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与文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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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与文化

第五章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與文化

 

第一節生活方式與社會組織

 

教學目標

單元目標

具體目標

1.說明游牧社會的產生

1-1了解亞洲農業與游牧兩種生活方式對立的情形

1-2知道游牧文化發展的關鍵因素

2.說明游牧民族的生活情形

2-1知道游牧民族生活的主要範圍

2-2了解游牧民族「移動」的生活方式

2-3了解游牧民族對土地的觀念

3.說明游牧民族的經濟特色

3-1知道游牧民族的經濟基礎是牲畜

3-2了解游牧民族依賴狩獵、對外貿易與掠奪維持生計的情形

4.說明游牧民族的倫理觀與社會組織

4-1了解游牧民族重健壯輕老弱的文化

4-2了解游牧民族的收繼婚制

4-3了解游牧民族的法律習慣

4-4了解游牧民族的社會與軍事組織

 

第一段課文引導

亞洲社會由於氣候差距甚大,自古以來就形成農業與游牧兩種不同的生活型態,建議老師可就氣候方面說明亞洲發展農業與游牧業的地區有何差異,溫暖濕潤的地區較適合農業發展,乾燥地區則較易發展游牧型態的生活方式。

大約西元前八世紀左右,游牧文化迅速發展,關鍵因素便是騎馬技術與金屬器的發明,老師可以從這兩點解釋游牧文化發展的原因,從這兩點也可以得知馬對游牧民族的重要性。

 

 

 

 

 

歐洲的農牧一致型社會與亞洲的農牧對立型社會

歐洲雖可分為濕潤寒冷的平原地區和溫暖乾燥的丘陵等南北兩地區,但兩者並沒有不能相容的生產形態的差異,所以歐洲基本上是農牧複合的經營型態。

中世歐洲的村落,中心部分有耕地,周圍有柵欄圍起來飼養牛、羊的牧草地,牧草地外有採取薪炭的森林地帶。

自古歐洲住民吃的是小麥、燕麥、蔬菜、牛乳、羊肉,

穿的是麻織物和毛織物,耕作使用大量的獸糞,這種習慣不外是農牧一致型社會產生出來的生活特徵。

亞洲則因巨大的山系造成各地區差異甚大的氣候條件,有南亞地區極度濕潤的氣候和內陸亞細亞極乾燥的氣候。

季風影響下的亞洲有集約式的水田農耕,人口密度

草原游牧區的氣候:

年雨量在250公釐以下的山區,此一氣候分界線在中國大致是從大、小興安嶺、陰山、賀蘭山、以致青康藏高原東部邊緣。

特色為乾燥及降雨量不穩定。

極高,飼養豬、雞、水牛等。

華北也有小規模集約式的小麥栽培。

內陸亞洲則是粗放放牧生活的草原地區。

所以亞洲形成農耕型社會和游牧型社會的對立,也造成互不相容的政治對立現象,這種對立關係的各種型態成為亞洲政治史的架構。

 

 

 

農耕生活和游牧生活的比較

 

 

農耕生活

游牧生活

經濟生活

種植農作

放牧牲畜

住所

定居→築城→形成城市

居無定所,游動不羈,少有城郭,僅定期市集交易

食物

以蔬果為主

以牲畜為主

人口

生活安定、人口容易增加

生活環境較惡劣,死亡率高,人口增加不易

土地觀念

重視土地所有權,「有土斯有財」

重視土地使用權,土地是人類共同生活的空間,私人不能把土地據為己有

財富

以收成的農作物為主要財富,間接形成「有土斯有財」的重視土地概念

以牲畜為最重要的財富,且財富是全族所共有,早期並無個人財產權

倫理價值觀

重經驗的傳承,故「敬老尊賢」

為保護有限的生活資源,處處以利益為上,重視能提供利益的壯年,輕視老弱

社會階級

士庶階級嚴明,有不同的權利與義務

單純的社會組織,雖有階級,但階級性格相當薄弱,族員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較為平權的社會

