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某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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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某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理细则
**市**钢铁有限公司QC48/1500-16.8-2.45烟道式余热锅炉
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2009年8月6日
1总则
1.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市**钢铁有限公司壹台QC48/1500-16.8-2.45型余热烟道式锅炉现场安装安全质量,明确监督检验的内容和要求,保证监督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2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锅炉的安装单位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安装告知书的受理意见,该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分院组成监检组实施监督检验。
1.3本项监督检验为法定检验,本方案是监督检验人员对该锅炉现场安装安全质量实施监检的依据,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接受监督检验。
1.4监督检验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的监督验证,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正常检验。
施工单位对锅炉安装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检验项目,必须是施工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自检合格的项目。
根据现场安装的质量情况,监检组有权根据相关规范标准提出增加检验项目或试验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安排。
2编制依据
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蒸规》)
2.3《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2.4《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5JB/T4730-2005规范
2.6锅炉设计图纸、计算书、质量证明书,制造厂家提供的安装指导书
2.7安装单位质量手册、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文件
2.8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锅炉主要设计技术参数
额定蒸发量:
16.8t/h蒸汽出口压力:
2.5MPa
烟气进口温度:
1500℃烟气出口温度:
1000℃
烟气流量:
2200NM3/h给水温度:
20℃
4监督检验工作的主要任务
4.1对锅炉安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对锅炉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督检验;
5监检组成员
为完成本次监检工作,特组成16.8t余热锅炉监检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由**担任,组员为**。
监检技术负责人为**。
6安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6.1质量手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包括设备清单、检测仪器清单、无损检测人员资质证书(原件)、现场施焊的焊工证书(原件)及焊工代号、检验人员名单及专业责任人员任命情况);
6.2锅炉设计图纸、计算书、质量证明书,制造厂家提供的安装指导书;
6.3施工组织设计;
6.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用于此次锅炉安装的焊接工艺规程、无损检测工艺;
6.5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6.6施工及检验进度计划;
6.7锅炉安装的各项检验记录、无损检测报告、水压试验报告、安全附件调试记录等;
6.8监检工作需要的其他资料;
7监检方式
7.1监检方式采用资料核查、现场监督和实物检查等形式,并在锅炉安装单位提供的见证文件上签字确认。
7.2锅炉安装监检项目分A类和B类。
A项是涉及锅炉安全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核查和试验项目,如锅炉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核查、水压试验等,须经监检人员到现场见证或审核确认。
施工进入该项目之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检组长,预定见证日期,并提交自检合格的检测记录,向监检组报验。
也可采取监检人员在现场对施工单位检验检测结果进行确认的方法进行,在自检、验收未得到监检人员见证或审核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B项是关键工序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由监检人员核查认可。
施工单位在施工进入该项之前通知监检组长,监检人员可到现场检查,若在预定日期监检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但监检人员应对该项检验资料予以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字确认。
7.3巡检。
监检人员可随时在锅炉安装现场巡视检查,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及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7.4监检组应认真填写监检日记和监检记录,填写后交监检组长备查。
8监检工作内容及程序
8.1出厂资料核查
8.1.1核查锅炉的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制造厂家提供的安装指导书等)。
8.1.2核查安全附件、水处理设备的出厂资料。
8.1.3核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水质及锅炉给水匹配情况。
8.2安装资格证件
8.2.1核查安装许可证;
8.2.2核查安装告知书;
8.2.3核查现场安装人员中焊工、无损检测等有关人员的证件,看其资质能否满足该锅炉的安装需要,并保存人员名单备查。
8.3施工工艺文件
8.3.1核查现场安装施工组织方案是否能满足该锅炉的安装需要;
8.3.2核查接管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看焊接工艺评定是否符合《蒸规》要求,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审签手续是否齐全,评定的项目是否能覆盖本台锅炉的现场施焊的工艺要求,所制定的焊接工艺是否依据相应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
8.3.3核查调试和试运行工艺。
8.4锅炉部件、外购材料
8.4.1安装前对锅炉主要受压部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机械损伤、腐蚀等情况,同时见证安装单位对设备复查和缺陷处理的相关记录。
8.4.2如有管件、管材、法兰等外购件,检查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并与实物核对,看其选用是否符合《蒸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材料的复验是否符合JB/T3375-2002的要求;
8.4.3核查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及复验记录,复验应按JB/T3375-2002的要求进行,同时检查焊材的存放环境;
8.4.5检查钢架,核查其验收记录。
8.5锅炉房、锅炉基础、钢结构及悬吊的施工质量
8.5.1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8.5.2核查锅炉基础沉降记录及建设部门验收报告,基础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时不得承重;
8.5.3核查钢架组装质量记录,检查主要承重钢架外形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重点检查横梁的标高、组合件对角线长度误差;核查悬吊装置施工质量记录;
8.6锅筒、分段烟道安装
8.6.1核查锅筒、分段烟道安装尺寸记录,并现场抽查;
8.6.2核查锅筒、分段烟道悬吊装置安装记录,并现场抽查;
8.6.3核查锅筒内部装置记录,检查是否已拆除并妥善保管;
8.6.4核查锅筒、分段烟道膨胀指示器安装记录,并现场抽查;
8.6.5核查支座预留膨胀间隙测量记录,并现场抽查;
8.7锅炉管道(含上升管、下降管、金属软管、主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及锅炉本体内主要管道等)的安装
8.7.1检查管材、管件、阀门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核查其选用是否符合《蒸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必要时与实物核对;
8.7.2焊接质量
(1)抽查焊接接头坡口加工质量;
(2)抽查焊接工艺、焊接记录,并核对所用的焊接材料;
(3)抽查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4)抽查现场焊接人员资格(对照焊接接头布置图、焊接记录抽查焊工资格证件及钢印);
