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阀门:
喷淋系统阀门采用Z41H-16Q球墨铸铁闸阀,阀门为常开的。
水泵出水管上用的止回阀采用消声止回阀。
3)所有材料、设备进场时均须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湿式报警阀、喷头等核心组件还需有国家消防产品强制认证证书;
2.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一→干管安装一→主管安装一→喷淋水泵安装一→报警阀安装一→水流指示器、监控阀安装一→支管安装一一水泵结合器安装一→管道试压一→管道冲洗一→喷淋头安装一→系统通水试验
3.质量控制:
1)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2)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3)管网安装时,不论采用螺纹连接、机械滚槽及机械挖眼卡箍连接还是采用法兰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4)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B.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用超过两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C.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5)机械滚槽及机械挖眼卡箍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子切割采用专用切割机,切口要平直。
滚槽开口及深度要适中,密封面要打磨校正,不得凹凸不平。
B.机械挖眼:
开孔要正,不得过大或过小。
6)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7)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u
距离(m)
3
3.5
4
4.5
5
5.5
6
6.5
7
9
10.5
11
B.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未端喷头之间距离不宜大于750mm;
D.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所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一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E.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一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F.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直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l.8m。
8)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
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管道的焊接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
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9)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10)配水干管、配水管应作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11)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12)未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未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13)喷头安装
A.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B.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C.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D.喷头安装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发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E.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F.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G.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喷头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水平距离(mm)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距离(mm)
300-600
25
600-750
50
750-900
75
900-1050
100
1050-1200
150
1200-1350
180
1350-1500
230
1500-1680
280
1680-1830
360
H.
当喷头安装于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mm)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800
最小垂直距离(mm)
75
100
150
200
236
318
386
450
14)系统试压和冲洗
A.一般规定
a)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b)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作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c)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i.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ii.试压用压力表不少于两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iii.试压冲洗方案要经批准;
iv.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作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d)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e)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
f)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
冲洗顺序应按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g)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
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止回阀和报警阀等应拆除,冲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复位。
h)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i)对不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j)冲洗直径大于lOOmm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k)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B.水压试验
a)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b)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c)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且稳压24h,应无泄漏。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C.管道冲洗
a)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
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b)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规定。
当施工现
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冲洗。
冲洗水流量
管道公称直径(mm)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5
4
c)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d)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e)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f)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碗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4.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管道配件及给水配件等材料出厂合格证
2)系统的管道水压记录
3)阀门试压记录
4)隐蔽工程记录
5)管道的冲洗记录
6)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五、消火栓系统施工方案
1.材料
1)消火检给水管管经>DNI00时,采用无缝钢管热镀锌,沟槽式连接;管径=DNl00时采用热镀锌钢管沟槽连接,管径2)阀门:
室内消火检系统阀门采用Z41H-16Q球墨铸铁闸阀,阀门为常开的。
水泵出水管上用的止回阀采用消声止回阀。
3)消火栓箱:
消火栓箱为钢制门框,单出水消火栓箱内设DN65消火栓一只,25米长水龙带一条,QZ19水枪一只,启泵按钮及信号灯全套;双出水消火栓箱内设DN65消火栓两只,25米长水龙带两条,QZ19水枪两只,启泵按钮及信号灯两套。
2.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一→干管安装—→主管安装一→消防水泵安装一→消火栓及支管安装—→水泵结合器安装一→管道试压一→管道冲洗一→消火栓配件安装—→系统通水试验
3.质量控制
1)隐蔽管道和消火栓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参照喷淋系统水压试验)。
2)消火栓管道丝扣连接应确保螺纹的加工长度和螺丝根部必须露出2-3扣尺寸要求。
3)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消火栓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冲洗(参照喷淋系统冲洗)。
5)消火栓系统,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所有铁件(吊架、管道)安装施工完成后均要求进行除锈并刷防锈漆以及按规定刷有调和漆两度。
7)消防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控制见下表:
公称直径(nun)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m)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7.
4.
