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502438 上传时间:2023-03-02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27.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docx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二学年度第三次会议纪录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九十二學年度第三次會議紀錄

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二時

地點:

校總區第一行政大樓第三會議室

出席:

吳靜雄陳泰然彭鏡禧夏長樸林正弘王瑜(林金全代)陳汝勤梁庚辰陳定信(楊泮池代)

許輝吉楊永斌(黃漢邦代)朱錦洲吳錫侃(周元昉代)楊平世(曾顯雄代)高景輝(王一雄代)林嬋娟

莊裕澤林修葳(戚樹誠代)王榮德(陳為堅代)戴政貝蘇章傅立成王維新羅昌發包宗和

李碧涵林曜松林讚標羅竹芳

請假:

鄧哲明林長平林瑞雄許振明

列席:

林南榮廖菊蘭陳恒寧

主席:

吳副校長靜雄記錄:

簡棟義

壹、報告事項︰

一、本校已聘下列先生為兼任教師:

院系(科)所別

姓名

聘任

職別

最高學歷與主要經歷

聘期

行政會議通過期次

備註

1

理學院

化學系

楊美惠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11

不佔缺、92.08.01本校專任教授退休

2

理學院

海洋研究所

劉康克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11

不佔缺、92.08.01辭本校專任教職

3

理學院

數學系

張清煇

副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11

不佔缺

4

醫學院

臨床醫學研究所

游正博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不擬申辦教師證書

5

醫學院

牙醫學系

楊博正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92.08.01本校專任教授退休

6

醫學院

內科

戴東原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92.08.01本校專任教授退休

7

醫學院

內科

黃博昭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92.08.01本校專任教授退休

8

醫學院

藥理學科

蕭水銀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92.08.01本校專任教授退休

9

醫學院

分子醫學研究所

林陽生

副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

10

醫學院

耳鼻喉科

沈宗憲

副教授

(省略)

92.06.01起至92.07.31止

2308

92.06.01辭本校專任教職、92.08.01至93.07.31並同意續聘、不佔缺、

11

醫學院

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

吳漢忠

助理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92.08.01.辭本校專任教職

12

醫學院

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

陳啟祥

助理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92.08.01.辭本校專任教職

13

醫學院

婦產科

周輝政

助理教授

(省略)

93.02.01起至93.07.31止

2308

不佔缺

14

公共衛生學院

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

莊逸洲

副教授

(省略)

93.02.01起至93.07.31止

2312

副教授證書字號(省略)號87年08月起資長庚大學送審

15

電機資訊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徐讚昇

教授

(省略)

93.02.01起至93.07.31止

2317

升等改聘

16

社會科學學院

社會工作學系

林如萍

副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12

17

社會科學院

經濟學系

陳昭南

教授

(省略)

92.08.01起至93.07.31止

2317

92.06.自中研院退休

18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余雪明

教授

(省略)

92.10.01起至93.07.31止

2313

92.10.01起辭職就任大法官

19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廖義男

教授

(省略)

92.10.01起至93.07.31止

2313

92.10.01起辭職就任大法官

20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許宗力

教授

(省略)

92.10.01起至93.07.31止

2313

92.10.01起辭職就任大法官

21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林子儀

教授

(省略)

92.10.01起至93.07.31止

2313

92.10.01起辭職就任大法官

二、文學院人類學系王梅霞助理教授為哺育嬰兒,擬自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申請留職停薪三個月案,業經該系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簽奉核定辦理。

三、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擬增列該系西班牙文類優良期刊名錄六筆,分別為:

(A).CuadernosHispanoamericanos,(B).ElExtramundi,(C).RevistaEspanoladelPacifico,(D).Monteagudo,(E).Livius,(F).Rilce:

RevistadeFiologiaHispanic,業經該系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第六次教評會及九十二年十月一日第七十三次院教評會通過,依程序提本會報告通過後列入。