(5)核查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每种管道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及焊缝质量,并做好底片复评记录);
(6)
对某种管道的无损检测结果表示怀疑时,监检人员可对照射线布片图进行不少于该种管道接头数的1%的无损检测抽查;
8.7.3抽查管道组合、安装记录;
8.7.4抽查管道煨弯半径及煨弯质量;
8.7.5抽查上升管道的上升角是否大于10º;
8.7.6抽查法兰焊接质量与连接质量;
8.7.7抽查金属软管的弯曲半径要大于1800mm;
8.7.8抽查支吊装置质量;
8.7.9核查膨胀指示器安装记录、原始数据记录;
8.8安全附件及其它与锅炉本体连接的装置的安装
8.8.1其它参与本体水压试验的管道(如排污、取样、疏放水管道)的安装
(1)抽查其结构的自由热补偿情况;
(2)核查焊接工艺、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含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的核查),并对焊接外观质量进行抽查;
(3)抽查支吊架布置情况。
8.8.3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
(1)核查安全附件的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校验报告,检查
其型式、数量、校验期、安装数量等是否符合《蒸规》等有关规定;
(2)抽查焊接工艺的实施、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
8.8.4其它装置的安装
(1)核查检查门的安装记录,并到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核查炉门、密封部件的安装记录。
8.9水压试验
8.9.1试验准备
(1)确认上述监检项目全部结束且合格,其它材料会签齐全后方可进行水压试验的监检;
(2)核查水压试验方案;
(3)现场核查试验用压力表的数量、量程、精度、计量标识、位置、安装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检查试验用水质量报告、水温及试验环境温度。
8.9.2水压试验现场
(1)监督升压、降压速度;
(2)监督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3)检查承压部件表面及所有焊缝、手孔、法兰、阀门等处试验过程中的状况(主要检查在试验过程中是否有渗漏、变
形、异常声音,保压时压力表的指示是否平稳);
(4)检查泄压后锅炉主要受压元件是否存在残余变形;
(5)核查水压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8.10自动控制、报警装置
8.10.1核查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联锁装置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并见证其功能试验;
8.10.2核查超压报警、联锁装置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并见证其功能试验;
8.11总体验收,调试、试运行
8.11.1核查保温、防腐记录,并抽查其质量;
8.11.2核查煮炉记录;
8.11.3核查管道的冲洗和吹洗记录,
8.11.4现场监督安全阀整定,重点检查各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并核查整定报告;
8.11.5核查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8.12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8.12.1查阅现场安装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质量管理责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并保存一份备查;
8.12.2查阅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8.12.3查阅无损检测、校正组合、吊装、烘煮炉等作业指导书;
8.12.4检查相关责任人员到位履行相应的职责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12.5核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办理的审批手续;
8.12.6核实施工用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仪器检定证书,并抽取部分实物对照;
8.12.7检查受压件材料(包括焊材)的管理(包括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标识及移植);
8.12.8检查施工过程中不符合项或不一致项的处理情况;
8.12.9检查安装单位对监检组提出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
8.13竣工资料审查
锅炉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该台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提交监检组审查,安装质量证明书应包含所有施工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
8.14监检组对锅炉监检合格后,应依据《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在10-30个工作日内,由监检组长出具《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共一式三份,一份送安装单位,一份由安装单位交建设单位,一份监检机构存档),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发。
9监督检验工作协调
监检人员在监检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规程、标准规范和施工设计文件的质量问题,采取以下方式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联系:
9.1施工单位发生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或锅炉安装质量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员应向施工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
联络单一式三份,两份交施工单位,其中一份签署处理意见后返回监检组,一份监检单位留存;发生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应签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监检意见通知书一式四份,两份交施工单位,其中一份签署处理意见后返回监检组,一份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一份监检单位留存。
施工单位应在监检组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将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函复监检组。
9.2施工单位对监检单位提出的监检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当地或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请仲裁。
9.3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监检组的工作,施工单位应在现场为监检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10监检档案管理
10.1文书档案:
10.1.1有关会议记录;
10.1.2监检原始记录;
10.1.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
10.1.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10.1.5施工、建设单位来函和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回复函;
10.1.6监检大纲。
10.2产品档案:
10.2.1锅炉安装竣工资料;
10.2.2《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10.2.3射线底片复审记录表;
10.2.4射线探伤抽查记录
10.3档案管理
上述档案应由监检组长定期清理,分类编号,待竣工后整理齐全交技术负责人审查合格后,由监检单位档案管理员存档。
11监检人员职责
11.1监督检验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实行的质量监督验证,施工单位对向监检组提交的自检数据结果和验收结论负责,监检人员对监检确认的意见准确性负责;
11.2监检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应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平等待人;
11.3监检人员对施工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以维护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利益;
11.4监检人员在现场实施监检工作时应遵守本单位检验安全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服从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有关安全规定。
12其他
本大纲未及事宜,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规、标准而定。
附:
余热锅炉安装监督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