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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职业危害,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器材、用品、标志等,下同)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人民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版,主席令第13号)

3.2《人民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3.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JTJ076-95)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质量部是本制度制定、修订和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

4.2公司工程管理部在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等技术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审核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配置设计。

4.3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根据企业有关生产物资、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安全防护设施所需的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4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并实施安全防护设施投入计划,并对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租赁、制作、验收、保管、发放、设置、维护、移动、解除、回收、报废等环节进行管理。

5.管理容及要求

5.1安全防护设施的分类

5.1.1预防事故设施

(1)危险场所防护设施:

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a.高处作业(含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平台、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场所,应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JGJ33)设置安全网、栏杆、盖板、护圈爬梯、吊篮、作业平台及护栏、防护层等设施。

b.水平交叉作业(含既有线、跨线作业)场所应遵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距离受限的,应设置专用通道、交通护栏、隔离屏障等设施。

c.水上作业场所应设置栈桥、通道、作业平台及护栏等设施。

d.深基坑、暗挖、顶进、下穿等作业场所应设置临时支撑、支架等设施。

e.爆破作业场所应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遵守安全距离要求并设置警戒护栏、信号装置等,安全距离受限的,应设置防飞装置、隔离屏障等设施。

(2)有害场所防护设施:

在具有较大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a.粉尘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排烟、喷淋除尘等设施。

b.高低温作业场所应设置降温、取暖等设施。

c.噪声作业场所应设置隔音、降噪等设施。

d.振动作业场所应设置减震、降噪等设施。

e.辐射作业场所应设置隔离、屏蔽等设施。

(3)监测探测预警设备:

为发现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并掌握其危险、危害程度,以利于及时采取防、应急措施而配置的具有安全检查、检测、探测和数据分析等功能的安全防护设施。

a.含有瓦斯的隧道施工应配置移动、固定式瓦斯监测仪及报警器;含有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隧道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监测仪器及报警装置。

b.伴有突泥、涌水的隧道施工应配置探钻机、TSP、地质雷达、红外探水仪等;其他不良地质的隧道施工应配置相应的探测仪器及报警装置。

c.高风险工程施工应配置工作面视频监控设备、预警装置等设施。

(4)机械设备防护设施:

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而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a.机械设备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设置相应的限位、限载、限速、制动等安全装置;具有挤压、剪切、切割、缠绕、吸入、冲击、灼烫、穿刺等危害的外露零件部位应设置防护网、罩。

b.机械设备应具备安全、良好的作业环境,因条件受限置于不良环境时,应配置防雷、防静电、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破坏等设施。

c.电器设备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设置防触电、防短路、防电流过载等设施。

d.具有易燃易爆粉尘、气体场所应配备防爆型设备及装置。

(5)施工用电防护设施:

为临时用电安全而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设置有关防护设施。

(6)安全警示标志:

在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的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a.安全警示标志按其功能分有:

禁止、警告、提示、指令等四类;按其专业分有:

安全、交通、消防、电力、职业危害等专用标志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

b.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行为的场所均应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但应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安全信息表达清楚,并避免相互矛盾、信息混乱的现象。

c.各类专业标志应按照、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配置。

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交通标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消防标志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等。

d.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应按照、行业有关标准设置。

如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等。

同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设置危险源告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文化宣传栏、安全生产标语等。

5.1.2控制事故设施

(1)隔离保护设施:

被保护对象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之间事先设置的具有阻隔、封闭、缓冲等功能的安全防护设施。

a.主体、临时工程和有关设施、设备,应设置防洪、防汛、防雷、防风等防自然灾害的设施。

b.处于交叉作业区域的主体工程及模板、支架等临时工程,应设置防碰撞、防破坏等设施。

c.施工现场与既有道路、房屋、结构物之间应根据作业特点及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类型,设置相应的隔离、封闭设施。

d.起重机械、空压机、锅炉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与人员密集场所之间,应遵守安全距离要求,并配置库房及围墙。

e.火工品库房应遵守当地公安部门对选址、建库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置防爆炸、防静电、防破坏、防盗抢、防火、防潮、防雷等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

