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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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管理
第十一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管理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
以货币收付来清偿国与国之间债权债务及实现资金
转移的行为就是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settlement)。
国际结算不是一家银行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通过本行的海外联行、代理行等,即通过遍及全球的银行网络来传递支付信息、完成资金转账。
2、本票:
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时
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允诺
3、汇票:
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对方于见票时或在将
来的一定时间内对某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汇票的流通使用要经过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等法定程序。
如果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可做成拒付证书,依法行使追索权。
4、信用证:
信用证方式是最主要、最广泛的国际结算方式,是指
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申请和要求,对受益人(出口商)开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开证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并提交符合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保证付款的一种银行保证文件。
5、国际保理:
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是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
(如以D/A作为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货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款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
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6、预支信用证:
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
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
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据交到后,付款行在支付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7、票据发行便利(noteissuancefacilities,NIFs)是客户与商业银
行缔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系列协议,银行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为客户的票据融资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以使票据发行顺利完成,使客户筹措到必要的资金。
8、贷款承诺:
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
向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的业务。
在客户满足贷款承诺中约定的提款先决条件的情况下,银行按约定的金额、利率、时间、期限等,满足客户的借款需要。
贷款承诺协议还要明确贷款承诺的有效期。
9、Forfeiting:
是一项包购(或称包买票据)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
出口商将经过进口商承兑的中长期商业票据无追索权地售予银行,从而提前取得现款。
二、选择题
1、国际银行业为了完成一项较大的贷款项目,常常会采用银团贷
款的方式,这种银团贷款的参与者有(ABCD)
A、牵头行
B、管理行
C、代理行
D、安排行
2、以下可以作为银行进行国际结算工具的有(ABCD)
A、信用证
B、电汇
C、支票
D、信汇
3、银行帮助企业进行国际业务的结算可以采用托收的方式,托收
方式中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托收方式被称为是(B)
A、电汇托收
B、光票托收
C、跟单托收
D、信汇托收
4、国际结算业务中,信用证的特点有(A)
A、只要信用证到期,不论进口商是否支付货款给银行,开立信用
证的银行在出口方提出支付要求后必须支付
B、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开证行不能再不征得有关当事人同意
的情况下撤销信用证
C、信用证中的开立过程中,银行需要开证申请人拿现金或者其他
资产抵押。
D、信用证付款期间最长可达6个月
5、以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含有弃权期货性质的业务有(BC)
A、转账汇款
B、银行保函
C、贷款承诺
D、网上银行业务
6、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以下描述正确的是(BC)
A、银行只要对资产进行证券化,那么这项资产就不会在银行的资
产负债表上进行显示
B、银行贷款证券化参与人包括发起人和受托人以及购买者。
C、如果银行对贷款证券化没有进行担保,银行进行贷款证券化成
功之后,即使发起银行破产,该笔贷款的偿还都不会有实质影响D、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之后,有助于银行分散信用风
险,提高了变现昂贵的资产的流动性,并将其转换为银行吸收新资金的渠道
7、银行进行中间业务的种类中,其中带有或有债券或者债务性质
的表外业务有(D)
A、代理类业务,如代交水电费等
B、银行转账汇款
C、银行基金托管业务
D、银行信用证业务
8、银行卡中具有透支功能的有(AB)
A、信用卡
B、准贷记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9、以下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的有(AC)
A、结算业务
B、债券投资业务
C、咨询业务
D、贷款业务
10、A银行开展租赁业务,企业的要求银行方出资购买资产,然后
租给企业,该资产的额定使用期限为10年,企业要求只支付资产的使用费,并且租约约定为3年,企业不承诺到期续租或者到期购买该资产,那么这种租赁方式可能是(CD)
A、融资租赁
B、售后回租租赁
C、经营性租赁
D、自营租赁
三、判断题
1、为提高银行的担保可信度,银行信用证的议付行必须与开证行
不同(错)
2、银行的信用证不像支票那样可以背书转让,受益人只能自己去
议付行提取资金(错)
3、银行对企业进行经营性租赁之后,银行可以将该资产从银行的
资产负债表中转出(错)
4、银行本票是银行银行签发给其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内进行商品
交易、劳务供应、支取现金或办理转账的票据,银行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对)
5、银行租赁类业务的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产生了分离,承租
人在承租期间只有租赁物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承租人不能够将该资产任意卖出。
(对)
6、银行对中间业务产品进行定价不仅要考虑银行开展中间业务
的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同时银行还需要考虑中间产品的风险成本(对)
7、为控制银行的风险,银行在对企业进行的租赁过程中,银行购
买设备直接租给承租人的过程中,银行不得引入第三方资金。
(错)8、银行在出具银行保函中,银行如果出具见索即付类保函,受益
人在未提供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有三个工作日时间考虑是否撤销这份保函。
(错)
9、在银行出具投标保证书的时候,银行可以出具一份跟单信用证
来保证银行履行在投标人不支付款项的情况下向受益人付款(错)10、银行利用自己的网点优势开展中间业务,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
众的生活,同时改善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结构(错)
四、简答题:
1、请简要说说银行中间业务的含义以及中间业务把握的特点?
