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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资中县

 

内江市资中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明)

 

资中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

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伟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明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

肖和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权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

罗忠阳县发改局局长

卢宗礼县财政局局长

刘桃县商务局局长

李勇县旅游局局长

魏常之县住建局副局长

何励县交通局局长

林惠娅县水务局局长

李东国县农业局局长

史俊贵县林业局副局长

彭明玉县教育局局长

韩存英县民政局局长

温舒斌县统计局局长

肖代彬县计生局局长

邹理县环保局局长

陈明远县畜牧食品局局长

刘明五县科技局局长

雷田敏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局内),办公室主任由雷田敏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县级相关部门落实规划修编的各项工作任务。

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编委会名单

主编:

林权

副主编:

赵宏达

课题工作组:

黄学彬刘万友张爱丽

课题技术组:

任茜王俊颜亭程高棋汤小丽

杨小兰邓沧海周梦佳

第一节规划编制过程1

第一节前期准备1

第二节前期工作1

第三节规划编制与协调论证2

第二章基础数据说明3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3

第二节社会经济数据3

第三节基础图件4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依据4

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评价6

第一节现行规划目标执行情况6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成效9

第三节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11

第四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13

第一节与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13

第二节与灾后重建规划的协调13

第三节与城镇体系规划的协调13

第四节与交通、水利规划的协调14

第五节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14

第六节公众参与的情况14

第五章规划主要内容说明15

第一节规划目标15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9

第三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4

第四节建设用地调控26

第五节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30

第六节土地整治说明32

第七节土地分区与管制33

第八节乡镇指标分解依据和方法35

第九节规划近期实施情况37

第六章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论证38

第一节基础工作可靠性分析38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分析39

第七章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40

第一节规划方案与环境保护协调性分析40

第二节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41

第三节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46

第一节规划编制过程

第一节前期准备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会议的要求,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计划、财政、建设、经贸、旅游,以及农业、林业、交通、水利、计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说明等成果。

资中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级要求和本县的实际编制了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了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小组。

第二节前期工作

主要开展了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工作,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打好基础。

在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基础上,依照合法合规、科学客观的原则,确定土地利用规划基数。

按照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的要求,收集编制规划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包括自然条件和资源、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历史等方面的资料。

县发改委、规划和建设局、旅游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单位提出规划期内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

为使总体规划修编更加科学合理,针对资中县的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了与本次规划修编关系密切的专题研究,涉及上轮规划实施评价、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4个专题。

专题研究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和部门论证会,征求专家和各部门对规划专题研究初步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审查意见的函》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规划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形成专题研究最终报告。

按照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在对几类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大问题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修编小组及时编写了规划大纲初稿,修编大纲明确了规划实施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和期限;概述了县域概况,分析了土地利用现状,提出了县域发展思路和战略定位;预测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建设用地需求;明确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了未来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提出了规划目标,主要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大纲初稿完成后,多次征求了上级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第三节规划编制与协调论证

根据《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文件精神,编制《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通过征求资中县旅游局、交通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和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资中县国土资源局。

《大纲》通过初步审查后,进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编制阶段。

根据《大纲》内容,编制完成了《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

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咨询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评审。

征求意见稿文本、说明和图册同时征求了交通局、建设局和水利局等县级部门意见。

为体现规划编制公众参与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部门修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第二章基础数据说明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及审批规定的要求,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应当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数据而定。

本次规划采用国土资源部2009年颁发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分类方法,以此为依据,采用2005年资中县土地变更调查国控数据为本轮规划用地基期,按照新一轮的土地规划分类,通过各个地类相对应关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第二节社会经济数据

规划中涉及的相关经济社会资料主要来源于:

《资中县统计年鉴(2006年)》、《资中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资中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相关部门规划、《四川省资中县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2008-2010)》等。

第三节基础图件

本次规划基础图件中心城区采用资中县1:

10000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现状图,全县范围采用1:

50000缩编图,其他收集图件包括小城镇体系规划图(2002-2020年)、交通规划图、资中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等。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5、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四川省扩权县规划修编主要指标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9]953号);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

四、相关规划

《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内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资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资中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2008-2010)》、《资中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资中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资中县各乡镇小城镇规划》、《资中县水利规划》、《资中县交通规划》、《资中县旅游规划》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展规划等。

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调查评价成果

资中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

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现行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我县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81030.9公顷。

至2005年我县耕地总量为79336.0公顷,低于现行规划所确定的2010年保有量1694.9公顷。

根据“四清查,四对照”表,耕地变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耕地减少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是导致耕地面积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

该部分占用耕地为1009.0公顷,占全县耕地减少总量的28.46%。

其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近年来我县城镇的发展及重点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大量耕地,如:

国道321线改扩、资太公路改建、自容输电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

退耕还林使耕地面积大幅减少。

退耕还林是我县耕地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该部分减少的耕地为2400.0公顷,占全县耕地减少总量的67.70%。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导致我县耕地面积有所减少。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约有428.5公顷耕地转化为园地或其他农用地,占全县耕地减少总量的14.93%。

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灾毁和其他原因,耕地减少了200.0公顷。

2、耕地增加

1997—2005年资中县实际完成耕地补充492.7公顷,全为土地开发而得。

1997—2005年资中县耕地面积变化表

单位:

公顷

1996年耕地面积

1997年—2005年

1997年—2005年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耕地减少

耕地补充

小计

建设

生态

农业结构调整

灾毁

小计

开发

复垦

其它

占用

退耕

82880.9

4037.52

1009.01

2400

428.51

200

492.65

492.65

 

 

81030.9

二、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

1997—2005年末基本农田保有量仍为69372.0公顷,保持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生态退耕占用1580.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4.9公顷,都及时进行了调整补划,使被占用减少的基本农田得到了补充,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但是,由于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了基本农田,使我县的基本农田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包括耕地62603.0公顷,林地5580.0公顷,其他农用地4.9公顷。

三、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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