在可能意外释放能量或者危害物质的设施、设备上事先设置的紧急切断、启动、分流、排放、吸收、中和、冷却等安全防护设施。

a.起重机械应配置紧急断电开关、紧急停车装置等设施。

b.压力容器应配置泄压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c.陡峭、狭窄的车辆行驶区域应配置紧急避车横洞、平台等设施。

d.需要连续施工的电气设备应配置紧急备用电源等设施。

5.1.3减少事故影响设施

(1)劳动防护用品:

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事件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a.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GB/T11651)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劳动者选用并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b.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类。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c.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

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呼吸器官防护类,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听觉器官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眼面部防护类,如焊接面罩、护目镜等;防护服装类,如防酸碱、阻燃、防静电等防护服;手足部防护类,如防静电、绝缘、防刺穿等防护鞋和手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普通工作服、雨衣、胶鞋、棉纱手套等。

(2)消防灭火设施:

用于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消防设施、器材。

(3)应急救援设施:

用于工程抢险、逃生避难、医疗急救等面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1.4环境保护设施

为处置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废弃物等,防止环境污染而设置的保护设施。

如灰土遮盖布、泥浆沉淀池、垃圾桶、隔油池、尾气过滤器等。

5.2安全防护设施投入计划的编制

5.2.1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2.2项目部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安全专项施工案时,应积极应用“四新技术”,尽可能消除危险源或降低其危险程度,以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投入。

5.2.3工程开工前,项目安全质量部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案,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组织编制安全防护设施投入计划,并将其纳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2.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基本要求,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参考表》(附录6.1)。

5.3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租赁或制作

5.4.1项目设备运输物资部门应根据安全防护设施投入计划,对所需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编制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按计划统一采购、租赁或制作。

5.4.2购买、租赁或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或行业生产可的定型产品,如监测探测预警装置、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等,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或租赁。

产品应具有生产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b.有或行业制作标准的专用产品,如安全、电力、交通、消防设施和标志等,应按其标准加工制作,或到定点经营单位购买或租赁。

c.其他产品应根据、行业、地和企业有关规定,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制作。

成品应达到“形式规、表示明确、安全可靠、规格统一、牢固耐用、美观大”的基本要求。

5.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保管和发放

5.4.1购进或制成的设施入库前,应由项目设备运输物资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进行隔离并清退。

对验收合格的产品,设备运输物资部门应执行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入库登记。

5.5.2设施入库后,应由项目设备运输物资部门安排保管员负责保管,并按照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分类存放。

存放场所应有防火、防损坏、防盗、防潮等措施。

5.5.3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向工程队、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下达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要求;由工程队长、班组长根据交底要求,向项目设备运输物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持发料单向保管员领取;发放时,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领取。

领用人应对所领设施进行检查,有权拒收问题产品。

问题产品由保管员负责隔离存放或清退,不得再次发放或直接使用。

5.5.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门应经常核查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数量与现场实际投入使用的数量,禁止任单位和个人把安全防护设施挪作他用,发现问题,肃处理。

5.5.5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门应会同设备运输物资部门定期清理、核对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台账,及时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登记台账。

5.5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维护

5.5.1使用单位或人员应按照、行业有关标准规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规设置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标准为:

(1)防护围栏(挡)。

围栏(挡)高度不小于1.8m,围栏(挡)立柱埋入深度不小于50cm,用砼固定,相邻立柱间距不大于2m,立柱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9m,立柱设置上下两道横杆,上杆离地高度1.8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隔离栅栏封闭,立柱、栏杆均采用钢管,钢管用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

封闭式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围墙高度不小于2.5m,墙体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2)防护栏杆。

栏杆高度不小于1.2m,立柱埋置或固定牢固,相邻立柱间距不大于2m,立柱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4m,立柱须设置扫地杆及上、中两道栏杆,上杆高度1.2m,中杆高度0.6m,栏杆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临空临边处设置挡脚板和安全网,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cm,立柱、栏杆均采用钢管。

(3)防护盖板(网)。

、洞等处的防护盖板(网)应采用钢板等硬质材料制作,安装牢固。

采用钢筋网盖时,网格应不大于5cm×5cm,钢筋采用Ф14及以上规格。

(4)脚手架及操作平台。

脚手架及操作平台采用钢管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等标准的规定。

操作平台应满足强度要求,并固定牢固,搭设面积符合足够、满铺、操作便等要求,大型操作平台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5)固定式爬梯。

