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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古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古田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

前言……………………………………………………………………………………………1

一基础与形势…………………………………………………………………………………2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1

(三)规划目标……………………………………………………………………………12

三、重点任务…………………………………………………………………………………14

(一)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14

(二)全方位保障优良空气质量……………………………………………………………25

(三)深入推进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30

(四)声环境保护……………………………………………………………………………33

(五)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管理………………………………………36

(六)生态环境保护…………………………………………………………………………40

(七)农村环境保护规划…………………………………………………………………44

(八)保障环境安全………………………………………………………………………45

(九)环境监管能力与环境监管网络建设规划…………………………………………47

(十)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规划与重点监管单位名录……………………………………52

(十一)污染物总量控制…………………………………………………………………54

四、重点工程…………………………………………………………………………………55

(一)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55

(二)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55

(三)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程………………………………………………………………55

(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55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程……………………………………………………………………55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监管能力提升工程…………………………………………………55

五、保障措施…………………………………………………………………………………55

(一)明确环境保护规划职责………………………………………………………………55

(二)构建任务分工协作机制………………………………………………………………56

(三)完善环保投入机制……………………………………………………………………56

(四)强化规划实施跟踪评估………………………………………………………………56

前言

古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融入环三核心区打造省会后花园”、深入实施“湖城一体”战略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编制和实施该规划,对改善古田县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古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古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古田县翠屏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年)、《宁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进行编制,是古田县“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古田县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突出的环境问题,扭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趋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全局性的改善奠定坚实基础,是全面推动古田县“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基础与形势

(一)进展与问题

“十二五”环保专项规划提出了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五大体系指标共19项指标。

从各项指标统计值看,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但COD、NH3-N未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古田县“十二五”期间环保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古田县“十二五”环保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目标值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环境

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县城区

%

98(310天)

100

100

100

100

100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县级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乡镇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全县两条主要水系省控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

闽江

(古田段)

%

100

83.3

100

100

100

100

敖江

(古田段)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

85

86.2

88.8

86.8

88.6

54.5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目标

COD

3618.69

4260.77

4563.83

4751.36

4817.33

4710.22

NH3-N

569.42

552.54

596.58

612.32

617.08

602.05

SO2

600

544.54

556.42

547.42

484.62

464.02

NOX

250

122.04

126.23

126.14

121.12

118.08

生态建设

森林覆盖率

%

67.5

63.47

64.4

66.03

66.86

67.5

城市人居公共绿地面积

m2

9.06

8.38

8.87

13.75

14.01

14.70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

10.9

未统计

未统计

未统计

未统计

9.98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

14

35

35

35

35

35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燃气普及率

%

96.59

96.42

96.17

96.40

97.03

98.0

城镇污水处理率

%

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

42.16

82.79

80.12

81.75

82.2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100

98.95

94.78

92.19

95.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100

90.96

100

100

100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

东部地区三级标准

未验收

未验收

已验收

已验收

已验收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

中部地区二级标准

未验收

未验收

已验收

已验收

已验收

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

/

配宣教专职人员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1、任务落实进展取得一定成效。

“十二五”环保规划制订的主要任务顺利实施,通过五年的努力,完成了规划的部分阶段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取得一定成效。

(2)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回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3)农业源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全面摸清敖江、闽江流域(古田段)禁养区、禁建区内畜禽养殖业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

二是制定整治方案,要求全县104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全过程治理。

三是对重点流域禁建区内的119家养猪场进行关闭或拆除。

(4)督促减排工程建设,推进落后产能淘汰。

责成福建古甜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古田县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工程减排处理,督促古田县吉隆再生纸有限公司进行整治改造,进一步提高水回用率。

配合经贸部门开展淘汰建材行业落后生产线整治工作,已有12家实心粘土砖企业被淘汰。

(5)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县环境质量,完成“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目标,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县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环保局已于2012年4月编写完成并下发了《古田县乡镇长环境目标责任书》(2011-2015年)。

2、建立长效机制,务实运作,全力推进敖江流域(古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县政府印发了《古田县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古田县深化敖江流域古田段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所涉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两方案,尽职尽责、全力做好流域整治工作,在全市重点流域整治工作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1)完善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

投入2000多万元完善了集中区公共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各石材加工集中区雨天的污水处理能力,投入1000多万元在棋坪洋、新村、黄金岭等集中区公共污水处理设施中加装了石材废水高效处理罐,聘请专职人员,加强集中区公共通道卫生保洁,严格实行企业轮流值班制度,实现了公共污水达标排放。

