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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汇编

南口社区妇女保健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定期开展“妈妈班”对育龄妇女和准妈妈进行母乳喂养、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对孕早期建册孕妇发放母乳喂养宣传折页,通过讲课、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4.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补漏和质控工作;掌握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和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6.做好爱婴社区工作,由本社区爱婴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爱婴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妇女保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

 

南口社区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

2.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培训讲座、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母乳喂养、妇女保健科普知识

3.对孕早期建册孕妇发放母乳喂养宣传折页,通过讲课、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4.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

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妇访视、新生儿访视、母乳喂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做好爱婴社区工作,接受本社区爱婴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的爱婴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每年有爱婴社区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南口社区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

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

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区妇幼保健院,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南口社区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1.围产儿死亡是指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胎儿及新生儿死亡,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但不包括计划外引产。

2.发生围产儿死亡的社区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7日前报区妇幼保健院。

3.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围产儿,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7日前报区妇幼保健院。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围产儿死亡补漏和质控工作的管理,围产儿死亡需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南口社区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1.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2.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3.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母乳喂养、母婴同室、按需哺乳,教会母亲正确的抱奶和含接姿势。

禁止给无医学指征新生儿使用奶瓶奶嘴。

4.告诉母亲母乳喂养问题咨询方法(如:

热线、微信)及时解决母乳喂养中的问题。

5.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处理或转诊。

6.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三次。

7.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二期录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南口社区高危妊娠管理规范

妊娠妇女由于某种条件或致病因素或并发症的作用,对孕妇、胎儿、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构成较高的危险或可能导致难产,增加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时,称为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监护是围产期系统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高危妊娠的评定标准

1.一般高危

(1)固定因素(在妊娠期始终存在并保持不变)

①年龄<18岁或≥35岁,身高<145厘米;体重<45公斤或≥80公斤(早孕初次检查时体重);轻度骨盆狭小或畸形,软产道异常;轻度胸廓畸形,轻度脊柱畸形。

②不良产科史:

流产史≥2次(包括药流、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引产);早产史、新生儿死亡史、新生儿溶血史、死胎、死产史;先天畸形儿史、难产史(穿颅、胎吸、产钳、内倒转术、剖宫产史);不孕史、输卵管吻合术后再孕者;

③致畸因素:

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以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孕早期接受大量放射线;

④不利环境、社会因素:

文盲,经济特别困难,无产前检查等。

(2)动态因素(动态因素其发生时间各有不同,经过治疗或纠正,可以减轻或消失,有时还会重新出现或加重):

①内外科合并症:

心脏病:

心功能1-2级;糖尿病:

饮食能控制;病毒性肝病:

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正常;肝功能异常:

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贫血:

血色素6-8克;血小板:

6-8万;妊娠合并卵巢或子宫良性肿瘤;轻度高血压(130/90-140/95mmHg),胆汁淤积症。

②一般产科并发症:

轻度妊高症,臀位、横位(≥28周);先兆早产;胎儿宫内发育受限;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

以上动态因素,应积极处理,密切观察、评定,如转为重度高危,则按重度高危管理

2.重症高危

(1)严重内外科合并症:

心脏病:

心功能3-4级或既往有心衰史;糖尿病:

需用药物控制;甲亢:

需用药物控制;活动性传染性肝炎:

大三阳、小三阳伴肝功能异常者;肝功能异常者:

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急慢性肾炎伴肾功能受损;活动性肺结核;贫血:

血色素<6克;血小板<6万;高血压(血压≥140/95mmHg);妊娠合并性病:

淋病、尖锐湿疣、艾滋病、梅毒、生殖器疱疹等;妊娠合并各种恶性肿瘤及脑部的良性肿瘤;严重骨盆狭小或畸形,严重胸廓畸形,严重脊柱畸形。

(2)产科严重并发症:

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不明原因阴道流血;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过期妊娠≥42周;先兆子痫、子痫,胎儿宫内窘迫、胎动消失、巨大儿(体重≥4000克)。

二、高危妊娠的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的程序:

初筛高危(早孕建册时);复筛(孕16~37周、临产前)。

筛查出的高危妊娠需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加盖高危孕妇的印章标志,以引起各级医务人员的重视。

对筛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管理。

(2)监护、转诊与处理:

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筛选出的中重度高危孕妇填写高危妊娠转诊卡,及时转往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处理,各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对下级转入的高危孕妇应及时诊断治疗处理,对已转归的孕妇要作好转归记录,并将转诊卡一同转回孕妇原保健网点。

所有转诊卡都应保存并作专案管理。

各围产保健网点要主动与所属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建立起联系,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管理直至分娩。

(3)产妇分娩后及时联系进行产后访视,访视次数≥3次。

 

南口社区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母乳喂养、母婴同室、按需哺乳,教会母亲正确的抱奶和含接姿势。

禁止给无医学指征新生儿使用奶瓶奶嘴。

3.发放母乳喂养宣传折页,告诉母亲母乳喂养问题咨询方法(如:

热线、微信)及时解决母乳喂养中的问题。

提高母乳喂养率。

4.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5.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正确指导6个月内的纯母乳喂养以及6个月后指导监护人合理为婴儿添加辅食。

6.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7.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8.做好爱婴社区工作,接受本社区爱婴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的爱婴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每年有爱婴社区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南口社区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母乳喂养、母婴同室、按需哺乳,教会母亲正确的抱奶和含接姿势。

禁止给无医学指征新生儿使用奶瓶奶嘴。

4.通过母乳喂养课堂、宣传栏、发放母乳喂养宣传折页等,告诉母亲母乳喂养问题咨询方法(如:

热线、微信)及时解决母乳喂养中的问题。

提高母乳喂养率。

5.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正确指导6个月内的纯母乳喂养以及6个月后指导监护人合理为婴儿添加辅食。

6.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7.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8.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积极宣传母乳喂养知识。

9.做好爱婴社区工作,每年参加本单位和区级爱婴社区复训。

接受本社区爱婴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的爱婴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每年有爱婴社区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10.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11.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2.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南口社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存状况,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为儿童保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

3.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以实足年龄计算,计算方法是用儿童死亡时间减去出生时间即为其实足年龄。

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刚出生至5岁差1天的死亡儿童,其中不足28天为新生儿死亡,不足1岁为婴儿死亡,满1岁到差1天满5周岁的为1-4岁儿童死亡。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程序,定期和计免、计生、疾控等部门核对,发现死亡及时上报,5岁以下死亡有专人负责管理。

6.对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或自动出院的危重儿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于每月7日前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及时将辖区外的或无法追踪的儿童情况或资料反馈到区妇幼保健院。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活产儿补漏和质控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有记录可查。

质控重点是流动人口中活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同时对监测的表、卡、册进行质量检查。

 

南口社区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制度

1.根据区卫生局、妇幼保健院的要求,负责本社区妇幼保健网络监测与妇幼卫生报表的统计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质量管理。

2.每月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核对原始资料和上报数据,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负责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按时报区妇幼保健院。

4.每年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的主要指标和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开展敏感指标动态分析,并进行双向信息反馈。

 

南口社区儿童体弱儿管理制度

一、婴幼儿常见的肥胖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疾病等,应列为多发病的防治内容。

对肥胖、佝偻病、营养不良、贫血等患儿作为体弱儿,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二、工作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增加体检次数,给予药物治疗,进行跟踪服务,直至患儿完全纠正为止,方能转入常规管理。

三、针对其不同的病种和病情,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知识,要求家长配合,并主动反映儿童在家情况。

四、根据妇幼保健管理要求,对登记在册的体弱儿进行定期追访管理,并及时记录追访结果、录入相关数据,按月上报。

五、每年对辖区内体弱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制定下一年的工作方案。

 

南口社区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

包括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佝偻病,营养不良,1岁及以上肥胖等。

2、一经发现体弱儿,立即进行登记,建立体弱儿管理档案。

3、对营养不良或中度以上肥胖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每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并把情况通知家长。

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幼儿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幼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或空调直吹,避免受凉。

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用药。

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

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

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

发生消化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

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适当调整活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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