爬梯结构及其支撑结构应采用金属制成,构造牢固可靠,能满足人行或材料运输需要,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应作专门的设计验算,梯身及两端必须牢固固定在支撑结构及工程实体上,梯道面宜使用钢质材料并设防滑条,爬梯坡度应符合使用及有关规要求,踏板上下间距不超过30cm,梯宽一般不应小于100cm,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顶面齐平,并设置1.2m高的扶手。

独立制作的爬梯高度超过6m或依托支架制作的爬梯高度超过3m时,必须分别按每6m、每3m设置梯间转向平台,平台宽度不小于梯宽;梯道和平台均应设置两道栏杆和挡脚板,栏杆高度不低于1.2m,挡脚板高度不小于20cm,栏杆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栏杆外侧加设密目式安全网。

必要时爬梯顶面应加设护笼。

(6)安全通道。

临空的安全通道应经专门设计和受力验算,采用钢材加工制作,通道两侧设置牢固的立柱和防护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2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栏杆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两侧设置防落安全网。

通道两端的搁置长度应不小于20cm,并固定牢固。

(7)防落天棚。

防落天棚的搭设应满足承重、防雨要求,棚顶应当具有抗砸能力;天棚的高度应符合安全通行要求,长度应超过支架等上部设施的两侧,并按防高处落物半径确定,宽度以不减少道路原通行路面的宽度及防高处落物半径为底限确定;天棚的材料应使用钢管,按脚手架标准设计和搭设,并刷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棚顶可采用满覆盖竹脚手架片或木板后再覆盖一层密目式安全网,侧面设一定高度的密目式安全网;在天棚的通行口外,设置限定车辆通过高度的门框架,框架边贴反光膜;设置必要的交通提示、警告、导向牌、锥帽、水码、信号灯、反光镜等交通设施。

(8)拉挡板。

拉挡板应采用钢板等硬质材料制作,面积不小于2m×2m,钢板厚度不小于0.5cm,挡板基础稳定,固定牢固。

(9)安全网、安全带(绳)、安全帽等。

安全网、安全带(绳)、安全帽的质量、使用和保管应分别符合《安全网》(GB5725)、《安全带》(GB6095)、《安全帽》(GB2811)等标准的规定。

5.5.2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到位后,应经项目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相应作业面不得开工。

验收人员负责填写《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按规定需要定期检定的安全防护设备、装置,项目部应按时组织检定,经检定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5.5.3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工作应坚持“在谁区域、谁维护,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使用单位和人员应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及时维修损坏的、更换过期的、报废失效的,保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5.5.4项目各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各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6安全防护设施的移动或拆除

5.6.1主体工程未完工前,任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5.6.2使用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借安全防护设施。

5.6.3因特殊情况确需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应事先报项目安全质量部门批准后实施。

移动、拆除期间,相应的作业面不得施工,待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并经项目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可复工。

5.6.4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谁领用、谁退还”的原则,与保管员办理退库手续。

退库时,保管员应检查验收,发现损坏的,督促使用单位和人员修复后再入库,无法修复且超出正常损耗围的,使用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附录6.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参考表

序号

工程类型

作业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及标准

路基工程

1

土开挖施工

开挖区域围

防护围挡

开挖区域须设置防护围挡,且满足基本要求。

临空便道

防护栏杆

临空便道须设置防护栏杆,且满足基本要求。

2

挡土墙施工

土墙砌筑

安全带(绳)、安全网

挡土墙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的,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3

修坡、护面砌筑施工

操作平台

脚手架、防护栏杆、爬梯、安全网

①必须搭设操作平台,平台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平台应满铺脚手板;②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③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爬梯。

4

喷射砂浆防护施工

操作平台

脚手架、防护栏杆、爬梯、安全网

①脚手架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②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的,应当设置安全绳或安全栏杆。

桥梁工程

1

钻灌注桩施工

泥浆池

防护围挡、隔离栅或安全网

若施工需要,可在围护非临道路一侧设置可关闭的门;若需进入泥浆池部作业,须设计专用通道,通道应支撑牢固,两侧采用栏杆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作业平台