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管道配件及给水配件等材料出厂合格证
2)消火栓系统的管道水压记录
3)阀门试压记录
4)隐蔽工程记录
5)管道的冲洗记录
6)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六、消防泵、喷淋泵的施工方案
1.按设计尺寸,对泵的砼基础进行验收复核。
2.找出基础中心线。
3.根据泵的重心位置初步选定隔震器ZDn-320的位置。
4.吊装时,使泵的中心与砼基础的中心对准一致,然后泵下落在隔震器上,并调整隔震器位置。
5.进出水管连接:
管道与水泵法兰之间的连接应是无应力连接,即法兰平行度良好,管道重量不支承在泵体上;
水泵进水管的连接应有上平下斜的偏心异径管从进水管接向泵的水平管应有上升坡度,使进水管内不积存空气;
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异径管、止回阀和闸阀,并安装压力表。
6.离心水泵的试运转
1)泵试运转前应作全面栓查:
所有管道系统应保持畅通;
盘车应灵活、正常,电机旋转方向符合泵的转向要求;
各紧固连接部件不应松动,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加注润滑油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2)泵在启动前入口阀应全开,出口阀应全闭,待启动后缓慢打开出水阀;
3)泵在设计负荷下连接运行应不小于2小时,轴承的温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高于75°C.,
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高于70°C。
7.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
基础复测记录;
传动及静止设备的垫铁检查记录;
泵的安装检查记录;
室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七、消防系统整体开通调试
1.消防系统整体开通调试由本工程公司持有《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调试证》的人员按照证书记载的范围进行调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施工单位应予以配合。
2.消防系统整体开通调试,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毕,质量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2)消防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3)设备单体及其控制按钮中文标识清晰;
4)单机工作正常,系统性能稳定;
5)消防水系统的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消防水系统的压降不得超过0.05MPa/min;泄压阀等易受杂物堵塞影响系统运行的设备,应采取设置过滤器等有效保护措施;管道中不得有杂物,报警阀后焊接的法兰连接的管道应作两次镀锌;
6)消防水泵等重要消防设施的常用、备用电源在末端配电箱应能自动切换;
7)制订详细调试方案。
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调试前对所有联动设备编制联动关系图或说明书。
3.
火灾报警系统开通调试
1)火灾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备的消防功能均属该系统的调试范围。
报警、故障信号应准确,联动设备动作的反馈信号应是设备动作的真实信号。
除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器件外,其他信号(包括水流指示器)不得作为控制条件联动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备的动作响应时间不超过120S。
2)分别对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报警装置、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3)报警系统通电后,按国标GB4717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警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报警记忆
F.电源自动切换
G.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H.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
I.填写调试报告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开通调试
1)系统的流量、压力包括屋顶消防水箱、动力、控制功能均属该系统调试范围;
2)在该系统监警状态时,静水压力应满足报警阀纽初始工作压力要求,且最不利点压力不小于相应的喷头工作压力;
3)在系统水泵运行时,报警阀处模拟放水,最不利点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但系统工作压力不得大于设计值,严禁超出管网耐压试验强度;
4)泵房现场手动启、停喷淋泵,运行正常;
5)湿式系统末端试水(最不利点末端压力不得低于0.5Mpa或设计值),模拟喷头工作,系统压力低于设定值或湿式报警阀出水腔压力小于进水腔的压力时,湿式报警阀纽启动,水力警铃鸣响,主泵运行,并稳定加压;
6)水喷淋系统在保护区火灾确认后,喷淋阀的电磁阀,电动排气阀能快速开启,或传动管路喷头开启,喷淋阀的紧急手动阀开启时,喷淋阀能启动,水力警铃鸣响,主泵运行,并稳定加压;
7)自动控制状态下,主泵运行发生故障时,备泵应能自动开启加压。
5.消火栓系统开通调试
1)系统的流量、压力包括屋顶消防水箱、动力、控制功能均属该系统调试范围;
2)2)在临警状态下,静水压力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超过O.8Mpa;
3)3)系统模拟出水,最不利点扬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但消火栓出水口处压力不应超过O.5Mpa;系统工作压力不得大于设计值,严禁超出管网耐压试验强度;
4)4)泵房现场手动启、停消防泵,运行正常;
5)5)启动消火栓箱内远程启泵按钮或系统压力低于设定值时,主泵运行,并稳定加压;
6)6)自动控制状态下,主泵运行发生故障时,备泵应能自动开启加压。
6.消防系统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试运行,通过试运行来检验设备的质量,检验设计的合理性和安装施工的质量,从试运行中发现问题并加以排除,使工程和设备达到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和
性能,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此我们准备用较大的精力、较多的劳动力和齐全的调试器具,高度重视调试工作,尽量做到一次试运行成功。
7.
施工机械配置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冲击电钻
ZIJ-10
只
3
2
冲击电钻
ZIJ-16
只
3
3
交直流电焊机
台
3
4
电动套丝机
DY-50MM
台
2
5
电动套丝机
DY-I00MM
台
2
6
砂轮切割机
350mm
台
2
7
滚槽机
台
2
8
砂轮机
300mm
台
1
9
液压弯管机
FCP-l/2SS
台
1
台
10
多纹离心式试压泵
P=1.6MPa
1
11
兆欧表
ZC25-3
只
1
12
噪声声级仪
PSJ-28型
台
1
13
烟感试验器
SD2002
台
1
14
温感试验器
台
1
八、施工管理体系
(一)管理人员名单
(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工种共同参加的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做到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
用质量保证体系来控制整个产品全过程的质量。
1.施工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六大纪律。
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防止电线被车碾物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的漏电保护开关,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的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插入插座内。
5)各类电动机械应勤保养,及时注油和清洗,严禁带病运转,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出插头。
各类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程,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6)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
7)煨弯管时,首先检查煤炭中是否有爆炸物,沙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沙台搭设要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8)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的牢固性。
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扳摁,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摁,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作业时施工机具放在工具包内,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物件。
9)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挡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一米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有明显标志。
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应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10)材料间、更衣室、值班室等场所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将处以罚款。
办公室、更衣室等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