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基础》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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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基础》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各章节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
单选题DBACC,多选题ABC,AD,AC,BCD,AB,BCE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 教材P29-30
(2) 审计是指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单位的特定时期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和鉴证的活动,目的在于确定或解除被审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
审计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两个属性。
(3) 民间审计。
P18页民间审计的定义
案例二
会计法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也规定:
在管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该案例中,董事长一方面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应对管理层在编制报表中起到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他还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应当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最终的责任。
总经理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的管理者,理应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不能因为只懂技术不懂财务而减轻责任。
总会计师是负责财务的直接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报表是其直接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并对利益相关人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审计责任。
第二章
单选题BDDDD;多选题ABCD,BD,ABCD,ABCD,ACD,AC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二、五(略)
案例三
(1)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属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业务;对其与2006年l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属于直接报告鉴证业务。
(2)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
前者预期使用者可以直接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后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有关的鉴证对象信息。
②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
前者可能是责任方认定,也可能是鉴证对象;后者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
③责任方的责任不同。
前者责任方应当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可能同时也要对鉴证对象负责;后者责任方仅需要对鉴证对象负责。
④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同。
前者鉴证报告的引言段通常会提供责任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进而说明其所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签证结论;后者注册会计师直接说明鉴证对象、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
案例四:
不正确。
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王华注册会计师指导不正确。
在传统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主要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发表审计意见。
新审计准则要求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为了能够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必须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和采取应对评估风险的措施。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不断修正的、系统化的执业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①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业务环境事项,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了解内部控制;
②在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业务环境事项的基础上,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③应对评估的风险,包括制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确定进一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④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实施进一步的程序.包括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及在必要时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⑤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2)合理保证提供的保证水平低于绝对保证,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原因在于下列因素的存在:
①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②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③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④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第三章
单选题BCBC,5BCD;多选题ABC,AC,BCE,ABCD,ABCD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时应当考虑:
1、客户的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张立注册会计师违背了审计准则的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定审计收费不能存在或有收费,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两周内完成审计业务,完不成要求事务所赔款,完成了给以额外报酬,这是一种以完成时间为形式的或有收费。
张立明知在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承接了该项业务
2、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张立作为承接该业务的项目经理应该亲自到现场实施审计,并指导助理的工作。
张立却委派了一个没有注册会计师经验的学生作为现场审计的负责人,显然违背审计准则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3、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接业务时要考虑时间、资源的限制。
张立在时间、人力资源不具备的情况下,承接该业务。
4、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发表审计意见要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张立仅仅对审计工作底稿稍作整理就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没有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进行评价。
案例二:
(1)王学民的话没有道理,错在没有区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管理层的会计责任
(2)注册会计师的分辨理由
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通常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并通过签署财务报表确认这一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通过签署审计报告确认其责任。
注册会计师仅对鉴证业务提供合理保证,不能提供绝对保证。
具体原因如下:
(1)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2)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3)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4)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5)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
案例三:
(1)事务所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资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该事务所违反了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
(2)质量控制准则要求只有合理保证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时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a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b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c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该事务所以收费高低决定是否承接业务违反了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
(3)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的归档期为业务报告日后60天内