在以英美为主的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中,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念相对应的是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通行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但会改变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
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即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货币收入,却不直接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业务。
中间业务的开展主要以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为基础,接受客户的委托,服务于客户的金融和信息咨询需要,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以收取手续费的形式获取收入,风险低。
中间业务的特点有:
:
第一,表外性。
中间业务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和投资业务,都要运用其通过负债业务所动员的资金。
在开展中间业务时,没有自身资金的转移。
第二,多样性。
中间业务产品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征。
从中间业务产品的生成条件看,中间业务产品与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信用中介职能及银行的信誉和技术经济条件相联系。
从中间业务产品的功能看,有结算性、管理性、担保性、融资性业务及其他类中间业务。
从中间业务产品的作用看,有代理性业务、委托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
第三,风险差异性。
在中间业务产品中,商业银行一般不以信用关系的当事人出现,只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通常不存在存贷业务(如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中的信用风险。
有些中间业务会存在潜在风险,如信用证、承兑等担保性业务实际上是一种或有资产或负债,它们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现实的风险资产或负债,其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
2、请问银行代理类中间业务以及保管类中间业务主要有哪几项?
答:
代理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
包括代理收付业务、代理承销与兑付债券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理其他业务等。
(1).代理收付业务
代理收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与营业网点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
(2).代理承销与兑付债券业务
代理承销与兑付债券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的资金、网络、技术的专长,接受委托,代理发行国家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3).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受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如代理贷款项目管理。
(4).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
(5).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主要是代理资金清算,代理城市商业银行人民币结算、国际业务结算,代理签发银行汇票等业务。
(6).代理其他业务
代理其他业务包括代理委托贷款、财政委托等业务。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中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是财政部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代理中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业务是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直接下达的支付指令或根据预算单位在财政部授权额度内下达的支付指令,将财政资金划给收款单位的资金结算业务,这是代理财政委托业务的重要形式。
保管类中间业务
保管类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设施(如保管箱、保管库),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保管各种贵金属、珠宝、古玩字画、有价证券、
契约文件、保密档案资料、设计图纸等,并收取一定手续费。
2、请比较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之间的异同点。
汇票是委托第三人来付款,这跟本票不同,本票是由自己来付款的。
另外,汇票有一种特殊的制度叫承兑制度,本票都没有。
(1).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最终付款人。
银行汇票的特点:
无金额起点限制;无地域限制;对申请人没有限制,企业和个人都可申请;可背书转让;付款时间较长,银行汇票有效期为1个月;现金银行汇票可挂失;见票即付;在票据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2).本票
银行本票是指由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内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支取现金或办理转账的票据,银行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银行本票的服务对象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银行本票的特点:
无金额起点限制;结算快捷,见票即付;允许背书
转让。
3、请简单讲讲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1)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4、请比较银行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
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
因此,备用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毁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如果开证申请人按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受益人就不需要开证行在备用信用证项下支付货款或赔款,这就是称为“备用”(standby)的由来。
备用信用证一般用在投标、技术贸易、补偿贸易的履约保证、预付货款和赊销等业务中,也有用于带有融资性质的还款保证。
近年来,有些国家已开始把备用信用证用于买卖合同项下货款的支付。
有关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是UCP500和国际商会对备用信用证制定的《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即国际商会590号出版物,简称ISP98。
(2)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
UCP500将备用信用证包括在跟单信用证范畴内。
由此可见,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有相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所承担的付款义务都是第一性的;均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凭证或单据付款;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都是在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基础上开立的,但是,一旦开立就与这些合同无关,成为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项独立义务。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在跟单信用证下,受益人只要提交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即可要求开证银行付款。
而在备用信用证下,受益人只有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时,才能行使信用证规定的权利,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则备用证就成为备而不用的文件。
第二,跟单信用证一般只适用于货物的买卖,而备用信用证可适用
于货物以外的多方面交易。
例如,在投标业务中,可保证投标人履行其职责;在借款、垫款中,可保证借款人到期还款;在赊销交易中,可保证赊购人到期付款等。
第三,跟单信用证一般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付款依据,而备用信用证一般只凭受益人出具的说明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的证明文件,开证银行即保证付款。
本章特殊专题:
融资租赁业务与经营租赁业务。
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兴起与发展打破了传统信贷和金融机构体系的束缚,为金融体制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金融体制改革要求金融机构和信贷方式从过去比较单一和集中,向多元化、多形式方向发展,以形成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并使信用方式和金融工具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相应发展。
租赁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中一种新兴的非银行信用机构。
它的建立一方面为中国的金融业注入了竞争机制;另一方面,也在旧的信贷体制中打开了一个缺口,使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上对金融方式和贸易方式有了新的选择。
中国的租赁业发展较晚,且一直处于多头监管、业务不平衡的状态。
中国的租赁业曾走过一段弯路,但近几年的发展势头较好。
中国的租赁业处于起步后有所发展但还未充分发展的阶段。
相对于发达国家已充分发展成熟的租赁业,中国租赁业的发展潜力更
大。
但中国租赁业也存在着风险,中国租赁业基础较薄,中国目前租赁业财务状况不好,租赁业法制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尽管在中国投资租赁业机遇与风险并存,但总体来说仍是机遇远远大于风险,而且若采用可行方式可远远降低风险的概率。
在此着重介绍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主要概念,以及其主要的会计处理。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
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承租人与出租人各不相同。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
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帐面价值的折现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其帐务处理为:
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
(1)、折旧政策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与自有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相一致。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提供了担保,则应记
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余值后的余额。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时,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定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尚可使用年限,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4、相关信息的会计披露。
承租人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事项,主要有:
(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
(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支付的最低付款总额。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
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费用部分后的余额。
(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
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
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
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
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4、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将收取的最低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收取的最低收款总额。
(2)未确认融资收益的余额。
即未确认融资收益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收益部分后的余额。
(3)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
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
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而发生的资产租赁。
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
它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
承租人租赁资产只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短期的、临时的或季节性的需要,并没有添置资产上的企图。
经营租赁泛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
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经济寿命低于其预计经济寿命25%的租赁,也视为经营租赁,而不论其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其他条件。
经营租赁是一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不得随意撤销)。
其业务特征表现为:
(1)、租赁物件的选择由出租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