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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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

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

TheMartialArtsSchoolsandMartialArtExaminationSystem

ofMingDynasty

赖盟骐

国立高雄应用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发展系讲师

摘要

明代武学有中央的两京京卫武学,以及地方的都司卫武学、府州县武学。

进入武学的学生,主要为年二十五岁以下的在职武官、武职官员的应袭子弟、以及武职官员其余弟侄年十岁以上者。

其出路除应袭子弟照例袭职外,也得应科举、武举,或选受(荐举、会举)为主管军政的武职官员。

明代武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武举应试者一为武学官生,一为各地文武官吏举荐「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

明代的武学是专门为武职及武职子弟设立的学校,目的是为了培养将才,提高武将的素质。

但明代的武职素称难治,武学的学规多流於形式,很难贯彻执行。

此外,朝廷对武职及子弟的入学没有硬性的规定,在学期间学业的好坏与前途也没有必然的关系。

武科举是明代选拔武将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并未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主因为朝廷与社会皆忽视武举。

细究其因:

一为传统「重文轻武」的观念;其次是武举出身得不到重用;其三乃武举制度本身的缺失,如策问考试形同虚设,武举出身皆为骁勇战将,而非运筹帷幄的将帅。

有明一代,虽重文轻武,然则武学武举制度在提高军官素质、培养造就军事人才方面有一定的贡献。

但教法不严、督率无力,朝廷与社会均不甚重视,未能培训或选拔出兼具韬略及骁勇之名将。

关键词:

武学、武举、武举制度

Abstract

TherewerethreetypesofmartialartsschoolsinMingdynasty:

theDual-CapitalDefenseMartialArtsSchoolinthecentralgovernment,theCityDefenseMartialArtsSchoolandtheStateandCountyMartialArtsSchoolinthelocalareas.Thestudentsenrolledintothemartialartsschoolsweremainlyinheritorsaged25oraboveofexistingmilitaryofficersandmilitaryofficials,andbrothersornephewsaged10oraboveofmilitaryofficials.Theinheritorsofexistingmilitaryofficersorofficialscouldfollowtherulestosucceedtheirfathers’positionsasmilitaryofficers,ortheycouldtaketheImperialExamination,theMartialArtExaminationortheSelectionProcedure(throughRecommendationorJointRecommendation)tobecomemilitaryofficialswhosupervisedmilitaryaffairs.

TheMartialArtExaminationofMingDynastywasdividedintothreelevels:

CountyTest,JointTestandImperialTest.ThecontestantsoftheMartialArtExaminationwereeitherstudentsfromthemartialartsschoolsorpeople“familiarwiththeartofwarandwithoutstandingwisdomandcourage”recommendedbylocalofficialsormilitaryofficers.

ThemartialartsschoolsintheMingDynastywereestablishedespeciallyformilitaryofficersordescendentsofmilitaryofficers.Theobjectivewastotrainmilitarytalentsandtoupgradethequalityofmilitaryofficers.However,themilitaryofficersinMingDynastywererenownedforbeingundisciplinedandtheregulationsofthemartialartsschoolsusuallyfellintoformality.Itwasalsodifficulttoconsolidatetheimplementationofregulations.Moreover,therewerenostrictrulesconcerningtheenrollmentofmilitaryofficersandtheirdescendents.TheiracademicperformanceintheMartialArtsSchoolsalsoshowednopositiverelevancetotheirfuturecareer.

TheMartialArtExaminationwasoneofthecrucialmeanstoselectmilitarytalentsinMingDynasty.However,itdidnotreallypickupthetruetalents.ItwasmainlybecausetheMartialArtExaminationwasneglectedbybothofthecentralgovernmentandthesociety.Afterfurtherexploration,thereasonsincluded:

(1)Thetraditionalconceptof“upholdingtheintellectualandbelittlingthemilitary”.

(2)TheMartialArtExaminationqualifierscouldnotsecureaprominentfutureinthecentralgovernment.(3)TheflawsintheMartialArtExaminationSystem,suchastheseeminglyformality-likestrategyandtactictests.TheMartialArtExaminationqualifierswerevaliantwarriorsinthebattlefieldinsteadoftacticalcommandersinchiefwhospecializedintheartofwar.