四、醫學院生理學科陳朝峰教授擬將原奉核定九十三年二月一日至同年七月三十一日休假研究,延至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乙案,業奉核定辦理,並提第二三○九次行政會議報告。

五、工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陳立業教授擬自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申請留職停薪二年以照顧其女案,業經該系九十二年九月三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臨時系務會議通過,並簽奉核定辦理。

六、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九十二學年度兼任續聘檢討時,原簽准謝棟梁、顏宏旭、鄢健民三位先生俟確定後另案簽報,經簽准續聘鄢健民為講師,另二位因公務繁忙未克續兼,鄢講師續兼案業提第二三○七次行政會議通過,依程序提會報告。

七、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系熊秉元教授擬申請自九十三年一月二日至同年六月三十日止留職停薪赴香港城市大學擔任客座教授,業經該系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九十一學年度臨時系務會議通過,並簽奉核定辦理。

八、人事室依本會九十一學年度第八次會議決議,統計本校每年各學院辦理教師評估人數及未通過人數情形,九十一學年度全校各學院、共同教育委員會、教務處共計評估五百四十八人,未通過人數有五十八人,未通過比例約佔百分之十.五,如所附近四學年資料統計表,請參考。

九、法律學院法律學系詹森林教授因自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接任副院長及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籌備處主任職務,擬撤回原奉核定九十三年二月一日至同年七月三十一日休假研究案,業奉核定辦理,並提二三一六次行政會議報告。

十、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為提升學術研究水準,擬聘請中央研究院院士高錕博士為特聘研究講座,聘期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業依本校特聘研究講座辦法提第二三一六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並致發聘函,特提會報告。

貳、討論事項︰

一、本校擬聘下列先生為教師,提請審議。

聘任別

院系(科)

所別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擬聘

職別

最高學歷與主要經歷

代表著作出版年月

行政會議通過期次

敘薪(元)

聘期

(起迄)

審查

決議

備註

1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

莊晴光

(省略)

教授

(省略)

91.12

2309

暫敘475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7.16第6次所教評會暨92.07.28第10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教授證書字第(省略)號起資自80.08交通大學送審

2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

陳俊光

(省略)

副教授

(省略)

90.12

2317

暫敘39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11.05第1次系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國家矽導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係與電機工程學系合聘。

3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李致毅

(省略)

助理教授

(省略)

92.12

2317

敘薪33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5.23第4次所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國家矽導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4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簡韶逸

(省略)

助理教授

(省略)

92.05

2317

敘薪33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10.21第2次所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國家矽導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係與電機工程學系合聘。

5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

許大山

(省略)

助理教授

(省略)

92.04

2317

暫敘33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10.30第2次所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國家矽導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6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

施吉昇

(省略)

助理教授

(省略)

92.

2318

敘薪33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4.30第3次所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專案擴增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7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盧信嘉

(省略)

助理教授

(省略)

92.05

2318

敘薪33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11.05第3次所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國家矽導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係與電機工程學系合聘。

8

新聘

電機資訊學院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盧慧玲

(省略)

助理教授

(省略)

91.07

2318

敘薪330元

93.02.01

93.07.3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7.18第6次所教評會暨92.11.07第2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本案係屬國家矽導計畫員額,通過後依規定程序報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通過後致聘。

係與電機工程學系合聘。

二、下列兼任教師擬申請教師證書資格審查,提請審議。

編號

院系(科)所別

姓名

申請教師資格級別

最高學歷與主要經歷

代表著作出版年月

審查

決議

備註

1

醫學院

臨床醫學研究所

鄭劍廷

副教授

(省略)

90.05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6.23第4次所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2

醫學院

泌尿科

黃鶴翔

助理教授

(省略)

91.06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6.11第4次科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3

醫學院

外科

陳芸

講師

(省略)

91.1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6.20第81次科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4

醫學院

牙醫學系

李正喆

講師

(省略)

