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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则

制定管理制度汇编的依据和目的:

一、遵循国家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公布执行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加上以补充和修改,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二、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强化企业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使公司各项管理上新台阶。

三、为体现“用我的真心诚意,换你的称心满意”的服务宗旨,严格把好各个环节,以优良的工程质量,让客户满意。

四、为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增加公司与员工共同的经济效益。

五、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劳动纪律,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违章必究,奖罚分明。

六、本管理制度汇编适用的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

七、本管理制度汇编经总经理审核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公司在必要时对本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条款作增减和修订,并公布实施,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须遵照执行。

第二部分员工管理

一、员工录用制度

第一条总则

1、本制度主要适用管理层员工的录用,兼职不适用本制度。

2、职工必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持有有效##及相关学历证明和技术等级证书,管理层员工必须持有有效##、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和与其岗位相应的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

3、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①18周岁以下未成年者

②身体有缺陷或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体格检查或身体欠佳经公司认定不适合从事者

③在原工作单位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④其他单位因其品行不端被开除者

⑤吸毒或有其他不良品行或有犯罪行为者

第二条录用时间

录用工作根据岗位需要,每季度各个部门将人力资源计划报办公室经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录用员工。

但应尽量保证录用工作的连续性和规X性。

第三条 录用方式

管理层员工实行招聘聘用制,职工实行招聘与介绍(推荐)雇用制。

 

第四条职工雇用

新职工进入公司,如是公司职工或公司业务联系单位的熟人介绍或推荐,必须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新职工上岗前,应由工程部进行岗前技术培训,系统学习公司企业文化和施工安全知识。

新职工须经过1个月综合考察,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登记手续,不合格者应及时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条招聘程序

招聘原则上以招聘为主。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办公室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办公室、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求职人员应聘程序:

1、所有求职人员应先填写《应聘信息登记表》,由办公室进行初试。

2、初试合格后,由办公室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批准方能上岗。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4、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三天内等结果。

5、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自行办理体检手续(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6、体检合格,办公室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第七条员工报到

1、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办公室报到,并以其向办公室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2、报到当天新员工须携带:

三X一寸免冠照片;##;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或职业##书原件和复印件,医院体检表;

3、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办公室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本人《劳动手册》和原工作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第八条入职手续

1、报到当日,办公室应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简介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办公室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2、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⑴员工手册

⑵办公桌的钥匙

⑶必要的办公用品

3、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办公室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4、办公室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员工试用期

新员工一般有1-3个月的试用期,具体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1、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2、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十条试用期的考核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时,办公室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考评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办公室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十一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办公室主管、总经理批准。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提交《员工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满之前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办公室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

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

员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办公室。

 

第十五条试用期员工和正式聘用员工的有关劳动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守则

 

第一条 制定要旨

1.为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守则。

2.凡被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须遵守本守则。

3.本守则的修改、废止。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守则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守则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

员工录用必须经过面试和技能测试,应聘人员必须是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有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健康(录用前评区级医院证明)要有良好的自身素质。

员工是否录用,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决定,职工由办公室及工程管理部共同决定,报总经理批准。

2.应聘员工录用后,须经过试用。

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员工如表现出色,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满,不符合岗位要求,则结束试用期,予以辞退。

3.受聘员工必须将填妥的《应聘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呈交公司存档。

如有任何个人资料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

4.工作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行业特点:

①公司管理层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休息二天。

②职工实行年集中休假制度,一般实行计件工作制,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实行计时工作制。

③工作日具体作息时间为:

上午08:

30-12:

00,下午12:

30-17:

00。

④对公司下派给员工的正常工作任务,员工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保质完成。

因员工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时,在确保完成时限的前提下,是否需要“加班”由职工自行决定。

对此类“加班”公司不作记录,不计加班工资。

5.劳动(务)合同的解除

(一)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务)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规X)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或留下重大隐患的;

④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更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③劳动(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公司经济性裁减人员。

(三)员工解除合同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做好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公司。

6.劳动(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务)合同即行终止:

①劳动(务)合同期限届满,并不再被续聘的;

②企业歇业;

③员工达到退休年龄;

④员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离职交接

①员工离职前,必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交回属于公司的一切财物,以及因公司业务在工作交往中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包括本人的名片),办好移交手续,并作出保守公司秘密等承诺。

