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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思路

漳州市民政局

2009年,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漳州市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发展主线,认真履职,务实运作,在“最兜底”的社会保障、“最基层”的社会管理、“最贴近”的社会服务、“最直接”的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各项民政事业呈现持续向上的良好态势。

一、2009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工作重点,也是民政部门“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2009年,平和、东山两县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新建14所、改(扩)建2所乡镇敬老院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30所农村幸福园被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为保障民生、服务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截止2009年底,所有为民办实事项目均已完成。

其中:

平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床位420张,总投资2800万元,计划分三期建设,是平和县解放以来最大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建筑面积5590平方米,床位200张,投资1300万元,已于2009年6月1日投入使用。

东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占地27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920万元,项目建设分期进行。

一期工程投资602万元,已于2009年3月完成主楼工程。

2009年,由省厅补助资金750万元,新建14所、改(扩)建2所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600张;市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扶持建设了30所农村幸福园,新增床位450张,有效改善了相关村镇农村五保户、低保无房户和其它住房困难户的居住条件。

(二)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加大了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

健全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止2009年12月底,全市纳入城市低保11459户26279人,发放低保资金4083.14万元,人均月补差129元;全市纳入农村低保50565户104802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797.11万元,人均月补差62元;全市纳入农村五保供养13098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773.28万元,人均月补助额240元。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加大。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2009年,全市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1166.54万元,累计救助6623人次,救助金额566.43万元;资助12.46万人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244.62万元;共筹集城市医疗救助基金749.91万元,累计救助2452人次,救助金额234.94万元。

三是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开展。

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打造“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慈善品牌,进一步健全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网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近5万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644.46万元;会同有关部门给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2033.23万元,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同时,还积极配合台湾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在我市芗城、龙文、南靖三地为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发放冬令救助物资,总计600万元左右。

(三)不断增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我市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利用多种手段和平台,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灾避险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普及防灾减灾意识。

二是继续推进自然灾害避灾工程建设,提升了抗灾救灾能力。

2008年,全市启动了自然灾害避灾工程建设。

200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此项工程的建设继续展开。

截止2009年底,全市已在低洼地、地质灾害监测点、泄洪区域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乡镇和村落(社区)建成100个避灾中心和268个避灾点,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储备了相应的帐篷、棉被、床板、应急灯和部分生活物品等物资,与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建立挂钩联系,确保在应急安置时有医护人员在场。

据统计,去年全市先后有62.6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7.47万人次,累计投入救灾救济资金790.12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了救灾保障水平。

加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完善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管理,开展了救灾帐篷、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活动。

去年,全市共储备救灾帐篷3518顶、棉被13800床、其它救灾物资19408件,落实救灾预备金2531万元,与72家工厂签订了救灾物质紧急采购协议。

四是扎实开展农村农房保险工作,增强了农村灾后重建能力。

2009年,全市共为95.84万农户办理了住房统保,全年共有1853户3681间农房发生赔款,累计支付赔款153.73万元,从而提高了农民灾后自救、恢复重建能力。

同时,我市还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试点工作。

2009年,我市龙海市投入108万元为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办理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在保险期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限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从而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

(四)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着力抓好有关政策和维稳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安置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

以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完善和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确保相关人员的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生活救助等待遇全面落实到位。

2009年,全市共有18026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共有9334人次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补助,金额达1028.68万元;共有4421名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待遇,金额达2704.66万元;共有2318名贫困优抚对象享受各种优待,金额达105万元;共有1988户贫困优抚对象被纳入城乡低保,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60.8万元。

截止目前,全市共认定参战退役人员6939人,定期补助从最初开始的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每月273元。

在春节和“八一”期间,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组织龙文区、华安县、长泰县3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前往省荣军院进行短期疗养,给重点优抚对象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去年3月,东山战斗烈士陵园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并争取到纳入中央扩大内需投资的265万元启动了陵园修缮改造项目。

此外,还认真开展了优抚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了优抚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是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工作。

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体、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顺利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去年,全市共接收安置退伍士兵1996人(其中:

农村1484人,城镇436人,转业士官76人)。

妥善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工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生活和政治待遇,全市民政系统现有六个军休所,共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419名。

探索加强军供站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去年,共接待过往部队官兵17批次,9021人次;接待新老兵转运35批次,2256人次。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部分参战退役人员上访问题,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认真及时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政策待遇的同时,采取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临时救助、节日慰问等方法,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同时,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六定五包”的要求,精心做好摸底排查,全力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国庆60周年等重要时期没有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

我们还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矛盾调处工作,妥善解决民政对象的利益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全年共接待来访参战退役人员182人次、其它来访群众213人次,完成领导批办件2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件,做到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及时反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7月,我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

