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综合医院评审新标准纲要附件xxxx年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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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综合医院评审新标准纲要附件xxxx年doc

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新标准纲要附件(2010年)

 一、医院管理(370分)

(一)规划发展(60分)

1、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医院依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服务需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功能、规模、技术、空间、人力、学科、服务等)、时限和路线图,有明确的资源支持,有明确的评估方法。

对实施中的发展规划应有明确的评估报告,并能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

规划应科学、合理,有前瞻性和可行性。

医院对医院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

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每门诊人次费用及其门诊药费、每住院人次费用及其住院药费等管理运营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

2、医院发展纳入当地政府规划。

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医院发展有明确的支持措施,重点包括人员编制、土地划拨、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

新建医院建设应符合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3、按要求配备医院资源。

原则上每千人口床位市级以上医院1张,县级医院1.5—1.8张。

医院每病床占用建筑面积与病房内每床净使用面积应符合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县级以上医院每千人口应该配置医务人员4—6人。

设施设备应满足医疗工作需求。

(二)组织管理(60分)

1、依法执业。

医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组织架构。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科室、部门职责清楚。

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院、科两级管理责任制和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

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和设置合理、运行高效,能满足医院各项工作需要。

3、人力资源。

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把人才作为医院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

加强人力资源引进。

充分利用好医院人员编制,加大优质人力资源引进力度,空编率应低于10%。

实施和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并配置人员。

二级以上医院卫技人员与床位比、病房床位与护士比、ICU床护比、CCU床护比数量达到规定要求,经专业化培训护士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医师数量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学历、职称、年龄结构比例合理。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数比例、中高级技术人才占卫生技术人才人数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三)医疗管理(40分)

1、医疗管理组织架构满足医院管理与质量控制工作需要,职责任务清楚,人员配备合理,认真履行职责。

2、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由被授权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

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查结果。

重点检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

3、开展全员质量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与改进能力。

4、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三基三严”有明确要求,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达100%。

5、建立并完善医疗风险管理措施和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医疗风险,处置医疗损害。

6、制定有明确的医疗纠纷控制目标并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四)信息管理(40分)

1、具有符合国家和省卫生信息规范和标准的信息化建设整体方案,并依照规定备案。

2、逐步建立较完善的HIS(包括HIMS、LIS、CIS、PACS等)医院信息系统,系统之间实现无缝联接。

3、具有满足电子健康档案、卫生统计、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报销、监测和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的外部接口,能够适应于新形势下外部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

4、具有服务于医院决策分析和医疗质量监测,医院成本、绩效分析的数据分析系统,服务于医院管理。

5、电子病历建设符合卫生部颁发的电子病历规范。

6、具有专业化信息管理部门,承担医院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维护,数据挖掘与分析,保证医院信息安全。

7、建立计算机系统应急预案,必须具有双机热备份和灾难备份,确保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8、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国内外各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文献,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五)财务管理(30分)

1、坚持财务工作"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运行机制,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置与医院业务运行和管理服务相适应、具备执业素质、职称结构合理的财务会计机构,按专业要求配足财务人员,分工应符合财务会计内控管理要求,强化和落实财务部门管理职能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医院财会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加强财务风险防范;有效组织开展预(决)算管理、财务内控、会计监督、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经济决策等工作;配置技术平台先进、集成功能强大、业务与财务一体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财务管理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总值、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笔录等。

2、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真实、准确、及时计算和反映医院的成本费用和消耗水平,有效配置医疗资源,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不断提高医院经营质效。

3、完善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与提高运营质效和增加服务数量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多劳多得和优劳优酬。

严禁科室承包,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4、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六)保障管理(50分)

1、设备管理。

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

大型设备购置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

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

建立健全医疗设备采购、保养、维修、更新与巡检制度,建立完善的台帐和设备档案制度,设备完好率符合规定要求。

计量强检目录设备实施强制检定。

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高风险的植入、介入材料的溯源性使用记录完善,使用后医疗耗材处理符合规定。

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耗材、消毒药械管理。

2、药品管理。

药学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人性化的服务。

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控制药品质量,确保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建立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与药事管理机制。

严禁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或者擅自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

3、后勤管理。

后勤保障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有健全、规范的物资采购、供应制度。

加强电力系统、供氧系统、负压系统、食品和水的管理。

4、基建管理。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

(七)科教管理(70分)

1、医学教育

医院有教学组织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有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教学条件。

建立完整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

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专科医师培训的送培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单位和接收进修培训人员工作;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