IntheMingDynasty,althoughtheintellectualwasupheldwhilethemilitarywasbelittled,theMartialArtsSchoolsandtheMartialArtExaminationSystemstillmadeacertainextentofcontributiontoupgradingthequalityofmilitaryofficersandtrainingmilitarytalents.Nevertheless,loosediscipline,weakleadership,andnegligencefromthecentralgovernmentandthesocietywerethereasonswhytruetalentedcommandersinchiefwerenotfosteredorselectedatthattime.

Keywords:

martialartsschools,martialartexamination,martialartexaminationsystem

一、前言

以武艺取士的作法,先秦时已出现,武学是古代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肇始於唐,兴盛於宋。

宋代创立了比较完备的武学体制,并开始将武举制度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

明代为提高军官素质,中央、地方皆设武学;并以武举制度选拔将才,惟学者之专论不多,本文试图爬疏现有史料及研究成果,对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作一初步的探讨

二、武学的建立与发展

明代为培养选拔将才,於中央与地方皆设有武学。

中央武学於北京、南京设「京卫武学」,地方武学则有卫武学及府州县武学。

(一)武学的创议

明初未设武学,为表示对武学的重视,洪武二年(西元1369)六月,太祖召国子生,询知诸生未熟骑射,遂宣谕「文足以经邦,武足以戡乱」,强调文武并重,才能「出将入相,安定社稷」。

洪武三年(1370)五月,诏国子生及郡县学生员皆习射;十月采纳御史袁凯之议,诏儒士更直午门,为武臣讲解经史。

洪武五年(1372)、洪武十年(1377)、洪武十四年(1381),三次谕令选武臣子弟入国子监读书。

明代武学之设,始议於洪武二十年(1387)七月,礼部奏请如前代故事,立武学、用武举,建武成王庙、祀太公。

太祖认为:

太公,周之臣,封诸侯。

若以王祀之,则与周天子并矣!

加之非号,必不享也。

至於建武学,用武举,是析文武为二途,自轻天下无全才矣!

三代之上士之学者,文武兼备,故措之於用,无所不宜,岂谓文武异科,各求专习者乎!

武学专讲韬略,不事经训;专习干戈,不习俎豆,拘於一艺之偏之陋哉!

今又欲循旧用武举、立庙学,甚无谓也。

太公之祀止宜从祀帝王庙。

太祖以立武学、武举是分文武为二途,未准其议。

太祖虽不赞成建武学,但亦关心武臣子弟疏於武事,所以反覆告诫武职官员应认真教儿弓马,且禁制极严。

如洪武二十二年(1389)令:

卫所官员不肯教儿子弓马,如今有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了手;蹴圆的,卸了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

为强调文武兼备的教育,太祖於洪武二十四年(1391)五月,命国子监生解奎等於在京各卫,讲说《大诰武臣》;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命地方学校生员兼习「射」与「书」、「数」之法;洪武三十一年(1398)二月,命吏部设学於南京虎踞关,选儒士教武臣子弟之养於锦衣卫者;三月,命武官袭职子弟应读书及习闲弓马,十五岁始得袭替。

因为文武合一的讲求,明初将帅皆出於卫所,而无世胄纨袴之气。

(二)中央武学——京卫武学

建文元年(1399),始置「京卫武学」,成祖永乐元年(1403),又罢京卫武学,其後武学逐渐废弛。

永乐九年(1412),成祖谕武臣子弟:

「安於豢养,武艺不习,礼义不谙,古今不通」。

宣德三年(1428),宣宗亦谕兵部曰:

「军官子弟安於豢养,浮荡成风,试其武艺,百无一能用之」。

正统六年(1441)五月,英宗命太子太保成国公朱勇简选都指挥等官,择御史有文武全才者讲说《孙吴兵略》、《历代臣鉴》等。

朱勇荐监察御史朱鉴,朱鉴呈〈请设京卫武学疏〉,提出「开武学、立学规之典,兴武举之科」。

英宗准「选骁勇都指挥官五十一员、熟闲骑射幼官一百员,置学授官,开设京卫武学」。

正统七年(1442),从监察御史彭勖之议,设南京京卫武学。

代宗景泰三年(1452)五月,因武生只剩十余人,遂革北京京卫武学。

景泰五年(1454),南京守备宁远侯任礼请革南京京卫武学,送武生专习弓马,代宗以「操习弓马武艺,故当今之急务,而讲读兵法战策,尤用武之根本」未允。

天顺二年(1458)十月,因国子监学正阎禹锡奏请,才复设北京京卫武学。

其後,又罢北京京卫武学,直至天顺八年(1464)三月刑科给事中金绅上奏建言:

