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的发言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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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的发言提纲
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的发言提纲
最近,党中央下发了《关于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陈良宇同志为反面典型的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并要求通过开展这次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推动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市委、县委分别就搞好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制定了方案,根据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安排,我就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以陈良宇同志为反面典型的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相关工作做一个专题发言。
六中全会《公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专家指出,和谐社会建设需要集全社会之力,而执政党更是其中关键。
在这方面,六中全会的一个新提法是“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足可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性。
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方面,中央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
今年以来,中央继续保持查办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相继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根据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陈良宇是继陈希同之后又一位被查处的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一方面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陈良宇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位不可谓不高,权不可谓不大,但是只要他触犯了党纪国法,就一定要受到党纪法律的严惩,从这一点说明,党中央对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腐败问题是绝不会手软的。
近几年来,中共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先后揭露并果断查处了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等高级干部违纪犯法案件。
这次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是中央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又一重大实际步骤,深得党心、民心。
再次表明了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严惩腐败,在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党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表明中央有信心、有能力清除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陈良宇违纪违法问题的暴露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反腐败的形势依然相当严重,严峻的现实表明,越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越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党员干部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案件,数额之大,涉及官员和企业之多是令人震惊的。
这么大的案件,竟然能够发展到如此地步。
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是一些官员走向腐败的途径之一,陈良宇同志同样没有脱离这个窠臼。
领导干部身边人员仗着自己离领导干部近,仗着自己与领导干部的特殊关系,公然飞扬跋扈,为所欲为,甚至严重违纪违法,社会反响十分大,影响相当坏,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这些人之所以敢这样胡作非为,主要是有领导干部的袒护、纵容和包庇。
中央三令五申,严格要求和接连查处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而一些干部却照样我行我素,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特别是在一些工程承包、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中,横加干涉,为亲朋好友大开方便之门,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运行。
已经成为腐败的一个顽症。
陈良宇身上发生的问题充分说明,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极端重要性。
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有效防止腐败。
要严格依法依纪,坚决惩处少数腐败分子,又要教育和挽救犯错误的同志。
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从我们县的情况看,近几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作为县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委的领导下,经过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从主流上看,应当肯定,我县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是讲原则、讲正气、清正廉洁的,并且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封建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加之体制上、政策上、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腐败现象仍有其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特别是在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腐败问题更会相对集中地表现出来。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腐败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也要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在不良风气面前,随波逐流、任其自然,顾四周,看左右,别人这样我也这样,放松自我约束,降低廉政标准;在是非曲直面前,奉行“好人主义”,不愿做恶人,不敢扮黑脸,缺少党性原则和负责精神;在处理同志关系上,搞庸俗关系学,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敢坚持原则。
二是在部署工作时,不顾当地工作实际,一味照搬上面的做法,当“收发室”、“二传手”,工作守摊子、混日子,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在抓工作时,作风漂浮,“蜻蜓点水”,不愿下基层了解真实情况,不敢打“硬仗”,遇到问题时喜欢绕道走、拖着不办,对别人办的事,喜欢评头论足。
三是利用职务之便,吃喝玩乐,不注重“小节”,总认为只要不落入自己腰包,吃点用点无妨,反正不会上纲上线。
这些问题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战略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的纪检机关必须以此为切入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把构建和谐社会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是否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来指导工作,是否在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时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否做到知民情、解民难,真抓实干、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监督检查中,发现对构建和谐社会政策措施执行不力或阳奉阴为的行为,必须进行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确保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纪检工作要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开展对重大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要政策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
对违背科学发展观,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要坚决查处。
三是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在解决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
当前,这些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管理;充分关注社会低收入群体,完善保障体系;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协调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切实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的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和矛盾,不少需要通过反腐倡廉去解决。
纪检机关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解决这些问题的监督检查,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要通过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大监督力度,逐步形成真正管用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有效约束滥用权力的机制,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通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加强纪律条规建设,建立健全有关管理监督制度,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要强化教育、惩治和保护职能,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在为党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夯实思想基础上发挥推动作用。
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要以此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围绕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全面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素质为着眼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实现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要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做到不为腐朽思想侵蚀,不为私利所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促进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培养勤政廉政的品德和作风。
通过树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促进全社会廉荣贪耻风尚的形成,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自觉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二是通过加大惩处力度,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行为提供纪律保证。
当前,反腐败工作在构建预防和严惩并重体制的同时,必须把重点放在查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上,抓住了这个环节就抓住了反腐败的牛鼻子。
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在注重预防的同时,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通过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环境,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纪律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领域发生的案件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坚决打击那些破坏社会和谐的违纪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通过对案件进行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着力抓好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纪律和制度上的保证。
三是要履行保护职能,在激发党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活力上发挥推动作用。
要注意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激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活力,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
在维护和保障党员权利方面,要在提高广大党员维权意识的同时,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行使权利的实体性制度。
通过规范和落实这些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并以此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通过发挥教育、惩治和保护职能,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治国理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要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趋利性和差异性必然反映到党内来,因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我们必须注重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突出表现形式、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研究新形势下腐败问题发生的新动态、新苗头、新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
比如,如何针对有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使用及机关管理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现象,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如何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搞非组织活动、贿选和“跑官要官”现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如何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和“上学难”、“上学贵”,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何针对当前商业贿赂发生的医药、电信、电力、商贸、金融、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其他新经济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通过建章立制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如何建立对腐败行为的发现机制和预警机制;如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等等。
这些都亟待我们去认真研究,提出对策,为县委加强和改善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及时作出重要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关于开展以陈良宇同志为反面典型的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县委已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教育活动方案,根据市委的相关要求,从20XX年10月初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的对象为:
全县县级领导班子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非党干部),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公安、检察院、法院领导班子,以及这七个班子中的所有领导干部。
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专题学习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采取自学或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通知》中要求的学习内容;二是对照检查阶段,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0日,采取集中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
各参学对象要认真汲取陈良宇案、杨国瞿案、钟磊案的深刻教育,写出有深度的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办公厅的要求,县以上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准备充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制定措施、解决问题阶段,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15日,参加教育活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对照检查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剖析、反思,制订出廉洁勤政、加强世界观改造的具体措施。
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反腐倡廉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