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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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采纳市安全生产协会建议: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作业行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谨记有益古训:

“上医治未病”,预防胜于治疗。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监控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东莞各片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所处的地型地貌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借鉴兄弟协会行之有效的经验,学习广州散办关于砼企安全生产的文件。

我们协会组织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供东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1.1安全生产组织及责任

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管生产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搅拌站站长(经理)是混凝土搅拌站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1.1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应包括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用具、器材采购计划;落实整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配合上级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2企业各部门、班组应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或安全工作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班组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企业负责人报告本部门、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1.1.3混凝土企业生产场地和工作范围内存在其他承包、分包单位(合作服务单位)的,混凝土企业应当与承包、分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分包单位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分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指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混凝土企业要对承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管理。

1.2安全生产制度

1.2.1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全面覆盖企业各部门、工种,所有的生产场地、车间、仓库、设备和设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并切实有效,要指定相关的执行责任人。

1.2.3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认真查找本企业各部门、生产场地、车间、仓库、生产设备设施、运输设备等各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并在相关的场地、设备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2.4预拌混凝土企业因生产需要储存部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1.2.5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设备的采购、储存、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3安全教育和培训

1.3.1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应当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参与制定及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2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当建立制度,定期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进行必要的考核,保证企业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1.3.3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当对新入职员工及转换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保证其掌握本岗位及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企业和相关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1.3.4预拌混凝土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3.5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及各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持相关资格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后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3.6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企业员工进行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各种防灾工作演练,教育员工掌握防止灾害,减少损失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1.4安全事故处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安全生产规程的同时,应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防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的操作方法和应对措施。

1.4.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4.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人员安全,要尽一切努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其次才是抢救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4.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灾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4.4企业及企业各部门、有关员工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的调查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部门安全职责

2.1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确定企业各级部门和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1.1企业各级主管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2.1.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或其他原因人为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和职业中毒者,将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2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事务。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引)。

3.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4.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进行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为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分配预算款项。

6.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7.负责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布置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进行安全检查。

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

组织编制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4.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在管理范围内制定安全健康方面的开支预算。

6.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等重要经济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7.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4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所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职责。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危险作业时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4.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5企业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为各部门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协助各部门经理,督促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并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编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划。

开展安全评价,策划公司安全文化的推行,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主持协调编制公司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熟悉掌握本公司生产现状。

了解公司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及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尤其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点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

随时向公司领导提出事故隐患情况报告及整改建议。

6.组织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安全员,并协助其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编制公司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

8.记录和分析公司的安全情况,评估、鉴定公司的安全体系中出现的优缺点,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9.公司发生伤亡事故时,须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时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10.协助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机关实施对本公司的安全监察活动。

2.6搅拌站经理(站长)安全职责

1.负责搅拌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目标、方针和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搅拌站的安全工作小组,并担任组长。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每月不少于1次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安全操作规程。

7.组织计划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技能的培训。

8.落实、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

9.贯彻、落实公司的环保方针,搞好文明生产。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记录文档工作。

11.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2.7技术部门(试验室)安全职责

1.制定公司技术部门、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试验室使用的各种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严格执行。

3.定期组织试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操作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4.试验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5.试验设备、仪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部件应经常检查,确保在安全使用状态。

6.对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的试剂和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管理、使用和保管,建立使用和保管的记录档案。

7.在搅拌站和工地现场进行检测取样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8.协助本部门有关的事故调查和处理,从技术方面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2.8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把安全管理目标纳入生产经营目标,进行目标分解考核。

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中,与质量、效益一起统一检查考核。

2.参与制定公司劳动保护制度,负责劳保用品和各类津贴的审批工作。

3.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公司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培训的需求。

配合搅拌站、各部门、班组,及时提请其对新进入职公司的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复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配合其他部门对有关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指标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分配、调派员工岗位工作时,需考虑该岗位有否职业禁忌症。

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处理公司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对因工致残或经体检确定需要调离原工作的人员,应负责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

7.按照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配合和督促其它部门,积极关注和改善公司职工的工作场所及集体居所、生存状态,确保其环境的健康、安全、卫生。

2.9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2.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为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经费落实。

3.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其它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保证专款专用。

审核各类安全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协助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2.10企业工会安全职责:

1.组织召开职代会并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能。

2.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调处劳动关系。

3.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对任何员工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制止。

5.负责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并参加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6.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关心职工生存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条件的改善,加强女工保护,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8.接待群众来访,开展家访、慰问抚恤工作。

2.11生产调度部门(含搅拌站操作室)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调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布置和协调安全工作及措施。

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应同时研究安全问题。

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的临时紧急项目,应纳入生产调度计划,督促实施。

3.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

4.接受经营业务部门人员或工地订单时,必须同时查询该项目的安全性,及风险程度,在下达订单时作出相应的安全操作指引和说明(如搅拌运输车配送的道路或通道安全、施工点及周边的安全、施工过程的安全,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5.有权拒绝或暂停安全管理失控、拒不改善整改安全隐患的工地所下达的订单。

6.对抢险工程的应急供砼生产任务,必须无条件优先安排,保证供应。

7.发现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

8.发现工地的安全隐患,会同经营部门及时发出协调函,督促工地及时整改。

9.协助生产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2设备管理(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生产用机械、动力、电气、起重设备、钢结构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校核、测试、维修和更新并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2.负责新建搅拌站、机械设备、自制设备和试验设备的验收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定。

3.配合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工作方针,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标准、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经常到各部门、生产场地、车间进行巡回检查,专项或定期组织对有关设备、设施、电气进行检查,以及检查相应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配合各部门做好现场作业和危险作业点的安全控制。