(五)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福利服务。

一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救助网络逐步扩大,救助领域不断拓展,救助管理日益规范,应急主动救助呈现常态化局面,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机制作用。

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全部成立了救助管理站,并积极做好各类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

去年,市救助站共救助各种对象5665人次,资助返乡3895人次,提供救助衣物1535件、食品2040份。

二是深入开展救孤助残工作。

福利机构不断完善功能,认真做好孤残儿童的照料工作。

目前,全市在机构内供养的孤儿有179人,由亲属监护抚养并由政府救助、社会资助的散居孤儿有721人。

近年来每年资助分散供养孤儿250名,每年资助15万元。

市福康医院精心为广大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全年共接诊27481人次,住院1147人次,同时认真做好“市福康医院改扩建项目”的申报及前期准备工作。

市福利院不断完善功能,认真做好102名老年人和56名孤残儿童的照料工作,全年共接收弃婴36人、送养6人,市“爱心护理医院”工程已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

全市现有福利企业45家,去年产值达8.27亿元,利税1461万元,共为1281名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福利企业的发展壮大,改善了残疾人的生存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加快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针,一方面是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

目前,全市共有公办福利院10家、床位828张,筹建中的民办福利院(养老院)13家,乡镇敬老院90家、床位2072张,农村幸福园60所、床位986张。

四是认真做好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

一年来,福利彩票发行积极采取大力开拓市场、加大布点力度、完善票种结构、拓展销售渠道、扩大营销宣传、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等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全年发行总量达8329万元,销售总量比2008年增长39%,募集公益金1665.8万元。

全年共争取到1625.42万元福彩公益金投入全市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持。

(六)规范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以强化“群众满意”为标准,上下联动,构建管理规范、依法行政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为夯实社会和谐基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依法进行。

围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工作理念,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使新社会组织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去年,共办理市级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年检等承办件320件,直接深入现场指导新社会组织活动107场次。

精心组织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发挥作用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全市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

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积极开展市直新社会组织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顺利通过全省行政执法案卷绩效评估抽查,并获得省市两级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市示范推广。

二是殡葬改革与管理力度持续加大。

全年全市共火化尸体25455具,火化率在2008年达95%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并着力抓好南靖县殡仪馆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

清明节期间,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组织开展对全市的公墓进行检查整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

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为原则,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共治理“三沿五区”坟墓12838座,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为体现对人生最后一站的关怀,从2010年1月1日起,市殡仪馆进一步减免殡葬服务费用,每具尸体火化费减免110元,全年预计减免80万元。

龙海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尸体火化基本费用全免政策。

三是婚姻收养登记规范有序。

不断规范登记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2009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44027对、离婚登记3066对;办理涉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166对、离婚登记14对。

2009年9月9日,全市共登记结婚800多对,满足了适婚青年在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喜结良缘的美好愿望。

同时,规范和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85件,维护了当事人特别是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去年,完成了东山县铜陵恢复建制镇的报批工作,促使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当地政府所在地的街、路牌安装工作,完成了全市69%乡镇街、路牌的设置工作,对当地扩大对外交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起到了积极作用。

积极参与并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调研任务。

同时,全面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完成与厦门市第二轮界线联合检查任务,认真开展乡镇级界线联检工作,加强界线、界桩日常管理,确保界线地区的安定稳定。

(七)依法有序推进基层自治实践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有序推进,持续深化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

一是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

去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我市共有1650个村委会和239个社区居委会需要换届选举。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截止2009年底,全市有1649个村委会和238个社区居委会完成换届选举,占任务数的99.9%。

二是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深化。

按照福建省《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经推荐,芗城区新桥街道、龙海市解放北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加强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做好“中国社区建设史料展示中心”史料征集工作,推动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三是认真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工作,实现了加强基层和促进就业的双重效益。

(八)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民政部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精神境界、道德情操和业务素质,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3月31日起,市直民政系统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实现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实际成效。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

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及时跟进,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切实抓住中央支持海西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从海西建设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民政、老区工作。

在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初步思路和有关建议后,我们还专程前往省民政厅进行汇报和沟通,努力争取支持。

三是扎实开展全市民政考评工作。

2009年,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完善考评内容的基础上,全市民政考评工作继续推进。

各县(市、区)民政局以迎接考评为契机,着力发展,积极作为,不断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在年终考评中,南靖、平和、长泰名列前三名。

今年,为鼓励先行先试,我们将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县(市、区)民政创新工作项目给予酌情加分;为体现奖优罚劣,对业务工作拖了全市后腿、受到通报批评或工作人员受到处理的县(市、区),要给予相应扣分。

