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民用建筑规范.docx
《各类民用建筑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类民用建筑规范.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各类民用建筑规范
一、托儿所、幼儿园(JGJ39-87)
1.四个班以上应有独立基地、服务半径为300m。
三班以下可设在住宅底层,但应有独立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
附设高层建筑内时,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独立出入口。
2.必须设置各班专用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
全园场地面积不小于180+20(N-1)。
3.全园共用活动场地30米跑道、沙坑、水深不超过米的戏水池。
4.托幼园活动室、寝室净高(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
音乐活动室的净高米。
5.托幼建筑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
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5。
6.幼儿园单侧采光的活动室,进深不宜超过米。
7.主体建筑走廊净宽:
生活用房双面,单面;其他用房双面,单面。
8.幼儿楼梯踏步150×260;楼梯靠墙一侧幼儿扶手高度不大于;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
9.活动室、寝室、音体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宽度≥。
疏散通道不应设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10.幼儿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
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
12。
11.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在距地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在距地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门的双面均易平滑、无棱角。
外门宜设纱门。
12.活动室窗台距地高度不宜大于;内不应设平开窗。
13.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应≥,、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大于。
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14.幼儿经常接触的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
所有墙角、窗台线脚等均必须做成小圆角。
15.幼儿园盥洗池的高度为米,宽度为米,水龙头的间距为米。
16.室内电器设置插座必需安置在米以上的位置。
17.幼儿园应采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5℃。
二、中小学校(GBJ99-86)
1.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距铁路不应小于300M,距城市干道不应小于80m。
2.中学服务半径≯1000M,小学服务半径≯500M。
校门不宜开向机动车流量≥300的马路。
3.学校容积率小学≯,中学≯,中幼师≯。
4.运动场地小学≮人,中学≮人,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
5.绿地小学≮人,中学≮人,中幼师≮人。
6.南向普通教室日照宜为2小时。
7.两排教室长边相对时间距≮25M,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25M。
8.课桌排距:
小学850(合班800),中学900(合班850),纵向走道宽度550(合班900),课桌与墙净距120(合班靠墙纵走道550)。
第一排课桌距黑板2000(合班2500)。
9.最后一排课桌后沿到黑板距离:
小学不宜大于8000;中学8500;合班18000。
10.实化学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或西南向布置。
试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龙头。
11.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2100mm。
12.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90m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
13.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
中学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14.小学教室净高;中学教室、实验室;合班教室米;辅助用房;办公室。
15.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并不宜高于1000。
教室实验室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
16.教学楼走道宽度:
内廊2100;外廊1800;办公1500;内楼梯栏杆高度900,外廊栏杆1100。
17.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合班教室1500。
18.学校所有房间采光系数最低值除厕浴走廊楼梯为%外,其他均为%。
玻地比,除厕所淋浴为1/10外,其他全为1/6。
三、文化馆(JGJ41-87)
1.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2.窗地比(单侧窗):
展览、阅览用房、美术书法工作室、美术书法教室1/4,其他1/5。
3.5层及5层以上的文化馆应设电梯。
4.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
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厅同高。
5.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
6.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7.文化馆的建筑耐火等级:
高层建筑不应低于二级,多层建筑不应低于三级。
8.内走道净宽:
群众活动(双,单);学习辅导(,);专业工作(,)
9.观演厅、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等人员密集的用房宜设在底层,并有直接对外安全出口。
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
四、图书馆(JGJ38-99)
1.设有少儿阅览区的图书馆,该区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室外应有设施较完善的儿童活动场地。
2.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物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绿化率不宜小于30%。
3.图书馆各空间柱例尺寸、层高、荷载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使用的灵活性。
藏、阅空间合一者,宜采取统一柱例尺寸,统一层高和统一荷载。
柱例尺寸应适合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和所选书架的排列要求。
框架结构的柱网宜采用或的整数倍模数。
4.藏书区净高不得小于,当有梁或管线时,其底面净高不宜小于;采用积层书架的书库结构梁(或管线)底面之净高不得小于。
5.图书馆的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时,宜设乘客电梯或客货两用电梯。
6.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至少有一套书刊提升设备。
