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专项策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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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专项策划

目录

1.工程概况1

2.环境因素的识别、运行控制及环保目标1

3.适用范围2

4.环保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2

4.1环保组织机构网络图2

4.2环保执行及监督机构与职责3

4.2.1监督机构3

4.2.2项目经理职责4

4.2.3环保员职责4

4.2.4兼职环保员职责4

5.环保措施5

5.1工程施工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或影响分析5

5.2环保管理措施7

5.3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7

5.4拟采取的防治、恢复措施11

6.环保的监测、检查、验收12

1.工程概况

基本情况:

500kV威信电厂~甘顶线路工程起于威信电厂500kV升压站门型架,止于500kV甘顶变出线构架。

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架设长度为:

116.6km。

(其中:

单回路部分架设长度为:

113.8km;双回路部分架设长度为:

2.8km)。

本次投标标段为三标段,起于雄鸡沟(J68铁塔)、经过黄泥梗(J91)、止于500kV甘顶变出线构架。

采用单回架设,全长为60.2km(其中盐津县约45.3km,大关县约14.9km)。

2.环境因素的识别、运行控制及环保目标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影响环境的因素,这些环境因素对大气、水、土壤、生态等造成一定污染和影响。

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对减小环境污染,降低生态破坏,保护环境有重要意义。

2.1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及对线路调查分析,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了环境因素识别,其中以下几个施工过程对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影响。

Ø线路复测需要砍伐树木。

Ø基坑开挖对植被的破坏引起水土流失。

Ø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

Ø原材料的运输、工器具的搬运对植被的破坏、生态的影响。

Ø基础浇制、杆塔组立、架线施工中张、牵场地的作业活动对植被的破坏、生态的影响、土壤的影响。

Ø施工过程及作业活动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2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

有作业活动就伴随着对环境产生影响,根据对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要保证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减小对环境的影响,需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控制措施。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环保要求,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林木砍伐;

2.3环保目标

(1)保护环境、珍惜资源。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规定。

(3)不发生因施工引发的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事故。

(4)制定有效可行的环保施工方案,绿色施工、和谐发展。

(5)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6)工程完工后弃土外运,播散草籽、移植灌木,恢复植被。

(7)工程投运前,施工场地清理和恢复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8)加强企业管理,实行文明施工,建立环保监控体系,减少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噪声污染等。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500kV威信电厂~甘顶输电线路Ⅲ标段施工全过程。

施工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确实因施工需要影响的环境,采取恢复、治理措施,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尽量使地方政府、环保管理部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环保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4.1环保组织机构网络图

 

4.2环保执行及监督机构与职责

4.2.1监督机构

阶段

组织机构

监督机构

工作职责

征地拆迁移民安置

委托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局统一征地并支付补偿费,并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地方政府部门、环保局

妥善安排受影响公众,确保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公众的生活水平至少不低于受影响前水平。

土石方及防护工程

项目部、施工队

地方政府部门、环保局

根据设计环保要求制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防护措施,并按此施工。

各项环境因素的防护措施

项目部、施工队

项目部环境管理组、地方政府部门、

地方环保局

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及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制定、落实、检查环保施工措施,保证环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环保监控、检查

项目部

项目部环境管理组、地方政府部门、

地方环保局、

监理部

对各队的环保措施及防护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向地方部门报告各类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队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环保验收的准备

项目部

项目部环境管理组、地方政府部门、

地方环保局

建设单位、监理部、

保证施工现场环保工作满足验收要求。

4.2.2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部经理对本工程的环保工作全权负责;组织领导环保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并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在施工成本中安排环保措施费用并监督其用于环保措施;并在项目部任命郭树和为环保员。

4.2.3环保员职责

项目部环保员具体负责与地方环保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参与环保措施的编制,负责监督环保措施的落实;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及协调工作。

并随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环保措施落实的具体情况。

4.2.4兼职环保员职责

对本队施工管辖地段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组织执行各施工作业点的环保措施;对施工现场实际的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具体实施;负责对各作业点施工完后进行检查、清理或采取恢复治理措施。

5.环保措施

5.1工程施工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或影响分析

5.1.1对植被的影响

(1)永久破坏

完全清除植被,造成植被永久失去、不能恢复。

其主要表现为:

A)开挖基坑,完全清除植被;

B)开挖排水沟、砌筑护坡等完全清除植被;

C)开挖后、场地平整完毕剩余的土石方堆放,掩埋少量植被;

D)为了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线路在经过林区或导线下有树木,则按设计要求需要砍伐树木。

E)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需要在塔基范围内砍伐的树木、灌木等。

(2)短期破坏

在施工中损伤、踩踏灌木或草本植物,造成对植被群落结构的破坏,施工活动结束后这是可以恢复的。

其主要表现为:

A)没有道路通行或通行困难的情况下,修路或者扩路,在车辆、人力搬运物资、材料时,损伤、踩踏灌木或草本植物;

B)施工人员操作、行走,损伤、踩踏灌木或草本植物;

C)堆放工具、材料等损伤、掩埋灌木或草本植物;

D)开挖接地沟时,损坏、铲除少量灌木或草本植物;

E)废弃的砂、石、混凝土、包装物等,损伤、掩埋灌木或草本植物;

5.1.2对植物种类的影响

对植物种类的影响,主要有:

一是砍伐或清除;二是改变植物的生态环境。

主要影响表现如下:

A)塔基位、砌筑护坡处、开挖排水沟处需清除、砍伐树木、灌木和植被;

B)开挖回填后的余土,堆放不当,改变塔基旁的生态环境;

C)废弃的碎石、混凝土、包装物等,未进行清除,破坏了塔基旁的土壤结构,影响或改变了塔位旁的生态环境,造成原来的植物不易生长;

D)施工人员、生活用品、原材料等进入施工区,可能携带来外来植物种类。

5.1.3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工程施工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可能的情况是,开挖塔基后,塔基位上的树木被砍伐、铲除了塔基位上的植被,破坏了塔基位置附近局部的生态环境。

5.1.4影响水土流失的因素

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是为了保护国家资源,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满足我国政府对工程环保的要求,同时也是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在基础工程影响环境的因素有:

A)土石方开挖,接地沟的开挖,特别是石方影响了周围的地质,地层破坏植被引起土层松动,雨水冲刷形成水土流失。

B)对基坑开挖出的土堆放,特别是陡坡,半山腰及无堆放处的搭位将造成土石方下滑至山底,形成大面积的树木、植被被破坏,而且有可能使农田、河流等遭到破坏。

C)接地沟的开挖与回填土处理不好情况下,由于长时间的流水会变成冲沟,将造成水土流失。

D)基础的回填士处理,砂,石及砼的残渣等场地的清理,也将直接影响自然环境。

E)为运输材料及人员行走安全而开辟运输道路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5.2环保管理措施

5.2.1开工前,项目部要组织召开线路经过沿线的县、乡协调会,与当地政府、

林业、城建、土地、环保等部门联系协调并取得其支持与配合,邀请一名地方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参加工程协调小组,以便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环保问题。

5.2.2施工前,提前与塔位户主或拆迁房屋户主打招呼,双方协调同意后方可开工。

5.2.3施工时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5.2.4现场管理人员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认真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经常检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2.5由项目部的环保员负责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同时聘请一名地方政府分管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工作。

5.2.6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规、环保措施的学习教育,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做到人人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执行环保措施。

5.2.7项目部环保员应协助技术部门,在工序作业指导书中,编制一般塔位或地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特殊塔位或地段,必须分项具体编制特殊施工方案和环保防治措施,在各工序的技术交底时,应把环保措施交底作为交底的重要内容。

5.2.8项目部应随时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确保环保工作符合招标书和措施的要求,完工后必须邀请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5.3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

5.3.1项目部技术部门应认真熟悉并理解设计文件和招标书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把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作为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以尽可能减小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5.3.2在林区内施工时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5.3.2.1开工前,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环保及自然保护区的有关法规,进行宣传教育。

5.3.2.2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并宣读各级人员的环保工作职责、奖惩考核办法、保护环境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注意事项。

5.3.2.2.1在施工前,施工队如果需要修筑便道运输路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林区管理部门审查并批准后方可修筑。

进入林区的施工的人员,不准携带火种、在林区内严禁用火、严禁吸烟。

5.3.2.2.2严禁在林区内用火做饭,进入林区施工的人员,只能自己携带干粮或安排人员送饭。

5.3.2.2.3严禁施工队食堂购买野生动物食用,施工人员不准在林区内挖取、采摘花卉或植物。

5.3.2.2.4严禁施工人员擅自踩踏、毁坏树木、森林或植被。

5.3.2.2.5施工人员严禁偷猎、捕杀所有野生动物。

5.3.2.3由各施工作业点工作负责人负责,每天对工作点内施工机械渗漏的油污、施工人员的废弃物品进行检查、清除。

5.3.2.4由施工队长负责督促、教育,施工人员只能在工作点进行工作,严禁到林区内其他地方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3.2.5项目部的环保监察员,要加强对各施工队、施工作业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罚、纠正、整改。

对擅自挖取、采摘野生花卉或植物以及偷猎、捕杀野生动物的施工人员,要严肃查处,加重处罚。

5.3.2.6各施工点的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部的环保监察员应进行检查,督促各施工队进行清理、恢复。

5.3.2.7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应邀请林区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环保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5.3.3在林区、山区内的主要施工措施