倫理關係

重家庭倫理,一夫一妻

「妻後母,配寡嫂」,一夫多妻

法律

成文的法律系統,專業的法律人才

以習慣為本的審判依據,部落貴族執法

政治組織

穩定的帝國政治組織

各氏族間同盟關係分、合難持久

 

馬匹的重視

草原游牧社會離不開馬,也以馬與騎術為生存條件。

否則大批的牲畜成功的放出去與趕回來,以及長距離的迅速移動都無法實現。

所以在游牧世界中,只有馬與騎術的功能,才能達成草原——牲畜——人之間的聯繫關係。

騎術在農業社會中未受專門訓練者是難以做到的,但在游牧民族卻是無分男女老幼的基本技術。

姚大中,《古代北西中國》,三民。

 

匈奴的金屬文化

1.青銅器:

(1)時間:

春秋戰國時期,北方草原的青銅器文化已發展到頂峰,青銅器的種類繁多,特徵鮮明。

(2)種類:

有鋒利的兵器和工具,還有形式多樣的生活用品和裝飾品。

2.鐵器:

(1)時間:

近數十年來中外考古學者在漠北的諾顏山、內蒙古及其他地區發掘出上百個匈奴墓葬,出土屬於西元前三世紀前後的大批鐵器,

(2)種類:

包括兵器(如鐵刀、鐵劍),生產工具(如鐵鐮),和生活用具(如馬嚼、鐵環、鐵片、鐵釘),以及鑄鐵模型和煉鐵爐等。

(3)影響:

鐵器文化使匈奴社會的生產力邁入新的歷史階段,不僅畜牧業大為繁盛,同時也推動了手工業的發展。

 

第二段課文引導

游牧民族雖主要活動在草原地帶,但不表示游牧民族只生活在草原地區,森林及山區也是游牧民族活動的地區,這一觀念老師須向學生說明,以免學生受既定觀念的影響,以為游牧民族只在草原生活。

而山區及森林對游牧民族的有何重要性則是本段另一個重點。

游牧民族生活型態的特點是游動不定,這點與農業的定居生活完全不同,因此農業民族與游牧民族兩者對土地的觀念也就大不相同。

農業民族重視土地所有權,而游牧民族重視的是地上資源的使用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觀念,這也是農業與游牧民族經常發生衝突的原因之一。

建議老師在這裡除了解釋游牧民族與農業民族因生活環境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觀念之外,也應讓學生了解不同的觀念並無對錯之分。

 

 

 

 

 

 

 

 

 

 

 

 

山區對游牧生活的重要性

以匈奴為例,考古上匈奴墓葬多位在有森林分布的山區,而草原邊緣的山地林區的也確是匈奴人活動的重要區域。

在中國的文獻記載中,漢代中國與匈奴的接觸多在涿邪山、浚稽山、燕然山等地。

漢初陰山是匈奴主要活動區域之一,陰山多鳥獸,又出產製作弓矢的木材,因此失去陰山之後,匈奴人對陰山仍有深厚的情感。

郅支單于活動的唐努山和薩彥嶺一帶更是有名的森林與高地草原交錯地帶。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森林與山區也是匈奴人的活動地點。

 

穹廬:

穹廬是一種可隨時拆卸和搭建的帳幕,就是我們一般所知道的蒙古包。

蒙古包是蒙古族人民長期以來的傳統住屋,而其建築風格又是由蒙古族人民生活地區的生態環境以及謀生手段決定的。

蒙古包呈圓形,阻力小,冬季少積雪﹔其次,蒙古包易於搭建,易於搬遷,這對游牧而生的蒙古族人民來說,十分合適﹔第三,建蒙古包就地取材,制作簡便。

用自己生產的羊毛氈子,用附近生產的柳、榆為材料,不需大型工具,一般木匠、皮匠、氈匠都可完成。

龍城

龍城的性質與所在,學界仍有

爭議,王明珂傾向支持龍城是由廬

落聚集而成,而非有固定建築的定

居城鎮之說法,而且很有可能在河

邊或湖邊等水草無缺的夏季草場聚

會。

根據王明珂的解釋,匈奴在一

年中有三次的部落聚會:

1.陰曆正月:

草原地區氣候酷寒,是游牧民族最艱苦的季節,所以「小會單于庭」應是指各主要部落首領到單于庭集會,並無大規模的人馬移動。

「單于庭」應是單于所居的冬場。

2.陰曆五月:

牧草豐富,游牧民族進入夏場,此時聚落最大,五月舉行大會較不會影響生產。

3.陰曆九月:

是游牧民族從較定居、較聚集的夏場生活轉移到較分散而移動性較大的秋場之關鍵時刻。

關於課校人畜的九月之會,王明珂懷疑可能還具有聚集可動員之戰士及作戰運輸用之牛馬的另一種功能。

王明珂,〈匈奴的游牧經濟:

兼論游牧經濟與游牧社會政治組織的關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第三段課文引導

游牧民族的經濟活動有兩個特色,一是以牲畜為基礎,二是以狩獵、對外貿易及掠奪輔助,而這兩點是具有關聯性的,建議老師可就這兩點及其關聯性來說明游牧民族經濟生活的特色。

游牧民族生活十分依賴牲畜,衣、食、住、行都離不開它,但是游牧民族生活的區域氣候多變,牲畜常因此遭受損失,也不易有剩餘財富可供貿易,於是便以掠奪取得生活所需。

為了能有更強大的武力對周邊民族進行掠奪,因而發展出國家組織。

 

 

 

 

 

 

 

 

 

游牧民族的經濟生活

以匈奴為例,匈奴人的經濟是以畜牧為主,牲畜是他們的主要財富,也是生活上的資源。

匈奴人的飲食、衣著及其他許多日用品也多仰賴牲畜,所以《史記》記載他們是「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

匈奴人的畜群以牛、羊、馬為主,在氣候適宜與水草豐美的時候,數目相當多。

漢武帝時衛青出擊匈奴,於河南地捕獲牛、羊百餘萬頭,東漢和帝時竇憲大破北匈奴,獲牛、馬、羊、駝百餘萬頭,僅在一個地區即可擄獲數量如此龐大的牲畜,可知匈奴畜牧業的發達。

但是一遇天候變化,牲畜即損失慘重,例如漢宣帝時,匈奴單于率兵出擊烏孫,遇到「天大雨雪,一日深丈餘,人民畜產凍死,還者不能什一」,可見天候對牲畜影響之大。

而匈奴在游牧生活之外,也間有農作,在西元前三世紀的匈奴古墓中曾挖掘出與農業有關的石臼,西元前二至一世紀的匈奴墓中曾發現農作物的種籽,這證實了匈奴人很早就有農業。

 

游牧民族的貿易

一般說來,農業定居的民族可以與草原游牧民族隔絕,但是游牧民族卻無法與農業定居社會切斷聯繫,游牧社會對農耕社會存有一種依存、共生的傾向。

以匈奴為例,其經濟雖以畜牧為主,農業不佔支配地位,手工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還沒有發展到在生產與生活上都能自給自足的地步,所以匈奴人十分重視與鄰近國家互通有無,通過互市,他們可以將自己的牲畜和皮毛與其他民族的農業產品及手工業品進行交換,滿足生活和生產上的需求,交換後的剩餘物資還可轉賣給其他地區的民族。

在漢朝還未打開通往西域的道路之前,匈奴便已壟斷西域與漢之間的貿易,他們從中抽取通行稅,獲得相當多的利益。

 

游牧民族的掠奪

掠奪在許多游牧社會中都是一種生態適應的手段,游牧民族與周邊定居地區人民的交換式貿易只是他們取得所需物資的一種途徑,如果交換所得不符期望,或是缺乏可供交換的物品時,便會立刻轉變為掠奪,一種更為直接的取得方式。

而定居社會與游牧民族之間的衝突往往就是起因於這種掠奪行為,但是站在游牧民族的立場,不論是貿易或是掠奪,兩者都是取得物資的一種手段,對他們來說並無分別,也一樣重要,而就其社會與國家的形成觀點來看,掠奪可以使原先分散的氏族和部族團結起來並組織化,特別富強的部族領袖也因此被推為君長,所以游牧國家的形成與貿易、掠奪等行為存有因果關係。

 