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宜少于两套。
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除应有提升设备外,宜另设专用货梯。
7.书库内工作人员专用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坡度不应大于45°,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8.300座位以上规模的报告厅应与阅览区隔离,独立设置。
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两个。
9.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耐火等级一级。
特藏库、珍善本书库的耐火等级一级。
10.建筑高度超过24m,藏书量不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建筑高度不超过,藏书量超过10万册但不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1.基本书库、非书资料库,藏阅合一的阅览空间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时,≯1500㎡;多层时,≯1000㎡;高层时,≯700㎡;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书库,≯300㎡。
当防火分区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12.珍善本书库、特藏库,应单独设置防火分区。
13.采用积层书架的书库,划分防火分区时,应将书架层的面积合并计算。
14.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建筑高度超过的书库和非书资料库,以及图书馆内的珍善本书库,应设置火灾自愿动报警系统。
15.书库、非书资料库的疏散楼梯,应设计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16.书库、非书资料库、藏阅合一的藏书空间,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的特藏库、胶片库和珍善本书库
2)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书库
3)除地下室外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倍时;
4)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的多层书库。
五、档案馆(JGJ25-2000)
1.档案馆分特、甲、乙三级。
耐火等级均为一级。
2.查阅档案、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计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应设电梯。
超过两层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
档案库设于地下时,必须采取防潮、防水措施;必须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
3.档案库每间的窗洞面积与外墙面积比不应大于1:
10,档案库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
4.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kN/m2。
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或按实际需要确定。
5.阅览室设计应符合:
1)天然采光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
5;应避免阳光直射和眩光;.窗宜设遮阳设施;
2)单面采光的阅览室进深与窗墙高度比不应大于2:
1;双面采光不应大于4:
1;
3)每个阅览座位使用面积:
普通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专用阅览室不应小于㎡/座。
若采用单间时,房间面积不应小于㎡。
6.缩微阅览室设计应符合:
1)朝向以北向为宜,避免朝西,不宜设在地下室。
2)缩微用房宜设于首层,应自成一区。
应远离振源。
3)静电复印室不应设于缩微用房和计算机房区域内。
7.母片库不应设外窗;当设外窗时,应有良好的遮光设施。
8.中心控制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入口附近。
9.档案库净高不应低于m。
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m。
10.库区或库房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其面积不应小于6m2;当设专用封闭外廊时,可不设缓冲间。
11.每个档案库应设两个独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间布置方式。
12.库区内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13.库区缓冲间及档案库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14.特级、甲级档案馆的档案库、缩微用房、空调机房等房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15.供垂直运输档案、资料的电梯,其位置应临近档案库,但应在防火门外;当设置垂直传送设施时,竖井应封闭,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16.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
六、博物馆(JGJ66-91)
1.博物馆分为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中型馆(4000~10000㎡)、小型馆(小于4000㎡)
2.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3.博物馆的陈列室不宜布置在4层或4层以上。
大、中型馆内2层或2层以上的陈列室宜设置货客两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房应设置载货电梯。
4.收藏对温湿度较敏感的藏品,应在藏品库区或藏品库房的入口处设缓冲间,面积不应小于6㎡。
5.大、中型馆的藏品宜按质地分间贮藏,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
6.每间藏品库房应单独设门。
窗地面积比不宜大于1/20。
珍品库房不宜设窗。
陈列事、藏品库临城市主干道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
7.每一陈列主题的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m。
陈列室单跨时的跨度不宜小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宜小于7m。
8.藏品库区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层建筑不得大于10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
9.陈列区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
10.藏品区和陈列区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藏品库房、陈列室的隔墙应为非燃烧体。
防火分区内的隔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封闭式竖井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非燃烧体及丙级防火门。
11.大、中型馆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大型馆内的普通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宜设置预防作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剧场(JGJ57-2000)
1.按规模:
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
2.按等级:
特、甲、乙、丙。
特级设计年限、防火等级另确定。
甲乙丙耐火等级二级。
