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 难 职 工 档 案2477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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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档案24775

困难职工档案

台帐

(季报)

上报单位:

____________

上报日期:

____________

填报人:

____________

工会负责人:

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安庆市工业工会制

 

安庆市工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统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档案在帮扶困难职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困难职工档案是工会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状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反映困难职工的情况和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困难职工是指: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②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疾病、子女教育或者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③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④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⑤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四条 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动态管理。

    第五条 困难职工档案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主要内容有:

本人自然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等。

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

    2、综合统计资料档案。

主要是与档案建立、管理和开展帮扶工作有关的各类报表和数据统计资料等。

    3、工作资料档案。

主要是在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各种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新闻报道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

    第六条 基层工会通过定期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第七条 基层工会建立所属困难职工个人原始档案、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并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及时填报综合统计表。

    第八条 市工业工会建立本系统困难职工电子档案、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并定期上报综合统计资料。

    第九条 各建档单位要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清理一次,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工会。

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第十条 企业关闭破产,原单位工会应及时将困难职工档案移交到职工去向的新单位工会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并报工业工会备案。

工业工会对关闭破产的企业困难职工及时撤档、注销。

    第十一条 建立档案的基层工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有关数据、材料的报送工作。

市工业工会对基层工会的档案建立、管理工作赋有指导、监管和检查职责,确定专人做好有关数据的录入、更改、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设备,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二条 做好困难职工档案保密工作。

对私自损毁、擅自涂改、伪造档案和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丢失的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负责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业务培训,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社会保障和帮扶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2年11月1日试行。

 

“送温暖”工程申办流程

享受对象

应提供的材料

待遇落实

发文单位及文号

申报程序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

(注:

市政府办公室宜政办秘[2011]87号《关于提高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11年11月1日起,市城区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320元/人月)。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3.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4.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5.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1.本人填写《困难职工申报表》

2.家庭困难材料

2012年每户500元,适时调整

庆工发[2011]86号

1.个人申报并填表

2.基层工会调查走访

3.单位公示

4.基层工会汇总上报

5.上级工会审核,输入软件管理系统并上报

“生活救助”申办流程

享受对象

应提供的材料

待遇落实

申报程序

1.“低保”对象中需要特殊救助的特困职工

2.生活特别困难的市级(含市级)以上劳模

3.单亲困难职工及困难退休职工

4.遭天灾人祸的困难职工

1.个人困难报告

2.填写困难职工申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证复印件

5.《劳模证》复印件

原则上一年内只给予一次性救助

个人困难报告需经基层工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经主管区、委、局工会签署意见、盖章并输入软件管理系统后上报市总工会

“大病救助”申办流程

享受对象

应提供的材料

待遇落实

申报程序

患有大重病(癌症、尿毒症)等的困难职工

1.个人困难报告

2.填写困难职工申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自付医药费单据

5.病历诊断书

原则上一年内只给予一次性救助。

因病自付医药费当年在10000元以上的,救助800元;因病自付医药费当年在20000元以上的,救助1000元

个人困难报告需经基层工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经主管区、委、局工会签署意见、盖章并输入软件管理系统后上报市总工会

“金秋助学”申办流程

享受对象

应提供的材料

待遇落实

申报程序

考取大学本科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子女。

具体包括:

1.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遭遇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1.个人申报救助书面报告

2.困难职工申报表

3.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申报表

4.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考生的分数条复印件

6.考生和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市级每人次2000元

个人困难报告需经基层工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经主管区、委、局工会签署意见、盖章并输入软件管理系统后上报市总工会

 

20年送温暖实名制发放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金额(元)

联系电话

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困难职工简明情况表

填报单位:

职工编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单亲

情况

劳模

级别

身份

困难类别

致困原因

建档日期

20年第季度季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月日

职工总数

困难职工总数

其中:

困难劳模

上季度末

困难职工数

本季度新增困难职工数

本季度减少

困难职工数

减少原因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脱困数

死亡数

其他

附件:

困难职工申报表

职工编号

困难类别

姓名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残疾类别

身份

劳模类型

 

 

 

 

 

 

 

 

 

住房类型

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日期

所属行业

婚姻状况

户口类型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状况

是否单亲

 

 

 

 

本人月平均收入

家庭年度总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月人均收入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是否进入医保

 

 

 

姓名

关系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月收入

身份

单位或学校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致困主要原因

困难职工签名:

年月日

基层工会意见(盖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工会意见(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困难类别:

请填写“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困户”。

2.政治面貌:

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或“其他”。

3.身份证号:

必须是15位或18位。

4.健康状况:

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5.身份:

请填写“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离休”、“病休”、“内退”或“农民工”。

6.劳模类别:

请填写“非劳模”、“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或“其他”。

7.住房类型:

请填写“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自购房”、“无房”、“租房”或“其他”。

8.住房面积:

请填写“20以下”“20至50”、“50至70”或“70以上”。

9.所属行业:

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国家机关”、“纺织系统”、“冶金系统”、“煤炭系统”、“机电系统”、“电子仪表”、“化工系统”、“国防系统”、“城建系统”、“精工系统”、“财贸系统”、“医药系统”还是“其他”。

10.婚姻状况:

请填写“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11.户口类型:

请填写“非农业”、“农业”或“农转居”。

12.单位性质:

请填写“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私营/个体企业”、“与港澳台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或“其他”。

13.企业状况:

请填写“亏损企业”、“改制企业”、“关闭破产企业”、“正常”或“其他”。

14.是否单亲:

请填写“是”或“否”。

15.是否进入医保:

请填写“是”或“否”。

16.家庭成员关系中,关系请填写“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或“其他”,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健康状况参见前文所述,身份请填写“劳模”、“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病休”、“内退”、“农民工”、“研究生”、“大学生”、“中职中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军人”、“农民”。

17.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请填写“有”或“没有”。

18.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请填写“是”或“否”。

19.致困主要原因:

请填写“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子女上学”、“残疾”、“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下岗失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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