第四段課文引導

這一段介紹游牧民族的倫理觀念與社會組織。

學生所要了解的是游牧民族不同於漢人的習俗,課文中列舉的游牧民族倫理特色是重壯健輕老弱及收繼婚制,社會制度則是以習慣為主的法律制度及軍事社會組織,建議老師可以參考下列的補充說明。

老師除了向學生解說這些習俗之外,也應說明形成這些習俗的原因與游牧民族的生活環境及生活方式有關,並討論有關文化差異的問題。

建議老師可和第六章第二節中的游牧民族漢化問題作連結。

 

 

 

 

 

 

 

 

 

游牧民族的婚俗

游牧民族的婚俗習慣可分為三種:

1.外婚制:

外婚制是限定婚嫁對象不得選擇本氏族範圍之內,有如漢族同姓不婚的習俗。

例如匈奴單于一族的通婚對象常是呼衍氏、須卜氏、丘林氏和蘭氏四姓,鮮卑族在北魏孝文帝時也曾下詔禁止「一族之婚,同姓之娶」。

2.收繼婚制:

外婚制只能在氏族之外找尋配偶,女子嫁到夫家,不僅是丈夫家族中的一員,同時也是夫家氏族中的一員,具有繼承財產的權利,為了維持家族財產的完整性,於是有父兄死,子弟妻其後母寡嫂的習俗出現,這種習俗便是收繼婚制。

所以收繼婚制是氏族外婚制的產物,而這種習俗也可以維持氏族的完整性,因為父兄死,其孤兒寡母便自動轉入親屬帳中,不致流離失所,無所依靠,氏族也不至於潰散。

3.掠奪婚制:

是先掠奪女子為妻,待百日或半年之後再遣媒人送牛、羊、馬等聘禮,男方隨女歸家,為妻家僕役兩年,然後才離開。

這種先掠奪女子為妻的方式,是一種較為原始的婚姻形式,也具有母系社會的特徵,盛行於游牧社會之中,例如烏桓、鮮卑、契丹等族。

 

匈奴的法律

匈奴人生活質樸,維繫社會秩序的法律與審判制度因此也顯得較為簡單。

1.並無條文約束,為不成文法,全依習慣法而作口頭判決。

2.刑罰:

(1)大罪死刑,小罪軋刑(壓碎骨踝)、偷竊者本人與家屬沒為奴隸。

(2)因為具有游牧移動性,所以不可能如定居社會採用徒刑,「獄久者不過十日」。

(3)為了珍惜勞動力與戰鬥力,對私自械鬥懲罰特重。

姚大中,《古代北西中國》,三民。

 

游牧民族的十進制編組

古代氏族制進步到部族聯合制時,有些氏族勢力強大,取得長期領導地位,支配其他氏族,於是從原始民主的組合,進展到帶有武力強制性質,許多被征服的氏族也被納入部族聯合體之中,於是出現了統治氏族和被統治氏族。

統治氏族為了便於管制,達成戰爭與生產的目的,於是把統治氏族在原有的血緣組織上,加以人工的調整,使每一氏族包含一百個壯丁,從氏族宗族到部族都成為十進制組織。

這個組織法在古秘魯的印地安人、古代羅馬人、日耳曼人、以及中亞和中國北部的蒙古人都曾實施過。

游牧民族的十進制編組只是讓原有的社會組織體固定化,本質上還是氏族社會的階段。

張政烺,〈古代中國的十進制氏族組織〉,《歷史教學》。

 

 

游牧國家的漢化

游牧民族在進入中原之後,為了治理人數眾多的漢人,往往模仿漢人的傳統政治制度。

有些游牧民族在建國之初,就起用漢人協助建立制度,例如鮮卑族在塞外時就已經接受了農業文化,北魏道武帝建國之後,即重用漢人,模仿漢制建立制度。

以後的皇帝也多崇尚漢化,如孝文帝,但是仍部分保留了一些部落制度,於是形成北魏政治上及文化上「國風胡俗,相雜揉亂」的情況產生。

(請參考第六章第二節)

 