如有违者,公司有权采取法律行动。

②财务人员离职,必须接受财务审计,双方无疑义后,方可离职;

③业务人员离职,必须结清所有业务款项,接受财务审核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薪酬制定

①薪酬制定,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

②员工薪酬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及福利组成。

2、薪酬发放

①员工每月发薪日为次月15日前。

②员工工资按月发放,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年终效益奖由公司根据当年经营情况及该员工全年综合表现,确定具体发放数额。

3、薪酬增减按公司薪酬规定执行

4、个人所得税

员工必须按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员工福利

1、休假

本公司年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每周六、周日为管理人员选休日。

2、医疗保险、养老、失业保险金

①公司沪籍员工可享有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

如员工属于退休聘用或兼职或下岗人员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则不享受本福利。

②公司非沪籍管理人员可享有公司提供的##市规定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或与“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相对应的商业保险。

流动性较大的职工由公司办理商业性团体意外保险。

③交通补助、补助、防暑降温费按工作岗位及个人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④工龄工资及技术津贴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 员工培训

1、申请资格及程序

①因发展需要,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或进修课程,并给予资助。

②凡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在占用上班时间的情况下申请进修、培训,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资助金额

员工在完成学业,获得合格证书并交公司保存后,可凭公司总经理的批准签字,全额报销学费;如未获得合格证书,学费自理。

3、资助款项的退回

已受培训资助的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服务期未满五年须全额退回最近五年内公司提供的资助款项,方可离开公司。

 

第六条 劳动纪律暨行为规X

1、仪容仪表

①作业工人必须穿工作服上班,且做到整洁、大方。

②上班时不得穿背心、短裤,更不得穿拖鞋。

③保持面部清洁,头发梳理整齐。

2、基本行为举止

①上班时应做到:

形象:

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谈吐:

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衣着:

仪表整齐,干净得体。

②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③认真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汇编)。

④未经允许,不得带领公司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公司或宿舍留宿。

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应长话短说,上班时间,禁止用或上网聊天。

⑥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

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⑦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使用卫生间之后应随手冲洗。

⑧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养成人离灯灭、人离水止等习惯。

⑨外出时,应做留言。

携带公司物品外出,须办理手续,发生丢失、损坏时,照价赔偿。

⑩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对方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⑾讲究文明卫生,每天工作完毕,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工具、用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3、职业道德

诚实、廉洁、公平、互利、敬客是公司对员工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公司最重要的商业资产。

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必须确保公司的声誉不会因欺诈、失信、贪污、受贿而受到损害。

4、禁止各类##获利行为

①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索取、介绍和收受各种利益(包括礼品、借贷、有价证券、费用、报酬、契约、服务)满足个人需要,不得强索客户宴请娱乐。

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贪污、受贿、行贿及其它的##行为。

③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利益。

④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从事与公司无关的商业交易,或以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

⑤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即予开除,且公司保留追诉之权利。

5、不得兼职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它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6、工作态度

①工作态度端正,有责任心,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计划地完成工作,杜绝主观随意性,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③主动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严禁故意阻挠、设置人为障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无法如期顺利完成。

7、利益冲突

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投资或活动,不得有影响公司信誉的言行。

8、保守秘密

①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严守公司##。

②公司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对外泄露。

③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各项未公布的计划、议程、决定不得对外泄露。

④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主管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

⑤任何情况下,员工均不得向外界泄露任何与公司具体业务有关之商业情报和##资料。

⑥员工离职后,仍不得向外泄露公司秘密,如因泄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该员工责任的权利。

9、爱护公司财物

①档案资料

公司的财务档案、业务活动往来函件、客户名片、商务活动记录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均为公司财物的一部分,未经批准,不得外泄、外借。

员工离职,应完整移交公司。

②财物

公司严禁员工私自占用或转卖公司财物,包括办公用品、原料、样品、礼品等。

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③设备

爱护公司的生产、安全、生活、环保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坏。

10、工作责任

①对于公司所交付的工作任务,须按时、保质完成。

②严禁擅离职守,贻误工作。

③对工作安排有争议时,可在适当时机提出,但不能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所派工作,须事先征得上级主管许可。

