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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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篇

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篇

20PC年,院纪检监督部门在院党组、市纪委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在院的全面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积极协助党组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协助党组制定了《市人民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做到了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各庭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对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政治处、监察室负责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做到了主体责任职责明确。

年初,院党组书记、院长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其分管部门负责人也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协助党组开展以廉洁司法为重点的教育活动

(一)积极开展廉洁司法专项教育。

今年,我们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中纪委全会精神,最高法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的措施、法官誓词以及《廉政司法制度手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官廉政提示手册》等内容。

组织开展了一次以“维护司法廉洁、保障司法公正”为主题的大讨论,结合我院少数人办理以房抵债类虚假案件的深刻教训,重点查找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措施。

组织干警进行了一次廉洁司法制度考试,促使干警时刻牢记廉洁司法相关规定。

院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次《守清廉之本,行正直之道,增强廉洁司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廉政党课,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司法意识

(二)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争当好干警”主题教育活动。

组织召开了“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和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组织干警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好干部标准,自查在纪律作风、“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院少数干警中存在的“司法不廉、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松懈”等问题,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纪律作风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廉,作风飘浮、工作不力、纪律涣散等问题。

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每名中层干部、其它班子成员与每名干警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不断敲响廉洁司法的警钟。

(三)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

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教月活动中,进一步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市党风廉政书画展览活动。

开展了给全院干警家属邮寄《廉政公开信》活动,给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家属邮寄了一封《廉政公开信》。

组织一名院领导干部家属参加了市纪委组织家庭助廉座谈会,引导全体干警与家属一起把好“吃请关、财物关、说情关、交友关、娱乐关”。

组织我院践行群众路线的优秀干警代表林兰英、王顺华同志作事迹报告,同时又结合最高法编辑的《警示案例选编》中反面典型及我院今年出现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自查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

组织19名中层党员干部到市看守所接受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

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

三、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了以“六难三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了《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施方案》,落实了33条要求的具体整治内容,逐个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

围绕机关作风、婚丧嫁娶、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带彩”娱乐问题开展了14项专项整治。

通过上述整治,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使各项管理进一步规范,至现在,我院干警在机关作风、婚丧嫁娶事宜、公车私用、“带彩”娱乐等方面得到根本性转变。

二是积极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今年,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庭审礼仪等方面的检查督办,组织对各庭室纪律作风明查暗访5次,各种会议考勤25次,上班打卡抽查24次,查车辆停放124次。

同时加强了案件回访工作,重点回访工作中是否存在“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以及开庭时间、着装、审限问题,共抽查了68件民事案件,回访当事人88人。

通过明察暗访,将工作拖拉、未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上下班等纪律、制度规定的部分干警进行了通报,对61人次扣发效能奖,较好的促进了司法作风的转变。

四、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

制订了《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明确、进一步具体。

二是不断完善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机关管理等制度。

针对近年我院在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机关管理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漏洞,协助党组在队伍管理上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案管理制度》;在执法办案上制定了《执行案件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用征缴管理的办法》;在机关管理上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公物管理办法》等共计十多项制度,促使各项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五、是严肃查办案件。

通过组织对以房抵债虚假案件的清理,查清了我院以房抵债虚假案件情况及涉案人员情况。

对在办理以房抵债虚假案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4人移交纪委、检察机关处理,其中2人被双开,其它人员的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通过查办案件,对干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举报线索的处置工作,开通了与最高法院联通的网上举报系统,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今年共收到举报干警问题信访件1件,通过调查核实,向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回复。

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履行监督能力不够强;二是在工作中还存在怕得罪人的倾向,监督上失之以软。

(二)明年工作思路

按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职责;二是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在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并执行到位;三是加强监督、问责。

加强审务督察,重点加强对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执法办案纪律等方面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四是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贯彻好、执行好,促进司法作风的不断改善;五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基层法院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司法作风能否得到根本转变,关系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将“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我们对当前基层法院的廉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分析研判,以求得基层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情况及经验做法

近年来,宜阳县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法院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尤其近两年来,我院在上级法院和纪委领导、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工作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从打造过硬队伍、规范司法行为、倾力司法为民等方面入手,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全力促进司法公正,20PC年至20PC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75件,审执结3852件,结案率88%,为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四个强化”,落实“两个责任”

近年来,宜阳县法院狠抓司法作风,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的落实了“两个责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我们经验做法就是牢牢坚持了“四个强化”:

1、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每月一次党组会,每季度一次中层会,每半年一次全体干警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要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至上而下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党课活动,我本人一年至少要给全体干警上两次党课,班子成员要给分管部门上两次专题党课。

作为党组书记,我本人在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时刻不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其他党组成员要发挥好带动作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要求,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又要守土有责,通过领导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

我们要求,单位内部凡是带“长”的,层层都有主体责任,层层都要落实主体责任,从而保证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强化纪检监督责任。