資料閱讀參考

不同的民族,原本就有不同的文化傳統,並沒有所謂的孰是孰非,也不該有進步落後的比較,古代漢人與游牧民族接觸不多,即便接觸時又多半伴隨著文化不同所引發的衝突(例如游牧民族對漢人的掠奪),因此雙方很難以客觀的眼光看待對方與己的不同。

漢人對於游牧民族往往存有鄙視的眼光,看不起游牧民族的文化,認為他們妻後母寡嫂,重壯建輕老弱,都是沒有倫理的野蠻行為,但卻沒有考慮到文化的演變往往與其生存環境有關,在北方草原資源食物有限的情況下,為了生存才衍生出這樣的倫理。

相反的,漢人因是農業社會,為了有安定的居住,於是建築屋室城郭;漢人注重倫理,發展出複雜的親屬關係,雖有為了政治權力而骨肉殘殺的事發生,但究竟不是常態,不能以偏蓋全。

當兩個民族接觸時,最重要的是不能有貶抑對方的心理,所以中行說的說法對漢人也不完全公平,只是為了反駁漢人對匈奴歧視的看法,只有雙方互相的尊重,才能互相了解,和平共處。

 

 

第二節政治制度與對外關係

 

教學目標

單元目標

具體目標

1.說明游牧國家的出現

1-1了解游牧國家出現的契機

1-2知道東亞與西歐間的商品交流情形

2.說明匈奴的崛起與政治組織

2-1了解匈奴帝國崛起的經過

2-2明白匈奴的政治組織

2-3知道匈奴帝國的統治區域與繼承制

3.說明漢朝與匈奴的關係

3-1了解漢初的和親政策

3-2了解漢武帝伐匈奴的情形

3-3了解東漢時的漢匈關係

4.說明游牧民族的內徙和漢化

4-1明白南匈奴漢化的情形

4-2了解黃巾之亂的始末與影響

4-3了解五胡亂華局面的形成

 

第一段課文引導

 

 

 

 

 

 

 

 

 

 

 

 

游牧國家的出現

在游牧民族尚未出現國家組織之前,多是氏族或部落的聯合型態。

其原因有三:

1.游牧民族的生活離不開牲畜,生活較近於自然狀態。

2.血緣團體以上的權力組織較難形成,不易形成統一的國家。

3.各氏族或部落之間未必能有長期的共同利害關係,所以較難有長期的政治聯

合。

游牧民族形成統一的國家,是在征服農業民族以後,他們一方面吸收農業民族的生產剩餘,一方面利用農業民族的官僚體系來輔助統治,結果形成了與原本氏族組織不同的中央集權國家。

 

馬匹與游牧社會的成立

馬匹的登場帶來戰車的出現,首先使原始

的牧民社會從農耕社會分離出來。

又由於

騎乘法(指騎射,雙手拉弓射箭,只用雙腳駕馭馬匹,這須要對馬的駕馭達到一定的純熟程度)的新發展,使游牧社會得到軍事上的強化,足以與農耕社會的古代王朝相抗,成為游牧型的古代王朝。

騎馬戰爭能夠發揮作用的是騎士或統帥者個人的勇武和機略,因此騎士團的首長是戰場上的風雲人物與部族內的英雄。

英雄的政治權力暫時和以往傳下來具有神聖權威的氏族族長並存,但不久英雄壓倒族長,依靠神聖權威的原始部族組織完全破壞,這時依靠軍事權威的部族制專制國家便誕生了。

村上正二著,鄭欽仁譯,〈征服王朝〉,《食貨》復刊。

 

草原之路

根據文獻的記載,這條草原之路通過今阿爾泰山南部。

有關學者研究顯示,穿越現阿勒泰地區的草原之路主要有兩條:

1.一是從長安出發先經過漠北草原,沿著杭愛山之北,經阿爾泰山南麓,順額爾濟斯河向西經巴爾喀什湖、鹹海之北的欽察草原,直趨歐洲。

這就是遠古時代早已存在的草原之路主道之一。

2.另一條是從貝加爾湖以南,向西沿唐努烏梁海西邊,經鄂畢河,額爾濟斯河直趨欽察(哈薩克)草原至歐洲和非洲,這條線也稱為「林中大道」。

兩條絲路幹線或穿草原、或走水路,都是早期游牧民族重要的貿易路線。

 