④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完成。

11、上下级、同事关系

①尽忠职守,服从上级指挥。

服从公司对工作岗位的安排,认真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

②尊重领导,友爱同事,建立互帮互信、团结协调的同事和上下级关系。

③严禁散布流言蜚语,挑拨事端,造成同事和上下级之间的矛盾。

12、个人道德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之规X。

②员工间应互相尊重,团结友好,严禁拉帮结派。

③严禁赌博、斗殴、酗酒、嫖娼、偷盗、吸毒,非法侵占他人或公司财物等行为。

④严禁伪造单据、文件等违反诚信的欺骗行为。

⑤禁止其它影响社会治安及公司形象声誉的言行。

13、罚则

①任何员工如违反上述劳动纪律暨行为规X,均须接受有关处分,处分种类为:

行政警告、记过、经济处罚、留用察看,违纪者必须作出书面检讨。

违纪严重者即时除名,公司无须予以任何离职补偿,如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见《职工奖励处罚制度》。

②为保障公司利益,任何员工若发现公司同事有触犯公司纪律和员工守则者,均有责任向公司主管人员反映,公司将为其绝对##。

 

第七条 公司奖励

1、奖励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保持强大的竞争力。

2、奖励措施

公司对员工奖励包括精神奖励(通报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评为先进工作者)、实物奖励、职务晋升等,具体奖励规定见《职工奖励处罚制度》。

第八条 附则

1、本守则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相冲突,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为准。

2、本守则将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正,新守则自动替代旧守则。

3、本守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四、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和处分类别

第四条奖励类别

对职工的奖励分为:

通报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五条 处分类别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除名。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对不能胜任工作、工作中失误较多的,经多次帮助仍无改进者,给予扣减工资、调离工作岗位及解除劳动(务)合同或除名处理。

第三章奖励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工作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当月工作任务者。

3.热心助人,有具体的事实者。

4.其它有利社会和公司的善行佳话。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采纳后有成效者。

2.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在意外事故、灾害时,处置得当,确保公司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本月获嘉奖二次以上或全年累计嘉奖三次以上,以及其它应给予记功事迹者。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在意外事件或灾害中,奋不顾身保护他人的安全或减少国家和公司、业主的财产损失;或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本月嘉奖、记功二次以上或全年累计嘉奖、记功三次以上者。

4、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该给予重奖者。

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四章行政处分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初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虽不是初次违反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情形不严重者,

2、违反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操作规程或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无证上岗或无证进行操作的当事人、安全员、工地主管(项目经理或班组长);

4、不遵守考勤制度。

一个月内旷工二次(天)或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者;不及时考勤及办理考勤有关复核上报手续者。

5、不服从主管领导和指挥,属于初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第十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初次违反制度经帮助教育不肯认识错误者。

2、严重违反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者或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3、擅自改变或不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员、施工员、工地主管(项目经理或班组长)。

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或未认真检查,检查中无记录,对发现问题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安全员、工地主管。

5、未履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手续,未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或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安全员、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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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遵守考勤请假制度,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含)以上和旷工累计三次(含)以上及年度内旷工超过五次者;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7、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当月受警告处分二次以或年度内受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

第十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

1、严重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或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经帮助教育仍不改正者。

2、严重违反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者,造成事故及财物损失者。

3、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或故意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施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重大损失者。

4、严重违反考勤请假制度,月度内旷工累计超过六天或年度内累计超过十次者。

5.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年度内受记小过处分三次以上者。

第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2、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3、严重违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3、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

4、盗窃私人或公司财物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7、年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8、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等刑事处分者。

9、其它应给予除名者。

第十三条当事人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时,可同时通知其停职检查,待其认识错误写出书面检讨后,再恢复工作。

当事人经停职检查认识错误的,停职期间作事假处理;当事人无故拒不承认错误的,停职期间作旷工处理。

第五章经济奖励和处罚

第十四条职工奖励经批准生效后,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嘉奖当月奖励50元/次,记功奖励100-300元/次,记大功奖励200-500元/次,先进工作者奖励1000元。

对表现优异、影响较大者可给予提高工资待遇的奖励。

第十五条职工行政处分生效后,可同时给予经济处罚,采用罚款或扣减工资形式,警告50元/次,记过100-200元/次,记大过300-500元/次。

对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可给予降低工资待遇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职工,除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六章职工奖罚的程序

第十七条职工奖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处理。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奖罚事项在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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