三级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教的覆盖率达到100%,学分达标率达到90%以上;医院每年应获得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建立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新进人员送培率达到100%。

二级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教的覆盖率达到100%,学分达标率达到85%以上。

制定并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送培计划。

2、医学科研

医院制定有科研工作的目标、方向、思路和计划(规划),院科管职能部门设置和人员结构合理。

三级医院每年应获得省、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应有新技术的引进、应用和推广项目,5年内应获得市州级科技进步奖。

三级甲等医院应有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近5年内应获得四川省医学科技奖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

(八)应急管理(20分)

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医院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

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

服从指挥,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二、医疗质量(530分)

(一)基础质量(50分)

1、医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健全,能及时更新和调整,并具有可操作性。

2、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监控医疗质量,实施技术管理,协调医患关系。

3、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医院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组建医疗质量、药事、医院感染、输血、病案等质量管理组织和伦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

科室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4、病历质量管理。

建立院、科两级管理体制,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定期培训临床医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加强环节质量监控(运行病历)和终末质量监控(归档病历)。

每月应有病历质量统计报表和缺陷原因分析报表。

疾病诊断分类和手术分类符合规定要求。

病历质量的具体评分标准(门诊病历质量评分标准、急诊病历质量评分标准、急诊留观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另发。

5、将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理念与方法引入质量控制工作中。

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试点单位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二)环节质量(280分)

1、核心医疗制度。

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手术安全核查等,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提高诊断、治疗质量。

2、门诊。

医院门诊诊疗流程规范、简化、高效。

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

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比例≥60%,门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3、急诊。

执行《急诊科建设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独立设置,设立急诊工作流程和急诊质量控制标准,健全急诊工作制度,急诊专业设置合理,人员相对固定(>75%)。

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急救设备、药品达到《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处于备用完好状态,急诊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

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72小时。

对急诊危重患者应及时收入住院。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为每一位急诊与留观患者书写病历。

急诊及观察病历书写规范。

急救呼叫统一规范,完成院前急救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4、住院。

应用诊疗指南和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的行为。

住院患者诊断明确,有适宜的诊疗计划,治疗安全、及时、有效、经济。

为出院病人提供较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

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

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

住院重点疾病及其监测指标见附件一。

5、手术。

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手术分级管理、重大手术审批、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制度。

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手术室设置与管理符合要求。

患者手术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术前诊断、手术目的和风险、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以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等。

手术记录准确、全面。

手术的离体组织必须做病理学检查。

加强围手术期管理。

建立“非计划再次手术”监测及管理制度。

重点考核17种手术的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附件二)。

6、重症治疗。

执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室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要求。

诊疗活动由主治及以上医师主持与负责。

医师与护士达到《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设备、药品配置达到《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的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

医务人员坚守岗位,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严格执行患者入、出ICU标准。

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相关医技科室的服务能够保证临床工作需要。

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所致的血行性感染、留置导尿所致的泌尿系感染等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质量监测指标见附件三

7.麻醉与镇痛治疗。

以《四川省综合医院麻醉科临床麻醉管理规范》为蓝本,实行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行麻醉和镇痛前认真评估并签署知情同意;规范麻醉与镇痛治疗操作前安全核查、相关准备和操作全程的监测与完整记录;麻醉后复苏监测、交接班和术后随访管理到位并完成相关记录;积极处理严重并发症和心肺复苏并实施全程观察和记录;严格输血指针,合理、安全输血;建立术后、慢性疼痛、癌痛患者的镇痛治疗的管理规范和程序并有效执行;科室有保证麻醉和镇痛治疗工作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团队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8、血液净化。

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院操作规程,满足医院功能任务要求。

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完整的监测记录与应急管理预案。

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

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透析中并发症紧急处理预案,医师与护士均能熟练掌握。

按照规定上报血液透析数据。

应该建立针对患者的透析质量评估体系,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维护制度,保证设备使用安全。

严格按照卫生部相关要求开展腹膜透析技术。

9、康复治疗。

参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康复医学科独立设置,具备与所在医院级别相适应的治疗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治疗设备、床位(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数应不少于医院总床位数的3%,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数应不少于医院床位总数的2.5%,一级暂不要求)和人员配备(包括康复医师、治疗师和护士的比例。

康复医师人数与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之比应≥1:

4,康复治疗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1:

2,康复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1:

3.5)。

康复治疗的对象包括各种伤病导致的功能与结构异常、活动能力受限及社会参与受限.康复治疗应坚持早期康复的原则,对拟参与康复治疗的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必要性的评定,对康复治疗的病人给予规范康复治疗、定期康复评定和康复宣教与指导。