第二、三段課文引導

中國自秦代以前就有匈奴寇邊的問題,戰國時秦、趙、燕三國以築長城的方式阻止匈奴的入侵,秦始皇時更將三國長城重修為萬里長城以抵禦匈奴。

建議老師可補充秦代與匈奴的關係,接著再介紹匈奴帝國的建立者冒頓(ㄇㄛˋㄉㄨˊ)單于。

第三段是匈奴政治組織的介紹。

匈奴帝國以單于為首領,下封王、將,分別統領各部族。

建議老師在這裡可將匈奴的分封與漢人的封建作比較,看看匈奴的分封與漢人的封建有何分別。

 

 

 

 

 

 

 

 

 

秦代與匈奴的關係

戰國中期以降,匈奴曾威脅過秦、趙、燕的北邊,有人認為匈奴即是西周時的玁狁,曾於戰國時大敗於燕趙,二國各築城於北疆以防之。

至戰國末年,燕趙疲於戰爭,無暇顧及塞外,秦始皇統一之初,注意力也集中於國內,因此匈奴又活動起來,尤其匈奴又鄰近秦的中心地區,給予秦的威脅更大。

始皇三十二年(西元前215年),因方士上言「亡秦者胡」

的讖語,始皇乃派蒙恬率三十萬大軍北伐匈奴,收復河套地區。

接著進展至套外,於其地設九原郡,並築了三十四個縣城。

為了確保北方的安全,始皇在三十三、三十四年(西元前214—213年)兩年間進行兩大工程,一是築「馳道」,便於派軍往北方,一是築長城,防止匈奴南侵。

 

蒙恬(?

—西元前210年):

秦名將,祖先本是齊國人,自祖父蒙驁起世代為秦將。

秦統一六國後,派蒙恬率軍擊退匈奴,收河南地(今內蒙古河套一帶),並修築長城,守衛數年,匈奴不敢進攻。

秦始皇死後,李斯與趙高合謀偽造遺書,蒙恬被迫自殺。

傳說他曾改良過毛筆。

 

 

 

 

 

 

 

 

 

草原三部並強

在匈奴興起之前,中國北方的整體形勢,如《史記》所說,乃是「東胡強而月氏盛,匈奴介乎其中,東西皆臣事惟謹。

」燕將秦開曾大破東胡,但相對於匈奴來說,東胡仍足夠強大。

冒頓初即位時,對於東胡要馬要閼氏(ㄧㄢㄓ)的要求均答應,使東胡對匈奴日益輕視,對匈奴的防備也漸鬆,直到東胡要求匈奴的一塊荒地,冒頓乃出兵攻擊,東胡措手不及而大敗,從此東胡勢力大衰。

而月氏在頭曼單于時勢力盛於匈奴,從頭曼曾將冒頓送往月氏處作人質即可以推測。

冒頓即位之後,曾出兵攻打月氏,月氏大敗,冒頓砍下月氏王的頭顱作為酒器,一部分月氏部族移往西域,自此匈奴成為空前的游牧大帝國。

 

冒頓單于

冒頓原為其父頭曼的太子,後來頭曼所寵愛的閼氏生了兒子,頭曼便欲廢冒頓而立少子,於是派遣冒頓至月氏為人質,並在冒頓為質時派軍攻打月氏,冒頓偷了一匹馬逃回匈奴,頭曼令其將萬騎,冒頓乃發明鳴鏑,並告部下說鳴鏑所射者若不悉射,一律處斬。

一開始以鳥獸、愛馬、愛妻來訓練部下的忠心。

後來冒頓出獵以鳴鏑射單于之馬,左右皆射之,冒頓知道部下可以信任,與頭曼出獵時,便以鳴鏑射之,左右也隨著鳴鏑射殺頭曼。

後冒頓盡誅其後母與弟及大臣不聽從者,自立為單于。

冒頓即位後南征北討,先削弱東胡勢力,再剿

滅大月氏和樓煩等國,更把秦時給蒙恬所搶去

 

