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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委全会

转型升级促发展先行先试谋善治

奋力开创幸福和美家园建设新局面

——在中共中山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2011年8月22日)

薛晓峰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和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审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对做好全年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切实提升社会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探索一条与珠三角东岸不一样的发展道路,奋力开创建设幸福和美家园的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作工作报告。

一、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建设和管理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吹响了我省先行先试、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排头兵的号角,开启了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广东风貌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新航程。

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着力破解工作难题,更好地肩负起新时期改善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善治的重大历史使命。

伴随改革开放的时代步伐,我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超前谋划,突出特色,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很多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归纳起来主要有十大亮点。

1.率先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大力推进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户籍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平等共享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目前,全市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每人每月最低享有600元养老金,住院报销最高可达17万元,门诊报销最高达80%。

2.率先实现城乡居民统筹就业。

在全省先行将统筹就业范围从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建立了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1,城乡收入差距在全省乃至全国最小。

3.率先实行教育资源均衡布局。

成为省第三个教育强市,所有镇区成为省教育强镇(区)。

目前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79%,义务教育普及率为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79.2%。

高考上线大学生人数在突破万人大关后逐年递增,录取率连续5年全省第一。

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3.5年,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4.率先启动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

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型;大力推行村级经济组织统一核算,为集体经济走向市场创造条件;稳步实施“村改居”,实现农村向社区、村民向居民转变,城市管理体制向农村延伸。

全市城镇化率达87.8%,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5.率先实施流动人员积分服务管理。

在全国率先出台《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将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流动人口延伸,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城乡建设者,努力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无差别、无歧视、融合共进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市共有1.5万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通过积分实现入户或入读公办中小学。

6.率先探索社会矛盾化解协同机制。

建立健全了有中山特色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八项机制,基本实现劳动纠纷调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镇、信访不出市。

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社会调解相互衔接的四级协同调解网络。

上半年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99.2%。

行政复议试点做法被作为“广东经验”在全国推广。

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7.率先建立“2+8+N”社区服务管理模式。

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中山特色的基层服务管理网络,成为获得“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称号的唯一地级市。

全市有111个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小榄镇永宁社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我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

8.率先探索社会力量动员机制。

以“中山慈善万人行”为制度化平台,汇集民间力量促进社会建设,乐于奉献、扶危济困等良好社会风尚在全体市民中蔚然成风。

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全国十大公益品牌奖”、全国公益领域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被誉为“中华民族慈善文化的一面旗帜”,并于2010年在全球80多个城市、106个有效案例的激烈角逐中脱颖而出,成为唯一参展“上海世博会”的社会治理项目。

9.率先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大力弘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市民理性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凝聚社会合力。

全市志愿服务参与人数超过13万人,组织网络基本覆盖所有村和社区,法律志愿者、交通志愿者等活跃在城乡各地。

亲子义工服务获得“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奖”,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获得“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

10.率先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在全省率先成立市、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

以组织同步设置、工作同步谋划、制度同步完善、活动同步结合为着力点,整合工、青、妇等部门职能优势,全面推进非公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群工作一体化建设。

全市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100%建立党组织。

具有中山特色的“两新”组织党群工作一体化建设经验,得到了中央组织部的高度肯定并向全国各级党委推广。

总的来讲,我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起步较早、起点较高、基础扎实、特色鲜明。

最近,市委政研室按照市委的要求,联同有关部门以抽样调查的形式,对我市7个镇区18周岁以上部分常住人口进行了专项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89%认为目前生活幸福;有77.1%认为我市社会较为公平;有56.8%认为我市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

这项调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很多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同时,我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也得到了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在今年7月召开的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我市是四个介绍经验的城市之一,我们所积极探索的“一个理念、两个突破、三个共享”的“中山模式”,受到会议的高度关注。

在8月中旬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上,我市被中央主管部门选定为全国唯一一个地级市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向全国介绍了“探索建立八项机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有益尝试。

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命题,我市进行的探索影响深广,取得的成绩难能可贵。

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探索只是初步的,有些还是自发的、局部的,取得的成效还是有限的,距离上级的要求与我市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切不可小成则满、浅尝辄止。

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从目前情况来看,其中所指主要是在经济发展起来后社会建设的“短板”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

我市作为先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更为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更加任重道远。

实践证明,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社会建设的要求就越高,社会管理就越复杂。

因此,“盛世”更要说“危言”,更要牢记汪洋书记在广东省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三个不要”,不要让鲜花掌声淹没群众意见、不要让成绩数字掩盖存在问题、不要让发展成就麻痹忧患意识。

当前,我市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尤其要注重“三个必须”。

第一,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同步转型。

我市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经济成分日趋多元,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由此带来社会结构日趋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复杂、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社会和谐基础仍不够稳固。

尤其是城市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双重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仍未破除,由此引发的心态失衡、利益纷争等社会矛盾时有出现。

要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创新制度设计,着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与城市二元结构,大力促进社会融合。