3.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连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邻接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宽度的总合并符合以下规定:
小型≥8M,中型≥12M,大、特大型≥15M。
4.剧场建筑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不少于㎡/座。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
5.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
6.视点宜选在台口线中心台面处,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隔排升高时,座席应错排布置。
7.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8.座席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短排法:
硬椅不应小于,软椅不应小于,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长排法:
硬椅不应小于;软椅不应小于。
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9.短排法:
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11座。
每增加一座,排距增加25mm。
10.长排法:
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50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5座。
11.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排。
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当池座首排设置残疾人席时,应再增加不小于的距离。
12.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席,座席深应为,宽为。
13.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1:
10时应做防滑处理,铺设的地毯等应为B1级材料,并有可靠的固定方式。
坡度大于1:
6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的台阶。
14.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高度不应遮挡视线,不应大于,下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
座席地坪高于前排时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之纵走道或梯步时应设栏杆。
15.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纵走道不应小于。
横走道不应小于;
2)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
16.追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追光室应设在楼座观众厅的后部左右各1,面积不宜小于8m2,进深和宽度均不得小于2500;
2)调光柜室应靠近舞台
17.舞台监督主控台应设置在舞台内侧上场口。
18.灯控室、声控室均应设在观众厅后部,通过监视窗口应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全部,
19.同声翻译室的位置,宜设在观众厅周边,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应有合适的监视窗口。
20.功放室应远离调光柜室,宜设在靠近主扬声器组的位置。
21.台上机械控制室宜设在二层天桥中部,或在一层天桥上部设置专用的台上机械控制室。
22.小道具室宜靠近演员上、下场口设置。
23.观众厅出口应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
楼座至少应有两人独立的出口,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24.观从厅安全疏散门应为双扇门,净宽不小于,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应在离门以外。
25.观众厅疏散通道的坡度,室内部分不大于1/8,室外部分不大于1/10,并应加防滑措施;地面以上2m以内不得有任何突出物,或装镜子和假门。
26.舞台主台通向各外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水幕。
27.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顶棚、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材料、检修马道、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8.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场,舞台的葡萄架下,应设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超过1500个座位的观众厅的闷顶内、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观众厅、舞台上部(屋顶采用金属构件时)、化妆室、道具室、储藏室和贵宾室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9.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30.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邻的剧场,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31.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32.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八、电影院(JGJ58-88)
1.按规模:
特大>1200座,大801~1200,中501~800,小≤500。
按等级:
特、甲、乙、丙。
2.耐火等级:
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3.主体结构耐久年限:
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同剧场建筑。
4.主要出入口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安全宽度的总合,且中小型≮8M,大型≮12M,特大型≮15M。
5.电影院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
中小型留出不少于㎡/座,大型、特大型还应满足深度≮10M。
6.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院内空地或通道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另有两侧临院内空地或通道路,其宽度均≮。
7.池座第一排观众地面至设计视点的高差≮及≯。
设计视点应取画面下缘中点。
最大视距尚宜控制在36m~40m。
8.影剧院的观众席应按每400个座位设一个轮椅席(×)
9.观众厅满座最佳混响时间在500~1000Hz范围内宜采用±。
10.观众使用的主楼梯净宽不应小于;室外疏散梯净宽不应小于。
九、体育建筑(JGJ31-2003)
1.观众出入口有效宽度≮百人。
观众出入口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人。
2.道路净宽应满足消防车的要求,≮,净高≮4M。
十、公园(CJJ48-92)
1.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
从现状树木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3M且地面不得开槽。
2.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
1)成林地带树冠投影以外5M范围内。
