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4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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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46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四十六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菩提分品第十七之三
巳十五、四種法嗢柁南4 午一、標
復有四種法嗢柁南,諸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故說。
午二、徵
何等為四?
午三、列
一切諸行皆是無常,是名第一法嗢柁南。
一切諸行皆悉是苦,是名第二法嗢柁南。
一切諸法皆無有我,是名第三法嗢柁南。
涅槃寂靜,是名第四法嗢柁南。
午四、釋2 未一、名嗢柁南3 申一、第一義
諸佛菩薩多為有情宣說如是法相應義,是故說名法嗢柁南。
申二、第二義
又從曩昔,其心寂靜諸牟尼尊,於一切時展轉宣說,是故說此名嗢柁南。
其心寂靜諸牟尼尊者:
諸牟尼尊,一切煩惱戲論永滅,證大涅槃,是名其心寂靜。
申三、第三義
又此行跡能趣大生,亦復能趣出第一有,是故說此名嗢柁南。
未二、辨四種法4 申一、諸行無常3 酉一、徵
云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酉二、釋2 戌一、以正觀察2 亥一、總觀無常2 天一、無性無常
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於一切時常無所有。
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
天二、生滅無常
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為因,生滅可得。
如是諸行離言自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
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等者:
諸有為法離言自性,是名離言說事。
由不了知此唯事故,起邪分別;由是因緣,墮諸世間生死相續,是名無知為因,生滅可得。
亥二、別觀四相2 天一、依三世觀3 地一、過去
又諸菩薩,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由彼諸行無因可得,亦無自性,是故觀彼因性、自性皆無所有。
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等者:
由已生故,因已受盡,是故說言無因可得。
由已滅故,自性受用已盡,是故說言亦無自性。
地二、現在
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由彼諸行因不可得,已與果故;自性可得,猶未滅故;是故觀彼自性是有,而無有因。
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等者:
由已生故,因已受用,是故說言因不可得。
自性受用未盡,是故說言自性可得。
地三、未來
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由彼諸行有因可得,未與果故;無有自性,猶未生故;是故觀彼唯有因性,而無自性。
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等者:
由未生故,因未受用,是故說言有因可得。
既未有生,亦未有滅,由此未滅自性未受,是故說言無有自性。
天二、依剎那觀2 地一、別辨相3 玄一、標
菩薩如是見三世中分段諸行相續轉已,等隨觀見一一剎那有為諸行,皆有三種有為之相。
於剎那後,復有第四有為之相。
玄二、釋2 黃一、正觀四相
即於此中,前剎那行自性滅壞。
無間非先諸行剎那自性生起,正觀為生;諸行生已,即時未壞,正觀為住;此已生行,望前已滅諸行剎那自性別異,正觀為老;從此諸行生剎那後,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正觀為滅。
黃二、觀唯諸行
菩薩觀此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
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無別有性。
玄三、結
如是四種有為之相,總攝諸行。
前剎那行自性滅壞等者:
諸行生滅,唯一剎那,以彼纔生無間滅故。
然於中間前後相續新新生起,愚夫不了,妄執實有生住異滅,或復妄執離諸行外別有自性。
菩薩正觀則不如是。
於此剎那行續前剎那生正觀為生,由是了知生無常義。
即此剎那生有諸行自性可得正觀為住,由是了知住唯假說非實有義。
若此剎那生望前剎那諸行自性變異正觀為老,由是了知老觀待有假施設義。
即此剎那生無間諸行自性滅正觀為滅,由是了知滅無常義。
又復正觀生住老滅,唯是諸行分位差別,非離諸行別有自性。
由是應知,諸佛菩薩唯於諸行說無常義。
地二、出要義2 玄一、標列
以要言之,二分所顯。
一者、有分所顯,二者、無分所顯。
玄二、隨釋
此中世尊依於有分,建立一種有為之相;依於無分,建立第二有為之相。
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三有為之相。
建立第三有為之相者:
住、異二種總合為一,建立第三有為之相,以俱有分所顯故,由是應知餘處說三有為相義。
戌二、決擇所觀2 亥一、依自他教2 天一、顯自3 地一、標
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恆有實物自性成就。
地二、徵
何以故?
