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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尚沃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林之尚沃(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制

文件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生效日期:

2018年6月1日

当前版本:

V1.0

文件编号:

20180601

拟制:

李珊

审核:

批准:

第一章员工入离职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规范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的管理流程,完善人才选、育、用、留的管理机制,做到招聘配置合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各部门人事申请、各级员工聘用管理均依照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节人员招聘

第一条用人部门对人员编制变更或人员离职、调动造成缺编、缺员等及时提出增补,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进行《人员需求申请》。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提交的《人员需求申请》审批,编制和调整人力资源配备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审批通过,人力资源部则开展招聘进行初试并填写《面试评估表》,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

第四条初试通过,则由用人部门进行复试并填写《面试评估表》;复试通过,用人部门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进行《新员工入职申请》,人力资源部填写试用期意见报总理审批。

第五条总经理根据《面试评估表》签批是否录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发《录用通知书》。

第三节入职

第一条新员工入职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及填写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张

2.证件照一张(一寸)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

5.职称证明(正本,如有需提供)

6.健康证明(员工入职时需提供入职体检健康证明,入职体检费用200元以内可报销。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

第2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备齐资料后应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确认单》。

第四节新员工须知

第一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需在入职第一周内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入职体检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入职以后公司报销此部分费用。

如体检结果显示不符合公司岗位录用要求的,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第二条新员工须在入职一周内把以上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否则,因缺少相关资料而影响个人权益,由个人承担。

第三条公司保留查证所有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隐瞒,公司可解聘该员工。

第四条新员工有责任向人事部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变更情况,否则引致日后个人权益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五节试用

第一条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但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期,最短不少于2个月。

第二条试用期内,新员工按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将《试用期员工评估表》下发至部门负责人处,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新员工岗位指导人,并由岗位指导人负责记录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和任职部门随时检查、评价新员工的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第六节转正

第一条新入职员工试用不合格,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试用合格,需转正前10天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转正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转正手续。

第七节离职手续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时,均需按照规定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提前通过OA系统-审批历程填写《离职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

2.与本部门办妥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

3.与财务部门结清借款;

4.向行政部门交还所借用的办公用品。

办妥上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具离职证明,核算离职员工的薪资,待下月发薪日发放。

第八节辞职

第一条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由员工本人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条特殊情况可考虑办理提前离职,但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事先批准;部门经理(含以上)需得到总经理的事先批准。

第四条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将按旷工三天处理,并扣除当月所有补贴及绩效奖金,若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考虑追加处罚。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不辞而别,以及出勤天数少于7天,均可不予以结算薪资。

第九节辞退

第一条公司按规定辞退员工时,部门负责人须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提前三十天(试用期除外)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递交的应聘登记资料严重不符,对公司形象、生产经营活动及员工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2.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5.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文件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6.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7.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8.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第四条申诉

一、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二、对仲裁的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节处罚规定

第一条用人部门违反公司招聘审批权限或流程(例如:

《招聘申请表》及《面试评估表》,未审批完毕就擅自安排人员报到、提前上岗,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部门承担。

第二条如果部门负责人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的,经人力资源部查证后,提出对该主管的考核意见。

第三条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主管部门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严肃考勤纪律、明确请、休假程序和内容。

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二条上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

2.上午9:

30-下午4:

30

注:

最迟上班打卡时间不可超过9:

30,否则按迟到处理。

最早下班打卡时间不可超过4:

30,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三条OA系统打卡记录为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的基础依据,打卡记录显示上午缺卡的记为迟到,打卡记录显示下午缺卡的记为早退,打卡记录显示全天缺卡的记为旷工1天。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外出或出差,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外出办事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方可外出或出差。

第五条公司考勤计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本月1日到月末最后一日。

第三节迟到、早退及旷工

第一条迟到:

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则视为迟到。

第二条早退:

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则视为早退。

因工作需要,须外出的情况,经先说明可不在此列。

第三条旷工:

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因公、因私未打卡且未填写《外出办事申请》,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事先没有正当理由申请说明。