無暇北顧,以至冒頓得以強大,控弦之士達三

十餘萬。

 

 

 

匈奴的政府機構

匈奴的政府機構可分為三部分:

1.單于庭(匈奴首都):

管轄匈奴中部地區,與漢的代郡和雲中郡相接,由單于直接管轄。

2.左賢王庭(東部):

管轄匈奴東部地區,與漢的上谷郡及邊郡為鄰,並與朝鮮相接,由左賢王統之。

3.右賢王庭(西部):

管轄匈奴西部地區,與漢的上郡及其以西的邊郡為鄰,西面連接月氏和氐、羌,由右賢王統之。

萬騎長:

「騎」是部落中能夠作戰的成員,在匈奴部落中「士力能彎弓,盡為甲騎。

」換言之,騎等於是部落中軍隊組織與地方組織最基層的成員。

匈奴的軍事組織以十進位方式構成,即設置騎→什長→百長→千長→萬騎長。

匈奴最盛時期有二十四個萬騎長,一般由單于子弟如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都尉,左、右大當戶等擔任,諸王既是地方部落領袖,也是軍事的統帥。

匈奴游牧軍事政權由許多部落構成,各部包括眾多氏族,其著名貴姓有攣鞮氏、呼衍氏、蘭氏、須卜氏、丘林氏、韓氏、郎氏等。

攣鞮氏最貴,單于皆出於此氏,呼衍氏、蘭氏、須卜氏、丘林氏四氏族世與單于聯姻,單于的后妃皆出於此異姓「貴種」。

此外還有一些氏族也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單于廢立、和戰、祭天等大事都必須由各部貴族共同決議。

 

 

 

 

 

蒙古

匈奴基地

 

 

 

 

 

 

匈奴單于的繼承

1.以攣鞮氏冒頓直系子孫為條件。

2.不必是嫡長子,所以沒有絕對的繼承順位,也沒有「沖齡登基」的現象。

3.單于繼承順序須召開氏族長大會,經過提名、表決、通過的手續,才被承認為合法。

4.考慮因素:

(1)繼承人聲望,領導能力,對同姓、異姓諸王將的影響力。

(2)前代單于個人遺志。

(3)繼承人生母的氏族出身,必須為呼衍氏等幾個攣鞮氏的特定姻族。

5.氏族長會議對單于繼位的決定有其權威性,前代單于生前遺志僅供參考。

6.后妃的態度與發言立場對對次代單于產生有關鍵影響。

 

第四段課文引導

漢朝初年因為高祖征伐匈奴失敗,為了取得邊境的和平,高祖採取了和親安撫的政策,並在邊境與匈奴進行貿易以維持和平,建議老師可以對漢初和親的情形作補充。

武帝時因國力的累積已達於頂峰,便與匈奴「絕和親」,一方面派軍隊遠征,一方面派遣張騫出使西域尋求聯盟。

到了東漢,匈奴分裂,南匈奴入居中國,北匈奴輾轉西徙而進入歐洲,造成西羅馬帝國的滅亡。

建議老師可以參考下列的說明,補充漢武帝征伐匈奴、張騫通西域及東和伐匈奴的情形及影響,使學生對漢朝的漢匈關係有較完整的認識。

 

 

 

 

 

 

 

 

 

 

漢初的和親政策

 

高祖

平城之圍之後敢再對匈奴作用武的嘗試,用劉敬的建議採取和親政策,妻以宗室女

呂后

冒頓單于致書呂后求婚,呂后大怒欲出兵,但因國力不足,最後以妻宗室女的和親方式解決

文帝

賈誼、晁錯等朝臣對和親政策表示不滿,並提出移民實邊的建議,文帝曾採用,但作用不大,最後仍繼續和親政策

景帝

遣公主嫁與匈奴軍臣單于,並互通關市,但匈奴仍不時有小規模入寇

武帝

與匈奴「絕和親」,再度對匈奴使用武力

 

 

 

 

 

 

 

 

 

 

 

 

漢武帝的征伐匈奴

漢武帝時八次出塞,以下列三次最重要:

戰役

時間

將軍

收復地

置郡

意義

河南地收復

元朔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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