91.12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5.29第5次系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5

醫學院

臨床醫學研究所

邵文逸

助理教授

(省略)

91.05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6.23第4次所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6

醫學院

內科

林亮宇

講師

(省略)

90.01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6.12第7次科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7

醫學院

內科

柯博升

講師

(省略)

91.12

審議

通過

本案業經92.06.12第7次科教評會暨92.09.05第1次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三、本校擬聘下列教師為名譽教授,提請審議。

編號

提名單位

姓名

出生

年月日

本校專任

教授年資

退休日期

年月日

申請適用本校名譽

教授致聘辦法條款

審查

決議

備註

1

理學院

化學系

楊美惠

(省略)

28年0月

92.08.01

適用條件第2條第1項第1款:

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

審議通過,提行政會議討論

業經92.09.19第1次系務會議暨92.10.27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提名。

2

醫學院

內科

戴東原

(省略)

21年0月

92.08.01

適用條件第2條第1項第1款:

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

審議通過,提行政會議討論

業經92.08.15第1次科務會議暨92.10.03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提名。

3

醫學院

內科

黃博昭

(省略)

18年0月

92.08.01

適用條件第2條第1項第1款:

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

審議通過,提行政會議討論

業經92.08.15第1次科務會議暨92.10.03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提名。

4

醫學院

藥理學科

蕭水銀

(省略)

28年0月

92.08.01

適用條件第2條第1項第1款:

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

審議通過,提行政會議討論

業經92.08.20第1次科務會議暨92.10.03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提名。

5

社會學院

政治學系

胡佛

(省略)

29年0月

91.08.01

適用條件第2條第1項第1款:

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

審議通過,提行政會議討論

業經92.10.07第2次系務會議暨92.11.10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提名。

6

社會學院

政治學系

蔡政文

(省略)

21年11月

91.09.01

適用條件第2條第1項第1款:

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

審議通過,提行政會議討論

業經92.10.07第2次系務會議暨92.11.10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提名。

四、本校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師延長服務申請案,計有文學院傅申教授等五位如名冊及資料,提請審議。

(人事室提案)

說明:

(一)、依「公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及「國立臺灣大學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原則及作業程序」規定辦理,本校教授、副教授申請延長服務案件每學期受理申請一次,需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及陳奉校長核定後准予延長服務,並依規定陳報教育部備查。

(二)、謹摘錄延長服務相關規定:

1、八十五年二月一日學校教職員退休新制實施後,依規定除依前述要點辦理延長服務,並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

「: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

三、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者。

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對學術確有貢獻者。

」之教授外,其餘延長服務教師將來退休均不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2、對前開第四項「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對學術確有貢獻者。

」所稱「有個人著作出版」適用疑義,依教育部八十五年五月八日台(八五)人(三)字第八五五○六三五八號函釋略以:

「:

係指著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符,並經出版公開發行之學術性、技術性或藝術性著作。

如屬教師自行出版者,必須載明著作人、發行人之姓名、住所、發行年月日、發行版次、發行所、印製所之名稱及所在地之著作。

3、教育部又於八十八年六月五日台(八八)人(三)字第八八○四○九○七號函釋略以:

「:

著作如係數人合著,並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之部份,由合著人簽章證明。

」。

另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台(九一)人(三)字第九一○九○一七六號函釋略以:

「:

所稱『個人著作出版』,係指著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符,並經出版公開發行之學術性、技術性或藝術性之『專書』著作,尚不得將公開發行之期刊刊載之文章視為個人著作。