2.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3.早退一次,计为旷工半天。

第四条迟到处罚:

月迟到三次及以上,扣100元;六次以上扣200元。

第五条旷工处罚:

1.旷工0.5天,扣当月日平均工资100%;

2.旷工1天,扣当月日平均工资200%;

3.年度内累计旷工3天,扣发当月工资的100%;

4.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超过10天以上者,公司扣除其一个月工资并视其自动离职,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第四节请假与休假

第一条员工假期分为法定假期、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其中法定假期为:

1.每周固定休息日:

周六、周日;

2.国家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带薪假日。

其中,除春节的休假时间由公司酌情安排,以人力资源部发放的放假通知为准之外,其他节日的休假时间均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二条请假流程与销假

一、请假流程

1.所有的请假与休假均须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并注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性质(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均须提供相关证明);

2.员工休假需按相应规定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特殊情况未能提交请假申请者,可口头或电话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在假满48小时内须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为无效请假,视同旷工处理;

4.各部门负责人休假,也需要提前申请,并安排好工作转接,保证工作正常推进;

5.总经理休假或公务外出,也需要提前申请,并将往返时间告知主持工作的其他员工;

6.所有未按规定请假者均视同旷工处理。

第三条病假

一、申请原则

非急症的员工病假一般需提前按下述要求提出申请,急症的员工病假可以按下述要求后补有关手续:

1.病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申请病假1个工作日以内者,无须出具医院证明,但应提前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并按公司请假规定执行;

3.病假申请2个工作日以上需出具医院有效诊断病假证明,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并按公司请假规定执行;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医疗期自员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者,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病假期间的薪资给付

1.当月累计病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含)的:

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平均日工资的60%发放;

2.当月累计病假不超过21个工作日(含)的:

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平均日工资的50%发放;

3.当月累计病假超过21个工作日以上,或当年累计病假达40个工作日(含)的:

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平均日工资的30%发放;

4.当年累计休病假超过41个工作日(含)的: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的80%作为病休工资,并为其正常缴纳各项社保。

3、医疗期限规定

1.医疗期限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员工医疗期满须立刻恢复正常工作,如因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公司可另行安排工作,如员工仍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或不接受公司的调岗安排,视为主动辞职;

3.对于医疗期届满无正当理由仍不出勤,或者无法联络的,则将视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事假

一、事假的申请和审批

1.员工请事假,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按照请假流程及批准权限执行,否则,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事假批准后,可冲抵个人当年的年假,员工须在申请中注明冲抵年假的天数(用年假冲抵的事假将不扣薪酬)。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

1.没有年假可冲抵的事假当天薪金不予发放,根据事假天数按当月日平均工资扣除;

2.月度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将不予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事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年假(不含节假日)

一、休假原则

1.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在工作计划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合理地安排部门员工休年假;

2.如部门安排员工休假被该员工拒绝或放弃,造成员工个人本年度有效假期未休者,公司不承担责任;

3.员工的带薪年假,原则上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跨年,不积累。

4.年假需要提前30天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并对休假期间工作做好合理安排。

二、年假的享受资格

1.依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年假的休假时限为一年(12个月),公司不安排跨年休年假,员工自愿放弃年假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折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休假天数规定: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休假天数为5天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天数为10天

(3)累计工作20年及以上,休假天数为15天

三、注:

经由相关领导审批后,年假也可冲抵事假;

第五条婚假(不含节假日)

一、休假资格

入职满半年(已转正),且在进入公司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持结婚证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婚假须在结婚登记1年内一次性休完。

二、婚假审批

员工休婚假应提前10天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按请假规定执行方可休假。

第六条产假与陪产假(含节假日)

一、女员工分娩时,可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带基本工资的产假(含节、假日),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二、在本人有正常生育指标的前提下,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凭医院证明和处方,公司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可酌情给予十天至十五天的小产假(含节、假日)女员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凭医院证明和处方,公司可给予十五至三十天的小产假(含节、假日)。

