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汇编60版副本 21.docx
《管理制度汇编60版副本 2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汇编60版副本 21.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管理制度汇编60版副本21
管理制度汇编
版次:
1.0版
制订日期:
2011年02月20日
执行日期:
2011年03月01日
1.0版次执行于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30日
此制度汇编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行政部将根据执行情况不断予以修改
1.人力资源管理
1.1用人原则:
唯才是举、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2人员增补:
1、用人单位向行政部提交《人员增补申请单》,详细注明招聘职务、人数、上岗时间及所需条件,经总理确认批准后,转交行政部办理。
2、行政部接到《人员增补申请单》后,立即视其人员编制情况拟订人员增补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即可拟订招聘计划。
3、内部选拔人才:
公司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从公司内部发掘优秀人才,选择合适的人员到合适的岗位。
1.3招聘:
1.招聘方式:
A.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
B.报刊广告、张贴广告
C.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D.内部招聘(指从内部选拔任用)
E.猎头公司
F.职业介绍所
2.招聘准备:
行政部拟订招聘广告,并进行相关招聘材料的准备,办理招聘手续。
1.4面试:
1.面试通知:
招聘人员收集应试人员资料,经各用人单位筛选后,电话或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前来面试。
2.面试安排:
A.行政部组织面试安排,确认面试方式(口试、笔试、现场操作)。
试题由相关用人单位和行政部共同订定。
行政部全程参与面试甄选,以监督人员录用的公平化和透明化,面试成绩应由行政部保存。
B.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面试须请本厂相关权威或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进行面试估评,并在《面试人员评估表》上进行记录。
3.面试流程:
A.办公室职员:
行政部初试→用人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核准
B.生产后勤:
行政部初试→用人主管复试→部门主管核准
C.车间现场作业员:
行政部初试→用人车间主管复试→生产部主管核准
1.5入职与试用:
1.入职:
A.入职人员报到须向行政部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由行政部验证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及其它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作为人事存档资料,本市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B.入职人员于报到日需填写《员工基本资料登记表》,并签字后交行政部存档。
2.现场作业员的试工期:
A.经面试合格被录用者,现场作业员向行政部报到并办齐入职手续后,进入试工阶段。
B.现场作业员取得试工识别卡,开始为期五天的试工期。
试工期间每天的考勤以一天四次在门卫处签到的记录为准。
C.五天过后,若能适用,则由现场作业员的直属上级向行政部提出进入试用期的申请。
此时现场作业员向行政部缴回试工识别卡,办理正式识别卡与考勤打卡;
D.上班15天后,经直属上司同意后,到行政部领取厂服两件。
3.后勤人员的试用期:
办公室职员为1-3个月,其它技术人员视其具体岗位再商议决定。
4.试用期间,试用人员每周写一份工作心得由部门主管交至行政部报备,以作为是否可转正的参考依据。
5.试用期间,公司有权视其表现随时停止试用;在试用期间,员工若无法接受本公司规章制度,不适应工作环境的新进人员需离职者。
1.6培训:
1.新进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岗前培训,由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培训结束后进行笔试,合格后方转入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由直属部门主管负责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2.培训职责:
A.人事:
负责新进人员规章制度的培训及后期各阶段培训的全程监管,收集相关培训资料及考核成绩,填写《新进人员考核表》。
B.部门主管:
负责工作职责及岗位技能的讲解及考核评估工作。
C.现场车间主管(组长):
负责传授整个操作流程及安全、品质意识宣导,现场实践操作的培训、考核。
3.外训:
A.申请外训人员应先填写《外训申请表》,呈报部门主管、行政部审核后,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B.经批准可参加外训人员或公司派出参加公费培训的人员,培训前必须到行政部签定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归入个人档案。
在报销时要附上培训合同,方能报销;
C.外训结束后将培训资料复印一份交行政部存档,若电子文档要同时报存于行政部。
同时必须把所学的内容整理成培训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核后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特殊工种培训:
A.根据岗位能力鉴别分析,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发放“上岗证”方能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B.特殊岗位指:
电工、模具车间的所有人员、抛光工、机台操作员、品检员;
1.7转正:
