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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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docx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200×-××-××实施

200×-××-××发布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EnergySavingCertificationOf

LuminariesSystemforRoadLighting

(报批稿)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规范

CQC××××—200×

 

前言

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

王晔、施晓红、郑深、陈松、邓秋玮、张方纲、陈颖、陈超中。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机动车道用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要求、试验和计算方法,适用于评价道路照明灯具系统(以下简称灯具系统)在满足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是否符合节能认证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涉及的道路照明灯具系统不包括隧道道路照明灯具系统和LED照明灯具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技术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7000.1灯具-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

GB/T946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CIE140道路照明计算

3术语和定义

GB7000.1、GB/T946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luminairesystemforroadlighting

本技术规范的道路照明灯具系统包括灯具、灯、灯的控制装置、灯具安装条件。

3.2

(道路表面)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ofroadsurface)

单位路面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含灯和灯的控制装置功耗)。

3.3

快速路expressway

城市中距离长、交通量大、为快速交通服务的道路。

快速路的对向车行道之间设中间分车带,进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3.4

主干路majorroad

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采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3.5

次干路collectorroad

与主干路结合组成路网、起集散交通作用的道路。

3.6

支路localroad

次干路与居住区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

3.7

灯具布置luminairearrangement

灯具布置包括灯具安装高度、灯杆的安装间距和布置方式。

3.8

路面平均亮度Lavaverageroadsurfaceluminance

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亮度的算术平均值。

3.9

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maintainedaverageluminanceofroadsurface

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老化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即维护系数)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亮度值。

3.10

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ULlongitudinaluniformityofroadsurfaceluminance

计算路面上车行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

3.11

路面平均水平照度Ehavaverageroadsurfacehorizontalilluminance

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水平照度的平均值。

3.12

路面平均水平照度维持值maintainedaveragehorizontalilluminanceofroadsurface

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老化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即维护系数)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水平照度值。

3.13

路面水平照度均匀度UEhuniformityofroadsurfacehorizontalilluminance

计算路面上最小水平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的比值。

3.14

阈值增量TIthresholdincrement

失能眩光的度量。

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比。

3.15

亮度总均匀度UOoveralluniformityofroadluminance

计算路面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的比值。

3.16

环境比SRsurroundingratio

环境比是道路外、与道路两边邻接的两纵带的平均水平照度除以道路上、与道路两边邻接的两纵带的平均水平照度。

3.17

仰角tiltangle(侧装式)

灯具安装完成后,固定灯具的安装孔与水平面的夹角(横杆式)(见图1)。

 

图1灯具仰角的图例

3.18

光源设计工作位置designfixedpositionofthelightsource

灯具光学系统设计时规定的灯的仰角和在反射器中的几何位置,是灯具光学系统满足光度学要求的条件之一。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道路照明灯具应能安全工作并提供满足道路照明质量要求的照明;灯具及灯具中的灯、灯的控制装置和其他部件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准、性能标准和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

4.2道路照明标准值

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给出的灯具安装条件,包括道路类别、道路宽度、车道数、道路表面材料、灯具布置方式、灯具安装高度、灯杆安装间距、灯具悬挑长度和灯具仰角等,根据实验室测量得到的灯具空间光度分布数据,按照CIE140计算道路照明数据。

应满足表1要求。

灯具安装高度是灯具的光中心至路面的垂直距离。

灯杆的安装间距是沿道路的中心线测得的相邻两个灯具之间的距离。

布置方式可分为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中心对称布置、横向悬索和双侧中心-对称布置等基本方式(见图B.1)。

表1道路照明标准值

道路

类别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TI初始值(%)

SR

Lav维持值(cd/m2)

UO

UL

Ehav维持值(lx)

UEh

快速路主干路

≥1.5/2.0

≥0.4

≥0.7

≥20/30

≥0.4

≤10

≥0.5

次干路

≥0.75/1.0

≥0.4

≥0.5

≥10/15

≥0.35

≤10

≥0.5

支路

≥0.5/0.75

≥0.4

≥8/10

≥0.3

≤15

注:

1表1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2表1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中小城市道路以及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可选择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

3表1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以及下面表2中对应的照度值仅适用于CII类沥青路面。

如果是CI类混凝土路面,其照度可相应降低30%。

4.3节能评价值

灯具系统应满足道路照明质量的要求,同时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通过调节灯具安装条件计算灯具系统在相应的道路上得到符合表1要求的照明数据后,再计算出被照路面上使用的照明功率密度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

