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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措施120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根据发火性质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按发火位置又可分为井口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因此对不同位置,不同性质的火灾应采用不同的防灭火方法。

一、井口地面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煤场、矸石山、风机房、木料场、绞车房等处必须有防灭火制度,设备符合消防要求。

2.木料场、矸石山与进风井口距离不得小于80米。

木料场与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木料场和矸石山不得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上风测,也不得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并不得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和火炉取暖。

4.井下和井口不得从事焊接工作,如必须在井下焊接时,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总工批准并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符合作业条件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5.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有专人送往地面不得在井下乱仍。

二、矿井内因火灾管理

矿井内因火灾防治本着“防防为主,加强预测,重点治理”原则从设计、掘进、回采、停采、封闭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1.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回采

2.在主要进风巷和采区巷道设置煤层自燃发火观测点。

每班要有安全员对一氧化碳和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存档,发现异常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对采煤工作面进行设计。

必要时可以对需回采的煤层进行阻化处理,延长其自燃发火期。

4.确定合理的开采方式和回采推进速度。

5.采区设计时应同时设计消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水管和注氮管路。

6.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减少采空区漏风。

7.采煤工作面底煤必须清理干净,以防浮煤自燃发火。

8.选择合理风量对采煤工作面供风,每10天测定一次风量变化情况,发现变化较大时,应及时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9.每班必须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进行一氧化碳测定,并与监控室核对。

10.对自燃危险区进行重点检测,并进行喷浆处理,防止危险区扩大。

11.停采后,必须加强对工作面及回风流气体和温度的检测并组织回撤,并与45天内对该工作面进行永久封闭。

矿井所开采的煤层有两层,即中大槽煤和八尺槽煤层,煤层倾角为41-54度,根据该矿地质报告可知,煤层均属不易-不自燃煤层。

设计确定矿井采用水平分层走向长壁悬移支架炮采放顶

煤法,工作面采用支架支护顶板,顶板管理方式为全部垮落法。

井下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

根据矿井的采煤方法、煤的自燃发火特征等条件,设计确定矿井采用以均压防灭火为主、以地面黄泥灌浆和注氮为辅的防灭火方法。

三、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1、工作面推进方向由井田边界向井田中央推进,工作面进、回风巷距离采空区较远,漏风小,对防止自燃发火有利。

2、生产中应提高工作面的回收率,减少架后丢煤。

3、回采工作面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顶板不自行冒落时按要求人工强制放顶。

四、通风方面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采用均压防灭火技术,减少采空区漏风,缩短氧化带的宽度。

2、回采工作面采用阻化剂防灭火手段,延缓煤的氧化。

3、回采工作面采完后及时封闭采空区,并加强对采空区密闭的检查维护,防止漏风。

4、生产过程中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通风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定期检查矿井反风设施,以便在井下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进行反风。

6、加强对井下通风巷道的维护,出现高冒区时,及时清理浮煤,并加强支护。

7、做好工作面的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定期检查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和工作面出煤点等地点煤壁的温度,发现高温点及时进行处理。

8、加强对风流中一氧化碳的检测,及时预报并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的防火措施

1、矿井井下设变电所,位置在+740水平井底车场附近,处在岩石巷道中,支护采用锚喷支护,支护材料采用的是不燃性材料。

水泵房、变电所及通道采用砼铺底,在通道内设密闭门,中央变电所和水泵房之间设防火、防水两用门。

变电所配备三台干粉灭火器、四台二氧化碳灭火器和一组砂箱,变电所设备和墙壁之间留有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设0.8m以上的通道。

2、井底车场设4台10L泡沫灭火器、2台二氧化碳灭火器。

3、液压泵站处设置3台10L泡沫灭火器和3台二氧化碳灭火器

4、严禁携带火源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机电硐室。

六、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火措施

1、该矿为高瓦斯矿井,配电设备防爆等级均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气设备选用规定的要求。

2、井下电气开关及起动设备均为防爆型,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井下供电为双回路供电,中性点不接地,设置了防止地面雷击引入井下的防雷设施。

4、井下高压采用10kv,低压采用660v,照明采用127v。

七、井下电缆

井下电缆的额定电压与所使用电源电压相适应,电缆截面的选用符合设备容量的要求。

所选电缆的额定电流应大于它的最大实际工作电流。

井下电缆采用两回路同时运行,当一回路故障时,另一回路能确保井下全部用电负荷。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八、井下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固定照明采用井下专用ZZ8L-4-IV矿用照明综合装置,井下移动照明采用KL5LM(A)矿用防爆矿灯,井下电话采用GB型隔爆电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所有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电缆的金属外皮以及装有电气设备的巷道中矿用机械及金属管、钢轨等均做可靠接地,并与主接地极及局部接地极相连,形成一个完整的接地网。

井下主接地极设2块,分别设在井底车场内、外水仓内,接地极之间由接地母线相连。

主接地极采用面积不少于0.75m2的镀锌钢板制成。

井下各类电气设备配备的保护功能如下:

①井下高压电动机和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

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欠电压释放保护。

②由中央变电所引出的馈电线上:

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

③低压电动机:

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单相断线及漏电闭锁保护。

④低压电器设备设有:

短路保护熔断器和过流保护继电器。

⑤电煤钻配备设备采用有检漏、短路、过负荷、断相和远距离停止煤电钻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九、井下电器设备的修理、检查、修理和调整措施

1、井下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调整和修理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时,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矿井应按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3、电器设备的开停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电气设备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电器设备严禁带电检修、搬迁或操作,变电所安排电工负责检查电器设备运行情况。

十、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3、井下放炮执行第四章中的防止放炮事故的措施。

4、地面清水池和沉淀池中的水均可做为消防水源,其水量合计可达到300立方米,满足消防洒水的要求。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皮带巷每隔50米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支管和阀门,以满足矿井防灭火的要求。

5、矿井井上、井下均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在井底车场附近。

6、地面变电所的防雷保护,对直击雷及雷电侵入波的过电压由线路防雷接地进行保护。

对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防雷保护采用装设阀型避雷器进行保护。

变电所屋内外均作接地网,屋内、外接地网通过接地母线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

该接地系统作为变电所保护接地系统。

7、地面变电所防火:

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隔墙设有防火墙。

变压器室设集油坑防止油品流散。

变电所内设干粉灭火器及灭火砂箱,以防所内电气火灾。

8、地面输电线路的防雷接地保护,每基杆塔需做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

当接地电阻大于10Ω时,必须设人工接地装置。

十一、井下防火构筑物

设计在井底车场设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位于+740水平中大槽煤层底板侧巷道内,材料库中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灭火材料(如砖、砂子、水泥、粘土、板材、灭火器、钢丝绳等)供井下发生事故时使用。

消防材料库的形式为巷道加宽式,硐室内铺设单轨,便于消防材料的装卸,长度为10米。

 

编制:

编制时间: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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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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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批准时间:

审批意见:

贯彻学习主持人:

贯彻学习时间:

学习人员签名: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西沟二号井煤矿

 

 

2009年度

 

一、情况简介

(一)矿井概况

西沟煤矿建于1972年,现开采水平为+845水平,由一个混合提升斜井提升,全长432米,垂深183米,原上水平运输和主井做回风,井行开拓。

本水平主要开采3号及5号煤层,采煤方法采用“仓柱”式一仓一柱一闭,已有通风、排水系统。

煤炭主要用于炼焦及民用,现矿井实际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

矿井开采过程中曾先后发生过瓦斯爆炸、突水、大面积冒顶引起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二)地质概况

井田位于黄山街,倒转向斜北麓,呈南倾单斜构造,走向基本为东西走向,倾角为48°—54°,在勘探井田内没有发现较大断层,仅在矿井总回风巷内见到一条走向NW—SE断层,西盘北移2m左右,对开采基本无影响。

3号煤层浅部自燃,深厚4.88-7.46m,平均厚度6.92m。

5号煤层浅部全部自燃,深厚17.49-29.05m,平均厚度26.0m。

3号煤层顶板较稳定,为粗砂岩,底板为泥岩。

5号煤层顶板为粉砂岩及细砂岩,局部变为中粒砂岩,底板为泥砂岩及粉砂岩。

二、矿井防火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可能出现的火灾,应以外因火为主,因属不易自燃煤层,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防灭火主要从防治明火着手。

分为地面火和井下火两部分:

(一)矿井地面防火

地面火灾大部分是由于外来火源引起的,地面火灾会造成工业设备及其财产的损失,如不能及时扑灭,有时地面火灾的火焰还可能蔓延到井下,或者产生的烟气随同风流井下井下,造成井下火灾或威胁井下安全。

预防矿井地面火灾的基本措施是严格遵守有关工矿企业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作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二)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

1、矿井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矿风可燃物一旦与井下引火热源相遇,就可能燃烧甚至引起火灾,井内可能出现的引火热源有明火、磨擦着火和电火三类。

明火引发火灾的情况包括:

入井携带烟火引起火灾,焊接作业引起火灾,磨擦着火是指井下机械由于各种运动机构的磨擦而引起附近易燃物(如瓦斯、煤尘、润滑油、木料等)着火,电火火源包括电弧、电火花以及高温的导电体。

2、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

妥善管理或消除引火的原因多半是由于火焰外窜,从而点燃了附近的可燃物,甚至可能引起瓦斯或炮尘爆炸。

在限制装药量,以免空爆引火、炮泥及其装填质量要好,其长度不应小于孔深的一半,爆破前要充分洒水浇湿工作面及其10-15m范围内的巷道壁,在岩温超过45℃的炮孔内装时,事先应用水或风进行冷却,同时用绝热包皮保护药包。

为了预防电火引起火灾,应正确选择安装和使用电力设备和电缆,正确选用熔断丝或者过流断电器,防止负载或短路引起线路中电流剧增;保证电缆的各种联接(插头、接线盒和芯线搭接)和电机的接线都必须牢固和紧密,以免导线接触处的电阻过大。