5.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搅拌站经理(站长)、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主任。

6.协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7.参与制定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8.做好防火、防爆的工作,制定相关防火防爆的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9.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协同其他部门,对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研究伤亡事故发生的规律,指出防范措施和督促实施。

2.13材料管理(采购)部门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原材料的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要求原材料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及操作规程。

2.督促监管向本公司供应原材料运输车辆的安全行为,要求供货商确保原材料运输车辆安全性能良好,禁止带病运行的运输车辆进入本公司场地作业,散装罐车、自卸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规范要求。

3.参与协助涉及材料供应商的事故调查处理。

4.及时采购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材料、配件、部件等,采购的物品、安全用具和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14经营(业务)部门安全职责

1.在接洽业务订单时,必须同时审核、评估该项目的安全性、以及该项目有关的人员、场地安全管理状况。

2.将订单交至生产部门的同时,须将该项目的安全状况通告生产部门(包括:

砼车配送的道路或通道安全、施工点及周边的安全、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负责联系和督促工地整改安全隐患。

4.经常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知识。

5.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对涉及工地事故的调查处理。

2.15运输部门(车队)安全职责

1.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和落实交通安全法,杜绝违章驾驶行为。

2.宣传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公司运输部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奖惩制度)及操作规程。

3.定期组织司机进行安全学习,督促、检查司机做好每日出车前的车辆安全检查。

4.掌握所管辖的车辆的安全和技术性能状况,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5.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审计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车况、车辆工地安全、车辆路面安全等)。

7.建立车辆使用、日检、维修保养、定期检审档案,建立司机安全档案及事故档案。

8.及时排除车辆故障和处理车辆事故,并按公司管理制度和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和企业主管负责人。

9.组织参与车辆事故调查处理,并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2.16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的法规,协助企业相关主管负责人做好企业消防和保卫工作。

2.定期检查企业内部各部门、场地、车间等消防器材的合理布置和完好性,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3.建立消防应急制度,组织消防抢险小组,定期举行演练。

4.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进入公司管辖范围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或安全控制区。

5.协助公司行政部门对新加入员工进行登记和相关安全教育。

6.参加相关的事故调查,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2.17后勤部门安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后勤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对后勤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后勤部门员工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的使用和检查。

3.对公司员工宿舍负安全管理责任,应严格落实公司办公场地和员工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作出相应处罚。

4.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5.监督防暑降温费用和用品的使用,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暑降温用品。

6.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对公司食堂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负责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和提出可行的防范措施。

7.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

2.18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每日班前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要具体布置安全措施。

2.坚持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班组成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风险作业的实施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经常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别做好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遵章守纪的典型事例。

5.发生安全、工伤事故时负责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积极投入有效的抢救,尽力避免事故和人员损失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6.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2.19班组员工的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学习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工具、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发生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好现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参加抢救,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2.20企业其它承包(分包)单位安全职责

1.混凝土企业生产场地和工作范围内存在其他承包、分包单位的,混凝土企业应当与承包、分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分包单位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承包、分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指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3.承包、分包单位的在混凝土企业范围内作业前应通知混凝土企业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操作规程实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混凝土企业统一管理。

4.执行承包、分包合同时,必须保证安全,要确保完成安全指标和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落实。

5.承包、分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保证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按承包合同规定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7.组织对参与承包、分包项目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报告,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认真调查处理。

第三章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岗位设置和使用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以健全,做到按章操作,有效预防、及时监控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1关于危险标志牌、禁止合闸标志牌的规定

正确实施悬挂危险标志牌、禁止合闸标志牌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隔离的机器设备,确切提供为操作者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公司的全体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工作的所有承包商、合作服务单位及其员工均须严格遵守悬挂危险标志牌、禁止合闸标志牌的规定,以保证操作者的安全。

任何人员无论何时都必须执行关于悬挂标志牌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及程序。

3.1.1危险标志牌、禁止合闸标志牌等警示标志牌的设计是防止对设备的损坏或人身伤害,但标志牌并不提供特别的个人保护。

危险标志牌、禁止合闸标志牌必须同时悬挂于相关设备的总电源开关和启动开关上,有些电器开关并非隔离开关,因而不能给予操作者充份的保护(例如按钮型开关、紧急停止按钮、拉绳开关、闸轨开关等),切勿将此类开关作为隔离开关使用;

3.1.2当需要进行维修及清洗机器设备时,有需要对开关、阀门或其他装置等设施进行隔离,必须挂上危险标志牌和禁止合闸标志牌。

在未开始工作前,将所有危险标志牌、禁止合闸标志牌挂在有关的须隔离的设施及其总电源开关上。

标志牌应可靠地悬挂在须隔离的设施及其总电源开关上,标志牌必须可以清楚地被看到。

如果对于须隔离的设施及其总电源开关的准确位置有任何疑问,应向相关的主管人员咨询确认。

3.1.3凡挂有危险标志牌和禁止合闸标志牌的任何开关、阀门或其他装置,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操作。

3.1.4为了确保安全,挂上的危险标志牌和禁止合闸标志牌必须只能由悬挂者本人除下。

除非确认悬挂者本人已完成工作因事离开工作地点无法亲自解除,经搅拌站经理(站长)和机修主管检查确认批准并采取合理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安全之后,方可取下标志牌。

3.1.5任何人不得擅自取下其他人悬挂的危险标志牌和禁止合闸标志牌。

只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紧急避险情况下或上述所列的情况下,方可除下非本悬挂的危险标志牌和禁止合闸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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