表2道路灯具系统(道路表面)照明功率密度

道路类别

照度值(lx)

车道数

(条)

(道路表面)照明功率密度(LPD)(W/m2)

快速路

主干路

≥30

≥6

1.05

<6

1.25

≥20

<30

≥6

0.70

<6

0.85

次干路

≥15

≥4

0.70

<4

0.85

≥10

<15

≥4

0.45

<4

0.55

支路

≥10

≥2

0.55

<2

0.60

≥8

<10

≥2

0.45

<2

0.50

4.4标记

灯具的标记应符合GB7000.5第3章和下述4.4.1~4.4.2的规定。

4.4.1应在灯具上标记下述内容:

-安装角度可调节的灯具,应有相应的角度标记;

-灯的位置可调节的灯具,应有相应的灯座位置标记。

4.4.2在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上应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灯具可使用的灯型号规格及其制造商;

-灯具可使用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型号规格及其制造商;

-灯位置可调节的灯具,灯座位置标记的含义及调节方法;

-安装角度可以调节的灯具,灯具上相应标记的含义;

-灯具安装条件,包括道路类别、道路宽度、车道数、道路表面材料、灯具布置方式、灯具安装高度、灯杆安装间距、灯具悬挑长度和灯具仰角等。

注:

关于道路宽度,对单幅道路是指道路两侧镶边石线或边缘线之间的横跨距离;对有隔离的双幅道路是指每一幅的道路两侧镶边石线或边缘线之间的横跨距离。

5试验和计算

5.1一般试验要求

对同一个系列的灯具系统,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灯具进行试验。

同一系列灯具系统应具有下述相同特征:

a)相同的灯具光学系统,并具有相同的光度分布曲线;

b)相同的灯型号和规格;

c)相同的灯的控制装置和灯具功率因数;

d)光源设计工作位置相同。

5.2测量

应测量灯具的光度分布参数和输入功率,并按附录的规定计算道路照明质量水平和照明功率密度。

5.2.1测量灯具光度分布参数

根据GB/T9468的规定测量灯具光度分布参数。

5.2.2测量灯具的输入功率

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中值下测得的灯具输入端的功率,单位W。

5.3灯具标记的试验

4.4.1规定的灯具上的标记应按照GB7000.1中3.4的规定进行试验。

其他标记用目视法检验。

5.4计算

5.4.1照明质量水平

根据测得的灯具光度分布参数和制造商说明书中给出的灯具安装条件,按照附录A计算灯具系统提供的道路照明质量水平,包括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路面亮度总均匀度、路面纵向亮度均匀度、路面平均水平照度维持值、路面照度均匀度、阈值增量和环境比。

计算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和路面平均水平照度维持值时,其中的维护系数按表3确定。

表3道路照明的维护系数

灯具光源腔的外壳防护等级

维护系数

>IP54

0.70

≤IP54

0.65

5.4.2照明功率密度

根据测得的灯具系统输入功率和符合照明质量水平的灯具安装条件,按照附录B计算灯具系统的照明功率密度。

6灯具测试和灯具系统照明计算报告

灯具测试和灯具系统照明计算报告应由测试依据、测试结论、样品描述、测试状态描述、测试图表和数据、和计算数据等部分组成,其中样品描述、测试状态描述、测试图表和数据和计算数据应至少包括6.1~6.4规定的内容。

制造商明示的灯具安装条件是测量灯具空间光度分布数据和计算灯具系统道路照明质量值的重要依据,应在报告中明确描述。

6.1样品描述

样品描述应能提供灯具的外部特征、灯电路特征、关键零部件清单和灯具光学系统特征,其中灯具外部特征、反射器特征和光源工作位置要用照片或图片表达,灯电路特征、关键零部件清单和灯具光学系统特征应至少描述表4规定的内容。

表4灯具系统描述

试品名称

型号规格

灯电路

额定电压(V):

额定功率(W):

名称

制造商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认证证书编号

灯的控制装置

灯座

反射器

图样编号:

材质:

对称性:

表面处理:

出光口

面尺寸

透光罩

形状:

平板;

成型,图样编号:

材质:

厚度:

灯座

位置:

可调;不可调

灯数量

灯具

安装角

角度位置:

可调:

不可调

6.2测试状态描述

测试状态描述应至少包括表5的内容。

表5测试状态描述

试验设备

试验条件:

室温

试验电压

测试距离

相对湿度

电源电流

电源频率

灯具说明:

灯座位置标记

灯具安装角位置

仰角

备注

6.3测试图表和数据

测试结果的表达应至少包括灯具效率、输入功率和灯具光强分布等内容。

灯具光强分布的图例见图2。

图中应至少包括的C平面光强分布曲线有0°、90°、180°、270°和通过最大光强的C平面以及通过最大光强的圆锥面光强分布曲线。

图2光强分布曲线的图例

6.4计算数据

计算结果应至少包括根据表6的照明质量和LPD的计算结果,同时还应描述与计算相关的灯具安装条件,包括道路类别、道路宽度、车道数、道路表面材料、灯具布置方式、灯具安装高度、灯杆安装间距、灯具挑出距离和灯具仰角等。

表6照明质量和LPD计算数据

灯具系统

道路类别:

道路宽度W(m):

车道数:

道路表面材料:

灯具布置方式:

灯具安装高度h(m):

灯杆的安装间距S(m):

灯具悬挑长度(m):

灯具仰角:

计算项目

计算数据

Lav维持值(cd/m2)

UO

UL

Ehav维持值(lx)

UEh

TI初始值(%)

SR

LPD(W/m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道路照明质量的计算

A.1道路照明质量光度数据的约定

A.1.1灯具的光强数据

A.1.1.1坐标系统

依据道路照明质量的计算应依照GB/T9468的要求提供光强表。

用于道路灯具的坐标系统通常使用(C,γ)坐标系统,如图A.1所示。

本附录提出的公式与(C,γ)坐标系统相关。

A.1.1.2光强单位

光强用灯具中所有灯的光通量总和为1000lm时的光强(cd)表示。

图A.1(C,γ)坐标系统

A.1.1.3角度间隔

在(C,γ)坐标系统里,光强分布应按以下要求的角度间隔提供。

所有灯具在0°至90°范围内加上允许的最大仰角减去测量时的仰角,γ角度间隔应不大于2.5°。

灯具处于仰角上测量时,角度间隔应不大于5°,开始于0°,可以在355°结束。

A.1.2道路表面的反射特性数据

用简化道路表面的反射特性数据表示.如表A.1和表A.2,用放大了10000倍的简化的亮度系数来表示。

表A.1是CI路面(混凝土路面)简化亮度系数表,表A.2是CII路面(沥青路面)简化亮度系数表。

表中数据与灯具的安装位置和观察者的观察方向相关,如图A.2所示,其中α取1°。

表A.1CI路面(混凝土路面)简化亮度系数(r)

表A.2CII路面(沥青路面)简化亮度系数(r)

说明:

表中的数据已经放大了10000倍。

图A.2灯具、观察者和观察点的角度关系

A.2道路照明质量的计算

道路照明质量包括平均亮度Lav、亮度总均匀度UO、亮度纵向均匀度UL、平均水平照度Ehav、水平照度均匀度UEh、阈值增量TI﹑环境比SR。

与亮度或照度相关的照明质量特性,应由计算网格点上相应的亮度或照度值计算获得,不需进一步插值。

对于初始平均照度或初始平均亮度,MF(灯光通量维护系数和灯具维护系数的乘积)是1.0,应使用灯具中灯的初始总光通量。

经过一定时间后的平均亮度或平均照度的计算应使用一定时间段后灯具设备环境条件下的灯具MF值,同时应使用经过一定时间后灯具的灯的总光通量。

A.2.1平均亮度Lav

平均亮度Lav是由计算点得到的亮度的算术平均值。

某一点的亮度用以下公式确定:

(1)

其中:

L是维持亮度,单位:

cd/m2;

∑是来自所有灯具贡献的总合;

I(C,γ)是(C,γ)方向的光强,如图A.1所示,单位:

cd/klm;

r是用(β,ε)角度坐标表示的入射光线的简化亮度系数;

Φ是每个灯具灯的初始光通量,单位:

klm;

MF是灯光通量维护系数和灯具维护系数的乘积;

H是灯具在道路上的安装高度,单位:

m。

亮度计算区域、计算点的位置、观察者位置和包括的灯具数详见CIE140中的第7.1条。

A.2.2总均匀度UO

总均匀度UO是计算区域内最小亮度和平均亮度的比值。

A.2.3纵向均匀度UL

纵向均匀度UL是计算区域内沿每一条车道(包括机动车道的硬肩)中线纵向的最小亮度和最大亮度的比值。

纵向的点数(N)和间距应与计算平均亮度相同。

观察位置应在计算点的同一纵向线上。

A.2.4阈值增量TI

在照明设备的初始状态下计算阈值增量TI,这时阈值增量处于最高值。

计算公式为:

(%)

(2)

其中:

K是和观察者年龄有关的常数。

一个23岁的观察者取值650。

其他年龄的值由公式(3)得到:

(3)

A是观察者的年龄,单位:

年;

Egl是垂直于观察者视线的平面上,由眩光源产生在观察者眼睛上的照度,单位:

lx;

Lav是道路表面的平均初始亮度,Lav的适用范围是0.05<Lav<5cd/m2;

θ是视线和灯具射入眼睛中的光线之间的夹角,以度表示。

视线处于水平以下1°,通过观察者眼睛的纵向垂直面内。

θ的有效范围是从1.5°至60°。

眩光计算时,观察者位于距道路右边界四分之一路宽处,眼睛高度为1.5m,且设定汽车顶部挡屏与视线的夹角是20°。

在这初始位置上计算通过汽车顶部挡屏看到的第一个灯具产生的Egl/θ2,并累加至500m内所有的灯具,以求得TI值。

然后,观察者以与亮度计算时相同的纵向间距和点数向前移动,重复计算,得到一列TI值,其中最大的即为所求的值。

A.2.5环境比SR

环境比SR是非道路上与道路两边连接的两纵带的平均水平照度除以道路上与道路两边连接的两纵带的平均水平照度。

四条纵带的宽度都是5m,或者道路宽度的一半,或者非道路的无障碍地带的宽度,选择它们中最小的一个。

对于两条道路的情况,应将它们看成一条道路,除非它们间隔超过10m。

A.2.6道路平均水平照度Ehav

平均水平照度Ehav是由计算点得到的照度的算术平均值。

运用以下公式确定某一点的水平照度:

(3)

其中:

Eh是这一点维持水平照度,单位:

lx;

∑是来自所有灯具贡献的总合;

I(C,γ)是(C,γ)方向的光强,如图A.1所示,单位:

cd/klm;

ε是这点上光线的入射角度;

γ是垂直光度角度;

H是灯具在道路上的安装高度,单位:

m;

Φ是每个灯具中灯的初始光通量总和,用klm表示;

MF是灯光通量维护系数和灯具维护系数的乘积。

照度计算区域、计算点的位置和包括的灯具数详见CIE140中的第7.2条。

A.2.7水平照度均匀度UEh

水平照度均匀度UEh是计算区域内的最小照度和平均照度的比值。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照明功率密度的计算

B.1不同布置方式的照明功率密度计算

B.1.1单侧布置

照明功率密度是单个灯具输入功率(包括灯和灯的控制装置/驱动器等电器配件,单位:

瓦)与道路的宽度(单位:

米)和相邻两个路灯间距(单位:

米)的乘积的比值,见图B.1(a)。

B.1.2双侧交错布置

照明功率密度是单个灯具输入功率(包括灯和灯的控制装置/驱动器等电器配件,单位:

瓦)与道路的宽度(单位:

米)和相邻两个路灯1/2间距(单位:

米)的乘积的比值,见图B.1(b)。

B.1.3双侧对称布置

照明功率密度是单个灯具输入功率(包括灯和灯的控制装置/驱动器等电器配件,单位:

瓦)与道路的1/2宽度(单位:

米)和相邻两个路灯间距(单位:

米)的乘积的比值,见图B.1(c)。

B.1.4中心对称布置

照明功率密度是单个灯具输入功率(包括灯和灯的控制装置/驱动器等电器配件,单位:

瓦)与道路路面(不包括中间分离带)的总宽度(单位:

米)和相邻两个路灯间距(单位:

米)的乘积的比值,见图B.1(d)。

B.1.5横向悬索布置

照明功率密度是单个灯具输入功率(包括灯和灯的控制装置/驱动器等电器配件,单位:

瓦)与道路的总宽度(单位:

米)和相邻两个路灯间距(单位:

米)的乘积的比值,见图B.1(e)。

B.1.6双侧中心-对称布置

照明功率密度是单个灯具输入功率(包括灯和灯的控制装置/驱动器等电器配件,单位:

瓦)与道路的1/4宽度(单位:

米)和相邻两个路灯间距(单位:

米)的乘积的比值,见图B.1(f)。

(a)(b)(c)

(d)(e)(f)

图B.1照明功率密度计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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