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公共课程重点题目与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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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公共课程重点题目与答案

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公共课程重点题目与答案

1、如何理解政治的概念?

答:

我们认为,政治就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围绕国家政权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开展的社会活动。

对这一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政治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2、政治具有阶级性的社会关系。

3、政治是一种有规律的社会现象。

 

2、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

答: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或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是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

第二个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即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答:

唯物辩证法从不同侧面揭示的世界联系和发展的本质。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与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的发展趋势和道路。

 

4、如何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答:

集中表现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

 

5、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起什么样的作用?

答: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或伟大动力。

 

6、国家有哪些职能?

答:

国家的职能分为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两大类。

国家的对内职能表现在三个方面:

1、政治职能。

2、经济职能。

3、社会职能。

国家的对外职能是:

第一,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第二,根据本国的利益调整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政治事务。

国家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的关系:

国家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继续延伸,对内职能是对外职能的基础和后盾,二者都是国家阶级的体现。

 

7、推动建立和谐世界的措施有哪

些?

答:

1,从中国自身的走向而言,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2,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言,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3,推动建和谐世界可以从周边地区做起;4,应该看到,和谐世界目前更多体现为人类社会的美好理念。

 

8、邓小平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答: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依据;2、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依据;3、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和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

历史依据;4、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5、一代伟人邓小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主观条件。

 

9、“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是什么?

答:

1、科学继承前人的理论成果;2、科学总结党成立以来的经验;3、科学判断党所处的历史方位;4、科学判断当今国际局势;5、科学认识当代中国的发展变化;6、科学分析党的现状。

 

10、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答: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11、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原则?

答:

1、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中的“人”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要在社会关系中把握人的本质并在社会关系的变化中实现人的发展;2、是指人在发展中具有根本性的地位和作用;3、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12、为什么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答:

1、有利于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完善;2、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3、有利于形成服务中西发展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4、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

 

13、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有哪些?

答:

1、资源配置市场化;2、企业行为自主化;3、企业产权商品化;4、宏观控制间接化;5、市场体系完善化;6、交易关系平等化;7、市场管理法制;8、经济生活国际化;

 

14、如何理解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答:

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因素。

作为有用物,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

把这种使用价值作为商品来进行交换时,才具有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属,它体现着物品本身对人的使用关系。

使用价值是一切产品的共有的属性,而价值则是商品特有的属性。

使用价值与价值,是互相依赖、互为前提的。

价值的存在,必须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

反之,使用价值的存在,并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

没有价值的物品,可以仍然有使用价值,不过,这种不具有价值的东西,只是产品不是商品。

作为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15、货币的本质和一般职能是什么?

答:

1、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货币具有五大职能:

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物世界货币。

其中,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是基本职能。

 

16、什么是货币的流通规律?

答:

它取决于三个因素:

1,是参加流通的商品数量;2,商品的价格水平;3,是货币的流通速度。

 

17、如何理解价值规律及其作用?

答: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

2,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3,价值规律有利于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哪些特征?

答: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结合在一起,实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更自学的宏观经济调控,发展方向服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大目标。

 

19、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企业制度是指企业的一种财产制度或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则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企业制度,这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特征。

 

20、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有哪些主要手段?

答:

1,计划手段;2,经济手段;3,法律手段;4,行政手段。

 

21、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或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

目标是指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它的主要内容是:

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实现公平分配,保持公平竞争和生态平衡,在对外开放中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和安全。

 

22、如何的握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及其主体地位的体现?

答:

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23、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答:

实现形式要解决的是发展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问题,只要能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时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适应于生产社会化水平和生产发展的需要而变革和完善的。

 

2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

答: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分配制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最广泛了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25、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答: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

主要是:

1,因为劳动者的个人禀赋和家庭负担的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2,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4,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的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26、如何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答:

如果不变“先富”,只谈“共富”,不仅不可能为实现“共富”逐步创造物质基础,相反地,只能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导致共同的贫穷。

当然如果不谈“共富”,只谈“先富”就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

只有实行邓小平提出的这个大政策,才能逐步创造条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7、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什么?

答:

是指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28、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和政策有哪些?

答:

1计划手段、2经济手段、3法律手段、4行政手段。

 

29、试速我国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答:

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等二步,从1991年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到达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到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30、如何解决“总体上到达小康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联系和区别?

如何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现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答:

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20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开始达到小康水平,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五个统筹”要求,关键是要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并使这一思想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工作步署和 实际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

既与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精神相一致,又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

它将引领我们在未来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并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31、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一是生产的全球化。

二是贸易的全球化。

三是金融的全球化。

四是企业经营的全球化。

                                                  

 

32、现代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及其改革的方向有哪些?

答:

一美元霸权横行,世界经济面临严重风险。

汇率波动剧烈,严重影响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全球的金融监管问题。

要完善国际金融组织体系。

改革国际金融体系。

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建设。

 

33、经济区域化的组织类型有哪些?

答;1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2要素一体化,即实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3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4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

 

34、如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答:

我们应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我国主要以”引进来”为主,把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等引入国内,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是完全必要的。

35、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法的概念:

第一,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第二,揭示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第三,揭示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关系。

第四,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

第五,揭示法的主体内容和调整机制。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3、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6、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答: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37、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是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四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六是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38、宪法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答;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本阶级革命的产物,它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根本法。

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 总章程,是我国的根本法。

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与其他法律相同的特征。

宪法作为根本法,又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39、我国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一是党的领导原则。

二是人民主权原则。

三是公民权利原则。

四是法治原则。

五是民主集中原则。

40、什么是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

答: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

 

4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特点?

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概括起来:

第一,修改宪法;第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第三,选举、决定和罢免中央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第四,决定国家生活中重大问题;第五,应当有最高国家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42、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4、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43、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是如何对其分类的?

答: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法律根据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

 

44、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行为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45、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答: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等。

 

46、什么是民事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

民事责任是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其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

2、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3、违反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4、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47、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48、什么是犯罪?

犯罪构成有哪几个方面?

答: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

2、刑事违法性,即犯罪行为应当是刑法中禁止的行为。

3、应受刑罚惩罚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但是,行为人的危害行为虽属于刑法规定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其社会危害尚未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法律不认为是犯罪。

 

49、什么是正当防卫?

符合哪些条件才构成正当防卫?

答: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可概括为五个方面:

1、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50、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分成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从轻到重包括: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51、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哪些?

答:

共同犯罪时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类:

1、主犯。

2、从犯。

3、胁从犯。

4、教唆犯

 

52、行政法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加以规范、监督,并对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加以救济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

3、行政应急性原则。

53、什么是行政行为?

它们可作哪些分类?

答:

行政行为时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这是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而作的区分。

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行政裁量行为,这是以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拘束程度的不同而作的区分。

3、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这是以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而作的分类。

4、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5、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这是以行为是否需要相对人的意识表现而作的分类。

 

54、公务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

义务:

①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③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⑥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⑦公正廉洁,克己奉公;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

①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②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③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④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⑤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提出申诉和控告;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55、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

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并要求予以纠正,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活动。

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及时原则 5、

便民原则。

 

56、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是部分无效?

答: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是部分无效:

1、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7、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答:

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劳动合同订立后,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当事人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行为。

 

58、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或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下可以或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9、我国三大诉讼各自规定的管辖种类有哪些?

各管辖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三大诉讼管辖种类分别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各管辖它是这样规定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四大类。

行政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刑事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60、《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答: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人身保护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61、《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答: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62、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哪些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答: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63、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是什么 

答: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方面面,体现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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