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系实习管理相关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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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系实习管理相关表格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系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大学生校外实习是高校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

也是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它有助于开拓学生的专业视野,巩固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服务于社会。

为提高校外实习工作的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习制度

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实习点指导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2.学生在实习工作期间,不从事私活、串岗、看小说、上网玩游戏和聊天等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3.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老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主动适应和熟悉工作岗位对实习学生的各种要求。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特定的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依法保护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考勤制度

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即所在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对实习学生进行每日考勤,学院带队教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2.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习单位规定的工作,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者按旷课处理(按本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凡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四节计算)。

3.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两天(含两天)以上事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即先由该学生写请假条,而后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经学院带队教师同意后方可生效。

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三天以上病假需及时告知学院带队教师。

请假学生应在事后补足实习时间。

 

三、考核制度

1.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随下届学生重修。

2.实习成绩按百分记分制评定。

评定标准如下:

90—100分:

积极努力地完成实习任务,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提交完整、细致的实习周志;提交一篇专业性极强的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能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或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提出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80—89:

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要求;实习周志记录较全面;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加以分析。

70—79分:

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周志记录基本反映实习情况;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60—69分:

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周志虽有记录但不完整;实习报告不够全面系统,或字数未达到规定要求。

60分以下: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实习报告未完成、抄袭别人报告、或所写内容有原则性错误,以及实习单位鉴定评语不合格者。

(2)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病、事假而请假天数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的;或无故缺勤天数超过实习时间四分之一以上的。

(3)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或有其它违法行为者。

(4)学生在实习期间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并给实习单位工作及学校学院造成不良影响。

(5)实习学生因不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与实习单位有关人员产生严重冲突给学院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其它严重违纪等原因,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

 

四、其它规定

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院及实习单位声誉。

2.实习期间,实习学生未经允许不能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中途变更实习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带队教师与所在实习部门领导和指导教师协商,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原实习单位。

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并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3.实习学生因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其它严重违纪等原因,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并将对其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4.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与实习单位有关人员产生矛盾,应及时与带队教师联系,由带队教师负责协调解决,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或做出有损学院声誉的行为。

5.实习学生在实习时间段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其他意外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现行的规章制度处理。

6.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的,应提交医院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及所在系部意见,向学院教务处申请缓修;因病、因故无法完成全部实习任务的,应提交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经学院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同意后,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另择时间补修。

7.学生在实习临近结束前,撰写好实习报告(封面和内页不得有缺项),并请实习指导教师考核其实习表现(评语及分数),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实习结束后,尽快将实习报告及实习周志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其它未尽事宜,均以学院现行的规章制度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系实习带队教师规范

校外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切实提高实习工作质量,提升实践教学的整体水平,每位带队教师都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学院交给的校外实习带队任务,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带队教师全面负责自己所带队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按照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要求完成实习带队任务。

二、按学院实习安排要求,在实习前,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工作,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为每位参加实习的学生落实实习岗位。

与实习单位共同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考核。

三、带队教师必须每周一次深入实习单位,全面认真了解学生实习工作情况,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并给予指导帮助,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期间所发生的与实习相关的各类问题。

四、实习结束,带队教师应及时收齐并检查学生的《实习报告》,做好每位学生校外实习的成绩评定和评语撰写工作。

五、带队教师对每位学生的实习报告要认真检查其所填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并注意是否有缺项,如有缺项要联系学生予以补齐;并要检查学生的实习总结的质量(不得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和字数(1500字)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要退回学生重写。

六、学生的实习成绩由实习表现(30%,由实习单位给分)、实习报告(40%)、实习周志(30%)组成,请带队教师按百分制折算后给学生打分。

再按实习学生15%的比例推荐出优秀实习生,并负责《优秀实习生评选表》中“主要事迹”等栏目的填写。

七、带队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和情况,要求学生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带队教师有权批准实习学生三天以内病、事假,并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经学生所在系领导批准。

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者,带队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汇报,以便按学院规定做出处理。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系

20年度实习计划书

 

实习机构:

             

带队教师:

             

实习生:

       等人 

实习时间:

 

20年月

一、实习目的

1、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包括:

(1)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历史背景、理念、目标及宗旨等)

(2)实习单位的运作方式、行政架构

(3)实习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模式、工作对象

 

2、实现本小组实习目标(结合实习机构情况和各小组实际定),具体包括:

 

二、实习进度与內容计划

1、基本要求:

(1)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完成实习工作

(2)撰写实习周记

(3)撰写实习(总)报告

 

2、具体计划:

周次

日期

实习目标

实习內容

说明:

以上为预计实习进度和内容,应根据实习机构要求协商调整。

备注:

此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实习单位,一份由实习学生(小组)保留。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

指导教师姓名

实习专业、年级

实习时间

年月日

至月日

实习单位:

起止日期

工作记录

备注:

1、指导老师每周下实习单位一次,了解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听取单位对学生和专业的意见,对实习单位提出建议,并进行沟通交流。

2、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指导结束后提交本表和实习指导总结一份。

实习单位鉴定表

姓名

专业、年级

学号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单位指导老师

学校指导教师

每周实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五周

 

 

签名:

年 月日

实习

单位指导老师意见

 

签名:

 年 月日

 

内容

参考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得分

实习

考勤

遵守实习守则,服从机构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其它业务活动。

(10分)

实习

纪律

自觉遵守实习机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维护实习机构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10分)

工作

态度

遵守专业伦理;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敬业爱岗;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处事稳重,客观公正,待人热情。

(20分)

业务

能力

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能够结合所学理论知识进行专业实习活动,能进行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20分)

成长

指标

在实习过程中实践能力有较大提高;能够形成独立见解并与老师、同学共同讨论,分析能力增强;头脑冷静、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

(20分)

协作

精神

尊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尊重指导老师,团结同事和同学,有较强的沟通、合作能力,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胸怀宽广,助人为乐;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10分)

其它

有修养,懂礼貌;有自信,各方面素质良好等。

(10分)

总分

签名:

 年 月日

实习单位意见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日

备注:

请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签署意见、评定分数后,密封寄回或由学生本人带回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邮编:

510090)。

谢谢合作!

政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20级实习报告

 

题目: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年月日

 

实习单位

实习评分

实习时间

实习报告评分

实习地点   

总评成绩

实习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一、本人的实习计划和实习目标。

二、本人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从实习工作中获得的成果或专业提升情况。

四、关于实习岗位的专业性意见或建议等。

 

(可加页)

实习报告要求:

1、实习报告要紧密结合实习岗位工作实际进行,体现本专业特点,反应专业水平;2、字数不少于3000字;3、实习期满前最后一周内提交;4、可附调查问卷或访谈提纲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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