落实纪检监督责任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

充分运用投诉举报、群众信访、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工作平台,查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共接收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17件,经调查核实6起,对相关干警5人给予了政纪处分,做到了对违法违纪零容忍。

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做到案件查结后及时通报,及时总结,及时教育,达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警的目的。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确保自身廉洁,树立正确监督观,敢于动真碰硬,为此,我们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给予充分的物质保障,设置了纪检组、监察室、督查办,纪检干部人数达到了7人之多,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力求以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结合起来,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3、强化领导直接责任。

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一旦有干警违反了工作纪律或者廉政纪律,我们不仅要求本人在中层会议上作检讨,而且其所在的部门领导也必须在中层会议上作检讨。

这样的制度倒逼各部门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耳聪目明,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始终不放松对本部门干警思想动态的把握以及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对身边人员的廉洁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让同志们真正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

4、强化教育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了六项内部管理:

干警去向公示制度、面部识别考勤制度、分区办公制度、工作日着装制度、周一升国旗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实行随案廉政勤政监督卡”制度,要求每一起案件都要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通过家庭和亲情助推廉政建设;四是建设“清风茶社”,实行“三杯茶”制度,对新提拔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被投诉举报的干警诫勉谈话,通过喝清茶、红茶和苦丁茶这“三杯茶”分别教育引导警示干警严守纪律、严守规矩、严守底线、公正司法;五是开展“七查七看”“七查七纠”和“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公平正义”等系列活动,通过查摆问题、典型案件大讨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司法作风;六是实行“周五领导领学”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集体学习,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宗旨观念和遵规守纪教育;七是坚持文化建院、文化育警,建设警示教育室,分别打造了党风廉政文化、行为规范文化等八大文化长廊,以浓厚的文化气息传递司法正能量,熏陶和感染每一位干警;八是实行工作八小时外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九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司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审判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显增强,法官廉洁执法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内部管理有效加强,全院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群众满意率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收到了预期成效。

(二)严守“八项规定”,坚决革除“四风”

1、扎实开展学教活动,着力提升干警素质。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出实招,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动真格,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重实效,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上下功夫,在革除“四风”问题上不留情,查摆整改问题12项17条,建章立制16项,制定下发了《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立案工作若干规定》、《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纪律若干要求》、《加强党组成员调研工作若干意见》、《宜阳法院关于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若干规定》《宜阳县人民法院从优待警实施办法》,司法作风明显好转。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要以“三严三实”这把尺子,对照焦裕禄精神这面镜子,按照“守好做人做官的本分、珍惜平安的生活、掌好用好审判权、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四句话要求,要“严”字当头,“实”处入手,不断加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强化道德修养,筑牢立身之本;秉公用权,强化对权利的监督制约;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实干,真正把“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好干部、好法官。

为抓好业务学习,持续开展“周五领导领学”活动,每周五下午组织集体学习,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宗旨观念、廉洁勤政和遵规守纪教育,增强了干警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法纪意识、效率意识。

2、开展专项活动,确保规范司法公平正义。

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工作不实的问题,今年我院开展“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公平正义”专项活动,专设活动设立六个工作小组,分别从卷宗质量评查、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裁判文书评查、庭审活动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和典型案件大讨论等六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已抽查卷宗120案,对5起瑕疵卷宗进行了通报;对临近审限的13起案件发出了催办令;评选公布了十佳优秀裁判文书和十大瑕疵文书;随机对20起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了评查;举行“典型案件大讨论”活动3次,自查互查出不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现象共计8大项、76条,要求各部门对照自身工作进行反思整改;探讨了关于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四类具体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和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研讨,凝聚了共识,形成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同案同判,有效解决了执法办案标准不一、司法不严的问题。

3、响应中央号召,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针对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为官不为的不良苗头、官僚主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没有根除的实际情况,20PC年,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大胆进行了司法改革,实行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召开了主审法官选任大会,经过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业务考试等环节,公开选任了33位主审法官、11位法官助理,在原有庭室的基础上组建了15个专业化合议庭团队,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和去年同期案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0天,同时服判息诉率提升了1.6个百分点,发还改判率下降了1个百分点。

其他各项主要审判指标同比去年有了明显提高,我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为官不为、官僚作风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根除。

4、坚持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懈怠、推诿扯皮等不良问题,全面加强了审判管理:

一是以质效评估为导向,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

以评估指标数据为依据,每周发布一次审判执行态势,每月对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讲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解决问题。

同时不定期对指标数据的异常变化、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态势分析,使评估指标体系真正成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是以案件评查为突破口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逐案质量评查。

要求各业务庭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上一统计月内已结案件卷宗集中送交审监庭评查。

评查员从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文书质量、卷宗装订等情况进行评查计分,纳入目标考核。

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或不规范问题,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表》,反馈给案件承办人要求立即改正补正,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质量通报会,全院通报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20PC年1-6月份评查各类卷宗960案,规范了司法行为,审判质效成绩同比去年明显提升。

