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项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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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项方

安置房3#、4#楼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和头等大事。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久而艰苦的工作,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危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也直接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领导编制和审批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制度。

4、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6、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副总经理(副经理)职责

1、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公司副总经理(副经理)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4、领导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安排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

5、编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培训教育。

7、组织新工人和特殊工程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8、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9、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整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企业技术状况,制定贯彻实施和具体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项目经理职责

1、在生产(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单位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咨询和重要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特殊工种必须强制性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6、若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五、施工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的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3、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定向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执行工地自检工作。

5、若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六、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七、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对新工人、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7、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工人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

八、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规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且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3、参加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报违章指挥行为。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九、生产工人职责

1、认真学习和撑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班组长开展好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报违章指挥行为。

4、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5、要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若发生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十、材料部门职责

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保用品工作,采购、供应现场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十一、安全部门职责

1、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9、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学徒工及新分配的实习或代培人员,由劳工科、教育科、工会、安全科等进行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工地)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换工种的工人,由劳工科通知安全部门、专职安全员、教育科等进行变换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国家规定的电工、架工、机械工、起重工、塔吊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并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四、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单位工程施工特点及注意事项、遵章守纪、血的教训等,接受教育者要签字备查,并进行考核。

五、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长要结合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特点、环境、气候等情况,对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以及遵章守纪的教育,并作好记录备查。

组织全班组人员开展遵章守纪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制。

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和签名。

六、经常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经常性教育主要包括:

1、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通知等。

2、遵章守纪、纠正违章教育。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者进行教育与安全交底工作。

4、对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的教育。

5、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6、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7、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8、自然条件大风、大雪、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规律,抓住薄弱环节进行安全教育。

9、事故安全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等的教育。

第四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单位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尤其是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并经审批后实施。

二、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1、机械应安装平衡,安全可靠,开机视线良好。

2、机械应清洁,表面无锈蚀,零部件齐全有效。

3、机械应设防雨防石面棚,周围设排水沟。

4、刹车装置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完整齐全。

5、滚筒、滑轮不应发生串动,润滑部位不缺油不漏油。

6、严禁钢丝磨损,防止绳短支撑松动。

7、钢架不应弯曲变形、滚筒、走轮、箱体等不应断裂。

8、电机设备或轨道应接地、接零,电线应按规定架空,电气柜与开关箱应有门锁。

9、电器要灵敏可靠,使用保险丝必须与规格相符。

10、塔吊轨道要平址,两端要封闭。

三、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三机操作工、特殊工种操作工,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岗。

2、岗前做到“三查”:

①检查机械设备装置是否灵敏可靠;②检查机械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③检查“十字”作业并试运转。

3、岗中三做到:

①坚守岗位,思想集中;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③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岗位后五不准:

①工作未事实上不准走;②电源未切断、电箱未锁不准走;③“十字”作业工作未做好不准走;④露天机械未加盖保护不准走;⑤未做好工作记录或交接班工作不准走。

5、三机操作工应做到十不准:

①开机时不准离岗;②不准思想开小差;③不准饮酒上班;④不准东张西望;⑤不准穿“三鞋”或赤脚;⑥不准看书、看报;⑦不准与人谈话;⑧不准无证开机;⑨不准离岗;⑩不准超负荷运行。

四、电气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架设。

3、电源线必须按规定架空,不得随地乱拖。

4、施工用电应做到“三级送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5、闸刀熔丝按规定装配,不得用铜丝等代用。

6、身、手潮湿,不得靠近电源、不得开动开关。

7、电气线路导电物件必须绝缘良好。

8、金属的电气设备都要有装置良好的接地、接零。

9、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认真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经常检查,维修及时,并做好记录。

10、应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

五、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开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牢固。

2、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洞口等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3、外脚手架拆除,应做到后搭先拆,先搭后拆,自上而下拆除,并有专人看护,设围栏、警示。

4、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如: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插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排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安全牢固的防护栏杆。

5、各种垂直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单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依据

根据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本公司所属单位工程进行检查督促。

二、安全检查的目的

1、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科学地评价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

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3、通过安全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过安全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5、通过安全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目标

