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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冰冻灾害分级标准.......2

2组织体系及职责......................4

2.1县应对冰冻灾害组织体系.....................4

2.2县应对冰冻灾害组织体系职责.............5

2.3专家组6

3监测预警........6

3.1预警分级标准...............6

3.2预警信息发布...............6

3.3预警准备行动...............7

4应急处置响应........................11

4.1灾情研判.....................11

4.2应急处置响应分级.....11

4.3指挥协调.....................12

4.4应急处置措施.............13

4.5扩大应急.....................16

4.6社会动员.....................16

4.7响应结束.....................16

5后期处置......16

5.1善后处置.....................16

5.2调查与评估.................17

5.3恢复与重建.................17

6应急保障......17

6.1队伍保障.....................17

6.2资金保障.....................18

6.3基本生活保障.............18

6.4物资装备和能源保障.18

6.5交通与通信保障.........19

6.6医疗卫生保障.............19

7附则..............19

7.1责任与奖惩.................19

7.2预案编修与演练.........20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我县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县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 本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发生的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范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冰冻灾害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时,由市政府统筹指挥,县政府全面负责应对工作。

冰冻灾害为一般级别时,在县委领导下,县政府全面负责应对。

突出重点、密切协作。

把保安全、保稳定、保供电、保供水、保供热、保供气、保交通、保通信作为主要任务,各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在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中,突出科技支撑、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1.5冰冻灾害分级标准 

参照《松原市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分级标准,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应市级分级标准,确定我县灾害分级标准。

本预案所称冰冻灾害,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以及降雨过后遇低温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大范围积雪、线路、基础设施等结冰的现象,或严寒、暴雪等导致大面积交通、电力、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中断以及基础设施损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5.1特别重大冰冻灾害冰冻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冰冻灾害:

(1)造成全县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县道交通全部中断,预计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2)造成全县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县城区减供负荷60%以上或供电用户停电70%以上。

(3)造成全县大范围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城区内交通多项中断。

(4)其他由于冰冻灾害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1.5.2重大冰冻灾害冰冻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重大冰冻灾害:

(1)造成全县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县道交通全部中断,预计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2)造成全县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县城区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供电用户停电50%以上70%以下。

(3)造成全县较大范围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城县内交通多项中断。

(4)其他由于冰冻灾害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1.5.3较大冰冻灾害冰冻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较大冰冻灾害:

(1)造成3个以上乡镇高速公路、国道、县道交通全部或部分中断,预计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 3 —(2)造成全县电网设施、设备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县城区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供电用户停电30%以上50%以下。

(3)造成全县部分区域范围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城区内交通多项中断。

(4)其他由于冰冻灾害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1.5.4一般冰冻灾害冰冻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一般冰冻灾害:

(1)造成2个乡(镇)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县道交通中断,预计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2)造成县内电网设施、设备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县城区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供电用户停电15%以上30%以下。

(3)造成全县部分区域范围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城县内交通一项中断。

(4)其他由于冰冻灾害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情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县应对冰冻灾害组织体系

根据冰冻灾害预警及灾害发展,县政府设立县应对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县指挥部组成县指挥部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县指挥部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县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灾害分级响应实际情况确定。

成员: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电力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县人武部主要负责人等。

2.1.2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

2.2县应对冰冻灾害组织体系职责

2.2.1县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应对冰冻灾害的指示、命令、决定;研究决定重大工作措施;指导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乡镇(街道)开展应对冰冻灾害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关于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的决策部署并督促落实;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害信息,传达、督促县指挥部各项指令;汇总整理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和建议;协助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应对冰冻灾害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指挥部成员职责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2.3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应对冰冻灾害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冰冻灾害专家组成员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必要时向松原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申请支援。

  3监测预警

3.1预警分级标准

冰冻灾害预警分级参照《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执行,分级标准由气象部门确定,根据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3.2预警信息发布

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编辑发布。

3.3预警准备行动

县冰冻灾害预警和预警准备工作要同步进行,当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预警级别的准备行动。

3.3.1蓝色、黄色预警准备行动

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对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力量,及时跟踪掌握灾情预警状况,做好信息上传下达,按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发通知提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做好相关防范准备工作。

3.3.2橙色预警准备行动

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对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所有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分管领导在岗带班,跟踪掌握灾情预警状况,及时做好信息综合和上传下达,按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县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冰冻、暴雪、寒潮、严寒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密切监测灾情预警发展趋势,视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预警级别。

(2)县委宣传部牵头指导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加强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报告、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

(3)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经营、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协调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协调粮储局做好救灾物资调度准备工作。

(4)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进行巡查维护,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车,及时疏导滞留旅客,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救援和抢险准备工作。

(5)公安部门加强对城县道路的实时监控,加强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媒体发布路况、气象、道路通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出行。

(6)教育部门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措施保证在校老师、学生、幼儿安全。

(7)住建部门加强施工安全检查;供水、供气和供热等单位做好管线设备巡查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

(8)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快速清除城市道路积冰积雪准备工作。

(9)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业种植户和畜牧养殖户做好各类农业及养殖设施的除冰除雪及技术管理工作,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指导牧区养殖业企业和农户储备饲料,提醒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做好防灾准备。

