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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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编号:
YWG/SG-00-W09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编制:
生产管理部
审核:
审定:
批准:
受控:
2013年12月20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发布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具有工艺流程长,技术含量高,生产连续稳定性强,易燃易爆等特点,尤其水、电、汽、气等公用工程能否正常供应,对全公司安全稳定生产运行影响较大,因此,必须强化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建立正常有效的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秩序;
第二条公司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简称公司调度室)在生产管理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公司的生产调度工作。
根据公司经理层的指示,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对全公司行使指挥权。
负责日常生产全过程的组织、指挥、协调、平衡等工作,确保全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
第三条各级调度必须服从全公司生产大局,不断学习业务,尽职尽责,做到熟悉人,熟悉设备、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和控制指标,懂得经济运行和核算,做一个称职的生产指挥者。
第二章生产调度机构
第三条调度体系采用公司级(公司调度室)、分厂(部门)级调度室管理。
公司调度室在生产管理部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组织、指挥、协调、平衡全公司生产,确保公司各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各级调度必须服从公司调度室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
第四条分厂调度室在分厂厂长或副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分厂调度管理工作。
分厂调度员(值长)是分厂当班期间的生产指挥和协调人,直接指挥分厂当班期间的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进行全面组织、指挥、协调、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经济运行为原则,进行综合统一调度。
第三章公司调度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值班调度职责
1.坚决执行公司经理层和生产管理部的指示,认真贯彻执行生产调度会议,并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时时掌握各种原、燃料、半成品与成品的库存情况,与时搞好综合平衡,使原料的供应与生产相适应,根据市场和价格的变动,与时有效调整各套生产装置的负荷和产品品种;
3.积极主动调节各分厂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供应的平衡,在装置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分配与调度,以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
4.掌握全公司主要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状况,积极主动了解设备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进度,对影响持续生产的设备故障,值班调度员应与时通知其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织参与抢修,与时掌握公司级控制设备的运行和决定其开停(后附公司控制设备一览表);
5.值班调度员应通过各种调度指挥工具或深入现场掌握生产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协同有关部门与时解决影响安全、环保和生产的问题,必要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与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6.值班调度(夜班)应做好前一天生产运行小结,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认真填写调度日志,日报和有关报表,字迹端正清楚;
7.值班调度每天8:
00、20:
00从DCS上查看一次天气预报,若有异常气象信息时,通知各分厂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8.正确使用好DCS控制系统的电脑操作,不得利用电脑处理与生产无关的事宜;
9.对公司内各分厂、部门执行调度指令情况与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第六条值班调度权限
1.生产发生部平衡情况时,值班调度有权依据生产需要调整原材料。
半成品的使用和公用工程的停,调整当班各分厂负荷;
2.在紧急情况下或出现安全、环保隐患时,有权调动全公司人力物力、各种车辆,供紧急使用,事后使用单位办理手续。
生产急需和发生紧急事故时,有权通知有关分厂和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抢修工作;
3.在夜班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找不到有关领导来不与请示时)对所发生的紧急事故应先处理后汇报;
4.非紧急停车。
凡不影响连续生产的,必须报请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停车。
第四章分厂调度(值班长)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分厂调度(值班长)职责
1.必须贯彻执行公司调度室下达的各项生产指令,积极组织指挥分厂的生产运行;
2.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组织、协调好本单位的生产,并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3.根据各公用工程的供需情况与原燃材料、半成品库存情况,与时调整本分厂的生产负荷,使各工段生产相互协调,确保生产安全、稳定、优质、低耗,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组织系统经济运行,并为长周期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4.掌握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状况,决定设备的开停和运行方式(公司级设备要征得公司调度室的同意)。
掌握设备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5.深入工段、班组搞好巡回检查,与时掌握生产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与时向公司调度室和本分厂负责人汇报;
6.认真填写调度日报和交接班记录,做好调度台账与有关报表,字迹端正清楚,上报要与时准确;
7.正确使用好DCS控制系统的电脑操作,不得利用电脑处理与生产无关的事宜;
8.调度在当班期间遇事要沉着、冷静,发出调度指令时要明确、果断,绝不允许模棱两可的指令。
第八条分厂调度(值班长)权限
1.当班期间代表本分厂领导组织指挥本分厂的生产,有权向各工段长、班长与操作工发布生产调度指令,询查生产情况;
2.根据公司公用工程、原燃材料、半成品供应与设备运行情况,当生产出现不平衡时,可调整整个工段生产负荷;
3.生产在紧急情况下或出现安全、环保隐患时,有权调配全分厂人力物力确保生产安全连续稳定,必要时报公司调度室安排支援;
4.对工艺纪律执行情况与调度指令不畅提出考核意见,当出现安全、环保隐患无法控制必须终止装置运行并调动一切力量进行纠正和预防。