第二,必须促进社会多元共治。

我市现有的人才储备和管理格局与形势的发展、社会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我们大多数干部是在经济建设中培养出来的,缺乏社会建设能力的锻炼,搞社会建设的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相对不足。

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社会组织不发达,公共服务机构和专业社工明显短缺;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有待完善,多元治理的社会管理格局还不够完善等。

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顺时应势,完善多元治理的社会管理格局,尽快提高社会建设的水平。

第三,必须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社会建设与民生福祉如影相随,是事关民生福祉的直接与核心问题。

我市目前民生建设与幸福和美中山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物价上涨、食品安全、幼儿入托入园等问题,屡屡触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长远的根本利益。

据抽样调查显示,相当多的市民对收入水平、食品卫生,交通出行、医疗服务、学前教育等现状仍不太满意。

各级党委政府还需要下大力气推进民生建设,痛下决心切实将我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转化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现实幸福与可预期的光明前景。

(二)凝心聚力,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深刻指出:

“当今时代的社会建设任务比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艰巨复杂,推动起来需要更加高超的智慧和勇气”。

我市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

既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矛盾,使社会管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又要实现重点突破,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全力推进,在一个时期内重点解决几个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推动包容增长、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为突破口,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促进公平正义为保障,以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为基础,勇于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独具我市特色的新模式,全面加快推进幸福和美中山建设,努力争当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排头兵。

我们要按照这一指导思想的要求,搭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继续探索具有中山特色的“一个理念,两个突破,三个共享”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模式,走出一条以包容增长理念为引领,更为有效地破解城市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双重二元结构的制度性障碍,真正实现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全民共享平等发展机遇的新路子。

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市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民生福祉显著增加、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

重点是要实施好“六个更加注重”和“六个着力”。

1.更加注重培育核心价值观,着力构建共同精神家园。

我市在加强社会建设中,首先要倡导主流价值观,牢固树立包容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努力改变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思维定势与工作惯性,在可持续发展中补上社会转型这个短板,解决好发展中与发展起来以后出现的社会问题。

我们要在毫不动摇坚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注重文化传承,努力以文化人,不断增强党的理想信念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不断通过培育与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扩大党的理想信念的社会影响力与感召力。

既要大力宣传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又要注重弘扬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平等博爱”思想,以及中华民族“讲信修睦”、“以和为贵”等优秀文化传统,努力以思想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寻求全社会最广泛认同的主流价值取向,以此夯实共同精神家园的思想文化基础。

近期,我市正在部署启动为期5年的“全民修身行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已将我市作为全省“全民修身行动”试点城市,这次会议我们将有关文件印发全会征求意见,同时进行更广泛的动员,目的就是要围绕培养现代公民的总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公民意识培育、公共文明实践、阳光少年自强等十项配套行动,努力以“把伟人故里建设成为幸福和美家园”这一共同的事业,来感召人、凝聚人、造福人、培养人、提升人。

2.更加注重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激发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活力。

体制机制创新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动力源泉,只有解决好制约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根本性、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才能夯实包容增长、共建共享的基础。

我市目前外来人员达16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3%,具有典型的城乡和城市双重二元结构特征。

努力破解双重二元结构体制障碍,是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亟待破解的一大难题。

首先要努力打破城里人和农村人的身份壁垒。

要在全市城镇化率超过87%、基本实现城乡一体的低保、养老保险、医保的基础上,继续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在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上的差距。

争取到“十二五”期末,镇街社区在村(居)中的占比超过50%,从而使更多的农村人转化为具有现代公民素质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

其次要努力消除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身份隔阂。

要在全省率先推行积分制,解决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入户与子女入学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继续以“同是中山建设者”为主题,一方面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并组织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其素质,提高其作为新中山人对中山这座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与荣誉感;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把住房、社保、医疗等更多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积分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相互平等、相互包容的社会共同体。

3.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正义,着力夯实包容增长的法制基础。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灵魂。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法为纲,以和为贵。

要坚持依法治市,实施良法善治。

没有法治就没有善治,没有善治就没有和谐,没有和谐就没有幸福。

作为地级市,要紧紧抓住司法、执法、守法三大环节,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一要加快建设法治城市。

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

要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区创建活动和“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公正,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必须坚决守住。

要深入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努力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执法、阳光服务。

二要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

搭建平等协商平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平等对话权。

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执法、薪资分配、人文关怀、矛盾化解等八大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

创新信访工作制度,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网络,镇区建立群众工作站,村(居)委建立群众工作室,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要强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

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治安问题、重点人员、安全隐患“四项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构建全面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包干到人,分类调处。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

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公众情绪评估预警机制,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

4.更加注重发展民生事业,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增进民生福祉是社会建设的终极目标,也是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和善治政府的根本价值追求。

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核心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一,要大力搞好“基本民生”。

基本民生就是人人应享、人人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打开民生保障大门的“金钥匙”。

