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赋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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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赋分标准
全县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聘工作考核、加分项目及赋分参考标准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经过征求基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加分项目和赋分参考标准,供参评单位参考。
一、总的原则
按照国家和省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考核、加分项目及赋分参考标准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尊重历史、着眼现实、符合实际的原则;创新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力求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特制定如下参考标准。
二、赋分项目及标准(详见以下6个附件)
序号
项目
权重
分值
1
职业道德
0.10
10分
2
课堂教学、答辩
0.25
25分
3
常规工作
0.40
40分
4
学术成果
0.03
3分
5
获奖情况
0.12
12分
6
民主测评
0.10
10分
总分
100分
说明:
1、各参评单位在不突破市里方案大的原则下,结合本地实际,可进一步研究确定具体的考核量化赋分标准、操作程序和办法,但必须经过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反复讨论,达到85%以上教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所有考核、加分项目的赋分分值不能突破该项最高分值。
3、于2016年8月31日后调入人员不参与以上赋分项目评分工作。
三、其它加分项目及赋分标准
1、教龄加分。
是指从参加教育工作年度起到2016年8月31日止,按周年计算分年段加分(满9个月按1年计算),10年以内年段(含10年)每年度加0.3分;11年至20年年段每年度加0.4分;21年至30年年段每年度加0.5分;30年以上年段每年度加0.6分。
(例:
李某1992年参加工作,2016-1992=24,即教龄为24年,前10年段每年加0.3分,共加3分;11-20年段每年加0.4分,共加4分;后4年为21年至30年年段每年应加0.5分,共加2分,李某3个教龄段共得9分)
2、2003—2005年已取得职称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此次竞聘同级岗位的,按照取得资格时间予以加分。
在竞聘中,具体加分办法是:
2003、2004、2005年分别加12分、10分、8分。
3、支教加分。
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在基层支教学校的地域、环境条件、时间、业绩等情况进行适当赋分,但支教人员必须为教育局派出,并在支教学校深入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教年限每年度加2分;援疆、援藏每年度加4分(相关文件有特殊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4、班主任加分。
教师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满1学期加0.5分;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1学期计算)。
5、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或基本功竞赛中获奖(如公开课、示范课、课堂大奖赛、基本功竞赛等,以教育行政和业务指导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省级及以上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5分、县级每次加1分,每年度只取一次最高奖励,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6、进修学校教师加分项目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细化。
四、相关要求
1、聘委会无法鉴定的证件由聘委会主任指派3名聘委会成员到发证机关求证。
2、参评教师的所有证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交聘委会登记,接受聘委会及参评教师的鉴别,之后所有证件在聘委会的监督下,复印后封存备查(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被取消评聘资格的,学校可以按评审结果的先后顺序递补。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人员因出现问题被取消资格的不能递补,本年度指标变为空缺。
4、各评聘单位要对评聘程序的重要环节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附件1
乾安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参考标准(10分)
指标
赋分结果
得分
项目
评估指标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职业道德评价参考标准(10分)
热爱祖国
依法从教
(1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a
1.0
b
0.9
c
0.8
志存高远
爱岗敬业
(1分)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a
1.0
b
0.9
c
0.8
热爱学生
尊重学生
(2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a
2.0
b
1.8
c
1.6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2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a
2.0
b
1.8
c
1.6
勤奋学习
业务精通
(1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a
1.0
b
0.9
c
0.8
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
(1分)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帮助,谦虚谨慎。
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
a
1.0
b
0.9
c
0.8
尊重家长
争取配合
(1分)
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
a
1.0
b
0.9
c
0.8
廉洁奉公
乐于奉献
(1分)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不乱补课、乱订复习资料、乱办班。
在处分期内此项不得分。
a
1.0
b
0.9
c
0.8
总分
如果有下列行为者,要予以酌情减分。
1、迟到、早退、旷职的;0.5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0.5分
3、对学生冷酷、粗暴,缺少爱心,有体罚、变相体罚、殴打、污辱学生人格的行为的;0.5分
4、乱补课、乱办班、乱订学习资料的0.5分
5、受到党政纪处分的;3分
6、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劝学的;0.5分
7、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的;0.5分
8、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0.5分
9、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学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学生搞有偿家教的;0.5分
10、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节日送红包等行为的,收受家长钱物的;0.5分
11、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0.5分
12、有渎职、失职行为的;0.5分
13、其它不良行为的。
0.5分
可以累加扣分,最多扣10分。
通过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任现职以来进行综合评价。
