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三塘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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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三塘总体规划
永兴县三塘乡总体规划
(2013-2030年)
文本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湖南悍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三塘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现状与有关发展计划,特制定永兴县三塘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三塘乡乡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2条规划原则
1.宏观着眼,城乡统筹——力求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
2.因地制宜,创造特色——既要体现时代特征,又要体现地方特色,应重视特色的设计与营造,培育和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
3.要素集聚,集约发展——要正确引导、妥善安排、合理规划各产业布局,鼓励区域性布置各服务设施,实现在乡域范围内服务设施的共享,促进乡域范围内镇区与农村的集约发展。
4.节约用地,合理布局——确保城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以节约土地资源。
5.因势利导,分期建设——保持规划的控制指导性和科学前瞻性,实行近远期结合,动态规划,适应城市发展的阶段需要。
6.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3条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8、《永兴县城总体规划(修规)(2012-2030)》;
9、《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三塘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1、《三塘乡政府工作报告》(2007——2012);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4条本规划的规划区:
是指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1.三塘乡乡域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三塘乡的行政管辖范围,规划区面积为49km²。
2.三塘乡镇区规划范围:
包括大路村、下青村以及小尾巴村的部分用地,总面积为0.59平方公里。
第5条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
近期:
2013年——2020年;
远期:
2021年——2030年;
第6条文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镇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7条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和实施城镇建设,土地使用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执行本文本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与规范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划文件。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8条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三塘乡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强化中心镇区的集聚辐射功能,以挖掘“伟人故居”文化,红色旅游文化,做活人文旅游,生态旅游文章,同时挖掘黄克诚故居历史文化意义,再现古镇风貌的总体思路,着力将三塘打造成为“旅游旺镇、农业强镇、文化名镇、生态美镇”。
第9条经济发展目标
(1)2020年目标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5.42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10%,人均GDP达2.17万元,年均增速不低于15%。
(2)2030年目标
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9.46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12%,人均GDP接近6.71万元,年均增速不低于13%。
第10条社会发展目标
1.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健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教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第11条战略措施
以“融永接桂”为引领,整合资源,调优结构,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三塘乡与永兴县旅游协调发展战略
依托“黄克诚故居”的优势,发展区域旅游,积极主动融入县城“西部旅游区。
2、城镇与产业空间一体化战略
坚持融城战略,谋划转型发展。
充分发挥地缘区域优势,积极加快融城步伐,精心谋划产业转型发展,全力谱写民俗生态旅游的新篇章。
3、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保持旅游经济的永续发展,实现三塘乡社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和谐统一,必须实施可持续旅游发展战略。
第三章乡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村镇体系结构与布局规划
第12条乡域体系发展目标
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及产业的布局,加强乡域综合实力的建设,协调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协调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协调近期发展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努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农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13条乡域总人口规模
近期:
2020年,规划三塘乡乡域人口规模为2.5万人左右;远期:
2030年,规划乡域总人口规模控制在2.9万人左右。
第14条城镇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达到0.4万人;远期:
(2030年)达到0.6万人。
第15条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以现有城镇为依托,沿X053县道(马三公路)发展,规划结合现状地形及现有建设条件进行方案构思,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总体结构。
“一心”:
指三塘乡镇区;
“一轴”:
东西向沿X053县道城镇发展轴;
“三区”:
西部高效林业经济片区,中部生态农业经济片区和东部高效农业经济片区
第16条村庄点布局
根据各村地质条件以及建设需要,对现状农民居民点和规划建设的村民居住点按照扩建型、新建型、保留型、迁移型四种类型。
扩建型:
主要是镇区内村庄、中心村和规模较大基础设施较好的自然村。
新建型:
村庄聚居点因各类因素不宜居住或者因城镇建设发展考虑整体搬迁而选择别的新址建设的村庄。
保留型:
村庄规模相对较大,有一定的基础设施,但不宜大规模建设发展,也不便于迁移的村庄。
迁移型:
指在空间管制中被划定为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村庄或者因城镇发展的需要考虑搬迁的村庄。
第17条村镇体系等级结构
规划结合镇域经济产业布局和交通区位将村镇体系结构分为三个层次:
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镇区:
指三塘乡区,三塘乡区是全镇发展的重点地区,是全镇域范围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心村:
在城镇建设以外地区,根据现有行政村发展基础,集中安置原则,建立中心村2个,分别是溪尾村、浪石村,每个分散的中心村人口数控制在3000-4000人。
基层村:
中心村以外的行政村及保留扩建的自然村全部规划为基层村,每个基层村的人口数控制在1000-3000人。
整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为40~50%。
第18条乡域村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规划村镇职能结构分为综合型、农业型、农贸型、农旅型四大类别,规划乡域各城镇的职能引导重点以产业空间承载、休闲旅游服务、特色农业种养殖等为主。
村镇体系职能一览表
序号
村镇名称
类型
主要职能
1
三塘乡镇区
综合型
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旅游服务基地,商贸物流中心。
2
竹溪村
特色农旅型
民俗文化旅游、山地西瓜种植、黑山羊养殖、铁矿开采
3
北岸村
特色农业型
传统农业种植、山地西瓜种植、黑山羊养殖、
4
上青村
传统农业型
传统农业种植、铜矿开采、山地西瓜种植、黑山羊养殖
5
玉兰村
传统农业型
传统农业种植、养猪养禽、水产养殖、油茶
6
大路村
特色农贸型
传统农业种植、养猪养禽、水稻制种
7
下青村
特色农旅型
红色旅游、农业休闲、制种特色农业种植
8
小尾村
传统农业型
特色酿酒、传统农业、养猪养禽、有色金属冶炼
9
浪石村
传统农贸型
传统农业种植、养猪养禽、采石业
10
徐家村
传统农业型
传统农业种植、养猪养禽、新能源开发
11
长湖村
传统农业型
传统农业种植、养猪养禽、林业
12
溪尾村
传统农业型
传统农业种植、养猪养禽、林业
第二节乡域产业空间布局
第19条乡域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将整个三塘乡域分为三个经济区:
西部片区:
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开采业,同时发展林业、黑山羊养殖、山地西瓜等特色农业种植业,开展民俗文化旅游业。
中部片区:
以杂交制种、水产养殖、药材种植产业为主,同时结合黄克诚故居,积极融入永兴西部旅游片区,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业和休闲农业。
东部片区:
结合现状产业基础,以烤烟生产、生猪养殖、能源建设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林业。
第20条旅游发展规划
1.旅游发展定位
充分发挥三塘乡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依托现状山水资源、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将三塘旅游纳入永兴县旅游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与镇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充分发挥出三塘旅游产业的作用。
2.旅游发展布局
旅游资源空间结构呈现出“一心、一带、三区、多点”的空间格局。
一心:
即旅游服务中心;
一带:
即X053县道绿化风光带;
三区:
西部民俗文化旅游区、中部红色旅游区、东部生态休闲果园区;
多点:
即三塘多个旅游观光景点,“黄克诚故居”,竹溪民俗文化村等。
第三节乡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1条乡域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县道、乡道、村道三级道路等级结构体系。
第22条对外交通规划
三塘乡的对外交通主要依靠乡域范围内的县道、乡道来进行组织。
县道:
X053(马三公路);
乡道:
两条南北向的道路贯穿南北地块分布构成镇域交通骨架。
分别为452乡道、455乡道。
第23条乡村公路规划
规划以干线公路和次级干线公路为依托,将公路向农村延伸,形成乡村公路网,实现“村村通公路”目标,乡村公路由乡道和村道组成,其中乡道作为农村客货运的对外主要通道,道路等级相应较高;村道作为农村聚居点之间以及聚居点内部相互联系的主要道路,以服务农村居民日常出行为主。
第24条站场设施规划
规划在三塘乡镇区设置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为0.20公顷。
在农村集中居民点设立客运停靠站场,在干线公路和次级干线公路上结合集中居民点设置公交等候站,为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实现提供条件。
第四节乡域重大市政设施规划
第25条给水工程规划
乡域范围内供水主要水源接马头江水库水厂。
规划镇区采用集中供水形式;农村居民点采用分散供水和集中供水,农村近期采用分散供水为主,远期主要采用集中供水;至规划期末,中心村集中供水达到100%,基层村集中供水达到80%,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26条排水工程规划
乡域范围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体制;乡域范围内污水经收集后由管网输往三塘乡污水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
镇区污水100%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农村污水,结合村庄布点,建设小型污水处理构筑物处理。
第27条电力工程规划
预测2020年三塘乡全镇供电量为100.5Mkwh,最大负荷为10.05MW;2030年三塘乡全镇供电量为174Mkwh,最大负荷为17.4MW。
考虑到三塘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对周边的辐射作用,规划新建一座35KV三级变电站,接马田110KV二级变电站。
第28条电讯工程规划
规划至2020年,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35部/百人,移动电话1.5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5%;2030年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45部/百人,移动电话2.47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00%。
规划在镇区设邮政支局1所,电信支局1所,各村设邮政代办点。
第29条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内燃气主要输自马田镇燃气储配站,镇区燃气普及率达到100%以上,采用管网供气农村达到60%以上,农村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45%以上,近期农村燃气以瓶装为主,远期逐步实现管网供气。
第30条环卫工程规划
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尽快实施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
镇区范围内规划设置垃圾转运站2座,占地0.07公顷。
至规划期末,镇区垃圾实现“户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第五节乡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1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促进教育资源在三塘乡区的整合,形成集聚优势。