同时,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继续推进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此外,我们还全面加强了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行风评议、效能建设、依法行政、群众信访、社工考试、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九)持续加大老区老龄工作力度

全市各级老区、老龄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和参谋助手的职责,扎实推进老区、老龄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老区建设方面,以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漳州市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县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抓手,突出保障老区民生,突出解决实际困难,取得较好实效。

一是贯彻《意见》精神,抓紧政策对接。

去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福建海西建设的《意见》颁布后,老区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研究对接政策措施,及时向有关县(市)、有关部门宣传扶持老区的政策条款,让他们知晓相关内容。

积极向上反映衔接我市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享受西部及中部政策待遇的各项工作。

同时,加强做好原革命老区资料调查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为争取政策支持提供基础材料。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提升老区品牌。

市委书记刘可清亲自撰文《加快老区建设,促进和谐发展》在省《红土地》杂志发表,为宣传我市老区品牌和推动老区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上下各级共同努力,继2007年平和县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后,去年5月4日,诏安县也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为争取国家对我市老区的政策支持创造了更有的条件。

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革命历史资料收集、整理、挖掘工作,完成了《福建中央苏区县纵横丛书》平和分卷、诏安分卷的编写,出版了《漳州革命老区史》,进一步扩大了老区的影响,提升了老区品牌。

一些老区县、乡镇还在显眼位置设置地标、书写标语,以宣传老区,提升形象,激励后人。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好“老区优先,适当倾斜”原则和“八个优先”的具体措施,市政府于去年12月组织对9个老区县(市、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漳州市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县发展的意见》和市老建委成员单位挂钩帮扶23个老区村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了帮扶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是关注老区民生,加大扶持力度。

加强项目的调研论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年省里下达扶持我市老区发展的项目有143个,资金352万元。

一年来,全市老区乡(村)共投资9695.5万元(其中老区款补助152万元),修建农村水泥路247.26公里;共投资8304.8万元(其中老区款补助32万元),通安全饮用水及建设农村水利设施298处;共投资5569.5万元(其中老区款补助22万元),开展家园整理和家园清洁1436处;共投资4383.7万元(其中老区款补助36万元),用于完成53所老区学校改造和寄宿学校建设;共投入363.9万元(其中老区款48万元),开展老区实用技术以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共投入24.9万元,为革命五老和老区群众送医送药4670人次。

全面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优待政策,积极支持老促会开展工作,发挥老促会的独特作用,力促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老区工作成效。

五是深化理论研究,拓展工作思路。

漳州是福建省重点革命老区之一。

为推进全市老区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一来来,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老区部门组织课题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课题组就我市老区农民增收、发展特色产业、老区新农村建设、推动老区加快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调研文章,从而不断增强了老区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其中《漳州老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对策研究》被确立为2009年度漳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科研成果获得二等奖。

《大棚里种出的支柱产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一批调研文章被《红土地》等刊物采用。

同时,市老区办还承担了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十二五”规划的课题研究任务。

老龄事业方面,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拓展和深化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工作,进一步形成了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合力与机制。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会后,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省里制定的任务分解、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在南靖县召开全市老龄工作现场会,探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社区加强领导,在省市补助每个试点社区6万元的基础上,采取县级财政配套、乡镇补充、社会赞助、社区自筹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12个试点社区(城市5个,农村7个)已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是老龄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建立宣传报道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老龄宣传工作“双先”表彰会,调动各级老龄部门宣传老龄工作的积极性。

围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氛围。

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国庆节期间,先后在九龙公园、中山公园、湖内社区、建元南社区等地举办“红歌会”;老年节期间,结合庆祝新中国“60华诞”,采取文艺演出、踩街、办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出文明、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去年11月,我市还成功举办了第八届老年人运动会,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

此外,市老龄办还认真编写老龄工作简报,围绕老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指导现实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基层老龄工作明显加强。

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发展基层老年教育,目前全市乡(镇)老年学校共有97所(去年新办5所),村(居)老年学校1283所(去年新办45所),新增学员约3千人。

各地继续抓好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全年全市新建老年活动中心(室)61个,为老年人参加活动创造了良好条件。

认真开展接待信访和为老维权工作,全年全市老龄部门共接待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8872人次。

全市基层老年协会还积极开展“一访四查”活动,共访查37794个家庭,解决了4916件涉老问题,把涉老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为全市160位百岁老人每月按时足额发放长寿营养补贴200元,积极呼吁、推动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的落实,全年累计为十多万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继续开展助养特困老人活动,该活动已持续了7年,2009年共助养100名特困老人,助养金每人每年由2008年的1000元增至1200元。

同时,通过开展走访慰问、组织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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