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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教学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

第二条学科专业建设

学科专业建设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结构和有关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专业。

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教务处职责:

制定全校专业发展规划,重点包括三部分内容:

专业结构体专业部及学科群建设;重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的设计。

专业部职责:

明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制订并实施专业部各专业建设计划;制订本专业部各专业的调整和改造计划,进行新专业的调研和论证;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条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

指导性教学计划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以下部分组成:

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和有关教学计划的说明。

实习教学计划一般包括:

实习教学目标(含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标准)、教学实习课题和实施要求、生产实习安排、时间分配等。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制定完成。

各专业部须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周学时数一般为24—30,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可按每周30—40小时安排(一小时折一学时)安排。

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比例一般为4:

6。

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半年至一年。

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教务处职责:

提出教学计划制订和调整的原则、目标、要求。

在各专业部制订和调整的基础上,负责审核,并报送分管副校长批准。

一经批准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动。

专业部职责:

根据学校制订和调整教学计划的原则、目标、要求开展制订教学计划前的调研论证。

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和调整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和分管副校长批准。

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具体实施教学计划。

若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微调,应由所在专业部主任提出书面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并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可调整,教务处有权对不合理的微调予以否决。

第四条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统一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教学大纲由以下部分组成:

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习)的学时数、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要求、有关教学大纲的说明。

教学大纲按课程编写,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习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均应有教学大纲。

学校应采用部颁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或市职教教研机构制定的教学纲要。

无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教学时数,由各专业部组织制订,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执行。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

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各专业部审核,教务处批准。

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应在课程开设前备齐。

教务处职责:

下达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或修改任务,提出编写或修改的原则、格式和要求;抽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专业部职责:

按要求组织编写或修改教学大纲;审查并确定教学大纲的内容;执行教学大纲;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教材建设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要依据。

德育课程和主要文化基础课程教材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确定,专业课程教材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教材目录自主选择。

对未作统一规定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由教务处征求各专业部意见后提出教材使用方案,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后确定。

学校应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编写必需的校本教材(讲义)。

校本教材(讲义)的内容应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的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

教材必须在开学前备齐。

学校配备专人管理,由教务处处长负责。

教务处职责:

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建立教材库,负责教材选定的审查工作;负责教材的订购和发放;负责自编教材的立项、资助和管理工作。

专业部职责:

确定备选教材名单并报教务处;负责教材使用后的质量反馈工作,并报教务处。

第三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六条教学管理组织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

学校设立教务处、教科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专业部教学管理机构,统一调度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实行校、专业部两级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进行宏观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定各项全校性教学文件,并充分发挥对教学工作的分析、监督、检查、考核等指挥、调控功能。

专业部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专业部教学管理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学校各项教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教学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

专业部全面负责本专业部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处理好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统计及教学文档整理汇总工作。

教研组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学校成立教研组,并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按学期制定。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

校长每学期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部门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

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每学期由相关部门检查两次。

学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4.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

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和教学进程表按学期编制。

课程授课计划由说明和授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

说明部分包括:

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现状分析等;授课计划表包括:

周次、授课顺序、章节内容摘要、学时安排、实验安排、作业安排、考核时间和方法等。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

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

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应定期检查。

第八条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主要有: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等。

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办公室颁发。

第九条教务常规管理

1.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

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并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

2.制定“四表一志”

(1)校历表

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学期编制。

由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考试、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部分组成。

校历表在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2)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至各部门和班级。

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各专业部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

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

教学进程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经专业部审批后执行。

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课程表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

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各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

(5)班级日志

班级日志由周次、日期、节次、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作业、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部分组成。

任课教师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

各专业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研究机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课程授课计划表、班级日志;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课程考核试题、标准答案、样卷和成绩考核质量分析表;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和学分记载表;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的计划、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教材,能反映实践教学情况的有关资料;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情况记载表;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修订教学计划的论证报告;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及分析报告等。

教学业务档案由各专业部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毕业生情况调查表按专业每届选留10份。

不及格试卷和补考试卷须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3)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研成果材料等;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评及奖惩材料;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约等材料。

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校长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保管。

教务处职责:

负责制订建立教师业务档案的指导意见;建立并管理试卷(题)总库;拟定教学管理文件,汇总专业部部教学管理文件,收受、贯彻上级教学文件并妥善保管;收集教学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

专业部职责:

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按规定做好闭卷考试试卷(题)库的命题工作,并交教务处备案。

专业部建立并管理试卷(题)库。

期末考试试卷由专业部保管1年。

负责下发教学管理文件和保管工作;收集教学资料和信息,并及时报各有关部门;每学期放假前,将课程不及格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下学期初安排学生的课程补考、重修工作。

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按自然班列出清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成绩),长期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者由专业部长期存档,成绩为良(包括良)以下的论文(设计)由专业保管1年。

4、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全校学生总名册;学籍卡;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录取名单;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退学、试读等文件;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

学生学籍档案由学工处负责。

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年建档。

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教务处职责:

做好全校学生每学期报到注册统计工作;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学籍卡管理、毕业证和学历证明等管理、学籍异动处理。

专业部职责:

办理学生每学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报教务处;学期结束,以专业部为单位将学习成绩汇总表存档并报教务处;提出学生学籍变动处理和违纪处理意见;学期期末将学生成绩单填妥并交学生家长。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

第十条教学常规

学校应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备课

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

提倡集体备课。

备课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

“备学生”是指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学习需要、学习方式和习惯;“备内容”要求正确地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关专业部。

教学内容应反映行业一线的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备方法”要求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考虑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