三、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作为产假津贴。

公司全体女员工可享受国家社会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产假津贴。

四、陪产假:

根据国家规定,妻子生产,男员工可申请7个工作日的陪产假,但应出据女方的生育证明,同时需要提前3天通过OA系统-审批流程填写《请假与休假申请》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视同产假的工资标准。

第七条丧假(含节假日)

一、根据国家规定,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伤假(不含节假日)

一、员工休伤假必须出示医院关于该员工受伤级别证明和休假建议书。

二、因工负伤:

员工因工负伤而致残的,按员工致残级别依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办理;因工负伤期间工资照发。

三、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和工资发放标准照病假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薪酬体系(详见《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员工薪酬构成:

工资+奖金+福利+股权分红

第二条月核发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它组成

第三条奖金包括:

项目奖金、年终奖、专项奖

第四条股权分红指:

加入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员工可在年终获得分红

第三节薪酬核算

第一条计算方式

1.日薪酬=月薪酬/21.75(国家法定月计薪天数)

2.入(离)职薪酬=月薪酬/21.75*实际出勤天数

3.事假薪酬=月薪酬/21.75*事假天数

4.病假薪酬=月薪酬/21.75*病假天数*计算系数(详见《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5.绩效工资计算:

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6.薪资调整计算:

按照《公司年度调薪办法》执行

7.其他请假工资计算:

按《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8.奖金计算:

按照公司相关奖金发放办法执行

9.股权分红计算:

按照事业合伙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注:

●法定节假日包含在计薪日中

●国家月计薪天数:

(365-104)/12=21.75天

●试用期员工月薪酬按80%核发。

(特殊岗位除外)

●薪酬核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到最后一日。

第四节薪酬发放

1.发放日期:

每月25日;

2.发放方式:

支付到员工个人工商银行卡;

3.工资条:

工资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

第五节福利补贴

第一条各项福利补贴

1.社会保险:

保险办理以入职时间为核准日期,每月10日(含)前/后入职的新员工,于当月/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离职以10日为界限,10日(含)前/后离职的当月/次月减少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办理以转正时间为核准日期,转正次月开始缴纳;员工离职以15日为界限,15日(含)前/后离职的当月/次月减少住房公积金;

3.交通补贴:

所有员工交通补贴均为200元/月

注:

涉及销售人员送货用车等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补贴

4.结婚礼金:

正式员工合法婚娶,公司代表所有员工赠送礼金:

2000元(同时委派2名员工参加婚礼,同事之间不可进行结婚礼金赠送,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5.健康体检:

所有转正员工享受公司安排的年度健康体检。

6.法定节日福利:

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根据国家规定放假,并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品(清明节除外),

(1)标准:

180-230元/人(春节除外),

(2)春节标准:

300-500元/人;

(3)春节外省员工返乡回家车票可进行报销,报销标准:

高铁二等座费用(天津-目的地城市)

7.其他节日福利:

(1)每年3月8日-妇女节,为公司女员工发放节日福利(100元/人),女员工享有半天假期

(2)每年5月第二个星期日-母亲节,为员工的母亲发放节日祝福礼物,标准:

100元/人

(3)每年6月第三个星期日-父亲节,为员工父亲发放节日祝福礼物,标准:

100元/人

(4)每年6月1日-儿童节,为有12岁以下儿童的员工发放节日祝福礼物,并享有半天假期陪伴孩子

8.生日祝福:

所有在职员工适逢生日,公司会为员工举办生日会,同时会按100元/人标准为员工发放生日礼物

9.培训/进修补贴:

公司会根据员工年度个人培训和学习规划,拨出一定的培训费用,用于鼓励员工进行学习和进修,员工得到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可报销,报销标准:

按薪资总额的10%计算年度培训总额,每次培训可报销80%

10.人才引进政策享受:

外省员工在满足天津市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为员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天津。

第四章绩效考核制度(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章附则

1.本文自2018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至2018年12月31日。

2.本文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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