试用期满时由部门主管提出新进人员的《转正申请单》,或新进人员本人可在试用期内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单》,交各相关权限主管审批后交行政部,行政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如新进人员试用期满时未转正的,部门主管又未作出处理意见的,由此造成的劳动纠纷由直接主管及相关主管承担全部责任。
1.8调职:
1.员工或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调职申请单》,部门主管应协助其调职。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工作表现、能力等调动工作岗位,员工应予积极配合。
由行政部填写《调职申请单》,相关权限人审批。
3.部门主管可在本部门内调动员工岗位,但必须上报行政部备案,及时更换识别卡。
4.员工跨部门调动必须经双方部门主管及个人同意并向行政部备案。
1.9辞职:
1.辞职须填写《辞职申请单》,辞职单须由各部门主管到行政部领取。
2.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转正后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须与接班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或经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交接手续后即可离职。
3.后勤人员由行政部会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核准。
4.现场作业员辞职事宜:
A.《辞职申请单》审批程序为:
员工填写《辞职申请单》→车间主管签批→部主管审批→管理部存档。
B.部主管在批辞职单时必须在辞职单上注明离职日期;批完后需马上转交行政部,由行政部保存,行政部根据离职单上批的离职日期及时补进人员;
5.后勤人员辞职事宜:
A.《辞职申请单》审批程序:
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单》→部门主管签批→总经理核准;
B.部门主管在批辞职单时必须在辞职单上注明离职日期,批完后马上转交行政部,由行政部部保存,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岗位人员补充招聘;
C.辞职人员于离职日当天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一份,经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D.后勤人员离职移交事宜:
(1)离职人员在移交过程中必须把手上的所有资料以书面形式列一份清单明细,接任人必须认真核对,有不清楚的必须及时确认清楚;
(2)后勤人员离职除在规定部门签字后,还必须经文管和建个人工具卡的财务签字;
(3)接任人及部门主管在《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时必须核对清楚后方可签字,不能包庇,如事后出现争议,责任及所有损失由接任人主管承担;若部门主管不在岗,由上级主管处理。
(4)有对外业务交往且无交接人交接或交接人对公司事务不清楚的的后勤人员离职,还需要与财务确认经办事项或金额的状态。
(5)业务专员、采购专员、等对外业务人员与公司脱离关系后,公司通过传真方式知会各供应厂商等相关合作单位,以便于业务的衔接和平稳过渡。
(6)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
经交接人、本部门主管、财务部主管、相关仓库及行政部认可后方可离职。
6.每月15日、30日两天为行政部受理员工《辞职申请单》的时间(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者不在此列),其它时间概不受理。
7.行政部通知辞职人员有关工作交接办法及离职时间,必要时将离职人员名单公布在门卫公告栏处。
8.辞职人员的《辞职申请单》、《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统一由行政部存档。
9.辞职员工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在公司通知后一个月内领取、转走在公司的福利保险,超过时间公司一律不予办理,其它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1.10解聘:
1.员工因能力不足在聘用期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再安排其它职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有权解聘,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后续事宜。
2.解聘通知经相关权限人批示后,由行政部送达被解聘人。
3.被解聘员工按公司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单位主管、行政部认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按国家规定转走属于员工的福利。
1.11开除:
1.开除通知经相关权限主管批准后由行政部送达被开除人,并予公布和行政备案。
2.被开除的员工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方予结算工资。
3.开除员工除可获得截止被开除日的基本工资外,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4.被开除的员工不得享受在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2.奖惩制度
2.1奖惩目的:
为配合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员工积极性,在员工中起到表率的行为,同时杜绝一些恶劣现象。
2.2奖惩原则:
A.员工的行为对公司或公众有益,具有事实证明,即可酌情奖励。
B.违反公司各项规章,根据具体情形,主管根据具体事项给予处罚、经济赔偿等。
其具体情形具体奖励等级及具体数额视成绩大小由主管人员同行政部拟订书面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C.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三次则酌情予以奖金奖励。
(三次记功与记大功不可在金额上对换,并限在当年度内对等抵消,在行政考核时如晋升或降级时考量,下条同此项规定)
D.申诫3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一次,在两个月内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以开除处理;当月同时被记过二次以上或记大过,当月的考核工资均为零。