统计时按参加测评人数各去掉10%最高分和最低分。
职业道德评价总分计算方式为民主测评“10分档”实得分数减去扣减分数之差,计算结果不得出现负数。
附件2
课堂教学、答辩参考标准(25分)
项目
评估要素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得分
课堂教学评价(22分)
教育教学理念(2分)
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注重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
a
2.0
b
1.8
c
1.6
教学目标确立(2分)
具有基础性和针对性,切合课标要求和学生实际;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体现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有识记、理解、掌握、运用等不同要求。
a
2.0
b
1.8
c
1.6
教学内容处理(3分)
活用教材,科学处理教材,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
教学容量适当,学生能够接受。
a
3.0
b
2.7
c
2.4
教学过程安排(3分)
教学程序科学自然,有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教学活动结构合理,有利于学生认知结构的建立;教学节奏、密度适当,时间分配合理。
a
3.0
b
2.7
c
2.4
教学方法与手段选择
(3分)
教法选择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揭示知识规律和学法指导,体现能力的培养、情感的激发;问题设计严谨,具有层次性、核心性,知、能、情有机交融;情境创设生动有趣,有实效;教学挂图、教具、现代教学媒体的选用合理、恰当、高效。
a
3.0
b
2.7
c
2.4
教学调控和效果的检测(2分)
精心安排有层次性、针对性和开放性的练习活动;以师之情唤生之情,师生平等,情感融洽、和谐;对学生的即时评价有效,体现多元性;给学生自主学习空间,课业负担合理,轻负高效。
a
2.0
b
1.8
c
1.6
学生学习状态(3分)
参与状态1分
学生兴趣浓厚,热情高,自主地参与教学活动全过程;学生积极思考,自觉钻研,主动探索;学生能感知、理解学习内容,思维活跃。
a
1.0
b
0.9
c
0.8
交流状态1分
学生能发现问题,大胆质疑;学生在活动中能进行自我评价、诊断,相互讨论和帮助,能主动与他人合作。
a
1.0
b
0.9
c
0.8
达成状态1分
学生能体验到学习的成功和愉悦,不同程度的学生都有所得;能联系实际,举一反三,迁移运用。
a
1.0
b
0.9
c
0.8
教学基本功(3分)
教态自然、大方;语言准确、简练、流畅;演示操作规范,指导得法。
板书科学、工整、美观。
有效组织教学,驾驭课堂灵活。
正确熟练运用直观教具、现代教学媒体。
a
3.0
b
2.7
c
2.4
教学特色
(1分)
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特的创举,效果显著。
a
1.0
b
0.9
c
0.8
答辩评价(3分)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较强,专业知识丰富。
审题准确,围绕问题,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答辩灵活,应对自如;表述正确,语言流畅,逻辑性强;举止得体,从容自然。
a
3.0
b
2.7
c
2.4
总分
说明:
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赋满分,教育和科技局及进修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以奖项和文件为准,赋分24分,竞聘人员如对赋分不认可的,可参加讲课、答辩并以实际得分为准。
附件3
常规工作考核赋分评价参考标准(40分)
指标
赋分结果
得分
项目
评估指标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工作量及工作量的完成情况(40分)
工作量
(25分)
按所承担的足额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评价
足额
25分
不足
21分
较差
17分
工作量
完成情况
(15分)
按所完成工作量的好坏程度评价
优
15分
良
13分
中
11分
差
9分
总分
说明:
一、工作量及工作量完成情况:
指近三年来的工作量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工作量确定必须在职工大会上85%以上同意通过,统计民主测评结果时按参加测评人数各去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附件4
教师学术成果评价参考标准(3分)
指标
赋分结果
得分
项目
评估指标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学术成果评价(3分)
学术论文
(1分)
指在教育行政及其业务部门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正式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按照级别评价。
国家级
1分
省级
0.8分
市级
0.6分
学术论著
(1分)
指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著作分独著、合著等情况评价。
独著
1分
两人合著
0.8分
多人合著
0.6分
课题研究
(1分)
指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正式规划立项的课题研究,结题通过验收获奖的分情况按级别评价。
国家级主持
1分
国家级参与
0.8分
省级主持
0.8分
省级参与
0.6分
市级主持
0.6分
市级参与
0.4分
县级主持
0.4分
县级参与
0.3分
总分
注:
1、认定标准及赋分标准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论文著作网上查询
3、科研成果及课题以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发证为准。
附件5
(五)获奖情况考核赋分参考标准(12分)
项目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得分
综合
单项
荣誉(7分)
所取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局综合性或单项荣誉
国家级
7.0分
5分
省级
5.4分
3分
市级
3.9分
2分
县(区)级
2.4分
1分
教育局
1.4分
0.6分
业务获奖情况(2分)
任现职以来获课件、教具、录像课等获奖情况赋分
国家级
2.0分
省级
1.7分
市级
1.4分
县(局)级
1分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分)
任现职以来获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赋分
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分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1分
总分
说明:
1、荣誉:
荣誉包括综合性荣誉和单项荣誉。
综合性荣誉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
单项荣誉指标兵、教学能手等。
综合性荣誉时间是从事教育工作以来所取得的荣誉。
单项荣誉时间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荣誉。
荣誉以文件为准。
2、同一年度荣誉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分数。
不同年度的荣誉可以累计加分但不允许超过7分。
3、业务获奖从任现职以来统计,同一年度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奖项分数,不同年度的奖项可以累计加分,但不允许超过2分。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项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专家型校长、骨干校长、杰出校长等,以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准,最多不超过3分。
附件6
(六)民主测评赋分参考标准(10分)
各学校可根据同级教育、人社(人事)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学校实际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四个档次。
即:
优、良、中、差。
等级
分值
优
10—8.0分
良
7.9—7.0分
中
6.9—6.0分
差
5.9分
注:
统计时按参加测评人数各去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