地三、釋
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諸行生時等者:
雖諸行生生相可得,住老滅相亦復可得,然唯諸行自性所顯,是故說言唯即如是諸行可得。
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恆有實物自性成就,是故說言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如說諸行生時理既如是,諸行住老滅時,當知亦爾。
天二、簡他2 地一、標義
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
地二、舉難2 玄一、略辨四相2 黃一、舉生相2 宇一、二生難
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
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
宇二、一異難
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為一為異?
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為唐捐。
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
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是行生生,不應道理。
如是即應非行生生等者:
謂若生相與行異者,是則生相應非從諸行生;然是行生,故不應理。
黃二、例住等
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
玄二、別廣滅相3 黃一、標義
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
黃二、設難2 宇一、有生難
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
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
宇二、有滅難
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復應還生,以滅無故。
黃三、結非
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
亥二、依修厭等
又善男子、或善女人,於一切時恆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為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
與此相違,是應道理。
於一切時恆有實物自性成就等者:
此說生住老滅應知。
酉三、結
由此行相,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申二、諸行皆苦3 酉一、標
又諸菩薩,觀無常行相續轉時,能為三種苦所依止。
酉二、列
一者、行苦,二者、壞苦,三者、苦苦。
酉三、結
如是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悉是苦。
申三、諸法無我4 酉一、標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有為、無為一切諸法二無我性。
酉二、列
一者、補特伽羅無我性,二者、法無我性。
酉三、釋2 戌一、補特伽羅無我性
於諸法中補特伽羅無我性者,謂非即有法,是真實有補特伽羅;亦非離有法,別有真實補特伽羅。
謂非即有法等者:
有尋有伺地說:
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
又說:
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
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汙,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陵本六卷十一頁436)由彼所破,應知此所說義。
戌二、法無我性
於諸法中法無我性者,謂於一切言說事中,一切言說自性諸法都無所有。
酉四、結
如是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申四、涅槃寂靜2 酉一、標相2 戌一、於真實
又諸菩薩,觀一切行先因永斷,後無餘滅,其餘畢竟不起不生,說名涅槃。
當知涅槃其體寂靜,一切眾苦畢竟息故,一切煩惱究竟滅故。
戌二、於勝解
如是未得清淨增上意樂菩薩,未見聖諦諸聲聞乘,雖於涅槃發起勝解,如是說言涅槃寂靜;而於涅槃未如實解,未能如實正智見轉,然彼亦有如理作意。
酉二、舉喻2 戌一、車喻2 亥一、舉事3 天一、第一時
譬如王子、或長者子,生育已來,未出王宮、長者內室;王及長者,各為幼童假作種種諸戲樂具,鹿車、牛車、馬車、象車而賜與之。
爾時王子及長者子,用為嬉戲,歡娛遊佚,即於如是假所造作鹿、牛、馬、象,發起真實鹿想、牛想、馬想、象想。
天二、第二時
後於一時,王及長者各知其子漸已長大,諸根成熟,讚說真實鹿、牛、馬、象。
爾時王子及長者子聞父讚說,作是念言:
今者父王及父長者,將非讚說我等所有鹿、牛、馬、象四種車耶?
