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石灰膏:
当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粉。
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石灰膏应检查其质量,并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石灰膏干燥、冻结和被污染。
⑷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应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3.5.2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由试验室通过试配确定(试验室签发砂浆配合比通知单),一般试验室强度配合比应高于设计强度15%。
4.3.5.3检查承包单位对原材料的堆放、储存,水平、垂直运输机具,砂浆拌和机的性能和完好情况。
4.3.5.4对预拌砂浆,应检验其出厂合格证书,审核强度等级是否符合申请等级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层次、部位一致,发现问题,应及时联合供应商研究解决。
4.4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4.4.1砖砌体砌筑砂浆
4.4.1.1砂浆现场拌和检查
⑴ 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计量要正确,各类外加剂的掺量对砂浆强度影响较大,计量时应注意,确保砂浆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⑵ 督促承包单位必须使用机械搅拌,拌和时应注意按次序投料,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⑶ 检查、测定拌出砂浆的质量,砂浆的稠度应满足砖砌体的要求,保水性要好,分层度不宜大于2cm,若发现和易性差,易产生沉淀、水或离析现象时,应调整配合比,当发现掺入的石灰膏质量差,(例如已干燥、结硬或含有较多灰渣、杂物等)以及计量不对,搅拌时间短,存放时间过长等影响砂浆质量的问题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4.1.2砂浆试块的制作及试块强度测定
⑴应按每一检验批或不大于250m3砌体或每台拌和机,应至少制作一组试块。
但当配合比或砂浆强度变更时,应增加试块组数,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及时提醒;
⑵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28天令期)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设计强度等级,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0.75倍设计值。
4.4.1.3砖砌体砂浆应随拌随用,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其离折,拌好的水泥砂浆应在3小时内使用完毕,混合砂浆应在4小时内用完,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则相应再缩短1小时,对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隔日的砂浆严禁再使用。
4.4.2砖砌体现场准备工作
4.4.2.1检查基底的清理情况,残浆、垃圾、杂物等要清除干净,基底若为垫层时,应事先浇水湿润;
4.4.2.2检查和复核承包单位测设的砖砌体平面位置和标高;
4.4.2.3核对门口、窗口等与砖缝的对应情况;
4.4.2.4砖应在砌筑前1~2天浇水湿润,严禁干砖上墙,或随浇水随砌筑。
4.4.3砖砌体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旁站监理和巡视检查
4.4.3.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严禁采用包心砌法,砖墙宜采用“三一”砌筑法,或符合规范要求的其他砌法,检查是否按皮数杆拉线控制砖层的水平度;
4.4.3.2督促承包商合理组织施工,在砌筑过程中,砌体在转角处和交接处内外墙体,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及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现场监理巡视检查承包单位对每检验批应抽检20%的斜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监理按10-20%频率复验;
4.4.3.3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直搓必须做成凸搓,并加设拉结筋,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放置2Φ6,间距沿墙高不大于500mm,埋式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应不小于1000mm,末端加设90°弯钩;
4.4.3.4监理抽检数量同3.3.2条,砖砌体灰缝应达到横平竖直,厚薄均匀,监理应检查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灰缝一般为10mm,不得小于8mm不应大于12mm。
承包单位按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一处;
4.4.3.5砖层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承包单位应按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监理按10~20%复验;
4.4.3.6检查砖砌体中的予留洞、予埋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埋入墙中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必要时可用砼砖代木砖。
4.4.3.7对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按检验批数量逐项进行检验。
4.5砼或轻质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监控要点
4.5.1施工前仔细审核小砌块的排列图,在施工时先砌样板墙,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再大面积铺开砌筑。
4.5.2砌筑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令期必须≥28天,否则不准用于工程上,以便有效控制收缩裂缝。
4.5.3小砌块在砌筑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砌块洞底的毛边,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必须剔除。
4.5.4小砌块应选用《砼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的专用砂浆进行砌筑。
4.5.5在±0.00地面以下的砌体,必须采用C20细石砼灌实小砌块的孔洞,以提高砌体的耐久性。
