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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区各工种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1

第二章矿井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5

第三章仪器维修、标校工安全操作规程9

第四章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16

第五章监测监控工安全操作规程23

第六章测尘工安全操作规程27

第七章自救器、矿灯发放工安全操作规程29

第八章火区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31

第九章束管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34

第十章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37

第十一章综合防尘、隔爆设施维护、刷白工安全操作规程40

第十二章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42

第十三章消防材料库看护工安全操作规程44

第十四章看风门、卫生工安全操作规程45

 

第一章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测风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基础知识,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第三条测风员应担负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4.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5.监测各用风地点(巷道)的配风是否符合规定。

6.参加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7.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

第四条测风员基本要求:

1.测风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用风表和其它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方法。

6)掌握瓦斯测定的方法。

7)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8)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9)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知识。

(二)准备工作

第五条入井前应对所用仪器、仪表进行全面检查。

1.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与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

所有仪器仪表均经过计量检定部门的计量检定,并取得合格证。

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卷尺)、温度计、秒表等。

2.检查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指针是否灵敏可靠,外壳及各部件、螺钉有无松动、异常、校正曲线是否吻合。

3.检查秒表的开关、指针是否灵敏可靠,计时是否准确。

4.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三)测风

第六条测风员安全要点:

1.测风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否则测风数据不能正确反应各用风地点实际风量,有可能导致通风窒息事故和瓦斯事故。

2.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具体确定。

3.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

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m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第七条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矿井一翼回风、主要进风巷、总回风的风量应在测风站内进行测定。

2.回采工作面的风量应在进、回风巷分别测定。

3.掘进工作面风量,可以在距工作面20m左右的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扇吸入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扇前、后10m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扇吸入风量;也可在局部通风机的吸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测定时应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分钟而测得,测风员必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局部通风机。

4.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5.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

6.在巷道测风遇有车辆通过时,要躲到人行道侧或安全地点,待车辆通过3—5min风流稳定后,再开始测风。

7.在临时测风站测风时,要注意观察顶板和支护情况,防止顶板落石伤人。

第八条本工种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顺序:

检查仪器—→下井测风—→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原始记录和绘制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九条操作程序与技术规范:

8.根据所测地点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m/s;中速风表0.5—10m/s;高速风表10m/s以上)。

9.选用风表移动路线:

可以采用六线法、四线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10.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在风表运转30s时再开动计数器。

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11.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min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12.测风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

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cm以上距离。

13.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始终要保持风表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巷道中更要注意。

14.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

如果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

取3次平均值。

15.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V。

16.计算所测巷道风速风量,采用Q=(S一0.4)V。

式中:

Q——所测巷道风量,m3/min

S——所测巷道净断面,m2

V——所测巷道实际风速,m/min。

17.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测量时间填入测风手册。

18.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测风时间填入测风地点记录牌板上。

19.升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测风原始记录”三对口。

20.风表要放在风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21.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采取撤离等措施,并立即向通风队、通风部、通风调度室和调度室汇报。

 

第二章矿井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密闭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应掌握《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中有关“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等项的质量标准要求,做到按标准施工。

第三条矿井密闭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维护管理。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施工及维护管理。

3.负责调节风墙施工及维护管理。

4.负责测风站、风桥的施工及维护管理。

5.负责通风设施的改造、维修、拆除和回收管理工作。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第四条施工前认真学习贯彻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带齐材料和工具。

第五条计划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关人员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地点。

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材料卸车时,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码放,严禁乱堆乱放,班组长应进行现场验收。

第六条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第七条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方可施工。

2.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施工位置、种类。

3.施工设计规定所使用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4.密闭处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连通。

5.在运输巷道中施工时,要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6.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必须支护完好、无积水、淤泥及杂物。

7.密闭前后5米范围内要支护完好,并应在密闭前打好栅栏。

8.行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辆胶轮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9.风门必须能自动关闭,门框要包边沿口,保证不漏风。

10.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至合格。

11.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12.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

13.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放炮施工。

14.砌墙高度超过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三)施工操作

第八条本工种操作程序如下:

验收材料—→检查现场安全—→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施工现场。

第九条掏槽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掏槽时要用钎、镐、大锤等施工,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矸等物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