天三、第三時
復於後時,王及長者知子轉大,從內宮室引出外遊,示其真實鹿、牛、馬、象。
時彼見已,內自發生如實慧解,此為實義鹿車、牛車、馬車、象車。
父於長夜嘗為我等讚說斯事,然唯我等以無智故,於不如實唯彼相似、唯彼影像發起真實鹿等勝解。
由是因緣,於先勝解追起羞愧。
亥二、合法3 天一、於初所說
如是宮室,喻於生死。
其所生育諸幼童子,喻未證得清淨增上意樂菩薩,及未見諦諸聲聞乘。
父喻諸佛及已證入大地菩薩。
先為假作鹿、牛等車,喻為宣說涅槃麤相。
天二、於次所說
次為讚說真實鹿等,喻佛菩薩自現證見真實涅槃,如其所見,於彼菩薩及聲聞前,讚說涅槃真實功德。
所餘,喻彼既聞是已,但用隨順音聲覺慧,於涅槃德長夜勝解。
天三、於後所說
若於是時資糧成熟,漸次增長,成淨增上意樂菩薩、見諦聲聞,於真涅槃生現證智;即於爾時發生自內如實慧解,如是涅槃,一切聲聞、獨覺所證,諸佛菩薩先所讚說,我等先以愚夫覺慧,於不如實唯彼相似、唯彼影像發起真實涅槃勝解。
由是因緣,於先勝解追生羞愧,依止於後如實勝解。
戌二、藥喻2 亥一、出有病者2 天一、舉喻3 地一、不了藥病
又如病者往大醫所,為除病故,求隨順藥,得已常服。
彼於是藥深生勝解、深生愛樂、唯見為實。
由是因緣,先病除愈,復起餘病,應服餘藥。
先病除愈等者:
此中先病,喻煩惱障。
此除斷已,猶有所知障在,喻如餘病。
應依大乘方能出離,由是喻言應服餘藥。
地二、不聽勸捨
爾時大醫知先病愈,後病復生,更須餘藥;勸捨前藥,令服餘藥。
時彼病者愚癡無識,於前所服深生勝解,起所宜想,不肯棄捨。
地三、不信醫言
時大良醫為其宣說前後藥性,於現所病前藥匪宜,後藥為勝。
時有病者雖聞是語,不生勝解,猶未深信良醫所言。
天二、合法
如是病者,喻諸凡夫菩薩、聲聞,為煩惱病之所執持。
為煩惱病之所執持者:
法執無明,名煩惱病。
能礙所知,名所執持。
此中通說凡夫菩薩及不定性聲聞,於大菩提性有堪能,未斷彼障,故作是說。
大良醫者,喻諸如來。
其良藥等,喻為宣說若上上勝及以上極,若深深勝及以深極,若劣、若勝及以勝極,法教正教教授教誡。
彼雖聞已,不能悟入,不生勝解,不能修行法隨法行。
若上上勝及以上極等者:
十二分教,是名正教。
於中方廣一分菩薩法教,唯為菩薩發心者說。
齊至第一無數大劫,望聲聞乘,名上、名深,上根攝故,難可知故。
齊至第二無數大劫,說名上勝及以深勝。
齊至第三無數大劫,說名上極及以深極。
菩薩學處,依諸善友教授教誡。
戒定慧三,如次說名若劣、若勝及以勝極。
亥二、結有淨信
諸有淨信菩薩、聲聞,於佛所說不生疑惑;
諸有淨信菩薩聲聞者:
此中淨信,謂即淨信意樂應知。
乘佛所說喻如一切支具圓滿妙莊嚴車無上法乘,
一切支具圓滿妙莊嚴車無上法乘者:
攝事分說:
處所圓滿、教導圓滿、正行圓滿、資糧圓滿為所依止,應知建立人天四輪。
乃至廣說如是四種天上諸天、人中諸人所有止觀勝妙車輪,隨有所闕,其車不轉。
(陵本九十九卷二十一頁7460)此說一切支具圓滿妙莊嚴車,如彼四圓滿義應知。
如善御者,隨所行地、隨所應到,疾疾進趣,無所稽留。
隨所行地等者:
菩薩行中安立十地,於地地中漸次進趣,乃至究竟,是名隨所行地、隨所應到。
於其中間無有厭倦,不生喜足,是名疾疾進趣,無所稽留。
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菩薩功德品第十八
卯二、菩薩功德(即功德品)2 辰一、徵
云何菩薩所有功德?