第五章公司调度室与各分厂(部门)的联系
第九条公司调度室与各分厂(部门)的联系
1.公司调度室与各分厂调度室或分厂负责人进行正常业务联系,必要时可直接与工段、班组取得联系;
2.各分厂对执行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与公司调度会决定有困难时,可电话或书面材料先报公司调度室后,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后,可根据领导批示和决定做必要调整。
公司调度室根据执行情况与时上报部门与公司相关领导;
3.各分厂主要设备非计划检修与平时所需公用工程车辆、民工等,必须提前一天报公司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执行(紧急情况除外)。
4.有关公司控制设备的开、停按下列程序处理:
(1)计划或临时开停车先报告,后执行;
(2)意外紧急事故被迫开停车,可先停车,后报告;
(3)设备检修后的试车运转以与备台切换运行或增开,须得到公司调度室的同意;
5.质检部应根据取样分析相关规定与时向调度室提供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分析报告,以便共同抓好产品质量;
6.设备管理部制定和调整地检修计划应与时通知公司调度室,以便安排检修时间,对计划外的检修项目,设备部应与时组织检修,并将检修情况与时报告公司调度室;
7.采购部根据每月计划下达的采购指标(原燃料、备品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或达不到规定的指标,应与时通知公司调度室,以便提前调整或平衡生产;
8.营销部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如遇市场变化等特殊情况,需改变生产产品或库存,需提前一天报公司调度室,经有关领导批示后执行;
9.物流公司对进出厂物料车要与时组织对位,并报公司调度室通知各相关分厂(部门)与时组织卸装,公司调度室联系使用的各类车辆,必须在15分钟内达到现场;
10各分厂在工艺指标、工艺路线和公用工程发生变化时,应与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经有关领导批示后执行,以便与时调整和有效组织生产;
11.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与生产和经营上的需要,公司调度室可随时向有关分厂(部门)提出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
第六章调度工作制度
第十条调度指令制度
1.生产调令是生产调度指挥系统的最高指令,具有严肃性、约束性和强制性。
调度指令一般用口头或电话下达并做好记录,受令人应复述并互报姓名,时间允许时,重要指令应书面下达,指令应明确、果断,如指令有无,后果由发令人负责;
2.调度指令受令人应认真执行,凡是不服从调度指令和执行不与时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令方负责;
3.对执行调度令却有困难者,应与时汇报,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在作调整安排(紧急情况下和指令不变更时,应无条件执行);
4.凡化工分公司层面下达的生产调度指令,各分厂、托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落实到相关负责人,各相关负责人要全面跟踪指令落实情况,与时向上汇报;
5.生产调令的形式:
电话、短信、通知、会议纪要、调度令;
6.生产调令下达后,按调令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落实,完成情况在月底的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7.紧急状况下的生产调令,如应急处理、涉与安全、环保等问题或出现影响企业形象等严重状况时,任何受令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立即执行,严禁拖延和推诿,无故拖延和推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令方负责;
8.化工分公司生产调令的签发与备案:
凡纸质版的生产调令,均由化工分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起草,报化工分公司领导(总经理、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调令下达后化工分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存档备案。
凡纸质版以外的任何形式的生产调令(电话、短信),由受令单位生产调度室负责记录和传达。
第十一条汇报制度
1.公司调度室向有关领导汇报的规定:
(1)主要工艺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应与时汇报;
(2)发生紧急事故后,先处理后汇报;
(3)生产负荷发生重大变化,生产上存在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与环保时应与时汇报;
(4)调度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下次调度会上汇报。
公司领导要了解情况时,随时汇报;
(5)与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根据情况随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2.分厂调度(值长)室向总调度室汇报的规定:
(1)本班产品产量、消耗、质量与安全、环保装置运行情况;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本班产量、消耗、质量与安全、环保装置运行情况每次扣罚分厂800元;
(2)本班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与处理结果;未与时上报本班存在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故障问题每次扣罚分厂800元;
(3)设备运行方式,备台,负荷增减情况;未与时上报本班设备运行方式,负荷增减情况每次扣罚分厂600元;
(4)工艺条件变化与执行情况;如遇工艺条件发生有较大变化或波动,未与时上报工艺调整执行情况每次扣罚分厂800元;
(5)紧急情况下与人身设备安全环保事故与时汇报。
值班调度(值班长)不在,由岗位负责人与时直接汇报;
(6)要求其他单位或急需解决的问题。
3.会议制度
(1)公司调度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调度室负责人主持,必要时可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随时召开,参会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分厂(部门)负责人;
(2)会议于每周一下午16:
00和周四9:
30分准时召开,会议开始后手机调振动或静音状态,必要时室外接听,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公司领导处罚处罚100元、中层人员50元;缺席会议公司领导处罚200元、中层人员100元;
(3)会议内容为汇报上周调度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通报各产品产量、质量与销售情况,研究当前生产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生产工作,正常的业务联系不在会议上讨论。
(4)调度会安排的任务,各单位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将执行情况与时汇报公司调度室。
4.调度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在交班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者应在正点前15分钟达到岗位了解生产情况,交班以正点为准,交接班时出现的问题由交班者处理;
(2)交班者应尽力做到当班事当班解决,为下一班创造良好地工作条件,如确有困难应交代清楚,交接双方应互相谅解,接班者应积极主动处理未完事项;
(3)交班者对当班的生产情况要详细记载和交待,不得隐瞒含糊,接班者有权要求交班者重复交代清楚,由于交待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交班者负责;
(4)调度室内外、调度台桌椅、调度工具要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