尽量采用具有不燃性橡胶保护层的软电缆,防止发生漏电现象,当用纸绝缘铠装电缆时,应剥取黄麻外皮,接线盒内应充灌电缆油,巷道内的电缆要挂牢实。

3、矿井防火技术措施

(1)采用耐火支护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一旦发生火灾,对整个矿井威胁很大,因此,这些工程必须砌碹或采用不可燃支架进行支护,井筒与井底车场或大巷相连的地点必须砌碹,地面井架和建筑物必须用不可燃材料建筑,进风井筒和平硐口由地面起向内延深不小于20m的距离以及暖风机房、暖主扇机房、风硐以及井下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

(2)建立消防材料库,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贮备消防器材,地面消防材料库要设在井口房附近,备用砖、沙土、水泥、泡沫灭火器,井下消防材料库要设在+770水平车场和+740水平井底车场,其消防设备一览表附后。

(3)建立消防供水系统。

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

除可利用的一切天然水源外,消防供水系统一般是与生产及生活供水系统合用水池及管路等设施,井下消防既可以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以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m安装标准的管接,以备边通水龙带。

(4)设置火灾信号。

在发生火灾时,由调度室及时向各工作面打电话通知,使井下人员安全撤离。

(三)矿井内因火灾的预防

井下堆积的煤硫化矿石,含碳矸石、木材等可燃物质,在适当的环境中,与空气接触发生氧化而产生热量,当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向周围散发时,温度就会自行升高,出现自燃现象,若自热过程得以继续,局部温度不断提高,当达到着火点时,就会引起自燃着火,进而引发矿井内因火灾。

矿井内因火灾与地面火灾不同,一般是在空气有限的条件下缓慢发生的条件下缓慢发生的外部征兆不明显,但会产生较多有毒气体,发火地点多在采空区,以致人们难以接近和发现增加了预防和扑灭的难度。

1、开采技术预防措施

为了减少矿石自燃的机会,采用开采技术和使矿石(煤)在空间和时间上尽可能少地受空气的氧化,即应能够干净,快速地将煤采出,同时万一出现自燃时能够比较容易地将其封闭。

为此,应将开拓和采堆巷道尽可能布置在脉外,这样能够减少矿体暴露于空气中的时间,便于隔离采区,同时也可少留矿柱。

应合理地划分采区尺寸并快速回采,使采区的回采时间短于自燃发火期,采完后立即将其封闭,应采取先采上层后采下层以及自开采边界向井田中央的回采顺序,应合理地选择采煤方法,采煤方法的回采率要高,矿石损失要低。

此外,要及时从采场清除粉矿,并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2、通风防火措施

实践证明,通风不良,通风系统混乱,漏风严重的矿井容易发生自燃火灾,有自燃危险的矿井,应该采用主要扇风机通风,不能依靠自然通风,而且,扇风机的风压大小应能保证矿井通风状况不受自然风压大的影响,但扇风机风压又不能过大,主扇应有反风装置。

应结合开拓方式和回采顺序,选择相应合理的通风系统,减少漏风,各作业区采用独立风流并联通风,不仅能降低总风压,扩大矿井通风能力,而且易于调节风量减少漏风,在火灾时期也便于稳定风流,隔绝火区,要加强通风状况和通风构筑物的检查和管理,注意降低漏风地点的巷道的风阻,严防向采空区漏风。

(四)矿井火灾的处理

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根据平时制定的救灾计划采取紧急援救和灭火措施,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稳定矿井风流,控制火灾的发展和火烟的蔓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灭火灾,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

1、撤离人员

发生火灾时,灾区人员必须按照救灾计划中规定的路线撤出矿井,因此,工作必须熟悉避灾路线,为了容易辨别方向,可采取各种标志,(如设置巷道名称牌、通往安全出口指示牌或指示灯等)以便能迅速地组织工人沿规定的路线撤出避难人员,要迎着新鲜风流撤出,如撤退线路已被火烟隔断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难室自救。

2、侦察火区

要尽快查明火灾发生地点,灾区是否还有遇险人员,由矿山救护队执行火区侦查任务。

火灾发生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因此侦察火区时应顺着新鲜风流方向接近火源。

3、控制风流

井下火灾可能会引起风流逆转等紊乱现象,控制风流就是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系统不为火灾所改变,为控制火灾的发展和蔓延以及避免工人遭受火烟的有毒气体的毒害,控制风流是应该采取的首要措施。

火灾发生时,火源地的空气温度升高,将会产生局部的自燃风压,这种风压称为火风压或热风压,火风压的出现,会使矿内局部或全矿的风流状况发生变化,扰乱正常的通风系统,甚至会造成井下风流方向的逆转,火烟通过风流传播,引起井下工人中毒。

同时给灭火工作增加困难,此外,在高温火烟流经的非水平巷道中,还可能相继产生火风压。

矿内出现火风压后的地点越多,对通风系统的扰乱程序及危害就越及严重。

由于矿内发生火灾的情况不同,通风系统又复杂多变,因此,控制风流和火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这也是人们一直在深入研究的课题,概括起来,采用的控制风流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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