(4)为了保证特定业务执行的质量,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对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在实务中,事务所除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外,还可以自行建立判断标准确定对那些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较大,或已识别出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较高风险的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该事务所已没有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为由不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是不对的
(5)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案例四: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该项目组缺乏计算机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协助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是不能聘请为被审计单位进行信息系统设计的人员,否则不能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对于执行业务中的,对项目质量复核的人员应当由项目组负责人或其他具有适当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的人员担任,而不是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报告。
案例五:
(1)业务承接方面存在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20×7年才具有承接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由于审计资源的限制,以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足,所以对于直接承接甲公司的业务存在专业胜任能力上的缺陷,所以不应接受该业务的委托;A注册会计师连续五年担任项目负责人,独立性受到威胁,应该轮换出项目组,并在两年内不得参与项目工作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2)业务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风险评估程序)是必须的,不得省略而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A和B均不是主任会计师或事务所合伙人,故B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恰当;项目组内部复核缺少项目合伙人的复核,应该安排项目合伙人对审计项目经理的复核进行再监督,对项目的重要事项进行把关。
(3)业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问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该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进行的,而不应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案例六:
审阅报告
ABC股份全体股东:
前两段同教材
ABC公司管理层告知我们,存货以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成本计价。
又ABC公司管理层编制并经过我们审阅的计算表显示,如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账面价值将减少600万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也将相应减少。
根据我们的审阅,除了上述存货价值高估所造成的影响外,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功和现金流量。
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四章
单选题AADDB;多选题:
BC,ABD,ABC,ACD,BCD
案例一:
(1)对独立性构成威胁。
该事项表明项目组成员A与被审计单位的职员H之间交往甚密,关系密切。
由于A是审计项目负责人,H是甲公司的副总经理,这种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威胁。
(2)独立性构成威胁。
项目组成员B在被审计单位对财务报表有重大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I的特殊照顾下按照内部职工的付款标准(低于市场标准)购买了房屋,这种照顾超出了正常业务往来的范围,由此产生的亲密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威胁。
(3)不威胁独立性,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经理J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说明二人属于校友关系,这种关系仅属于普通的社会关系,不构成亲密关系,对审计项目组独立性的威胁可以忽略。
(4)不威胁独立性。
朋友关系属于普通的社会关系,不是密切的私人关系,更不同于近亲属关系,D与其朋友之间也不存在经济利益。
这种普通的朋友持有被审计单位的债券不至于影响D的独立性。
(5)不威胁独立性。
E目前在被审计单位担任的职务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重大影响,其三年前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的职务也不对审计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加之E离开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较长,故不对产生重大影响。
(6)威胁独立性。
由于持有股票属于直接经济利益,父母是子女的主要近亲属,乙公司可以对其子公司施加影响,故该事项表明项目组成员的主要亲属在能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导致F因自身利益而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案例二:
(1)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剩余50%视股票能否上市发行决定是否收费,属于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违法了职业道德。
(2)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律师就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供书面承诺。
(3)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为D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核是审计服务的延伸,两者并非不相容的业务。
(4)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ABC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其简介向客户发放,也可以应非客户的要求向非客户发放,但不得不经邀请直接或请人向非客户发放。
(5)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对“广告”的要求,在跨国执行业务时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及能力无法由广告内容加以评估;广告可能威胁专业服务的精神;广告可能导致同行之间的不竞争。
案例三
(1)除非王华的父亲退出专卖店的经营并了结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王华不能参加审计小组。
其配偶在华清公司有直接经济利益,而父母的经济利益等同王华自己的经济利益,所以本题是直接经济利益影响独立性。
(2)王怡注册会计师可以参与华清公司的审计业务。
所属的房屋租赁业务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发生的,而且不属于华清公司的经营行为。
(3)张华注册会计师不能参加审计小组。
秘书属于关键管理职务,尽管其子女已调离华清公司,但其子女在2007年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反映在华清公司2008年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中。
(4)ABC会计师事务所要么终止该协议,要么不承接华清公司的审计业务。
该协议意味着双方之间可能发生雇佣关系。
(5)由于借款金额对双方来说都是重大的,ABC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聘请本所以外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其所执行的华清公司审计业务,否则不能承接该业务。
(6)在张怡注册会计师不参加审计小组的条件下,ABC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接华清公司的审计业务。
案例四:
(1)对独立性不构成威胁。
项目组负责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且款项已经全部支付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对独立性不产生威胁。
(2)对独立性构成威胁。
项目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的直接经济利益,视同注册会计师本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3)对独立性构成威胁。
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同时担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所产生的自我评价、经济利益威胁非常重大,以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所以即使调离项目组,对独立性的威胁也非常重大。
(4)对独立性构成威胁。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从审计客户获得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例如,通过继承、馈赠或合并产生的),不允许拥有这些利益,故产生对独立性的威胁。
(5)对独立性不构成威胁。
项目组成员D的堂兄不属于其直系亲属,且堂兄的工作与财务报表的编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对项目组成员D不构成独立性的威胁。
案例五:
【要求】
(1):
(1)违反独立性。
因为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审计东海岸商业银行2008年度的财务报表,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以答应降低审计收费为条件来换取其正要申请的购买办公楼的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与东海岸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审计收费以外的其他经济利益,威胁独立性。
(4)违反独立性。
因为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审计东海岸商业银行2008年度的财务报表,同时诚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曾参与东海岸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的李先生协助该事务所测试计算机信息系统。
此种行为相当于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客户提供了IT系统服务,产生自我评价威胁,威胁独立性。
(5)违反独立性。