「择重臣以备边患,明黜陟以行新政,设武学以育将林」。

十一月,宪宗以太平侯张軏旧第为校址,复设北京京卫武学,并以阎禹锡为监丞。

嘉靖十五年(1536)四月,以武学校址规模狭小,应武定侯郭勋之请,诏令将武学迁至皇城西隅大兴隆庆寺旧址。

(三)地方武学

两京京卫武学设置後,《明史》称:

「渐置各卫武学,设官如儒学之制」,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

因明代卫所多已设有儒学(卫学),另建武学,所费不赀。

同时,卫学学程包含武学的课程,因此无另立武学之必要。

而且明代地方武学与地方儒学关系密切,《明史》谓:

「无武学者,送卫学或附近儒学」。

是故明代武学,泰半指两京京卫武学而言。

此种情形至明代晚期才有变化。

1.蓟州镇武学

穆宗隆庆五年(1571),因边将勇战无方,为储将才以备缓急,乃於蓟州镇开设三所武学,分别在密云县、遵化县、永平府三地。

後又废弛,万历元年(1573)复建。

2.天津卫武学

万历以後,武学日渐衰微,万历四十年(1612)给事中麻僖上奏:

武学尤为育才之地,今天下武生寥落,并其学而废之,亦宜查复故址,令分教一人,专掌其事……酌比试之法……将每选官舍,分文学、年貌、骑射三款……如此则骄怠之习,庶有瘳乎。

而随着边患日甚,武学又陆续开设,是年天津卫武学创立。

3.府州县武学

天启年间,辽东沦陷後,北直隶各府(景州、枣强、武邑、衡水)纷请设武学以储才备用。

此时的武学,并不另建学校,而是附於府学,以节省财用。

崇祯十年(1637)令天下府、州、县学皆设武学生员,由提学官一体考取。

但当时积习轻武,重视科举,学臣们将此令视为具文,不屑参加对武学生员的考选。

三、武学的管理

武学的管理,根据《正统奏定教条》及《成化申定教条》,分为管理体制、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略述如下:

(一)管理体制

武学的管理体制,中央隶属兵部。

初由御史提督,後由兵部武库司主事一员提督,负责管理。

1.京卫武学

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训导六人,品秩俸廪如京府儒学之制。

下设明伦堂,居仁、由义、崇礼、弘智、惇信、劝忠六斋,各置斋长一人。

成化五年(1469),京卫武学国子监监丞阎禹锡建请仿儒学规制(学庙合一)建文庙:

古者有学必有庙,受成献馘於中,欲先其礼义而後勇力也,今本学见有空堂数楹,乞敕所司,改为文庙,庶使学者有所观瞻,知礼先勇後之意。

2.地方武学

卫武学设教授一人,训导一至二人。

万历元年(1573),设科正二员。

万历八年(1611),革密云、遵化、永平三武学提调,各武学仍存科正一员,科副一员。

除建有明伦堂外,还设祀殿以祀周威烈王、武成王、吴司马孙子、齐司马田子、汉留侯张良、汉武侯诸葛亮。

另外,作为地方教育总管的提学官也有权提调武学。

据《明史》所载,武学教官之职责乃「掌教京卫、各卫幼官及应袭舍人与武生,以待科举、武举、会举,而听於兵部。

其无武学者,凡诸武生则隶儒学」。

由以上可知,武学的管理体制,内部主要有教授负责管理,外部接受双重领导,既受兵部武库司主事的督导,亦由提学官提督。

实际上,兵部武库司高居中央,无法管理散布於地方的武学,地方武学事务只能由提学官兼管。

(二)学生管理

武学教育对於武学生员的资格、待遇、作息、请假、黜罚、出路有一定的管理办法,略述如下:

1.入学资格

(1)武生

明代选送入武学教习的学生,主要为年二十五岁以下的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在职武官;武职官员的应袭弟子(舍人);以及武职官员其余弟侄年十岁以上者(亦称「舍余」或「官舍」)。