防护栏杆、消防器材、救生圈

①作业平台除桩位处外应满铺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5mm;平台边及进出平台的通道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②作业平台应按照施工实际及规要求经受力验算,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能经受1000KN外力作用;③作业平台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水上作业平台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圈。

成桩围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作业区围

围栏围护

满足基本要求

2

人工挖桩施工

井口

钢筋网盖、防护围挡

井口设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砼围护,厚度同护壁砼;停止挖作业时必须用钢筋网盖盖好,钢筋网盖满足基本要求。

防护罩、机械通风设施、保险绳、爬梯

①当桩挖至5m以下时,应在离底面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提升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站在防护罩下;②当有害气体超限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当人工挖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设施;③作业人员上下桩应采用专用爬梯,爬梯宽度宜为50cm,步距宜为30cm,强度应满足2人同时攀爬的要求。

作业人员不得随吊桶上下桩。

3

围堰施工

围堰围

扶梯

钢板桩围堰四须设置人员紧急疏散扶梯,便于紧急情况时人员及时疏散。

防护栏杆、安全网

围堰四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应满足基本要求。

上下通道

爬梯

满足基本要求

4

沉井基础施工

沉井口四

防护栏杆

应满足基本要求。

上下通道

爬梯

应满足基本要求

基坑边

防护栏杆

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应在基坑边缘1~1.5m之外,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应在基坑边缘1.5~2m之外。

5

墩台施工

基坑开挖

防护栏杆

①深度超过2m的基坑边,必须设牢固的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②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应在基坑边缘1~1.5m之外,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应在基坑边缘1.5~2m之外。

作业层面

脚手架

应满足基本要求。

临空临边

防护栏杆

安全网

①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②在护栏侧,布设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在作业层下部用安全平网兜底;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上下通道

爬梯

应满足基本要求。

6

预制拉施工

预制场

防护围挡

拉档板

钢绞线拉两端必须装设防护挡板,两侧3m禁站人或通行。

7

梁板运输及安装

作业区域

防护栏杆

爬梯

应满足基本要求。

桥面间隙

安全通道

防护栏杆

应满足基本要求。

8

梁板现浇施工

挂篮

防护栏杆

安全绳

①挂蓝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②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安全绳。

作业层面

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木脚手板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的两端应以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铁丝箍两道捆扎。

支架的临边

防护栏杆

安全网

应满足基本要求。

上下通道

爬梯

应满足基本要求。

跨通行道路支架

防落天棚

脚手架

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

在作业面上还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桥面间隙

专用通道防护栏杆

应满足基本要求。

现浇梁板人

钢筋网盖

应满足基本要求。

9

预应力拉施工

操作平台

防护栏杆、安全网

①预应力拉、道压浆、封端施工必须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满足基本要求;并在防护栏杆上拉设三角彩旗以起到警示作用,以防作业人员高空坠落;②在横向预应力施工时,若搭设工作平台困难,则可采用移动式挂篮,移动式挂篮应经专门设计和受力验算;支架工作平台或挂篮操作平台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10

混凝土护栏施工

操作平台

防护栏杆、安全网

①移动式挂篮应经专门设计和受力验算,临空面操作平台应进行封闭防护;②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隧道工程

1

洞口开挖施工

开挖区域

防护围档

稳定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保持洞排水通畅,不积水。

开挖区域围须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档。

临空便道

防护栏杆

临空便道处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2

钢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工作台车、梯子等应安装牢固;台架上的铺板应满铺,并钉铺(或绑缚)结实,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高于2m的台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台架下贴反光膜,以标示轮廓。

洞身

机械通风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①工作台车、梯子等应安装牢固;台架上的铺板应满铺,并钉铺(或绑缚)结实,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高于2m的台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台架下贴反光膜,以标示轮廓。

②进行喷射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

3

喷射砼支护施工

洞身

机械通风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4

超前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应满足基本要求

洞身

机械通风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5

锚杆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应满足基本要求。

洞身

机械通风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6

混凝土衬砌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衬台车上的工作台架、梯子等应安装牢固;台架上的铺板应满铺,并钉铺(或绑缚)结实,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高于2m的台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台架下贴反光膜,以标示轮廓。

洞身

机械通风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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