辰二、釋4 巳一、初嗢柁南攝2 午一、嗢柁南標
嗢柁南曰:
希奇不希奇 平等心饒益 報恩與欣讚 不虛加行性
午二、長行釋7 未一、甚希奇法4 申一、標
謂諸菩薩,於其無上正等覺乘勤修學時,應知有五甚希奇法。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於諸有情非有因緣而生親愛;二者、唯為饒益諸有情故,常處生死,忍無量苦;三者、於多煩惱難伏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者、於極難解真實義理,能隨悟入;五者、具不思議大威神力。
申四、結
如是五種菩薩所有甚希奇法,不與一切餘有情共。
不與一切餘有情共者:
除此菩薩,所餘一切若凡若聖諸有情類皆非共有,是故說名甚希奇法。
未二、不希奇法3 申一、標
又諸菩薩成就五種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釋5 酉一、樂利他苦
謂諸菩薩,以因利他苦,即為自己樂;是故菩薩恆遍受行因利他苦。
是名菩薩成就第一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
以因利他苦者:
謂諸菩薩修十一種利有情業,由彼所生種種憂苦,是名因利他苦。
義如忍品中說。
(陵本四十二卷十頁3445)
酉二、樂受生死
又諸菩薩,雖善了知生死過失、涅槃功德,而樂普令有情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誓受生死。
是名菩薩成就第二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
酉三、樂說正法
又諸菩薩,雖善了知默然樂味,而樂普令有情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恆勤方便為說正法。
是名菩薩成就第三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
雖善了知默然樂味等者:
此說無礙解住菩薩應知。
謂於甚深寂靜解脫不生喜足入勝進故,於諸法中起智加行宣說法故。
如住品說。
(陵本四十八卷十九頁3871)
酉四、樂行淨施
又諸菩薩,雖積集六波羅蜜多所有善根,而樂普令有情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以淨意樂施諸有情,然不希求施果異熟。
是名菩薩成就第四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
以淨意樂施諸有情者:
迴向無上菩提意樂,名淨意樂。
即以如是意樂行四攝事,令諸有情能種善根,是名施諸有情。
酉五、恆現利他
又諸菩薩,以利他事為自利事;是故菩薩恆現受行一切有情利益之事。
是名菩薩成就第五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
未三、其心平等4 申一、標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當知普於一切有情其心平等。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菩薩最初發心,願大菩提,如是亦為利益一切諸有情故,起平等心。
菩薩最初發心等者:
謂諸菩薩起正願心求菩提時,發如是心,說如是言:
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中。
如發心品說。
(陵本三十五卷九頁2851)此即願自及他同證無上菩提,名平等心。
二者、菩薩於諸有情住哀愍俱平等之心。
於諸有情住哀愍俱平等之心者:
此顯菩薩於其無苦無樂、有苦、有樂一切有情,修四無量慈、悲、喜、捨,故作是說。
如供養親近無量品廣釋應知。
(陵本四十四卷九頁3572)
三者、菩薩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一子愛俱平等之心。
四者、菩薩於從眾緣已生諸行,知是所想有情事已,知一有情所有法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以法平等俱行之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
知一有情所有法性等者:
有情法性,唯是諸行,此說菩薩法緣慈等無量應知。
五者、菩薩如於一有情行利益行,於一切有情行利益行,亦復如是。
以利俱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
於一有情行利益行等者:
此說菩薩住慈愍觀,遍於親怨中三品一切有情,平等平等行利益行應知。
申四、結
由此五相,是諸菩薩於諸有情其心平等。
未四、能作饒益3 申一、標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於諸有情能作一切饒益之事。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說授正命以為饒益;
說授正命以為饒益者:
謂授淨戒,遠離非法貪求利養,以聖慧命清淨自活,名授正命。