4.5.6凡断裂小砌块,按产品标准,断裂小砌块属于废品,对砌体的抗压强度有严重影响,不准用于承重墙体上。
4.5.7小砌块应对孔,错缝反砌,错缝搭砌的长度不得少于90mm,以增强砌体的整体性,若个别部位不能达到此长度,则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筋或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2皮小砌块,施工操作时,应注意将小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以保证水平灰缝的饱满度。
4.5.8由于小砌块孔洞尺寸较小(120×120),为防止芯柱灌砼出现卡颈现象或振捣不实,要求砼采用较大的坍落度(≥90mm),尽可能选用《砼小型空心砌块灌注砼》JC861的专用灌孔砼。
4.5.9芯柱砼的灌注,要求砌筑砂浆强度达到1Mpa以上时,方可进行,以保证芯柱砼的整体性。
4.5.10小砌块及砌筑砂浆的强度是构成砌体强度的保证,为此旁站监理跟班检验小砌块与砂浆的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
4.5.11小砌块砌体灰缝的饱满度要求高于砖砌体,为了克服小砌块砌体抗剪强度较低的弱点,满足防渗漏功能的需要,规范规定:
水平灰缝饱满度为90%,竖向为80%,竖缝不得出现瞎缝或透明缝。
4.5.12小砌块墙体在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必须同时砌筑,监理旁站跟班检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的水平投影长度应不小于高度的2/3,并做好监理的原始记录。
4.5.13小砌块砌体的轴线和垂直度,现场监理应进行复测,其偏差值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4.5.14小砌块进场应按专用搬运架选堆于指定堆放区,高度不超高1.6m,雨天应有防雨遮盖措施。
4.6填充墙砌体的监控要点:
4.6.1填充墙一般采用蒸压加气砼砌块、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施工前仔细审查砌块排列图,砌筑时,其产品令期应超过28天。
监理巡视抽查,以便有效控制收缩裂缝和确保砌体强度;
4.6.2由于填充墙块材的自身强度不太高,易碎,吸潮性较大,在装卸过程中监理应提醒施工单位做好块材保护,严禁抛掷、碰撞和倾倒,堆置高度宜小于2m,对加气砼砌块还要有防雨淋措施;
4.6.3浇水润湿是为使砌块与砂浆很好的粘结,在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天浇水润湿;
4.6.4用上述砌块施工的填充墙,在墙根部应砌普通砖或承重多孔砖或普通砼小型砌块,或现浇砼坎台等,其高度应≥200mm,监理应预先提请施工方法注意,施工时加强巡视检查;
4.6.5砖、砌块进场,应按检验批抽查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坚决清退出场;
4.6.6填充墙砌体,所用砌筑砂浆,应严格按检验批要求,抽查试块报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4.6.7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按规定检验批随机抽查的数量进行检查;
4.6.8填充墙砌块砌体,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以防干缩裂缝的产生,发现混砌,必须返工重砌;
4.6.9砂浆水平、垂直灰缝应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假缝;
4.6.10拉结筋或网片设置的位置应和块体皮数相吻合,并必须放在灰缝中,埋置长度应根据设计要求定;
4.6.11填充墙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随不同块材而异,加气砼砌块应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质砼空心砌块应不小于90mm,竖向通缝应不大于2皮;
4.6.12灰缝厚度与宽度应正确,不得超差,监理按规范要求的检验数量和方法,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4.6.13填充墙砌体刚砌完,砂浆的干缩变形还将继续,故在墙体砌至临近梁底或板底时,应留出一定的空隙,间隔一段时间(至少7天)后,再用同类砌块补砌挤紧,填满空隙,以减少结合部位的收缩裂缝。
4.7冬期施工的注意事项
4.7.1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应符合前述要求外,尚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的规定;
4.7.2冬期施工期限:
系指连续5天气温低于5℃或当日最低气温在0℃以下时,均应采取冬施的有关措施;
4.7.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砌体工程冬期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4.7.4所用原材料应符合“冬施”要求:
4.7.4.1石灰膏等应有防冻措施,若已受冻材料,不宜直接使用,应经融化后方准使用;
4.7.4.2拌制砂浆用的黄砂,其冻结块不得大于10mm,也不得含有冰块;
4.7.4.3砖或其他块材,忌浇水湿润,经遭水浸冻的块材不准砌筑在工程上。
4.7.5冬施砂浆试块,除按常温要求留置外,尚应按规定增留一组以上,与现场同条件下养护的试块,并测试28天令期强度;
4.7.6当使用砖材在气温高于0℃时砌筑,可浇水湿润,在气温≤0℃时砌筑,不得浇水,以防冰冻,但必须适当增大砂浆稠度,以方便操作;
4.7.7冬施期间,砂浆使用温度,当采用掺入外加剂或氯化钠(钾)时,不应低于+5℃,但砂浆强度等级应比常温(17℃-23℃),施工时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以便与砌体设计规范相一致。
4.4.8砌体工程质量验收监控要点:
4.4.8.1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进行复验,须查阅以下的文件和记录:
⑴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⑵ 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⑶ 砼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⑷ 砼及砌筑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等
⑸ 施工有关记录
⑹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⑺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⑻ 修改设计及重大问题处理的技术文件等
4.4.8.2砌体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进行实测实量,并作出总体评价;
4.4.8.3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原则应按GB50300中第5.0.6条规定进行处理,决定验收与否;
⑴ 经推倒重来或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