E.奖惩的“嘉奖”与“申诫”、“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不可以功过相互抵消。
F.未按本管理制度汇编或流程文件规定操作、有包庇行为、未呈报者,一经查实,按处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
2.3奖励对象及等级(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经济奖励标准:
表扬一次,奖金10元;嘉奖一次,奖金30元;记功一次,奖金80元;记大功一次,奖金100元。
1.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表扬:
A.工作表现良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本部门及跨部门工作安排;
B.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遇到困难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C.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间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任务;
D.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细心钻研;
E.模范遵守公司纪律和制度,坚持原则;
F.爱护公司和他人财物,节约费用;
G.及时发现和阻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H.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者;
I.品行优良、技术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守为同仁表率;
2.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嘉奖:
A.工作讲究方法,工作绩效突出者;
B.代理其他人员工作和职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者;
C.抵御诱惑、阻止或揭发他人违反公司纪律者;
D.努力降低成本,拾金不昧者;
E.积极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活动者;
F.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G.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3.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小功:
A.特殊情况下,坚守岗位或挺身而出,维护公司利益,避免或挽回损失;
B.积极参加公司外部举办的比赛或代表公司参加外部活动和工作,成绩突出。
4.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功:
A.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所创新,获得国家专利的职务和非职务发明,对促进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B.提出具体方案,有重大革新改善,经公司采纳实施确有成效且业务成绩经主管人员考核,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C.及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受害者;
2.4惩处对象及等级(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经济处罚标准:
警告一次,罚款10元;申诫一次,罚款30元;记过一次,罚款80元;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开除处罚,凡有考核工资的员工,当月考核为零分。
现场员工罚款100元,并按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1.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警告:
A.工作中粗心大意,做事不够认真者;
B.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他人工作;
C.破坏公司财物、环境,破坏公司文件、记录;
D.铺张浪费,造成公司和他人损失;
E.公司相关会议迟到者;
F.未按规定着装,或未佩戴胸牌等日常行为违规者;
G.未打铃就在打卡机旁等候下班者;
H.未遵守厂规厂纪且在工作场所内喧哗、聊天,吊而浪当在工作时间偷懒。
I.对工作中出现的舞弊现象证据确凿,而予以隐瞒庇护者,却不以举报造成的后果较轻者;
2.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申诫:
A.规章初犯且行为轻微者;
B.在生产车间发生口角者,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形象者;
C.浪费物料者、不爱护设备、工具造成工作环境恶劣者,及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D.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
E.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随意更改公司规定的作业和工作程序;
F.故意顶撞上司,不负责任,互相推委工作;
G.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或擅离职守;
H.在公司内部散布谣言,影响极坏者;
I.公司相关会议未请假,擅自不参加者;
J.因违规作业或办事疏忽造成公司损失者(经济损失金额未达到开除范围内),当事人要另负经济赔偿责任,直属上级视情节轻重负连带责任。
3.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
A.对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或屡次对制度不遵守者;
B.规章再犯且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达到2000元以上者;
C.过失明显影响公司业务进行者,或在发生问题后故意隐瞒和掩饰事实真相者;