此有五種勝利之相,如有尋有伺地說。
(陵本五卷三頁325)
二者、於不隨順能引義利所作事業,說授隨順以為饒益;三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善能為彼作依怙等以為饒益;四者、說授能往善趣之道以為饒益;五者、說授三乘以為饒益。
未五、現報他恩3 申一、標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於其有恩諸有情所現前酬報。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安處有情,令學己德;
安處有情令學己德者:
此顯菩薩同事攝事,故作是說。
二者、方便安處,令學他德;
方便安處令學他德者:
謂彼有情若有聲聞、獨覺種姓,即於聲聞、獨覺乘中而正安處。
若有如來種姓,即於無上正等菩提最上乘中而正安處故。
三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隨力隨能作依怙等;四者、勸令供養諸佛如來;五者、令於如來所說正法受持、讀誦、書寫、供養。
未六、常欣讚處3 申一、標
又諸菩薩,於五種處常當欣讚。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值佛出世,常得承事;二者、於諸佛所,常聞六種波羅蜜多菩薩藏法;三者、於一切種成熟有情,常有勢力;
於一切種成熟有情等者:
成熟方便有二十七,名一切種。
由此方便,令諸有情六種成熟差別圓滿,名有勢力。
成熟品中廣釋其相。
(陵本三十七卷二十一頁3079)
四者、能於無上正等菩提堪任速證;五者、證菩提已,諸弟子眾常和無諍。
未七、不虛加行3 申一、標
又諸菩薩由五因緣,於諸有情能作不虛饒益加行。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2 酉一、舉初二
謂諸菩薩,於諸有情先欲求作利益安樂,於諸有情利益安樂如實了知,無顛倒覺。
酉二、指餘三
如是一切,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中所說,應知其相。
能作不虛饒益加行等者:
供養親近無量品說:
若諸菩薩具五種相,眾德相應,能為善友所作不虛。
與此義同。
此中且舉初二,略無後三,故指前說,應知其相。
(陵本四十四卷七頁3564)
巳二、第二嗢柁南攝2 午一、嗢柁南標
復次,嗢柁南曰:
無顛倒加行 退墮與勝進 相似實功德 善調伏有情
午二、長行釋6 未一、無倒加行5 申一、標
謂諸菩薩有五加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無倒加行。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隨護加行,二、無罪加行,三、思擇力加行,四、清淨增上意樂加行,五、墮決定加行。
申四、釋5 酉一、隨護加行3 戌一、徵起
云何菩薩隨護加行?
戌二、略標
當知此復略有五種。
戌三、列釋5 亥一、隨護聰叡
一者、隨護聰叡。
謂由俱生智速疾攝法。
隨護聰叡等者:
聰明叡哲,是名聰叡。
攝異門分說:
言聰明者,謂與引發慧相應故。
言叡哲者,謂與俱生慧相應故。
或復翻此。
(陵本八十三卷六頁6292)今於此中,且約俱生慧相應,釋名聰叡,是故說言由俱生智速疾攝法。
亥二、隨護正念
二者、隨護正念。
謂由此正念,隨所攝法持令不忘。
亥三、隨護正智
三者、隨護正智。
謂由此正智,於所持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
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諸因緣故,習近隨順住分、勝分諸因緣故。
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等者:
謂由聰叡及與正念相應所有覺慧,說名聰叡正念覺慧。
若有隨順彼慧退分因緣,由此正智能令遠離。
若有隨順彼慧住分、勝分因緣,由此正智能令習近。
此中退分及與勝分因緣,如下自說順退分法、順勝分法應知。
亥四、隨護自心
四者、隨護自心。
能善防守諸根門故。
亥五、隨護他心
五者、隨護他心。
能於他心正隨轉故。
酉二、無罪加行
云何菩薩無罪加行?
謂諸菩薩,於諸善法無倒熾然,無量無間迴向菩提。
酉三、思擇力加行
云何菩薩思擇力加行?
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勝解行地,應知其相。
酉四、清淨增上意樂加行
云何菩薩清淨增上意樂加行?
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應知其相。
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者:
極歡喜住,名淨勝意樂地;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種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名行正行地。
如地品說。
(陵本四十九卷一頁3910)
酉五、墮決定加行
云何菩薩墮決定加行?