此外,为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建设石材废渣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促进集约发展和污染集中控制,在溪尾洋石材加工集中区内引进一家年产25万立方米加气砖的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2)整合提升石材开采业,着力恢复流域生态环境。

原有41本采矿许可证100个开采点和21个无证开采点(共121个开采点),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敖江流域饰面石材全面退出,并制定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采矿废料、采矿废弃地综合利用方案,加快废弃矿山的覆土绿化工程。

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转产转型。

(3)加大监管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

全县166家石材加工企业,实行网格划分成8个片区,实行工作人员包片包厂监管。

严格落实新制定的《古田县石材加工企业量化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有序生产,为加大各石材加工企业的污水排放监管和巡查力度,加强排污口和企业经营秩序的管理,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在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及主要河段安装了25个“全球眼”监控设施,实行不间断监控。

3、开展闽江、翠屏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重点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

(1)加强企业污染整治。

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企业环保设施。

投资5000多万元,完成天宝矿业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投资近2300万元,配套完善17家塑料造粒企业环保设施,安装“全球眼”监控系统加强监控;投资260万元,完成福兴医药公司污水深度治理,进一步规范废弃活性炭、药渣等危废处置;投资100多万元,完成大拇指农业开发公司、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和福利染整厂环保设施建设。

闽江(古田段)沿岸5家重点企业污水基本达标排放。

继续加大对塑料造粒等企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2014年实行周巡查制度,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之多,对平湖龙源、河头、隆捷、宏福4家塑料造粒企业的乱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环湖13家塑料造粒企业已完成环保设施和“全球眼”监控系统建设,废水、废气基本能达标排放。

同时,要求环湖塑料造粒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对环保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实现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扎实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2011年9·3死鱼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闽江流域相关点位进行加密监测并及时通报水质状况。

积极争取省厅项目资金扶持,在闽江古田段设自动监测站,及时了解闽江水质状况。

为确保闽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2014年将沿江国控省控企业列为环境安全重点监控企业,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分别在古田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和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确保我县无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完善《古田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加大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力度,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56人次,各乡镇(街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暂时未发现水源地存在污染隐患。

(3)全面开展环湖环境整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湖城一体”战略实施,持续改善翠屏湖的生态环境质量,编制了《2014年古田县翠屏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环湖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

在环湖各乡镇(街道)的积极配合下,劝停3家关闭1家畜禽养殖场,环湖3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20家完成全过程治理。

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古田县沿湖乡村垃圾集中处理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古政办〔2013〕137号)、《古田县环翠屏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督查问责办法的通知》(古政文〔2014〕176号)、《古田县翠屏湖环境保护执法路线图》(古政办〔2013〕34号)。

此外,积极配合县人大、县纪委连年对沿湖6个乡镇(街道)31个重点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均在沿湖重点村设立了中转站,由乡镇(街道)统一运至城关垃圾场或当地垃圾场处置,基本形成了“村收集,乡(镇)清运”的长效处置机制。

投入500多万元,建设垃圾中转站、乡镇垃圾场,配套垃圾箱、垃圾车等设备,开展环湖6个乡镇、21个重点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形成“户集中、村收集、乡(镇)清运”机制。

对环湖废塑料加工行业进行全面整治,促使塑料造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开展入湖主要溪河两岸环境整治,仅吉巷乡就投入200万元,对20千米长河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有效地改善了两岸生态环境。

4、创新环保服务发展举措,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充分发挥环评审批优化经济增长的作用,坚持服务优先,特别是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和新招商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

积极配合县工业平台建设指挥部做好杉洋、大甲西风岭等工业集中区前期规划工作。

克难攻坚完成县重点项目,如:

临水大道(县道X913连接线)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协助县交通重点前期办完成省道202线古田高头岭至局下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宁德市环保局审批、协助古田县翠屏湖保护与开发指挥部联系环评公司开展古田县翠屏湖码头旅游综合开发亲水步游道工程的环评编制工作并审批。

对于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容缺预审、限时补报。

如:

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一平及路网工程建设项目、古田县大甲自来水建设项目、福建铁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

2011年共完成61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7个项目环评审查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13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2012年完成48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5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8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审批。

2013年共完成120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7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2014年完成70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8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9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审批。

2015年完成80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3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审批。

5、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1年共争取闽江、敖江流域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3个,补助资金930万元。

鹤塘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是县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560万元,2011年开始实施,该项目通过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2011年大甲、杉洋、卓洋片区整治项目总投资1460万元,于2012年9月份完工;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56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黄田、水口镇,于2012年10月份完工。