D.利用公司和公共财产为个人谋取私利,以及其它舞弊行为者;
E.擅自翻阅公司和他人机密文件,泄漏公司机密者。
F.因违规作业或办事疏忽造成公司损失者当事人应负经济赔偿责任,干部视情节轻重负连带责任;
4.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过:
A.明知规章而再犯,态度恶劣,影响公司正常动作,或损失达3000元以上者;
B.胁迫、诱骗、唆使他人违反公司规定;
C.攻击、诬陷主管和他人;
D.争吵、搬弄是非,破坏公司和他人形象。
E.在公司厂区内的禁烟区吸烟者;
5.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A.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本公司员工者;
B.消极怠工、聚众罢工或唆使他人参与怠工、罢工者;
C.拒绝完成工作任务者,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影响极坏;
D.对公司各级干部或员工有恐吓、威胁行为,证据确凿者;
E.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F.参与赌博或危害公共安全者;
G.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H.连续旷工15天或当月累计达到15日者;
I.泄露公司机密者;
J.因工作疏忽大意而产生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K.在其它公司兼职者;
L.在面试或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骗手段伪造证明且为恶意者;
M.伪造、盗用公司书信、印鉴、公司领导和他人签名者;
N.打架斗殴、恐吓他人者一律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O.提交或填写资料失实者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P.若员工因触犯政府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Q.因员工违规违纪操作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酌情要求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R.犯有其它不良行为,情节严重者;
S.索要或收受供应商、顾客或其它利益相关的钱物者,除按以上处罚外,应退回所收受的财物。
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连带责任:
1.对于事故及问题所造成公司生产经营损失或困扰者,部门按比例分担损失50%的责任(责任者别分担25%,基层管理人员分别分担15%,部门主管所分担10%),如明知故犯或再犯则责任者分担损失50%,。
基层管理人员分别分担20,部门主管给以小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2.部门主管应切实做好本部门及下属班组的管理工作,如对本部门造成的违规未及时处理,而由行政部或上级主管处理,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行政部如未及时处理,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处罚,如发现包庇行为,一经查处,将本着处一罚十的原则执行。
3.各级主管应做好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对各种事故苗头防范杜绝。
如有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按以上第一条执行,此外,事故直接主管降一级工资(300元);损失达2000元以下的,按管理制度处罚条例结合以上第一条执行。
4.公司内部工作按流程办事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对于违规操作者,处罚原则及标准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为50元,第三次罚款为80元,第四次工资降一级(300元),且按各流程规定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也应承担连带处罚。
5.质量方面规范,各部门的主管应真正认识到质量是做出来的而不是检出来的,只有实行全员全面质量管理,才能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
对于任何质量事故,如果由品检员检出呈报,则根据事故大小按以上第1条原则执行,品检部不负任何责任。
如由其他人(非品技检部成员)检出呈报,则品检部相关人员也按以上第1条原则执行,呈报人不负任何责任(即使其事故直接责任人)。
6.未提及方面的处理规范按以上第1条原则及本汇编的有关条例给予处置。
2.6奖惩审批流程:
1.提报人或权限主管填写《奖惩提报单》;
2.送行政部报备,由行政部张贴公告、奖罚并报备财务部;
3.奖惩权限:
表扬、警告、嘉奖、申戒、由组长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人员提出,部门可批准生效;记功、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开除、解聘由部门主管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人员提出,总经理批准生效;若无相关权限主管审批的《奖惩提报单》无效,或无此提报单的,行政部不予受理;
3.行政日常事务管理
3.1基本要求:
1.员工守则:
A.本公司所属员工,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公司守则。
B.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捣乱、不偷懒。
C.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D.负责的工作态度:
对本职工作有责任感、使命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E.增强成本意识:
对材料的领用及使用能控制好,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F.精诚协作精神:
与同事团结互助,积极发扬友爱精神。
