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文言文中常用的18个虚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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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文言文中常用的18个虚词
18个文言虚词的用法及其举例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
一、【而】
(一)用作连词。
1.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2.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3.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4.表示转折关系。
可译为"但是""却"。
5.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
可不译。
7.表示因果关系,
8.表示目的关系,
(二)通"尔",用作代词,第二人称,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三)通"如":
好像,如同。
①军惊而坏都舍。
(《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而后】才,方才。
【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既而】不久,一会儿。
二、【何】
(一)用作疑问代词。
1.单独作谓语,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2.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可译为"哪里""什么"。
译时,"何"要后置。
3.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
(二)用作疑问副词。
1.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2.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三)作语助词,相当于"啊"。
(四)何:
通"呵",喝问。
【何如】【奈何】【若何】表示疑问或反问,译为"怎么样""怎么办""为什么"。
【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无何】译为"不久""没多久"。
【何乃】译为"怎能"
三、【乎】
(一)用作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
可译为"吗""呢"。
2.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
3.表测度或商量语气,可译为"吧"。
4.用于感叹句或祈使句,可译为"啊""呀"等。
5.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二)用作介词,相当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译。
(三)可作词尾,译为"……的样子""……地"。
四、【乃】
(一)用作副词。
1.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才""这才""就"等
2.强调某一行为出乎意料或违背常理,可译为"却""竟(然)""反而"等;
3.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只""仅"等。
4.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二)用作代词。
1.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
不能作宾语。
2.用作指示代词,译为"这样"。
3.还可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无乃】表猜测,译为"恐怕……"。
【乃尔】译为"这样"。
五、【其】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第三人称代词。
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2.第三人称代词。
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应译为"他""它"(包括复数)。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译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
4.指示代词,表示远指。
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5.指示代词,表示近指,相当于"这""这个""这些"。
6.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二)用作副词。
1.加强祈使语气,相当于"可"、"还是"。
2.加强揣测语气,相当于"恐怕"、"或许"、"大概"、"可能"。
3.加强反问语气,相当于"难道"、"怎么"。
(三)用作连词。
1.表示选择关系,相当于"是……还是……"。
2.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如果"。
(四)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可不译。
【何其】译为"多么"。
六、【且】
(一)用作连词。
1.递进关系,而且,并且。
例:
2.递进关系,况且,再说。
3.让步关系,尚且,还。
4.并列关系:
又,又……又……,一面……,一面……
(二)用作副词。
1.将,将要。
2.暂且,姑且。
【且夫】句首助词,表示下文是更进一步的议论,"况且","再说"。
例:
【且如】就像。
七、【若】
(一)动词,像,好像。
(二)用作代词。
1.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
2.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
(三)用作连词。
1.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
2.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
3.至,至于。
【若夫】是用在一段话的开头、引起论述的词。
近似"要说那"、"像那"的意思。
【若定】心中有数,从容不迫。
【若何】怎么样。
【若干】约计之词,相当于"几许"、"多少"。
八、【所】
(一)名词,处所,地方。
(二)助词
1.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2."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为……所】"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所以】
1.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方法""是用来……的""等。
2.表示原因。
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所谓】所说的。
【所在】
1.到处。
2.所在之处,处所。
九、【为】
(一)动词。
1.有"做""作为""充当""变成""成为"等义,翻译比较灵活。
2.以为,认为。
3.判断词,是。
(二)介词。
1.表被动,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译为"被"。
2.介绍原因或目的。
为了,因为。
3.介绍涉及的对象。
给,替。
4.对,向。
5.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可译为"当""等到"等。
(三)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反诘。
呢。
十、【焉】
(一)兼词。
1.相当于"于之"、"于此"、"于彼"。
2.相当于"于何"。
译为"在哪里""从哪里"等。
(二)代词。
1.相当于"之"。
2.哪里,怎么。
(三)语气词。
1。
句末语气词,了,啊,呢。
2.作句中语气词,表示停顿,相当于"也"。
3.作词尾,相当于"然",译为"……的样子""……地"。
十一、【也】
(一)句末语气词,
1.表示判断语气。
2.句末语气词,表示陈述或解释语气。
例:
3.用在句中或句末,表示肯定、感叹的语气。
4.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或反诘语气。
5.用在句末,表示祈使语气。
(二)句中语气词。
用在句中,表示语气停顿。
十二、【以】
(一)介词
1.表示工具。
译为:
拿,用,凭着。
2.表示凭借。
译为:
凭,靠。
3.表示所处置的对象。
译为:
把。
①操当以肃还付乡党。
(《赤壁之战》)
4.表示时间、处所。
译为:
于,在,从。
5.表示原因。
译为:
因为,由于。
6.表示依据。
译为:
按照,依照,根据
说明:
"以"字的宾语有时可以前置,有时可以省略。
(二)连词。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
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2.表示承接关系,前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3.表示目的关系,后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例如: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如:
(三)助词
1.作语助,表示时间、方位和范围。
例:
2.作语助,起调整音节作用。
例:
①逆以煎我怀。
(《孔雀东南飞》)
(四)动词
1.以为,认为。
2.用,任用。
(五)名词。
译为:
缘由,原因。
(六)通假
1.通"已",已经。
2.通"已",止
十三.【因】
(一)介词。
1.依照,根据。
2.依靠,凭借。
3.趁着,趁此。
4.通过,经由。
5.因为,由于。
(二)副词。
1.于是,就;因而。
2.原因,缘由,机缘。
(三)动词
1.根据
2.沿袭,继续。
十四.【于】
(一)介词。
1.在,从,到
2.“在……方面”“从……中”
3.由于
4.向,对,对于。
5.被。
6.与,跟,同。
7.比。
十五.【与】
(一)介词。
1.介词。
和,跟,同。
2。
给,替。
3.比,和……比较。
(二)连词。
1.连词。
和,跟,同。
(三)动词。
1.给予,授予。
2.结交,亲附。
3.对付。
4.参加,参与。
5.赞许,同意。
(四)通假。
通“欤”。
句末语气词,表示感叹或疑问。
17楼
十六.【则】
(一)连词。
1.表示承接关系。
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如:
2.表示条件、假设关系。
译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
3.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
可译为\"就\",或不译。
4.表示转折、让步关系。
表示转折时,用在后一分句,译为\"可是\"\"却\";表示让步时,用在前一分句,译为\"虽然\"\"倒是\"。
5.表示选择关系。
常和“非”“不”呼应着用,译为“就是”“不是……就是”。
(二)副词。
1.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例如:
2.表对已然或发现的强调。
可译为“已经”“原来”“原来已经”。
(三)名词。
1.指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
2。
准则,法则。
(四)动词。
效法。
18楼
十七.【者】
(一)助词。
1.指人、物、事、时、地等。
“……的”,“……的(人、东西、事情)”。
2.用在数词后面,译为“……个方面”“……样东西”“……件事情”。
3.用作“若”“似”“如”的宾语,译为“……的样子”。
4.放在后置的定语后面,相当于“的”。
5.放在主语后面,引出判断,不必译出。
6.用在“今”“昔”等时间词后面,不必译出。
7.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
(二)语气词。
十八.【之】
(一)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
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2.指示代词,这,此。
(二)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5.用在时间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三)动词,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