积极完善镇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实现空间全覆盖,努力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规划期内三塘乡乡域范围内共建设1所中学、1所中心小校、3所完小的科学教育布局。
整合农村小学学校布点,在各行政村原则上不新增加学校,保障城乡教育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
第32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在镇区设置文化中心站1座,同时配套其他文化、娱乐、康体设施;在各村设置村民活动中心、村民日常健身等文化体育设施。
第33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在乡域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制度,加强镇村二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在镇区建设1所卫生院,充分发挥初级卫生保健的枢纽基地作用。
在农村居民点设置卫生室,农村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
第六节乡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34条防洪工程规划
建设完善马头江水库一干渠堤防工程,镇区防洪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其他村庄按照10年一遇设防。
第35条消防设施规划
在镇区新建二级消防站1所,消防辖区负责半径4——7km2,在农村设置消防栓,或者结合现有水塘,烟火塘作为消防用水水源。
第36条人防设施规划
按照“全面规划,平战结合,突出重点”的方针,在城镇民用建筑工程中,按要求同步配建地下人防工程,按平战双重需要建设城镇基础设施,组建防空专业队,提高平时抗灾战时抗毁的能力。
第37条地质灾害防治
进一步做好乡域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建设中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有效地进行灾害预报。
第七节乡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38条总体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全面达标,饮用水源安全有可靠保障;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基本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的目标。
第39条水污染控制
至规划期末,镇区主要河流溪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其余山区主要溪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第40条大气污染控制
至规划期末,乡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级标准,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降尘的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第41条噪声污染控制
至规划期末,基本上按功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
区域噪声控制在55dP(A)以下,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达到70%;交通干扰噪声控制在70dP(A),达标率达到80%。
第42条固体废弃物控制
至规划期末,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八节乡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43条文物古迹点保护控制要求
1.进一步调查乡域范围内的文物古迹,落实“四有”保护。
2.拟定文物古迹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应满足观赏要求,便于今后开发利用。
3.确定文物点保护方案,确定文物保护管理主体单位。
4.因城市建设和开发需要,确定要迁移拆除的文物点应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同时对其中有保护利用价值的文物点做好异地保护规划。
第44条保护对象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克诚故居;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克诚故居增补点—黄氏宗祠;
3.除文物保护单位以外,乡域范围内本规划中建议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历史遗迹遗存、古树名木、传统街巷、老字号商铺等,也应列为保护对象。
第45条文物古迹保护规划具体举措
1.申报符合条件的或创造条件申报上级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2.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统一核定工作,继续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继续文物普查,新发现的具有价值的对象应公布为登录文物单位,其中达到标准的应申报或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保护,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划定黄克诚故居以故居外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30米处为紫线保护范围,黄氏宗祠外墙基往外30米为紫线保护范围,建议升报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相应的等级确定紫线保护范围。
4.公布乡域范围内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加强城镇建设中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前的文物勘查。
5.新申报、登录、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及时对其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城市紫线,并提出保护、整治和更新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46条旧城更新具体内容
1.建设完善地下基础设施,重点是老城区排污工程,引导其他管线入地。
2.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整合道路路线,合理规划静态交通。
3.加大老城区建筑的提质改造,拆除临建、违建及无改造价值的建筑物,对建筑质量尚好的建筑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改造,统一风格、颜色。
4.改善老城区环境,增大老城区绿化面积,增设便民、利民的基础设施,补充老城区夜景规划设计。
第九节空间管制规划
第47条空间管制范围:
三塘乡规划区范围,即三塘乡行政管辖范围。
第48条空间管制类型:
城镇空间管制主要通过“四区四线”进行管制。
“四区”指建成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四大类型地区。
“四线”指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和城市紫线。
第49条禁建区
是指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的区域。