1、消灭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5‰以内,部颁安全检查标准,优良率达到70%以上,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四、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

确定检查项目,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等。

2、依据部颁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检查项目:

①安全管理;②文明施工;③脚手架;④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⑤“三洞四口五临边”防护;⑥施工用电;⑦物种提升机与外用电梯;⑧塔吊;⑩施工机具。

3、安全检查评定等级分为:

优良80分及其以上,合格70分及其以上,不合格为70分以下。

4、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5、公司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小组,按部颁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各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评分,公司实行月检查季评,并通报。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

1、安全检查,发现和隐患,公司安全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反馈。

2、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反馈、复查和销案。

3、被检查的项目(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对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三定一落实”措施,立即整改。

整改完毕,报公司复查。

第六章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总经理(经理)。

企业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2、公司总经理(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义不容辞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

发生伤亡事故,除立即报告外,应及时进行人员抢救,并作好现场保护,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工会、检察院等,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合工作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现时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总经理(经理)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6、对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领导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七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四周应设围挡,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四周设置高于2.5m的围挡,工地四周设置高于1.8m的围挡,使用的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出入口设置大门、门卫及门卫制度。

3、施工现场要挂设五图一牌及安全标语等。

4、工地应硬化处理,设置排水系统,道路要畅通。

5、材料要堆放整齐,挂设名称、规格、品种等标牌。

6、建立班组考核制度,操作人员应做到工完料尽,物尽其用。

7、进出口要设置保洁措施,设置洗车台,驶离现场的车辆要进行冲洗。

二、生活卫生

1、生活卫生要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设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2、工地食堂卫生,必须符合《食堂卫生法》规定,注意食品卫生,以防中毒,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工地设置的男女厕所、浴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蚊蝇。

4、工地宿舍要搭设整齐,室内卫生整洁,并有防盗措施。

5、夏天要做好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发放饮品及保证茶水充足供应。

6、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定期对现场的排水沟等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7、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做好医疗保健急救工作。

8、做好社区服务,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现场防火

1、工地应建立系统的消防组织,制定多级重点岗位责任制。

2、建立防火档案,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干粉、泡沫灭火器),进行编号,并记录换药日期。

3、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水泵,动火作业要实行审批制度。

4、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义不容辞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木工场防火安全责任制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2、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3、木工场内废料(刨花、锯沫、木屑)要及时清除,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

4、木工场内不得设火炉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液体或可燃液体及有机溶剂的胶。

5、木工场内外不得随意私接电源、灯具、不得使用碘钨灯或大号灯泡,场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液化气炉。

6、木工场内应设有足够的各种灭火器材和工具,并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五、配电房防火安全责任制

1、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变电房。

2、变电房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和可燃物。

3、变电房配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4、做到变电房周围道路畅通。

5、所有电器应按规范要求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转,以防着火。

6、电闸箱周围以及箱内要保持清洁,不得堆放可燃性物品,经常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维修。

六、仓库防火安全责任制

1、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各项管理制度。

2、严禁在库内吸烟和明火作业。

3、熟悉和掌握所贮传物质的性质,尤其是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安全存放。

4、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持库内外整洁。

5、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动火。

6、各班组长及宿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对宿舍防火检查,发现火险,及时排除、及时报告。

七、宿舍防火安全责任制

1、宿舍应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贯彻执行。

2、宿舍严禁使用“四炉”即:

电炉、火炉、煤油炉、液化气炉。

3、照明用电不得乱拉接,宿舍用电灯泡不得超过60W。

4、不得用电热棒烧开水。

5、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动火。

6、当班组长为宿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对宿舍防火检查,发现火险,及时排除、及时报告。

7、宿舍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编号并记录换日期。

第八章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有用电管理内容,平面布置,用电规划等,其内容包括:

①各用电设备和动力设备的型号,规格一览表,进行负荷计算;

②计划现场用电量,包括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

③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导线载面,电杆及其他辅助材料;

④确定电源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专向、数量。

⑤大型设备、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图等;

⑥供电系统的架设质量与安全技术。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如下要求:

①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成,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并锁上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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