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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3)483

项目名称:

三期实验楼(公共实验楼)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3年09月09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市职业大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三期实验楼(公共实验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8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三期实验楼(公共实验楼)

建设单位

扬州市职业大学

项目地址

扬州市

建筑面积

28228.7M2

建筑总高度

20.1M

建筑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五层

耐火等级

二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独基

结构体系

框架

送审日期

2013-8-30

勘察单位

扬州市筑苑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乙级

设计单位

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

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

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1.设计节能专篇中各向窗墙比东南西北分别为:

0.096、0.375、0.335、0.386;节能计算书中分别为:

0.28、0.47、0.31、0.28。

设计应核实一致。

2.节能专篇中外门窗应包括透明幕墙的热工性能,并非“阳台透明部位”。

3.设计倒置式屋面,交代保温厚度按照计算值增加25%,但是构造做法等部位均未考虑增加值。

4.计算书中屋面热工值与节能专篇不一致;墙体热工值计算书与节能专篇不一致。

5.计算书中交代使用较低透光6OW-w12A+6中空玻璃,节能专篇中应交代使用中透

光6OW-e+12A+6中空玻璃,设计应核实,应符合规范选用恰当的玻璃材料。

6.计算书中缺“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的计算;缺“上采暖空调

地下室顶板”计算。

设计存在此两项,建议重新出具节能计算书和节能专篇。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1、宜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未按节能标准要求对用电设备进行分类和分项计量,不符合DGJ32/J96-2010第8.1.1条及相关标准。

2、未设能耗监测系统,不符合DGJ32/TJ111-2010第3.0.1条。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

审查人

何伯海、刘有联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10161-J11

审查人

徐静、王奇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

审查人

丁渝靖、陈云虎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10161-

2013.9.6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设计各类教学用房均应开向疏散方向,应符合GB50099-2011第8.1.8条规定。

2、未对铝合金型材的壁厚提出要求,不符合GB/T8478—2008第5.1.2.1.1条的规定。

3、一层平面图在

~

~

间确定为消防车道,但总平面图中未设置道路及与消防车道相适应的道路转变半径,不符合GB50352-2005第5.2.2.4条的要求。

(三)设计深度及优化建议。

1、设计的幕墙不应使用隐框形式;设计地面素土夯实应交代压实系数。

2、教学用房地面应设置保温措施,应符合GB50099-2011第5.1.12条规定。

3、设计交代室内回廊、天井等处防护栏杆高度1050,不妥,应大于1100。

(四)其他。

1、说明4.3条的砌筑砂浆未选用预拌砂浆,不符合扬州市的地方规定

 

设计人

李笑雪

专业负责人

房侠

审核人

陈骁

注册师

华华

执业印章号

3200468-007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

审查人

刘有联

认定证书号

2013.9.6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柱活荷载折减系数不符合GB50009-2012中5.1.2-2条。

各分体计算书中均未输入女儿墙荷载,部分上人屋面活荷载为0.7,不符合GB50009-2012中5.1.1条。

本工程梁上线荷载多处遗漏,下左男厕活荷载未考虑蹲坑重量,8轴左侧外挑未按实输入且无梁上线荷载。

请设计人重新计算,仔细核查相关梁、柱、基础配筋,确保工程安全。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建模时未见基础顶面至地坪梁段,地坪梁计算书?

上左音乐表演厅屋面梁标高6.0,与主楼楼层标高7.75输在一起,使两标高交接处梁、柱配筋失真。

2、部分分体配筋图均不全,上左缺标高11.650、19.5层;上右缺标高11.650层。

3、下右现浇板配筋计算书钢筋强度等级为HPB235,与实际不符。

4、中左标高11.650层板Y向下部筋8@150遗漏。

15.550层计算书现浇板配筋为什么变大,而造成实配不足?

5、未见(1.0恒+1.0活)竖向导荷,未见独基抗剪、抗冲切、配筋计算。

未见地下室基础梁、板计算书。

请重新提供基础计算书。

6、请核查独基沉降差是否满足GB50007-2011中5.3.4条,不满足处请调整。

7、U-R轴间结构单元部分与主体部分没有设置沉降缝,不满足GB50007-2011中7.3.2条1,2)要求。

8、基础插筋锚固长度应根据GB50007-2011中8.2.2条2款要求在设计中明确。

9、设计文件中走廊活荷载应明确。

 

设计人

鲍伟

专业负责人

吴栾平

审核人

陆建光

注册师

吴栾平

执业印章号

3200468-S010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袁克彦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0

2013.9.6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部分构件配筋不足,不符合GB50011-2010中5.4.2条。

如上左标高3.850层14轴框架梁下部筋计算书28,实配5C22;上右3.850层P轴B-KL6在18~19轴间下部筋3C20<12,7.750层相同位置4C16<11,19.50层29轴B-WKL1在N~P轴间下部筋5C22<22,7.750层18轴厕所支座筋不足;中左一层个别框架柱核芯区箍筋不足;地下室A轴框架柱配筋不足。

地坪层10轴C-KL3下部筋不足。

请逐一核查。

2、部分框架梁配筋不符合GB50011-2010中6.3.3-2条。

如标高15.550层上右22轴框架梁中部短跨处,梁底与梁顶钢筋面积比<0.3;下左17轴梁同。

(二)违反“强标”之处。

1、中右Y向梁框架梁箍筋肢距不符合GB50011-2010中6.3.4-3条,标高3.850层KL6在29轴支座处支座筋漏注。

(三)其它。

1、楼梯TZ箍筋应全加密,和框架柱相连的TL应按框架梁构造。

部分梯段板分布筋不足0.15%,对照TL1配筋计算书修改钢筋。

2、请核查楼梯平台处框架短柱箍筋是否全加密,体积配箍率是否>1.5%。

3、扭转位移比计算,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条要求(条文说明)。

 

设计人

鲍伟

专业负责人

吴栾平

审核人

陆建光

注册师

吴栾平

执业印章号

3200468-S010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袁克彦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0

2013.9.6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二层用水点供水压力大于0.20Mpa,不符合DGJ32/J96-2010第6.2.3条。

(三)其它。

1、一层和三层阶梯教室讲台附近增加灭火器。

2、消火栓安装高度(距地高度1.100)应加以说明。

3、建议各实验室水池附近均增加地漏。

4、建议FL-2、FL-4、FL-5最上层增加检查口;并注上透气管高度。

5、建议雨水排水立管和污水排水立管设置伸缩节。

设计人

孙润

专业负责人

孙润

审核人

陆映达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

审查人

徐静

认定证书号

10161-W1004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9.9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1-AP1和1-AP2柜的电源,2-AP1和2-AP2柜的电源应注明引自不同变压器的低压侧。

2、电梯井道内敷设的电线应采用阻燃和耐潮湿的。

单电源供电的电梯应具有自动平层功能。

3、楼梯间照明不宜采用限时开关控制。

4、与建筑专业复核各防火分区分隔处防火门是否常开防火门,是否有火灾时自行关闭及信号反馈要求。

5、一层D轴配电间缺电源进线。

6、部分楼梯间的疏散指示灯指示方向错误或安装位置不合理(如二~五层轴7~8、轴28~29,三~五层轴7~8等楼梯间)。

 

设计人

吕展航

专业负责人

孙琪

审核人

邵敏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10161-E1005

日期

审查人

陈云虎

认定证书号

10161-E1004

2013.9.9

审查综合意见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3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7条。

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

 

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

注:

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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