规划将河湖湿地、生态林地保育区及引水干渠周边20米范围、地下水源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灾害高易发区、大型基础设施通道控制带、镇区绿线控制范围、坡度大于25度的水土保持区划分为禁建区。
第50条限建区
是指需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的区域。
规划将地表水源二类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蓄滞洪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便江生态带、城镇生态屏障区、坡度介于15度至25度的水土保持区等划入限制开发区。
第51条适建区
指城镇发展开发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建设规模和土地利用强度区域。
规划将禁建区和限建区之外的地区划为适建区。
第52条建成区
指规划区内城镇发展已经产生成片建设行为的地区。
第53条四线控制
1.城市黄线,主要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具体包括城市交通设施、给排水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2.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5大类别。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3.城市紫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保护的历史文化建设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国家、省、市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等内容。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4.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或保护的现有城市水体规划水期边界控制线。
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自然的江、河、湖泊、溪流、沼泽地、自然湿地、水塘、水库、景观水系等内容。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第54条空间管制主体
为有效实施规划内容,高效配置区域资源,提高经济发展效率,本次规划由三塘乡人民政府对整个空间管制区进行统一管理控制,在管理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上控制内容,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
第四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55条规划确定三塘乡的城镇性质为:
三塘乡是永兴县一般镇,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红色旅游、高效农业为主、辅以铜矿、铁矿开采产业的现代生态宜居新城及旅游重镇。
第56条规划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预测三塘乡人口规模为:
近期(2013——2020年):
0.4万人;
远期(2021——2030年):
0.6万人。
第57条规划用地规模:
规划三塘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中期(2013——2020年):
0.4km2,人均建设用地100m2;
远期(2021——2030年):
0.6km2,人均建设用地100m2。
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
第58条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确定城镇总体布局结构为“一轴、一带、两心、两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轴”:
即沿县道X053城镇发展主轴线。
“一带”:
指东西向贯穿镇区的河流风光带。
“两心”:
分别指镇区东部黄克诚故居红色旅游接待中心和镇区西部乡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综合中心。
“两片区”:
分别指以黄克诚故居为主的城东红色旅游片区和以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为主的城西综合片区。
第59条用地发展方向
确定镇区总体发展方向为:
“重点向东发展、西部优化适度联动”。
第六章城镇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
第60条确定三塘乡居住用地应符合以下原则
1.居住区的开发建设注重与产业的建设相配套,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配套设施完善的住区。
2.促进旧居住区改造,规划期内对老镇区的居住用地以改造为主,完善市政设施配套,整合优化居住环境。
3.完善配套,合理布局生活服务设施,增强新区吸引力。
第61条规划根据不同区位、现状条件与用地区与功能,组织居住用地,构建多元居住模式,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分为南岸和北岸居住用地,居住区建设应充分结合原有地形,突出地方特色。
第62条规划居住用地11.05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36.59%。
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63条三塘乡公共设施用地应符合以下原则
1.功能性原则:
根据镇规划标准和规划区内社会、经济、自然等条件,合理配置,完善公共设施体系,完善现有公共设施的服务内容和功能。
2.多样化原则:
努力创造和培育具有规划区特色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除满足一般的镇区生活需求外,还需考虑服务整个三塘乡、甚至更大范围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64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
“一心三轴,星型辐射”
“一心”:
综合服务中心。
“三轴”:
以镇区中心绿地为基点,沿X053,育才路,府前路成星型辐射状,配套服务于各功能区,各个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65条规划对各类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措施如下
1.行政管理用地(C1)
保留原有的部分行政管理用地,将主要的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在镇区中心,通过行政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来拉动三塘乡的建设发展。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0.81公顷。
2.教育机构用地(C2)
保留现有的三塘乡中学、三塘乡中心小学及下青村小学;适当扩大小学用地规模,以满足规划范围内的需要,托幼用地,按照镇规划标准,以及托幼设施服务半径布置。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3.96公顷。
3.文体科技用地(C3)
规划在镇区建立两处功能不同的文体活动中心,镇区西部原三塘乡文化中心设置1处综合性较强的文化活动中心,其主要功能为提供三塘乡居民文化学习,以及展示三塘文化作用;在城东组团集中设置以旅游、娱乐、度假为主的休闲文化中心,供镇内居民和周边城镇居民度假旅、;围绕黄克诚故居建立以文化旅游为主体的文化中心。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0.9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