向患者及其家属充分说明康复计划,鼓励其主动参与康复治疗。

记录功能康复的过程与训练的效果。

评估康复治疗效果。

实施临床康复治疗的人员必须是康复医学科具备相应资质的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其他科室人员和未获得康复治疗师资质的护士不得从事康复治疗。

10、介入诊疗。

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符合医院功能任务要求,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提供24小时诊疗服务。

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取得相应诊疗科目及人员的执业资质。

掌握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症(应有与临床讨论或会诊记录),规范技术操作,开展质量控制,定期质量评价。

有介入诊疗器材登记制度,器材来源可追溯。

介入诊疗器材使用符合规范。

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按规定上报介入治疗数据。

11、临床营养。

临床营养科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由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临床营养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卫生部《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住院患者实施营养风险筛查和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记录。

有“医院基本膳食和各类疾病膳食应用指南”,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

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

营养食堂根据临床需要提供治疗饮食。

12、医用氧舱。

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依法获得《医用氧舱使用证》、《医用氧舱备案表》。

有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执行医嘱,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及记录。

医用氧舱由经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师负责,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按规定定期检验医用氧舱,制定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和方案,并定期演练。

13、放射治疗。

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人员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放射治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有医学物理人员参与制定治疗计划,保证放射治疗定位精确与计量准确。

实施放射治疗,有明确的规范与流程,定期进行病例讨论,开展效果评价。

有放射防护制度、措施,并得到执行。

有放射治疗意外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有能够执行的流程。

有专人定期对放疗设备进行维修并负责设备质量控制。

14、传染病管理。

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传染病处理措施。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

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和预检分诊工作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展对监测管理的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重点检查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率、及时报告率、报告信息准确率)。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按照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和诊疗规范接诊和治疗传染病患者,不得推诿或者拒绝接诊传染病感染者或传染病患者。

15、临床检验。

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

临床检验实验室集中设置,资源共享,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临床检验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并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

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定期校准,并及时淘汰经验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

没有质控的临床检验项目或科研项目,不得以创收为目的向临床出具检验报告。

16、医学影像。

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实行技术操作规范和科学的质量控制标准,专业设置及其设备、设施满足临床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

依法取得相应诊疗科目及人员的执业资质(大型医疗设备诊断及技术上岗证)。

开展临床随访,定期进行质量评价。

医学影像资料质量符合临床工作要求,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

环境保护与个人防护符合要求。

17、病理。

执行《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分册》,建立病理质量管理制度,病理报告及时、准确、规范,病理医师具有所规定的资质,有审核制度,建立临床回访制度及误诊分析制度并有效实施。

病理工作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病理科工作用房、设施及设置满足病理工作和生物安全与医院感染控制需要。

常规组织技术和特殊染色,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符合相关技术的基本要求。

18、临床药事。

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制定、落实药事质量管理规范和考核办法,发挥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处方点评工作,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合理用药监测指标见附件四)。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

规范高危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置、使用与安全保管。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逐步降低药品使用比例。

19、临床用血。

执行《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输血科布局合理(三级医院不得少于100m2,二级医院不得少于40m2),并符合生物安全和和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业务工作需要,任职资格符合《四川省输血科基本标准》要求。

血液管理制度(血液来源及计划用血、应急用血管理、血液储备管理、血液出入库验收管理、血液发放管理、报废血液管理等)完善,生物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参加省级以上的室间质评。

20、医院感染。

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监测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医院感染全员教育与培训,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技术、标准预防、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的监测、诊断和报告。

医院的布局、设施,及工作流程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医院重点科室部门(如手术室、供应室、监护室、新生儿室、内镜室、血透室、产房、介入治疗室等)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医院感染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监测指标见附件五。

(三)护理质量(200分)

1、医院有健全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责任明确,逐步达到护理垂直管理。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各岗位的技术能力有明确要求;床护比达到规定要求;对各护理单元护士人力的配置有明确的原则与标准,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的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需要;有紧急状态下对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预案;制定并实施各级各类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建立完善专科护士培训制度,相关专业领域护士培训比例按培训要求从5%开始逐年递增;在编护士与聘用制护士同工同酬。

3、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  及时更新和调整护理工作制度、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科疾病的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具有可操作性。

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制定并实施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及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

4、建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有专兼职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措施,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5、临床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实行责任包干,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保证对危重病人的护理质量。

6、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符合要求  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新生儿室、血液净化室、介入治疗室、急诊科等有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并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医院服务(200分)

(一)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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