因为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得到的审计客户是东海岸商业银行信贷评审部介绍的,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所得审计收费与该银行信贷评审部平分,双方之间存在经营关系,威胁独立性。
要求
(2):
针对第
(2)种情况,甲注册会计师违反了独立性。
因为甲注册会计师持有东海岸商业银行的股票,甲注册会计师与东海岸商业银行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威胁独立性。
针对第(3)种情况,乙注册会计师违反了独立性。
因为乙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负责人之一,其妹妹属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并且所从事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对年报审计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乙注册会计师未予回避,威胁的独立性。
案例六:
(1)损害独立性。
ABC会计师事务所将2007年审计费用收入100万元延期至2009年底可以达到继续承接L公司2009年年报审计委托,同时,对V公司以前年度尚未支付的审计费用收取资金占用费,与V公司存在除审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2)不损害独立性。
该注册会计师从事的记账凭证输入工作不属于编制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和其他记录,不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威胁。
(3)损害独立性。
甲注册会计师尽管不再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但还担任V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外勤审计负责人,并没有消除关联关系对独立性的威胁。
(4)损害独立性。
由于ABC会计师事务所受到V公司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形成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威胁。
(5)不损害独立性。
内部控制审核与审计报表业务不是不相容的工作,不会对独立性造成威胁。
(6)不损害独立性。
为V公司提出会计政策选用和会计处理调整的建议,并协助其解决相关账户调整问题,属于审计过程中的正常工作。
案例七
(1)①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第22条规定,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也有同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
②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印制的手册向客户发放,也可以应非客户的要求向非客户发放,但不得广泛发放;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有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③违反,宣传中不得含有自我标榜,贬低同行的措辞,该广告违反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④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恰当地声明自己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同时宣称所长兼任该省证券发行审查委员会评审专家,有采用暗示有能力影响评审、监管机构或利诱招揽业务之嫌。
⑤违反,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在向社会公众传递信息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
广告的表述得体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⑥违反,当注册会计师就专业问题参与演讲、访谈或广播、电视节目时,抬高自己及其会计师事务所。
在向公众介绍时,一般只须说明自己是注册会计师,不要提及自己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⑦违反,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事务所提供了与会计报表审计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
⑧违反,注册会计师Y作为项目经理,违反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的规定。
⑨违反,在确定收费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以客观反映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价值,不应以鉴证工作结果或服务成果作为收费标准。
⑩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
(2)在执行各个委托项目的审计时,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五章
单选题:
DCBD,5ABD;多选题ABC,ABCDE,ABC,AC,ABC
案例一:
注册会计师存在重大过失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函证是存货项目审计中必须实施的一项实质性程序,而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由此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案例二:
(1)甲公司的控告不成立。
(2)注册会计师的财务报表的审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
由于审计存在固有的限制和管理层可能存在舞弊的情况,注册会计师会计不可能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所有的错报。
注册会计师仅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发表意见。
案例三:
(1)重要性的概念:
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2)注册会计师运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目的有:
A决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B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C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D在形成审计结论阶段,使用重要性水平来评价已识别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和对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的影响。
(3)普通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没有完全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根本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或没有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执行审计业务。
(4)从司法实践看,如果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应予以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
如果财务报表存在多项错报,每一处都不算重要,但综合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却很大,也就是说,财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而非重大过失,因为常规审计程序发现每处较小错报事项的概率也很小。
案例四:
(1)应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被审计单位虚构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是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存在重大错报。
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函证审计程序可以发现该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未实施函证也未说明理由仅对抽取少部分应收账款的原始凭证进行检查,从而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2)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案例五:
(1)为了支持诉讼请求,股民甲应当提出下列理由:
D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实;D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股民甲遭受了损失;D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股民甲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D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免责理由不正确。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
“因合理信赖或使用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的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
(3)下列情形下,注册会计师不承担民事责任:
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的错报;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银行提供虚假或不实的证明文件,D注册会计师在保持必要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不实;已对丁公司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第六章
单选题CDBAC
多选题ABCD,ABCDE,ABCED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管理层认定
具体审计目标
审计程序
分类
略
(3)
截止
(1)(5)
准确性
(3)(6)(8)
发生
(5)
权利与义务
(7)(4)
完整性
(1)
案例二
(1)准确性
(2)存在性(3)完整性(4)分类(5)准确性(6)分类与可理解性(7)准确性(8)权利和义务(9)完整性(10准确性
第七章(教材第八章)
单选题ABDCC;多选题ABD,ABC,AB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2007年12月31日存货的实际结存数量=3000+42000-41500=3500件
账面数量为3450件比实际数量多出150件,注册会计师应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查明原因。
案例二:
注册会计师在库存现金监盘中的不当之处有:
1、 不应当提前一天通知,否则可能给被审计单位舞弊提供可乘之机
2、 两个部门不应分开监盘,应同时监盘
3、 监盘的时间应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后
4、 现金的盘点应由被审计单位的出纳实施
5、 库存现金的盘点表应由出纳和会计主管签字,注册会计师无需签字
案例三:
(1) 没有回函的原因可能有如下:
A公司不存在;A公司没有收到函证;A公司收到函证不回函。
注册会计师在没有收到回函的情况下应当与被询证函单位联系,要求对方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