(10)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准备工作。

(11)工信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足货源。

(12)发改、工信部门做好煤电油气保障协调工作。

(13)文化旅游部门视情况关闭文化活动场所及旅游景点,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14)民政部门督促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15)供电公司做好供电线路巡查,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准备工作。

(16)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户外通信设施巡查维护。

(17)广播、电视、融媒体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害应对的动态信息,提醒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18)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专业救援力量做好24小时备勤。

3.3.3红色预警准备行动

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所有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跟踪掌握灾情防范和应急救援准备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综合和上传下达。

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立即对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一线督导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准备工作。

预警区域暂停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城县基本运转的特殊行业除外);暂停一切教育活动;暂停所有户外体育、文艺、商业活动以及群众性集会;倡导不涉及城市运行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弹性或错峰上班;多种途径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就地就近避险;关键时刻,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当机立断、迅速行动,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并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对于因暴雪、冰冻灾害围困、道路阻断等原因导致受灾群众无法自行安全转移的,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系统之间的协调联动。

各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应对,科学有效防范,除在橙色预警应做好的工作外,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气象部门成立现场气象服务应急队伍,开展现场监测和服务工作。

(2)应急管理部门督促预警区域乡镇(街道)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调拨准备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指导监督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停止运营,调整城区公交运营计划。

(4)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疗救治、疾病控制专家队伍备勤。

(5)教育部门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6)工信部门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停业(除特殊行业外),及时转移员工。

(7)人防、火车站、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督促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地下空间管理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出口、门前三包区域等清冰除雪等准备工作。

(8)其他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行业领域情况,及时采取停工、停业等有力措施,做好本领域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准备工作。

4应急处置响应

4.1灾情研判

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气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成立专家组,根据预警信息和灾情造成的损失开展研判,提出成立县冰冻灾害指挥部并启动县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县指挥部发布启动县级应急响应。

4.2应急处置响应分级

根据冰冻灾害影响程度,结合应对处置实际情况,县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况调整响应级别。

4.2.1应急处置一级响应当研判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冰冻灾害,或者市指挥部启动市级一级、二级响应并且响应区域包含本县的,县指挥部启动县级一级响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

县级一级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向灾害发生地区派出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4.2.2应急处置二级响应当研判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冰冻灾害,或者市指挥部启动市级三级响应并且响应区域包含本县的,县指挥部启动县级二级响应,由分管应急副县长任指挥长。

县级二级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向灾害发生地区派出有关工作组挥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4.2.3应急处置三级响应当两个以上乡镇发生一般冰冻灾害,或者灾害情况敏感复杂,县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判,可以适时启动县级三级响应,由分管应急副县长或指定专人任指挥长。

根据实际需要向灾害发生地区派出有关工作组挥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4.3指挥协调

各部门和基层组织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基层组织的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级,与上级、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响应分级保持好衔接。

发生灾害后,要及时动员部署灾害应对工作,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密切跟踪调度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交通运行情况,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发生灾害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迅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组织辖区内应急队伍开展先期应对处置工作,维护群众基本生活秩序,积极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工作方针,同时主动争取上级和外部支援。

4.4应急处置措施

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医疗卫生救援、交通疏导、基础设施抢修、物资保障、社会治安维护、网络舆情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组。

4.4.1监测预警组由县气象局牵头,加密监测天气状况,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天气预报会商和预报次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号,及时向本级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移动气象台随时准备开赴灾害严重地区进行现场监测。

应急、发改、公安、交通、电力、通信、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应对措施。

4.4.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协助调配救援物资,协调调度消防救援力量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

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全力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加强部门(单位)间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4.4.3人员转移安置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或街道牵头,负责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开展转移,应急等部门及时开展灾情统计和核查,指导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

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

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应当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4.4.4医疗卫生救援组由县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伤病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卫生服务,必要时对受灾人员、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4.5交通疏导组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对因灾受损国道、县道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通;城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城县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县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确保运输正常。

4.4.6基础设施抢修组由县住建局牵头,交通、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4.4.7物资保障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工信、发改等部门加大力度组织协调救灾物资和石油、天然气、工业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

4.4.8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网信办、文旅、电视台等部门和媒体负责冰冻灾害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工作,在同级党委宣传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由县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未经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4.4.9社会治安维护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加强灾情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车站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

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5扩大应急

当冰冻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级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可以报请上级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地区给予支援,或联系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抢险救灾。

4.6社会动员

根据国家对社会援助的有关规定,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支援。

应急处置响应期间,紧急情况下县指挥部可依法调用征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物资装备和人员等。

有关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4.7响应结束

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害风险已经解除后,县指挥部及时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紧急措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受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亡人员、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事发地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按照冰冻灾害分级应对层级划分,县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组成灾害调查评估组,对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报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指挥部。

5.3恢复与重建

受灾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站等,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本地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

消防救援队伍及时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开展遇险人员救援。

电力、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热、除险加固、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专业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和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安排,拨付到位,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工信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组织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

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的正常。

6.4物资装备和能源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配备,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及时更新管理制度。

发改、工信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企业,确保能源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人畜疾病的防治和公共场所消杀工作。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激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冰冻灾害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编修与演练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应急演练。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基层组织和单位组织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本组织、本单位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保持与上级、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并及时备案。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普及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制订应对冰冻灾害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防御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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