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施工措施和施工通知单规定要求,掏到硬帮、硬底、硬顶,与煤岩接实。

第一十条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应安设反水管,保持反水畅通、不漏风。

第一十一条安全操作程序与技术规范:

1.检查工作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2.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完之后方可施工。

3.拆除施工地点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梁托住,不准空顶作业。

第一十二条:

永久密闭施工基本要求

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要安设反水管,即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漏风。

2.按照1:

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浆。

3.将砌墙用的砖块必须用水浸湿,使之尽量多吸收水分。

4.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砖墙不许超过10mm,料石墙不许超过30mm;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

5.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6.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

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浮矸后再掏槽砌墙。

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

不得留有空隙。

7.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抹面、挂白、编号、挂设管理、说明牌,设置栅栏。

第一十三条永久风门施工基本要求:

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安设反水管,既要保持水流畅通,要不漏风。

2.安放门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3.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道面,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横梁成直角。

4.按照密闭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5.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先安设过线管。

6.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

7.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面,做到不漏风。

在有轨道的巷道中安设风门时,应设置底坎。

8.安装风门时,应将风门上的门轴与风门框上的轴连接好,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9.风门下部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门框四周包边沿口,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10.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11.所有风门要安设连锁装置。

1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要安设风门开停传感器。

第一十四条调节风窗安装基本要求:

1.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

2.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的上方。

3.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

4.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

5.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操作与风门、密闭相同。

第十五条拆除通风设施基本要求:

1.拆除通风设施前,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

2.完成拆除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

能回收复用的材料必须进库房或在指定地点堆放好,并作好记录。

 

第三章仪器维修、标校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仪器维修、标校工负责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灯、自救器的维修工作。

第二条仪器维修、标校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负责仪器、仪表的管理台账,维修、标校记录和台账的绘制与编写。

(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备有常用工具、仪表、材料以及工作台。

第五条标校仪要求能任意调压、停压不漏气、操作连接方便,易于观测压力的变化情况。

(三)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查

第六条对收回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手压吸气球5-6次后,其基线应回零。

仪器要擦净,各部件应螺丝齐全、连接牢固可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平稳、柔和,不应有卡和急跳现象,并有足够的调整范围。

第七条对吸气球进行检查时,要求在将捏瘪并将胶管折堵后,1分钟内吸气球不鼓涨。

第八条用标校仪对气路进行密封性检查时,要求在将标校仪水柱高度加压到700Pa后,5分钟内压降不得超过10Pa。

第九条电源应开关灵活,仪器条纹清晰。

第十条仪器精度通过目镜观测,干涉条纹应符合目力定度要求(0%~7%范围内应有5根条纹),不弯曲。

第十一条变色吸收剂的变色部分超过三分之一时,要更换。

第十二条检查测微部分时,要求在将基准条纹对准1%,并把小数从“0”调到“1”后,基础条纹应回到零位。

(四)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修操作

第十六条对检修的仪器各部分要细致检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检修顺序依电路、光路、气路进行检修。

第十七条拆装螺丝时要用大小合适的螺丝刀,刀尖与螺丝头应垂直。

当一个组合件上有几个螺丝时,不可把其中的一个螺丝先拧松、拧紧,而应将对称的各个螺丝均匀的拧紧或拧松。

当螺丝孔有脱扣现象时,不准扩大孔径,要加铆套重新套丝扣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气球组的胶皮破裂、活塞芯子老化时应更新,气球组的排气嘴、进气嘴与球的接触面老化时,应涂胶水密封或更换新品。

第十九条检修干燥管组时,应把管组一端胶管折住,将另一端水柱计高度加压到700毫米,要求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否则应排除故障。

常见的故障和排除方法有:

胶管老化、有裂纹,更换新品;干燥管本身有裂纹,更换新品。

更换硅胶时,两端要垫脱脂棉,下端厚10毫米,上端厚5毫米:

两端若垫海绵,下端厚15毫米,上端厚10毫米。

第二十条二氧化碳吸收管组气密性的检查与干燥管组一样。

常见的漏气原因和故障排除方法有:

胶质垫圈老化,更换新品;金属螺盖开焊,应重新焊接。

管的端面不平或呈马蹄形,要用钢锉或砂纸研磨,直至密封良好为止。

管本身老化,出现裂纹、螺丝滑扣,更换新品。

第二十一条检修气室时,要求气室不漏气、不串气,内表面呈黑色。

清洗气室时,将平面玻璃加热后垂直取下,气室的胶装面要作标记;气室腔和弯管要清洗干净;包角螺丝、气室外表要擦干净,安装时胶量要适当,要求即胶装牢固,又看不出多余胶剂。

装完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检修调微组时,要检查螺杆与连接座是否紧密柔和,要求每次检修要进行清洗,并检查固定连接座的螺丝是否松动。

第二十三条检修开关组,在出现诸如按钮弹不起、按钮接触片相碰造成灯泡长明或开关座出现裂纹、螺丝滑扣、电接触片锈蚀等情况时,应重整丝扣或打磨、调整弹簧、调整电接触片等进行检修或更换新品。

第二十四条下光源组常见故障用排除方法有:

灯泡损坏要更换;灯泡接触环上的螺丝锈蚀或松动,应用砂纸打磨或柠紧;灯泡绝缘圈松动,即便把压紧圈拧到底还不能压紧灯泡,可用粘合剂把灯座绝缘圈粘牢;出现电路短路若是灯泡接触环与灯座连接筒中间有金属屑时,应将其清除干净。

第二十五条目镜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有:

保护玻璃划伤严重或破碎,应更换新品,新换的保护玻璃用虫胶或指甲油粘牢,粘胶时,涂胶不可过多,以免影响透光,要待胶干燥后方可使用;当旋转目镜末擦拭干净,有赃物,应分解目镜组,取出目镜并将其擦拭干净,装配时两镜片的鼓面相对,并且镜头平面要与光轴垂直。

第二十六条在检修分划板时,若旋转目镜头脏点不随之转动,说明分划板上有脏物,是实点,说明脏物在有刻线一面;是虚点,则脏物在另一面。

擦拭分划板时,不得用酒精、苯、乙醚等有机溶液擦拭,以免损坏刻线四周的漆层。

当分划板与底座脱落时,应用虫胶或指甲油粘合,粘合时有刻线的一面应朝上,并与底座同心。

第二十七条盘形管组要畅通,气密性要良好。

检修时,将气球一端与盘形连接,压瘪气球若在10秒钟内鼓起,即认为通气良好。

第二十八条检修各镜片组时,各镜片要擦拭干净,没有灰尘、指印。

擦拭时,可用小竹签卷上脱脂棉轻轻擦拭镜片表面,擦拭的手指只能拿住镜头毛面;不得用金属工具进行擦拭,以免划伤镜面。

擦拭中可用脱脂棉沾上少许酒精或苯、乙醚等溶剂进行擦拭,然后用脱脂棉擦干。

第二十九条找光谱的方法是:

各镜片检修合格并按要求装好后,将粗动手轮拧到底再反转两周左右,使反射棱镜座与壳体平行;接通电源,使光通过聚光镜射向平面镜,调整灯泡、聚光镜光屏、平面镜使平面镜射出的最亮的一束光与瓦斯室螺丝孔右侧相切,其高度与上螺丝孔相平;移动反射棱镜,光谱即可出现在目镜里。

第三十条检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镜片不得有影响光谱的划痕、掉块,平面镜、折光棱镜、反射棱镜的镀膜部分必须完好,物镜不得开胶;否则一律更换新品。