目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行。

6、加强生态保护,推动我县生态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

完成《古田县创建生态县实施方案》。

2014年底,国家级生态乡镇目前已创建7个,(创建比例达58.3%)。

环保局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省环保厅下拨500万元用于大桥镇、平湖镇、凤埔乡、凤都镇、吉巷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7、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绩,“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保持改善现有环境质量的压力不断加大,目前环境保护存在一些问题。

(1)污染物减排未完成目标值

2015年COD、NH3-N排放量分别为4710.22吨/年,氨氮排放量达602.05吨/年,未达目标值。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区范围扩大和人口的增加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

虽然县城区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还存在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不高,进厂污水雨污合流等问题。

古田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建设渗滤液处理站,但还存在运行不稳定,还未通过总体验收。

大桥镇、平湖镇、凤埔乡、凤都镇、吉巷乡5个乡镇已完成材料的申报,因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3)局部区域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虽然古田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局部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流域水质下降。

区域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畜禽养殖业污染。

一部分乡镇禁养区内还存在大量规模及生猪散养养殖,且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超标违法排污大量存在,严重污染下游水体。

二是禁养区外养殖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个别地方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的治理和生猪散养户聚集区域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进展较慢。

三是防止污染反弹的措施力度不够。

各地均存在猪舍拆除不彻底,仅拆除猪舍顶棚,围墙及基础均没有拆除等现象,一旦市场波动,养殖户仅需作简单修复即可恢复养殖。

四是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还不到位。

一些地方尚未根据当地环境承载力,确定养殖总量和布局,导致一些从禁养区搬迁出来的养殖户在区外随意建设或向内陆地区转移,可能造成新的区域污染问题。

②石材行业污染。

已建集中区污染隐患仍然存在。

古田芝山工业园区集中区虽然均已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但是存在设施闲置、偷漏排现象;雨污分流措施不到位,特别是遇到强降雨天气,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污水泄漏造成下游水体浊度超标。

古田大东地区矿山开发引起的“青山挂白”现象尚未得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现象不容乐观。

(4)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古田县农村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及畜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卫生保洁意识还较落后;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造成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问题突出:

一是治理成效巩固保持难,二是保洁经费不足,三是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观感较差;农村基层环保力量薄弱。

(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差距较大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责不清,在执法中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古田县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与东部地区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古田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监管提出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

行政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环境宣教在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用房等方面均存在差距;二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核与辐射监管普遍存在自动化水平低、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仍然没有改变“人盯人”的状况。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化为方向,把以人为本,民生放在首位,调结构,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奠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基础,积极探索地方特色的环保新道路。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破,夯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以闽江古田段、敖江流域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翠屏湖沿岸重点区域治理为突破口,通过加大工程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关系民生、影响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同时又要着眼于古田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长远目标,逐步改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夯实建设花园型生态城市总体目标的基础。

2、区域统筹,优化发展

坚持远近结合,既要以五年为主,必须要提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奋斗目标,又要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注重深化生态文明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生态环境是否健康和安全的出发点、着力点,全面体现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经济新常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适应社会新期待,国家、区域、城市、乡村相结合,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排放总量双重体系,综合反映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制度建设进展,注重在重点地区、行业精准发力、精益管控,打赢大气、水体污染防治二大战役。

实现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增长,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让生态环境得以休养生息。

3、分区控制,分类指导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实施分区控制、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严格保护,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在其他生态环境状况较好且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限制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开发强度大、环境容量不足或已经产生较为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限制加重或恶化已有生态环境问题的经济产业发展,开展重点生态环境治理;在其他区域,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在发展的同时维护生态环境质量。

4、强化工程,完善体系

在“十二五”实施流域“环江湖截污、生态恢复、面源治理、生态清淤、河道整治”五大工程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拓展古田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措施,不仅需要继续强化工程减排与治污措施力度,还需逐步加大管理创新、技术支撑、监督考核以及其它各种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系统构建完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体系。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县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

全防全控工业污染,有效治理城区和农村面源污染,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有效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环境法制、完善政策体系,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基本建成适应小康、和谐社会要求的优美舒适人居环境,实现环境质量、总量控制、生态保护三类指标。

 

表2古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类型

环境

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县城区

%

98(310天)

约束性

细颗粒物(PM2.5)浓度

县城区

μg/m3

35

约束性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县级

%

100

约束性

乡镇

%

100

约束性

翠屏湖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全县两条主要水系

省控断面水域

功能达标率

闽江(古田段)

%

100

约束性

敖江(古田段)

%

100

约束性

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

88.8

预期性

总量

控制

化学需氧量

4262.74(减排9.5%)

约束性

氨氮

569.53(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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