科学的审判管理促使干警思想懈怠、推诿扯皮的现象得到了纠正。

5、强化诉讼服务,着力方便群众诉讼。

为将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落到实处,这里加强了三项建设:

(1)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

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职能作用,具体包括:

诉讼引导、诉前释明、便民服务、立案审查、诉讼费收取、执行款支付、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前保全、诉前调解、领导接访、约见法官、司法确认、诉前分流、繁简分流、案件分流、排期开庭、案件速裁等22项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

(2)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破解人民群众“立案难”。

一是实行“立案登记卡”制度。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对起诉、自诉,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立案登记卡。

二是实行“双保证”制度。

为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违法滥诉行为,实行“双保证”制度,对违法滥诉者坚决依法打击。

三是实行立案“双轨制”。

当事人可以到立案庭立案,也可以到所属的人民法庭立案。

若属于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选择到院立案庭起诉立案,由立案庭登记立案后转交相关人民法庭办理,努力方便群众诉讼。

(3)推行“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

为减轻群众负担,避免群众诉累,我们持续推行了“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便民工作新机制,(在立案庭设立调解中心,以四个法庭为平台,在十六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站,法官定期驻站办案),本着“宁愿法官多走路,要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强化先行调解,推进诉调对接,使巡回审判制度化、常态化。

20PC年上半年,立案庭“调解中心”预立案103件,诉前调解结案97件,结案标的800余万元,且基本履行到位;继续开展“百案庭审进乡村”巡回审判活动,四个人民法庭巡回驻站68次,全院各业务庭已经巡回开庭36案。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实在在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了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觉悟。

6、落实司法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将司法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

(1)推进阳光司法,司法公开又有新进展。

积极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裁判文书上网215份,庭审视频网络直播68案,进一步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

继续办好《天平之声》电视栏目,截止20PC年6月份,已连续播出电视节目126期;连续向社会各界编发手机报93期;推进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建设,向微信公共平台编发法院信息6期,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公开。

(2)牢牢依靠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议32案76人次,见证执行11案23人次。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依靠人民群众公正司法,对185名人民陪审员实行了分区域管理,坚持“两便”原则、随机抽取、保障权利,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积极邀请人民观审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共组织人民观审团参与审理疑难案件17件,有力地推进了司法民主。

(3)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司法公信。

积极接受上级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法院内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公开、案件督查、院长定期接待和舆情回复等制度,通过公开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公开受理案件、公开案件审理执行过程、公开审判执行措施、公开评估、拍卖、款物分配等,规范了审判执行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开在赢得群众信任的同时,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构建惩防体系,确保四个“不为”

1、强化廉洁规范机制,确保法官“不敢为”。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领导分工抓,纪检组具体抓,中层负责人协同抓,政工、机关党委、团组织配合抓,指标同时细化至各业务部门,分解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法官廉洁监督网络。

开办“清风茶社”,通过喝清茶、红茶、苦丁茶,健全三项法官警示谈话制度。

即:

警示提醒制度,对群众反映有不廉洁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了解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告诫警示;责令纠错制度,对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可处分可不处分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批评训诫,督促其限期强制改正;任职谈话和上岗谈话制度。

我们对新提拔的11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职谈话。

被谈对象结合本职岗位就廉洁司法作出承诺,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改变考评方式,考核的主体由“上级考核”为主转变为“下级测评”为主,让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中层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对廉洁勤政、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或提拔重用;对因敷衍塞责以致发生问题的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在年度考核述职的同时,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组织和干警做公开陈述,接受群众测评。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法官“不愿为”。

一是寓教于“会”,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影响力。

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各种会议之中,通过召开会议及时把精神传达到干警,让干警自己教育自己。

特别注意通过召开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相互帮助教育。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先后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通过广泛征询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对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

班子成员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整改,共同得到了提高。

二是寓教于“标”,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号召力。

把教育寓于向典型人物的学习之中,注意把宣传先进典型如任长霞、宋鱼水、李其宏等同身边典型结合起来,为大家树立起学习的“标杆”,激发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

三是寓教于“帮”,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亲和力。

常年坚持开展“四必访”活动来关心干警的实际生活,即干警家庭生活困难必访,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干警婚、丧大事必访,干警家属子女就业入学必访。

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特别注重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重用。

四是寓教于“乐”,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吸引力。

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设了警示教育室,注意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之中,以健康、高尚、文明的活动来焕发人的精神,陶冶人的情操。

如通过成立审判理论调研小组和文学写作小组,干警经常交流写作成果与体会,十分活跃。

近两年以来,全院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各类宣传调研文章500余篇,推动了全院廉政文化建设。

3、廉洁制约机制,监督法官“不能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院政务管理的权力配置与权力分解。

合理调整权力结构,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对分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的权力运行进行分散,实行多岗、多人交叉负责,相互牵制;严格实行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实行办案责任制,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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