5.3.3.1基础施工

(1)线路复测时尽量不砍伐树木,采取修枝打顶的方法。

(2)在通行困难或无道路运输的条件下,材料运输尽量采用人力、马帮搬运至塔位,不修筑汽车运输路或拖拉机路;

(3)在基坑开挖时无论是否有施工基面,尽量不开基面,既减少土方量的开挖又利于环境保护。

(4)根据现场的地形条件确定开挖方式,项目经理部在线路复测时进行详细的调查,结合基础形式,确定具体的方案。

(5)对坡陡的塔位,采用打桩挡土的办法,按现场的实际情况,开挖前对弃土堆放位置进行打桩并用编织袋装土堆放及其它一些东西将土挡住,使弃土不产生滑坡。

(6)基坑开挖只进行岩石坑的松动爆破;

(7)在山坡陡峭、地形较差不易堆放土石方的塔位,应采取先开挖并浇制两个塔腿,再施工后两个塔腿的方式。

(8)基础浇制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拆散后运抵杆位,减少运输中破坏植被和砍伐树木。

(9)砂、碎石、水泥等材料堆放地点要用毡布铺垫;

(10)各作业点施工结束后应将废弃的砂石、水泥、混凝土等清理到合适的地方,废弃的生活用品、包装物要清理干净并采取掩埋处理,场地平整完毕剩余的土石方,应外运至合适地方堆放,防止下滑、滚落;

(11)接地沟应沿山坡等高线方向开挖,回填要分层夯实,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5.3.3.2铁塔组立施工

(1)塔材、工器具的运输在通行困难或无道路运输的条件下,材料运输尽量采用人力、马帮运输至塔位,不修筑汽车运输路或拖拉机路;

(2)采用悬浮式抱杆组立铁塔,打外拉线时选择合适的地方,收紧拉线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破坏,树木的砍伐。

5.3.3.3架线施工

(1)导、地线的展放采用张力放线,使展放出的导、地线处于空中,不损伤树木或植被;

(2)在选择张牵场地时考虑技术条件的同时也考虑环境的保护,不在保护区内设置张牵场,大型机械设备不进入保护区内,避免大面积损伤保护区内的灌木或植被;

(3)导、地线张展放时用经纬仪定桩,找准方向,不采用砍伐通道的方法展放导引绳,减少了树木的砍伐和植被的破坏。

(4)全部采用高空平衡挂线工艺方法,不在保护区内设置紧线操作场地,以减少施工操作对植被或环境的影响。

5.3.4社会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5.3.4.1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重点加强施工管理及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将施工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对于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运往指定的处置场统一处理。

5.3.4.2土地占有和再安置

工程临时占地首先必须恢复,具体的恢复措施如下:

使用耕地时将表土15~30cm的熟土层剥离堆放或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

安置资金的划拨、使用管理和监测符合地方政府的审计和监测程序。

脆弱家庭给予一定帮助:

房屋搬迁过程中,项目部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村组给予房屋迁建的劳动力帮助,减免劳动力人口当年义务工,优先选择建房地点和重新分配的耕地位置。

脆弱家庭不参加征地后的村内调田,以免其正常生产受到项目影响。

5.4拟采取的防治、恢复措施

5.4.1线路在经过林区时,设计考虑了采用高塔跨越,在架线完成后,线路通道内不满足运行安全距离的树木砍伐,以实际测量的安全距离为依据按照设计要求砍伐,并做好补偿工作,通过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工作。

5.4.2在施工开挖后水土易流失、滑坡的塔位,设计都考虑了护坡、保坎、排水沟等,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5.4.3对在施工操作范围内确需损坏的经指认、登记、标识的珍稀濒危植物,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保护区管理部门,尽可能对植物进行移栽。

5.4.4对因开挖基坑、排水沟、砌筑护坡等造成永久清除的植被,由项目部配合运行单位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植被恢复费,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重新种植恢复。

5.4.5对因施工人员行走、张牵机器及其他机械的操作、堆放施工器材等损坏、踩踏的植被、耕地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部门交纳植被恢复费,或复耕费,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重新种植恢复或复耕。

5.4.6对因施工操作砍伐的树木,项目部将根据有关法规向有关部门交纳育林基金,用于树木的重新栽种和管理。

5.4.7进入林区施工,项目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林区管理部门交纳施工许可证费、管理费等,以确保施工活动受到林区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5.4.8施工单位,将承担对该段施工原因造成环保问题的追索责任,将负责处理因施工原因遗留的一切环保问题。

6.环保的监测、检查、验收

6.1环境监测是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的工具。

环境监测可以保证本项目环评中所列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6.2较早确认环境保护措施无效或不合理的问题。

6.3如果必要,组织修改环境保护措施的座谈会,使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环境监测计划的目标,项目部的环保检查渗透于日常的工作管理中。

工程的环保检查验收可以与分部工程的中间质量验收同步,项目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作好分阶段的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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