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156409 上传时间:2022-10-1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docx

苗木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

(1)年度内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

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

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

包括:

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顺序:

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

(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

(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2)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正。

6、本村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单项预决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管理。

一切货币资金(包括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支票只能由村出纳保管;村出纳不得兼管各类账务。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准有坐支现金、挪用公款、设帐外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库存现金执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过3000元限额,超过限额需及时送存银行。

3、严格控制出借资金。

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或少数人办私事。

4、出纳人员应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定期核对银行存款。

实行按月报账制度,与代理会计进行账面余额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代理会计每季一次下村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并将盘点清单附入当月凭证备查。

5、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领集体资金的,须经董事长批准;若董事长需预领资金,自身不得审批,由董事会其他成员审批。

因办事需要预领资金,一般在公务处理完毕后三天内结清,严禁个人借故拖欠或占用。

领取公款长期不清,超过六个月的,视情况可作挪用公款论处。

6、严格按《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

7、银行存款实行支票户管理,在春晓农村信用社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8、严格执行支票、财务印鉴分开保管,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镇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

9、本村经济业务往来结算,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支付部分外,各项收付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财务审批及收支结报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实行董事长(社长)和董事会限额分档审批制度。

2、对预算内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董事长(社长)审批;1000至2万元的由董事会集体审批;2万元以上开支,事先必须征得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动用5万元以上资金的,除上述程序外,必须用联系单征求镇经管站意见。

3、对预算外或超预算开支,原则上应从严从紧控制,金额较小的,参照预算内程序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董事会应事先讨论好并说明原因,报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审批程序参照预算内。

4、帐务事项发生,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各项支出凭证,必须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名、证明人证明、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审批人审批,做到原始凭证规范、用途明了、手续齐全。

严格限制白条凭证的使用,对外购物品或外包业务不得用自制凭证支付。

5、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应根据区、镇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定额标准发放;招待费支出应从紧从严,全面推行公务零接待,切实规范商务接待;严禁超规订阅报刊杂志;严格控制各类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同意,报镇批准。

6、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未经审批的票据,代理会计不得入账。

7、本村财务实行每月一次结报制度。

四、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组织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抵押;村集体组织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经借贷办事的,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批准。

2、发生应收应付经济业务必须全部纳入账内核算,村文书应建立应收应付分户明细登记簿,详细登记应收应付单位名称和应收应付业务发生的时间、金额、原因及经手人、证明人等内容。

3、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

对各类应收拖欠款项,采取措施进行催收,限期归还;对各类债务要及时收回,逐步化解。

4、及时做好债权债务的公开工作。

五、票据管理制度

1、各类票据必须落实专人保管,设立领用登记簿,严格保管和规范使用手续。

2、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使用区指定的统一收款收据,严禁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原则上每次只能领用一本,用完后以旧换新。

3、收款收据要求整本连号有序使用,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

六、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物资要通过建立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

2、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或盘亏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提取折旧,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更新。

4、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根据年初预算办理。

报废、核销、拍卖、转让、入股,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价格,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提请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确认。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集体财产。

6、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须经村董事会集体讨论,群众较为关注或金额较大的项目,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

7、各类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出让及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签订好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一份提交镇会计服务站备案。

8、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到期做好结算兑现工作,切实提高承包合同的兑现率。

七、土地征用款管理制度

1、建立统一格式的土地征用台账,按实际征用情况逐笔登记,详细记录:

(1)征用土地的单位、时间、用途,被征土地的面积、四至等;

(2)各项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应收和已收补偿费情况;(3)土地补偿费、货币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和农民社保等支出明细及征地补偿费余额等。

2、征地补偿费应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

对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失地农民“土保”、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

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3、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批准,或全体股东通过同意。

4、土地征用台账资料要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涉及补偿到户或个人的,必须按补偿项目、按户或人公开。

八、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1、基建项目由村董事会先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总投资概算。

总投资概算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工程前期费用、工程直接费用、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有关费用。

2、工程项目计划和总投资概算,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镇审核。

3、对造价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北仑区街道(乡镇)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对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4、工程预算(标底)由村董事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村董事会必须按照审核通过的总概算控制工程预算,对工程预算超过原计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工程预算或对原概算进行调整,并按原程序进行办理。

5、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签定建设施工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款项拨付进度。

建设施工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一份提交镇会计服务站备案。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变更原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材料种类及价格。

确需变更的,必须由村董事会提出变更理由和要求,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镇会计服务站备案。

7、镇会计服务站必须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报告和评审资料等支付款项,凭正式发票入帐。

8、自觉接受镇对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九、民主理财制度

1、村民主理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代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进行,民主理财小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一般由3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其成员的罢免或增补,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民主理财小组享有村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基建工程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审查本组织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各业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兑现情况及村级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监督村级管理人员执行财务制度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情况;督促村财务人员如实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对财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质疑,并要求当事人作出解释;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村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民主理财小组活动一般每月一次,活动中应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类收支凭证逐项审查。

每次审查结束,必须有书面记录。

年终,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将全年村财务收支审查情况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

十、财务公开制度

1、村财务公开内容应按照北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公布,接受成员监督。

2、财务公开上墙前应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并签字,报镇经管站审核认可。

3、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公布栏旁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在公开日村干部必须在村向群众解答有关疑问。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每年的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财务法定公开日。

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实行每月公开。

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种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财务公开报表,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财会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2、每年(月、季)度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年(月、季)度终了后,由会计服务站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统一存放在档案室内,不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

3、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使之完整无缺、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