派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市中青年干部实践培训班,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能力。

如2019年从市直机关、县(市、区)选派了11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市第七期中青年干部实践培训班,占中青班学员总数的37.9%。

选派28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占选派干部总数的28%。

实施“青苗人才”成长计划,选派16名缺乏基层和实践经验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到园区、企业挂职,占选派干部总数的38.1%。

四是强化选拔任用。

结合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坚持选拔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抓住群团部门换届选举、机构改革和日常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选拔力度,适时把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放到重要平台、关键岗位使用。

据统计,2019年市县两级集中换届人事调整工作中,全市共提拔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50名。

五是拓宽源头倾斜引才。

对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地区合理确定开考比例。

在报名、笔试、入围面试阶段,对少数民族地区职位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可以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坚持对本地区人才的优惠政策。

今年艰苦边远地区定向招考本地人的范围可设为所在市也可设为所在县的人员。

如上思县充分用足政策,定向招录本县人员比例达40%。

(四)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不断前行。

一是出台文件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指导和政策保障,印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发〔2019〕11号),提出了加强全市民族工作全面协调发展7条举措,规范了发改、财政、教育、公安、民宗、扶贫等部门责任义务,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凝聚了各方力量,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民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共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格局,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二是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共同推进。

我市上下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办法、责任分工,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市县两级分别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建设年度任务,解决模范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建设。

三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和宗教场所”(简称“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六进”这一载体,因地制宜,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效性。

四是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争创和评选工作,几年来,我市涌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东兴京族学校、苏维芳和黄坚2人分别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上思县南屏瑶族乡等5个单位、廖辉等11人受自治区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受我市表彰的模范单位55个,模范个人81人。

防城区那良镇滩散小学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

五是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建设列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模范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边境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目前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滞后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东兴至崇左市沿边公路没有得到有效维修,铁路、高铁仍处在规划阶段。

国门改造项目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家给予的资金比较少,而我市经济总量小,财力有限,制约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农村道路方面,目前村屯级道路仍有400个屯总长约860公里砂石路未得到升级硬化;农田水利灌溉基础设施还很薄弱,仍有55%左右水库、山塘、渠道需要维修加固。

沿海多处护堤设施年久失修,防城区有40公里海河堤未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扶贫任务仍然是兴边富民行动的最大工作。

2019年根据自治区精准识别分数线划分后,我市仍有贫困村81个,贫困人口8135户33277人,这些贫困村自然条件相对恶劣,大部分处于山区,农田少,缺乏产业支撑,致富门路不多,特别是十万山山区,是我市扶贫工作最薄弱的地区,需要在农田水利建设、道路修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

(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我市师资力量不足,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环境差,医疗条件落后,严重束缚了边境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发展。

主要原因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中越战争,优秀的教育、医疗机构及人才都往内地转移,边境一线教育、卫生事业形成低水平恶性循环。

(四)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随着我市东兴沿边开发开放发展的推进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产业、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加快发展,但由于历史发展原因及教育基础的薄弱,相关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五)我市的上思县、港口区去年获上级批准享受边境待遇县,但未纳入兴边富民行动建设规划,未能享受项目资金的扶持。

(六)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够充分。

由于城市少数民族居住比较分散,人数少,容易被忽视,加上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的难度加大。

三、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加大沿边公路的维修力度,加大对边境地区道路交通、口岸互市设施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二)建议对沿边地区实行特殊的边境产业政策。

在建设用地、产业布局等方面给予沿边地区特别的优惠政策,如将边民互市进口免税限额从每人每天0.8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天1.5万元,个别品种提高到每人每天2-3万元;出台扶持沿边地区的种植业、旅游业、加工业等方面优惠政策,对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特殊照顾,促进沿边地区经济加快发展。

(三)建议将港口区、上思县纳入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范围。

我市港口区、上思县分别于2019年、201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纳入享受边境县待遇,但未得到国家资金、项目等扶持,尤其上思县属于自治区级贫困县,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是全市最困难的县。

建议国家将我市上思县、港口区纳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范筹,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方面给予扶持,加快这两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加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民族事务部门、公安、旅游、工商、税务、民政、市场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引导,在对他们加强管理的同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使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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