G.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断学习以充实自我,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H.树立服务意识,客户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2.五不准规定:
A.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公司;
B.不准把早餐带进公司食用;
C.不准随便带外人进入公司;
D.不准在公司内部抽烟;
E.不准在酒后进入公司,更不准酒后上班。
3.礼仪规范:
A.着装:
保持个人仪表整洁,上班期间不能穿拖鞋及不适于工作场所的服饰。
B.电话:
礼貌接听,认真对答、留言并及时转告,轻拿轻放话机。
4.厂服的相关规定:
A.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含周末上班)进入厂区大门必须按规定着装公司厂服(新进员工未满5天者除外),此规定由门卫监督,未穿厂服者一律不允许进厂;
B.新进员工进厂工作满五天后,必须按规定(相关主管审批条)领取厂服两件(夏装或冬装);
C.新进员工在未领取厂服时必须佩戴试工卡以示区别,试工卡上应注明:
名字、岗位或工种、所属部门或车间、进厂日期;
D.保安着装的规定:
无论白班、夜班一律着厂服;
E.签订合同未满三个月离职者,厂服费用由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款,签订合同满三个月者,厂服不扣款;
F.因工作过程中比较辛苦且衣服容易脏、污、损,此岗位人员的厂服每人3件;
G.厂服应勤于换洗,保持整洁,衣服扣子应全部扣上,但不需扎进裤子内。
H.无论厂服还是自己的便装都不允许挂在办公室里,必须放在自己办公桌抽屉或柜子内。
I.因本人保管不慎污损或丢失厂服,按原价交费予以补领;
J.新进员工如在五天后未按规定着厂服者也将按以上规定对其部门主管及相关经办人员进行处罚。
K.以上规定由行政部(门卫)督促,如发现未按规定着装厂服,当事人、车间组长及部门主管将按奖惩制度处罚。
3.2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A.人员公司明确规定办公室管理的工作应在8小时内完成,不允许有8小时后的加班现象。
B.全厂人员上班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3:
00─17:
00(加班或其他变动,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由主管另行书面通知安排)。
C.因客观突发事件或公司原因造成正常上班时间的停工,公司将另行安排补班,由行政部另行通告补休时间;
D.公司因客观原因直接通知放假,由放假单位填写交办单,有关主管审批后,交行政部部办理相应的考勤记录。
2.轮流休息:
A.淡季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部署,在职员工轮流休息;
B.轮流休息的在职员工,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3.3值班制度:
1.门卫值班:
A.以3班轮流制(即三班倒),并且节假日,均须有门卫在岗值班;
B.门卫值班时间为三个班次:
(1)白班:
8:
00——16:
00
(2)中班:
16:
00——24:
00
(3)夜班:
0:
00——8:
00
C.各个厂由各门卫每周轮流一次值班,轮流值班顺序临时安排;
D.换班前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交接工作。
3.4考勤制度:
1.打卡制度:
A.员工上班进公司大门时务必打上班卡,下班出公司大门时务必打下班卡,加班者视同上下班打卡(加班工时以加班单与打卡记录核对真实加班为准),上班期间外出者以《外勤单》进出可不打卡,违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出公司大门,否则门卫负连带责任处分;
B.打卡时要听到“你的名字”后,无声响应及时向门卫或行政部报备;
C.打卡时应排好队,不得随意插队;
D.下班时不得提前到门卫处等待铃声打卡;
E.下班后做好工作应及时打卡不可逗留厂区;
F.门卫应做好监管工作;
G.隐瞒公司同事打上/下班卡者,两者均予以重罚(第一次300元,第二次500元,以次类推)。
H.行政部总务负责管理考勤系统,对系统问题或参数要及时处理调整,并每周校对一次时间;
I.每月采集数据划线界日为25日。
对有疑问数据要当事人或相关人员问清楚后统计附工资表上交审核;
J.周一行政部将上周考勤记录送交各部门主管及时查核出勤状况;
2.识别卡的使用和管理: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佩带识别卡的管理制度,进出厂区均应佩戴好识别卡。
B.现场人员的识别卡一律佩带于左胸前,后勤管理人员应悬挂于胸前。
C.识别卡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
D.识别卡信息变化时,应及时将识别卡交行政部更换新识别卡。
E.来访人员应至门卫登记,并办理《来宾证》方可进入厂区,离厂前由门卫负责收回。
F.识别卡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G.行政部应对不规范的识别卡及时改善,如手写的、非打印的、陈旧的、乱编号的、没贴相片的、没盖章的,“职务”一栏填写不规范的,具体职务与《人事岗位设置架构》不相符合的。
H.识别卡上应详细注明姓名、职务、员工编号等并加盖行政部公章。
I.行政部应不定时巡检识别卡的佩带情况,以及识别卡的规范程度,对违规人员予以处罚每次30元。
J.识别卡应由本人妥善保管与使用,如有丢失应及时向行政部办理挂失与补办手续,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工本费(20元)。
K.员工离职均应到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并缴回识别卡。
L.识别卡使用周期为6个月。
在使用周期内更换要扣工本费5元。
3.“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A.迟到、早退每分钟扣一元,二分钟扣二元,以此类推。
B.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且累计迟到分钟数为60分钟(含)以上,每三次以旷工一日论处。
C.迟到、早退每次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不满1小时的,按迟到1小时处理,如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
D.漏打卡第一次扣5元(特殊情况除外),第二次扣10元,三次以上则以旷工一日处理。
E.未请假、未按规定办妥请假手续、假满未经续假而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