」上述規定關係各辦理退休教師將來退休時之權益,業已通函各院、系(所)將有關規定確實轉知各申請人請其慎重考慮。

(三)、本次各學院提出申請延長服務者計有五件,業分別經各該院、系(所)二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送經人事室初審符合申請延長服務基本條件並具特殊條件之一,惟其中醫學院病理學科林欽塘教授雖符合延長服務之規定,但因其無「個人著作」,並未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第四款條件,本次延長服務期滿辦理退休時,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惟鑑於林教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之兩項專利,中文名稱為「一種鼻咽癌細胞的標記肽」與「抑制癌細胞生長之核仁素反意股」,雖非個人著作出版,但考量上述兩項專利之重要性及對學術之貢獻並不亞於「出版之個人著作」,且事涉林教授未來辦理退休時得否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之權益,擬依醫學院意見將上述之補充說明資料併案函送教育部,請教育部從寬同意比照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辦理。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申請延長服務名冊

 

 

 

生日期

資格審定情形

前次核定延長服務

有無兼任行政職務

符合延長服務基本條件一、二、三、四款及左列特殊條件(請在適當款項打「ˇ」)

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一、二、三、四款條件(請在適當款項打「ˇ」)

本次申請延長服務

審查決議

備註

 

證書字號

備查字號

何時為止

 

何時為止

1

教授

傅申

(省略)

教授

教字第(省略)號

91年07月01日台(91)人三字第91078822號

93年01月31日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擔任國家講座主持人者。

()三、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或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者。

(ˇ)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或最近三年內於國內外著名之學術性刊物公開發表與所授課程相關之重要學術論文三篇以上,對學術確有貢獻。

()五、教授藝能科目者最近三年每年有創作、展演、技術指導著有國際聲望者。

()六、所擔任課程經認定屬高科技或稀少性一時難以羅致接替人選者。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

()三、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

()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對學術確有貢獻者。

1年0個月

94年01月31日

審議

通過

文學院藝術史研究所

2

教授

宋賢一

(省略)

教授

教字第(省略)號

年月日台()人字第號

年月日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擔任國家講座主持人者。

(ˇ)三、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或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者。

(ˇ)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或最近三年內於國內外著名之學術性刊物公開發表與所授課程相關之重要學術論文三篇以上,對學術確有貢獻。

()五、教授藝能科目者最近三年每年有創作、展演、技術指導著有國際聲望者。

()六、所擔任課程經認定屬高科技或稀少性一時難以羅致接替人選者。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

(ˇ)三、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

()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對學術確有貢獻者。

1年03個月

94年07月31日

審議

通過

生命科學院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930430屆滿六十五歲第一次延長服務

3

教授

林仁混

(省略)

教授

教字第(省略)號

91年12月24日台(91)人三字第91186359號

93年01月31日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擔任國家講座主持人者。

(ˇ)三、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或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者。

(ˇ)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或最近三年內於國內外著名之學術性刊物公開發表與所授課程相關之重要學術論文三篇以上,對學術確有貢獻。

()五、教授藝能科目者最近三年每年有創作、展演、技術指導著有國際聲望者。

()六、所擔任課程經認定屬高科技或稀少性一時難以羅致接替人選者。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ˇ)二、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

(ˇ)三、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

()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對學術確有貢獻者。

1年0個月

94年01月31日

審議

通過

醫學院生化學科(所)

4

教授

林欽塘

(省略)

教授

教字第(省略)號

年月日台()人字第號

年月日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擔任國家講座主持人者。

()三、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或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者。

(ˇ)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或最近三年內於國內外著名之學術性刊物公開發表與所授課程相關之重要學術論文三篇以上,對學術確有貢獻。

()五、教授藝能科目者最近三年每年有創作、展演、技術指導著有國際聲望者。

()六、所擔任課程經認定屬高科技或稀少性一時難以羅致接替人選者。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有教育部學術獎者。

()三、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勵三次以上。

(ˇ)四、最近三年內有個人著作出版,對學術確有貢獻者。

1年01個月

94年01月31日

審議

通過

醫學院病理學科(所)

921231屆滿六十五歲第一次延長服務

5

教授

楊萬發

(省略)

教授

教字第(省略)號

91年12月24日台(91)人三字第91186359號

93年01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IT认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