2)单株同时满足冠投影以外5M范围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的20倍。
十一、办公建筑(JGJ67-89)
1.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高度超过75m的办公楼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2.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小于×。
3.走道最小净宽:
走道长度小于40m时,单面布房,双面布房;
走道长度大于40m时,单面布房,双面布房;
4.办公楼走道地面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应设坡道不得高置台阶。
其坡度不宜大于1∶8。
5.办公建筑的办公室室内净高米;设空调米;走道净高米;贮藏间。
6.厕所距离最远的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外开门的厕所间的平面尺寸900×1200。
厕所应设前室,前室内设置洗手盆、洗污盆。
厕所应有天然采光,不允许时应设机械排风。
十二、商店建筑(JGJ48-88)
1.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周长或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2.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设置。
3.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4.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5.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
1)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踏步高度不应大于,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2)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3)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两侧应设高度为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6.大型商店营业部分层数为4层或4层以上时,宜设自动扶梯或乘客电梯。
自动扶梯的倾角≤30。
。
7.营业厅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超过20米。
8.商店营业厅的出入门、安全门净宽度不应小于,并不应设置门槛。
9.综合楼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隔墙和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商店部分安全出口必须与其他建筑部分隔开。
多层住宅底层商店的顶楼板的耐火极限可不低于1h。
10.大型商业建筑工地的封闭中庭应设自动排烟设施。
带机械排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的营业厅最小净高为米。
11.商店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搂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防火规范的规定。
12.大型商场的营业层在5层以上时,宜设置直通屋顶平台的疏散楼梯间不少于2部,屋顶平台上无障碍物的避难面积不宜小于最大营业层面积的50%。
13.店外突出的招牌、广告牌其底部至室外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米。
14.橱窗平台高于室内地面不应小于米,高于室外地面不应小于米。
橱窗内一般不采暖。
十三、饮食建筑(JGJ64-89)
1.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2.餐厨比:
餐馆为1:
,食堂为1:
1。
3.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十四、综合医院(JGJ49-88)
1.病房楼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2.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不少于二合;高层病房楼应设污物梯。
3.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踏步宽度不得小于,高度不应大于。
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4.三层及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有防滑措施。
5.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6..诊查室室内净高≥,病房室内净高≥。
7.利用走道单侧候诊净宽;双侧候诊。
设置厕所时男女病人的比例为6:
4计算
8.抢救室宜直通门厅,面积不应汴于24㎡;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9.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10.儿科病房宜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下。
11.20床以下的一般传染病房,宜设在病房楼的首层,并设专用出入口,但其上一层不得设置产科和儿科护理单元。
12.20床以上的一般传染病房,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
13.传染病房不得超过4张床,两床之间净距不小于1m,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设附于病房之内;并且应单独对外出口。
14.高层医院耐火等级为一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当为三级时,不应超过三层。
15.同层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16.病人使用的楼梯不论层数多少,均应为封闭式楼梯间;高层病房楼应为防烟楼梯间。
每层电梯间应设前室,由走道通向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十五、旅馆建筑(JGJ62-90)
1.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
2.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在客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
3.一、二级旅馆3层及3层以上,三级旅馆4层及4层以上,四级旅馆6层及6层以上,五、六级旅馆7层及7层以上,应设电梯。
4.自然采光的客房的窗地比不应小于1/8
5.客房净高设空调时不应低于米;不设空调时不应低于米。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客房时,应至少有8M2的面积的净高不低于米。
客房入口门洞宽度不应小于900×2100。
6.卫生间及客房内过道和客房层公共走道净高度不应低于米。
卫生间门宽750×2100。
十六、疗养院(JGJ40-87)
1.疗养房、理疗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连接。
2.疗养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3.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若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4.疗养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m。
5.疗养员活动室窗地比≥1/4,疗养室、制剂室等≥1/6,浴厕等≥1/10。
6.活动室必须光线充足,朝向和通风良好,并宜选择有两个采光方向的位置。
活动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应小于m。
凡疗养员使用的厕所和淋浴隔间的门扇宜向外开启。
7.放射用房应单独布置或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