要健全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青年大学生、农村党员等带头创业。

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创优增效工程、普通高中优质集群发展工程等九大重点工程。

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其队伍建设,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和“首诊在社区”的服务模式。

打破户籍、地域和身份界限,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

第二,要切实保障“底线民生”。

要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要完善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灾有所救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健全财政投入、社会投资和慈善捐赠等多元保障机制,鼓励弱势群体开展自助和互助,在全社会倡导对弱势群体的接纳、关爱和保护意识。

第三,要努力解决“热点民生”。

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都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安居乐业紧密相联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或者拖着不办,有可能衍变成社会事件。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解决,将“热点民生”转变为“工作热点、服务重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5.更加注重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多元共治。

我们共同的事业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人民群众是经济建设的主体,同样是社会建设的主体。

各级各部门要从过去偏重“对社会管理控制”向现在“为社会和群众服务”转变,党委、政府对社会建设要从过去的“撑船”向现在的“掌舵”转变,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要提高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

社会建设涉及每一个社会成员,人民群众有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观意愿,应当因势利导,充分相信群众,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的问题首先由群众解决,群众的矛盾首先由群众化解”。

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全面清理不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降低其准入门槛和运作成本。

按照“应放就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将政府职能让渡给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响应社会需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是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的理念,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要将“城市论坛”、“网络问政”等行之有效的群众参与平台扩大化、长效化、制度化,广泛听取和采纳民意。

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网络舆情、网上民意、社会动态跟踪采集与引导机制,主动向群众问政、问计、问需,促进“官意”与“民意”的统一,推动政府和公众在良性互动中实现善治。

6.更加注重加强统筹协调,着力确保社会建设取得实效。

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如何抓住主攻方向实现突破,取得成绩,要依靠各部门各镇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去探索创造。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尽快成立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充分整合有关部门职能,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开展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

这次全会,我们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提交大会审议,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订相应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研究制定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中修改完善相关的指标,并提高相应指标的权重,形成鲜明的政绩导向。

要加强能力建设。

扭转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利局面,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实践。

实行育建并举策略,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满足基层对社会工作人才的旺盛需求。

要加大投入力度。

在社会建设投入问题上,要算大账、活账、长远账,不能只想到眼前投入,更要想到长远效益。

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保障机制。

“十二五”期间,确保市镇两级财政对社会建设支出的比重逐年递增2个百分点,新增财力的60%以上用于民生建设和公共服务。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建设。

二、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阶段工作要求和部署

今年以来,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为核心,全民动员凝心聚力干事业,励精图治努力把握工作主动权,众志成城展开转型升级攻坚战,着眼长远提升城市竞争力,执政为民促进民生事业大发展。

全市展现出经济结构调整有力有效、社会建设亮点纷呈、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的良好态势,风清、气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奋勇争先,实现了“十二五”起步之年的良好开局。

1.明确“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定位,绘制中山共同事业建设的美好蓝图。

贯彻落实主题主线,继承改革开放以来先行一步的基础和优势,市委将“和美”作为中山科学发展与幸福建设的基本着力点,确立起“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目标定位。

我们以此为统领,编制了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40多个专项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坚持把建设幸福和美中山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始终,积极探索发展共同事业的创新路径和实施方法。

在推动转型发展方面,强化“能耗低、占地少、用工精、创新多、效益高、生态好、惠民实”的发展导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由被动变为主动、自发变为自觉;加强重点工作、要素资源的市级统筹,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整合招商资源,加大引资力度,打造战略性产业新平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十二五”宏伟蓝图变成科学发展的行动和现实。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取得战略性突破。

上半年全市经济不仅在总量、速度上取得较为理想的成绩,更在结构、效益上显示出可喜的变化。

概括来讲有“五个成效显著”。

一是经济提速进位成效显著。

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026.3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排珠三角第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8%,增速排全省第一,两者增速在珠三角的排位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2位和3位。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8%,增速均排珠三角第一,排位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8位和4位。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新能源、健康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加快,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20.8%,其中新能源产业增长23.8%;支柱产业利润增长30.9%,高于工业利润增幅4个百分点。

民营工业增速高于“三资”工业增速3.2个百分点,工业产品内销比例提高1.9个百分点。

服务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增速跃居珠三角第二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1.4%,今年第二季度比一季度提升1.3个百分点,占比和占比升幅均列珠三角第三位。

加快共性技术平台、金融服务体系等建设,专业镇转型升级动力增强。

设立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提高转移企业的标准,建立产业转移企业库,“双转移”力度持续加大。

“一平台两基地”建设提速,“翠亨新区”被列入省“十二五”规划预备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推进;风电装备基地和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是实施转型升级系列政策成效显著。

在去年下半年出台“三个一百”战略、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鼓励企业上市等政策基础上,今年继续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并出台发展总部经济、鼓励民间投资等针对性强的措施,极大增强了企业转型升级动力。

前8个月全市共有3000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前5个月完成全年目标;新增上市企业2家,另有2家通过首发申请;截至6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5.3%,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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