成化十三年(1477),将入学幼官年龄限制在二十五岁以下。

嘉靖十二年(1533),规定二十五岁以下、十五岁以上,嘉靖二十二年(1543),改为二十以下、十五以上者,通查送学。

(2)现职年长武官(军官在职干训)

正统六年(1441),京卫武学设立时,曾选「骁勇都指挥官」入武学,根据是年《奏定教条》:

「都指挥官年长者,令五日一会听讲」,而所谓年长者是指五十岁以上者,操练听讲;五十以下者,入学读书。

成化十三年(1477),准二十五岁以上者,自愿入学。

(3)民间技能超群之士

隆庆五年(1571),令「民间技能之士,必须超群绝伦,真有实用者,方许入选,毋得滥收」。

由以上可知,入武学学习的资格与条件为:

第一,二十五(二十)岁以下的幼官;第二,尚未袭职的武官子弟(即「应袭舍人」);第三,武职官员其余弟侄年十岁以上者(即「舍余」);第四,现职年长武官;第五,严加遴选的民间武技超群绝伦,有真才实学而又有志於武学者。

嘉靖以後,入学资格把关不严,如嘉靖二十二年(1543),令「舍余」必须在册有名亲堂弟侄,方许保送。

如将军余及远房舍余混送者究办。

隆庆五年(1571),令「严加遴选」武学学生。

万历十一年(1583),令武学收取,每年只许一次。

必系真正应袭幼官,及舍余系现在武官亲弟亲男者,方准收入。

如有滥收冒籍,及异姓假充人员,严加督办。

2.待遇

教官、幼官及武职子弟廪馔,每人月给食米三斗。

另外,还赏赐武学生钱钞。

正德十六年(1521)题准:

「凡赏武学官生钞贯……每岁首奏行该库关出,发学校收贮,待府部考验给赏。

又题准京卫武学照顺天府学生员事例给赏」。

3.作息

春秋夏月,每日辰时初刻入学,至未时末散,冬月申时散。

每日早,教官升堂,幼官子弟序立,分东西序揖、退,俟训导还斋、画卯、背书授书写仿。

遇会讲之日,训导升堂,诸生序立听讲。

4.请假

根据《正统奏定教条》,武学学生学习期间,「有事请假,先自训导以达教授。

明立假簿,量事繁简缓急,定与期限,依限赴学」。

5黜罚

逃学十日以上或一次、二次者量责,半年以上及连逃三次者,呈送法司,仍追食过馔米还官,依例送操。

十年以上,怠於进取者,黜退原卫送操。

成化五年(1469),掌京卫武学国子监监丞阎禹锡奏准,凡入学二年以上,学无可取者,追廪送操。

6.出路

武学生的出路主要有四:

(1)承袭父职。

年轻的武官子弟学成之後,即可承袭父职。

(2)参加武举、文科考试。

《成化申定教条》中规定:

「都督以下子弟,文学优良、有志科目者,听於京闱乡试,果有武艺智谋,许府卫从公礼荐,以凭应试」。

成化十八年(1482)令「应袭儿男……学业有成,考送武举」。

(3)参加会举。

在学幼官武生,依靠良好的自身素质,被举荐给兵部,以求闻达。

《成化申定教条》中规定:

「在学幼官,有策略精通,弓马熟闲者,从公礼荐赴部,会官试验,奏请任用。

」其余「抱艺守分,不及荐举,年二十五以上,三十以下者」武学查明送(兵)部,转发各营听用。

平时考试常居优等者,每十年一次由兵部会同总兵官举送,各营各卫遇有坐营把总掌印军政员缺,相兼选用。

正德中曾革会举,正德十六年(1521),复两京武学会举,六年一次。

(4)捐监。

嘉靖四十一年(1562),兵部奏准京卫武学曾经科举者,许纳银二百四十两入监。

(三)教学管理

武学的教学管理,主要介绍教学内容、学

习考核、学规条例:

1.教学内容

从武学的培养目标来看,武学主要招收武臣子弟,提高武臣子弟的军事、文化素养,培养文武双全的军事人才。

从武学的教学内容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为文事,一为武备。

以「文事」而言,可分为习字、读书、会讲。

就「武备」来说,则是演习弓马。

(1)文事

Ⅰ.习字:

幼官子弟日写仿纸一张,以四百字为度,有志者不拘。

Ⅱ.读书:

幼官子弟所读之书,一为经书,一为兵书;每位学生必须从中各选一书学习,通晓大义。

所谓:

「讲读儒书,使知仁义忠信之道;讲读兵书,使知制胜御敌之

方。

」每日总授不过两百字,必须熟读,三日一温,就於所读书内,取一节讲说大义,使之通晓。

a.经书:

《小学》、《论语》、《孟子》、《大学》四书中任选一部学习。

b.兵书:

(a)《武经七书》:

包括《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尉缭子》、《三略》、《李卫公问对》内任选一本。

(b)《百将传》。

Ⅲ.会讲:

都指挥等官年长者,五日一会听讲,由教授或训导讲授。

从《大诰武臣》、《历代臣监》、《百将传》、《古今名臣嘉言善行》内选取一段,升座讲说,务在坦直明白易晓。

其幼官子弟,亦随後听讲。

(2)武备:

武学学生不仅要在课堂上学习儒家经典与军事理论知识,还要进行适当的军事训练。

幼官武生每五日一次习演弓马;每月初二、十六日,教官率幼官子弟於城外空地演习弓马。

幼官武生内有领队、管队官,如遇操练之时,分作两班,轮流下教场,三日一换,报知武学,明注簿籍。

不该操者,依旧在学。

2.学习考核

学习考核包含学生考核及教官考核:

(1)学生考核

武学学生的考核,主要有由教官负责的平时考核;兵部主持的月考、岁考及临时考核。

分述如下:

Ⅰ.平时考核

为督促学员遵守学规,各武学置「记过簿」,都指挥等官有犯学规者,学官先口头教育,不服从者明书其过,三次不改,具呈总兵官,随宜惩戒。

幼官子弟有犯过者,酌情责罚。

Ⅱ.月考

为了加强对武学的领导管理,推动学生勤奋学习深造,教官认真负责执教,兵部制定每月或两月考核。

《成化申定教条》规定,各营总兵官、兵部堂上官每月派一员下学考验,武库司记其功能。

嘉靖十二年(1533),月考改为间月考。

a.京卫武学

由兵部堂上官同提督营务侯伯等官考核,待年终时统一具奏赏罚。

b.卫武学

各都司卫所武职应袭儿男和幼官,送到各该府卫州县儒学者,每间月府、州、县正官会同本卫掌印官,考验弓马、策略,分等记录入簿。

万历十一年(1583)重申,兵部堂上官同京营戎政勳臣照旧间月下学考验。

月考临场托故,避考验者,迳黜。

Ⅲ.岁考

每岁终,由各营总兵官、兵部堂上官捡阅具奏。

首次考试,答策文理可观,并马步中五、六箭者,赏钞100贯;三、四箭者50贯。

成化二十二年(1486),改为旨策可观,又马步中三箭者,赏钞100贯;策可观并马步中二箭者50贯。

弘治十八年(1505),京卫武学国子监助教周成鉴於「年终给赏,人无所激励」。

奏准将年终颁赏改为每月下学考试之後即鸣鼓行赏。

嘉靖十二年(1533),兵部奏准,年终各该管提学、守巡等官考试,通查优劣,量行赏罚。

万历十一年(1583),规定每年於三月上旬会阅一次。

Ⅳ.临时考核

正统重建京卫武学时,提督御史经常下学视察,「悉依宪纲礼仪」,勉励官员子弟,稽考勤惰,酌加警饬,以防学业废弛。

除月考、年终考外,兵部还随时派司官一人临时检查,称为「点闸」。

(2)教官考核

武学的考核、奖罚制度,不仅施於武学学生,也包括教官。

《成化申订教条》(1465)规定:

「教官表仪後学,必正其衣冠,谨於言行,使学者有所观瞻,不许放肆怠惰,粗暴轻率,有乖师范」。

,如果「教授等官,学行出众,作养成材数多者,依国子监官事例陞用」。

成化二十二年(1486),重申教官「教养有效,量加陞用,否则或降或黜」正德十六年(1521)题准「武学教官,年终兵部出给贤否考语,咨送吏部备照,以凭陟黜」。

万历元年(1573)规定,各卫武学科正「果能佐教育有功,屡膺奖荐,一体登记将材簿内,以次陞补各营中军、千总、提调等官。

如旷职废事,军门、巡抚咨报兵部黜革,仍行各兵备道严加程督」。

3.学规条例

正统六年(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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