2、装配平面镜时,平面镜的下部和后部要与镜座靠紧,固定压板的两螺丝的压力应相同,松紧适度;如果用弹片固定,弹片应位于镜片中部,以免镜片受力不均影响光谱。

3、装配折光棱镜组时,两支柱的高度要相等,弹片位置应在镜片中部,压板的两个螺丝应松紧适度、压力相同。

两个偏心垫圈要夹靠住镜片,以使镜片前表面与镜座上的档片靠紧。

4、反射棱镜组的镜座底部由于调零螺杆和长期顶压,会出现麻点、凹坑等,应用平板油石研磨,使之平整。

弹簧片弹性减弱或失效时,可将其翻过来再用或更换新品。

装配时镜片后面与镜座应靠紧,以防松动。

5、测微玻璃弹簧片的弹性减弱或失效时,可调整弹簧片的形状以增大弹性,或更换新品。

6、各镜片安装要紧密牢固,方位、角度端正,光线能以正确角度通过。

各镜片底座严禁锉磨。

干涉条纹宽窄不合适时,可通过调整平面镜组衬垫锡铂纸来解决。

(五)便携式报警仪的检修操作

第三十一条便携式报警仪的检修,要根据先简后繁、先外后内的原则,逐步缩小故障部位,再根据参数测试情况,找出故障点。

第三十二条清洗传感器网上的煤尘时,应用毛刷去尘,不得使用湿布擦拭,以免损坏检测原件。

第三十三条充电回路的故障,一般应检查电源开关、充电二极管以及连接线路是否存在接触不良、损坏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电源部分,一般应检查电池是否损坏或电量不足,连接线是否存在虚接、短路、断路等情况,稳压电路元件是否损坏。

第三十五条读数显示或报警不准确时,应检查检测元件是否损坏,是否存在接线错误,转换模块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是否损坏、连接线路是否虚接或断路等。

第三十六条更换电池组要整体更换,更换元件时必须关机,防止损坏集成块。

第三十七条仪器维修后要进行外观及通电检查,仪器的外观要完好。

(六)自救器的检修操作

第三十八条自救器的检查与验收

1、矿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由自救器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进行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与厂家联系退换。

2、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增重超过10克的自救器应予报废。

3、使用ZJ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过滤式自救器气密性时,要求在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得大于8毫米;用60-65摄氏度温水检查时,不得有冒泡漏气现象。

否则要更换胶圈或进行维修,以保证气密合格。

4、在60-65摄氏度温水中进行隔绝式自救器气密性检查时,自救器侵入水中出现连续冒泡,或侵入水中一分钟内(10秒后开始计数)断续冒泡超过8个的,要及时进行维修。

1年内,经检查低于8个泡的,可不进行气密性维修;期满1年时,都要及时维修。

5、用温水检查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第三十九条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

1、使用的气密仪必须经过调试、检查,要求仪器系统本身是气密的。

2、气密仪的工作压力范围为(480-520)×9.81帕,检查自救器时,可将压力计水柱提高到540毫米。

封压后10秒钟,水柱保持不动时,则认为气密仪调试合格。

3、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如果检查过滤式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随机附带的L形填块。

4、盖上气密仪封盖,扣上封压钩,同时按秒表计时,10秒钟时,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25秒时,再次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

对于过滤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8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8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到470毫米的,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对于隔离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30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30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450毫米,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为提高检查效率,封压10秒钟后,若压力计水柱停留在480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动,则认为自救器气密合格,不必再观察后15秒钟。

5、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进行处理。

6、由于氧气袋外露,应特别注意防止与锐器接触。

7、禁止在无技术保证的情况下,随意拆卸减压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8、氧气瓶内应充装医用氧气,氧气浓度不得低于98%。

9、自救器存放环境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温度应保持在摄氏零度以上。

严禁自救器与油脂混放在一起。

10、检修人员要对交回的自救器进行验收

  

(1)自救器壳体有无损伤;

  

(2)氧气瓶压力应不低于20兆帕。

11、长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药品(二氧化碳吸收剂)检查,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

第四十条检查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摄氏度。

2、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3、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4、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毫米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

5、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

6、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环质量不好;如在后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毫米,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

7、压力计刻度管里出现水泡时,表明压力计缺水,应注水后再用。

8、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9、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

10、对气密不合格的过滤式自救器,应在经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上称重,增重不超过10克的,密封后可继续使用。

11、为了寻找漏气部位,可用直观方法寻找,也可用毛笔沾浓度适当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压30-60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气的部位进行检查,冒泡处即是漏气处。

此法同样适用于隔绝式自救器。

12、使用气密仪检查隔绝式自救器时,如果在后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高度下降15-30mm,属小漏气,仍属气密合格,但应将漏气处用锡焊封闭;如在最后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30-50mm,属中等漏气,经试验还未失效的,补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

13、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14、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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