教案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二部分。

理论课程教案的首页有课题序号、授课班级、授课课时、授课形式、授课章节名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更新、补充、删节内容、课外作业和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教学过程设计应有教学程序与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验(实践)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安排。

实习课程教案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课内训练作业、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

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

实习课程一般编写日教案。

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

各专业部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2.授课

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

(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

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

(2)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

教师必须注重增强学生的自尊与自信;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重视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3)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

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营造学生为主体的和谐学习氛围。

实习课程教师授课包括如下基本环节:

(1)组织教学。

检查本课题技能训练设施和实习材料是否齐备,学生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2)结合相关理论讲解本课题训练目标、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明确有关安全事项,并讲解示范。

(3)指导学生训练,巡回辅导。

(4)集中讲评。

(5)布置课外训练作业或思考题。

理论课程和实习课程教师授课时须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作业

作业一般包括预习或复习课本;阅读有关的课外资料;完成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实践技能作业等。

作业应依据教学目标设计,具有典型性、综合性,使学生举一反三。

应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布置不同要求的作业。

周作业量按中等程度学生完成时间约等于周学时数的1/3—1/2为宜。

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收全改。

要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

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各专业部对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每学期至少抽查两次,并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辅导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组织互补等形式。

辅导课应由各专业部统一安排,并对辅导时间、内容作记录。

5.考核

考核可采取考试、考查、技术等级鉴定等方式。

要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理论课程考试可采用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等形式;考查可采用课堂提问、卡片提问、作业练习、阶段测验、学习总结、调查报告、论文撰写等形式,在平时教学中进行。

任选课程考核可采用考查或学习过程(出勤与学习态度、提问与讨论、课堂笔记、平时作业、终结性作业)考量的形式。

实习课程应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安排,采用教学实习考核、生产实习考核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等形式进行。

考试考查成绩的评定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并充分考虑生源学习状况命题,应采取分层次命题的方式。

期末考试的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命题应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基本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提高题比例恰当。

考试课程原则上实行考教分离,并应逐步建立课程题库。

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成绩考核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评定成绩、质量分析等环节工作。

应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的考核改革。

任课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教学的方法。

质量分析表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各专业部部。

各专业部部应抽查阅卷情况,并对各课程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将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及时交各专业部保存。

学生成绩一式四份,教务处、各专业部、班主任各一份,任课教师保存一份。

教务处职责:

抽查课堂教学秩序,抽查教案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各专业部;负责课堂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包括教学资源的协调、调度等。

组织全校课务和教室的调度工作;组织学生校级考试工作;负责校外教师的聘任;组织国家级或省级考试学生有关工作;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专业部职责:

检查课堂教学秩序,落实教学计划、教案的准备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并保证课堂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包括排课表、落实教室。

安排任课教师,组织制订各课程授课计划,组织编写教案;办理教师调课、停课手续;负责学生对选修课(任选课)的选课工作,以及补考学生、参加课程重修学生的报名、报考工作;落实国家级或省级考试的学生报考工作;具体落实课表、考表的安排。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1)教学实习在校内实习场所进行,必须定课题、定课时、定工位、定考核。

(2)生产实习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办厂、场、店进行。

学校要选派有较强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教师定期随访学生实习。

要做到定课题、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志,写好实习总结,完成生产实习目标,认真参加生产实习考核、鉴定。

教务处应根据教学计划对各专业部教学实习情况和生产实习进行检查。

(3)实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仪器设备获取直接知识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按照指导书或教材,完成教学目标。

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并批阅和总结。

教务处及各专业部应对实验课的开出率和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4)社会实践是结合课程安排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

应根据教学计划,紧密联专业部职业岗位,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科技服务,并完成调查报告或总结。

各专业部应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总结。

(5)课程设计、大型作业,应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拟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要正确指导,严格考核。

(6)高职类的毕业设计(论文)要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选好课题,学会搜集和查阅资料,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完成高质量的设计(论文)。

工科类的毕业设计应完成设计报告并进行答辩,文科类的社会调查应完成调查报告并进行答辩。

引导和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创新和作品设计与制造。

教务处职责:

制订学年实习、毕业实习指导性意见;提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求,并进行抽查;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并有效利用基地开展教学工作;审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和计划,抽查实验课教学质量,组织全校实验课先进经验的交流。

专业部职责:

具体制订、落实、执行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课内考察、参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的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制订并落实实验室发展规划和计划,确保实验课教学质量,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德育课程教学

德育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

应按照德育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德育课程教学应考虑职业学校学生德育的特殊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教学要坚持实践第一、知行统一的原则,贴近职业、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学校应将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

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及本地区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现状、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企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就业应聘技巧、职业生涯规划的原则和方法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观和择业观,提高学生就业率。

第十三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

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应按照国家有关体育工作条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体育与健康课程要讲授体育知识、健康知识,传授体育技术、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

要开展二课二操二活动、各种体育比赛和校队训练,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校田径运动会。

第十四条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当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当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暂未开考的专业(工种),学校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相应的职业等级标准,在校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要相衔接,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学校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相关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十五条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应依据正确的质量观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专业部。

教学质量监控要重在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发挥教改导向作用,及时指导师生改进教与学的活动。

每学期由校长主持进行一次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并作出书面分析总结,反馈至各有关部门。

各专业部每天应对各班的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组织检查性听课、检查教案和作业布置批改、检查实践教学的情况、分析学生试卷等,了解教与学的实际状况。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师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要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调查、追究、处理责任制度。

分管教学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教务处处长、各专业部主任、教科室主任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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