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其相。
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者:
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名決定地,此地菩薩墮在第三決定中故;無礙解住,名決定行地;最上成滿菩薩住,名到究竟地。
亦如地品中說。
申五、結
如是五種菩薩加行,普攝一切無倒加行。
未二、順退分法3 申一、標
又諸菩薩順退分法,當知有五。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不敬正法及說法師。
二者、放逸懈怠。
三者、於諸煩惱親近執著。
四者、於諸惡行親近執著。
五者、與餘菩薩校量勝劣,起增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增上慢。
未三、順勝分法3 申一、標
又諸菩薩順勝分法,當知有五。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指
謂與前五黑品諸法次第相違,應知其相。
未四、相似功德3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相似功德,當知實是菩薩過失。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作不饒益;
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等者:
戒品中說:
於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陵本四十一卷四頁3349)其義應知。
二者、詐現種種具足威儀;
詐現種種具足威儀者:
謂為誑他,恆常詐現諸根無掉、諸根無動、諸根寂靜,由是令他謂其有德,當有所施、當有所作。
如聲聞地說應知。
(陵本二十二卷十頁1919)
三者、於順世間文辭、呪術、外道書論相應法中,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者、修行有罪施等善行;五者、宣說建立像似正法,廣令流布。
未五、真實功德3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真實功德。
申二、徵
何等為五?
申三、列
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起勝悲心;二者、本性成就具足威儀;三者、於佛所說淨妙真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叡者數;
於佛所說淨妙真實等者:
聞所成地說:
云何淨?
謂三清淨性。
一、自體清淨性,二、境界清淨性,三、分位清淨性。
云何妙?
謂佛法僧寶名最微妙,墮最第一施設中故。
云何真實?
謂真如及四聖諦。
(陵本十三卷十七頁1139)此應準知。
四者、修行無罪施等善行;五者、開示正法,遮滅一切像似正法。
未六、無倒調伏所化有情3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於十處,無倒調伏所化有情。
申二、徵
何等十處?
申三、列
一者、遠離惡行處;二者、遠離諸欲處;
遠離惡行處等者:
施設遠離不善業道,是名遠離惡行處。
施設遠離習非梵行及與歌舞、伎樂等事,是名遠離諸欲處。
三者、專精無犯,犯已能出處;四者、密護一切諸根門處;五者、正知住處;六者、離憒鬧處;七者、於遠離處,遠離一切惡尋思處;八者、遠離障處;
遠離障處者:
障有二種,一者、依內,二者、依外。
聲聞地中廣辯其相。
(陵本二十五卷十頁2112)施設無障,是名遠離障處。
九者、遠離一切煩惱纏處;十者、遠離一切諸煩惱品諸麤重處。
巳三、第三嗢柁南攝2 午一、嗢柁南標
復次,嗢柁南曰:
諸菩薩受記 墮於決定中 定作常應作 最勝最為後
午二、長行釋5 未一、授菩提記3 申一、標
謂諸菩薩略由六相,蒙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授與記別。
申二、徵
何等為六?
申三、列
一者、安住種性未發心位;二者、已發心位;三者、現在前位;四者、不現前位;
現在前位等者:
蒙諸如來親面對前而為授記,是名現在前位。
與此相違,是名不現前位。
五者、有定時限,謂爾所時當證無上正等菩提;六者、無定時限,謂不宣說決定時限,而與授記。
未二、墮決定數5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有三種墮於決定。
申二、徵
何等為三?
申三、列
一者、安住種性墮於決定,二者、發菩提心墮於決定,三者、不虛修行墮於決定。
申四、釋3 酉一、種性
安住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名為墮決定菩薩。
何以故?
由此菩薩若遇勝緣,必定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覺故。
酉二、發心
發菩提心墮決定者,謂有一類諸菩薩眾,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此後乃至證於無上正等菩提,無復退轉。
發菩提心墮決定者等者:
此中發菩提心,謂證法性發心,非依世俗發心。
顯揚論說:
證法性發心者,謂如有一,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已證菩薩初極喜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證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我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意。
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退轉,是謂證法性發心。
(顯揚論二卷二十頁31,491a)此義正同。
酉三、修行
不虛修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普於一切利有情行,如其所欲,隨所造修終無空過。
不虛修行墮決定者等者:
此說決定地、決定行地,名墮決定。
由決定地菩薩,蒙佛覺悟勸導,引發無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是故此說已得自在。
又決定行地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