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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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心得体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央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一些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主体意识不强,重经济发展轻廉政建设,不能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想追究、不敢追究、不会追究等提出的工作要求。

就工作实践中如何具体落实好“两个责任”,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必须着力落实责任主体中的责任人职责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必须重视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是非常明确的,但要把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还必须着力落实好责任主体中的责任人职责:

第一,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实际的责任人,对所领导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全责;第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

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工作,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应有责任;第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承担起职责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到抓业务工作与抓廉政建设并重,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第四,作为责任人不能只在所在机构挂挂名,开会讲讲话,责任书上签签字,象征性地参加一下检查考核就完事了,而要具体实际地做工作。

具体来讲,责任人要着眼于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从全局谋划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好思路,做好决断;要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指导,督促落实;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勤政,以上率下;要抓好责任追究——勇于发声,敢于亮剑。

二、必须着力落实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责

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着两个方面的重要职责,即组织协调和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

就是说党风廉政建设不是某个领导、某个职能部门的事,一家一方是很难承担和做好的,必须齐抓(出自: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心得体会)共管,这就有个组织协调的

篇二:

学习两个责任心得体会20XX

学习两个责任心得体会20XX

今年以来,河池市地税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抓认识、建机制、重问效,推行“两个责任”流程示意图,力促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以上带下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良好局面。

一、主要做法

(一)上下联动,下实功夫,建立责任传导机制

在深刻领会《自治区地税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基础上,通过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及其保障措施的实质内涵和具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实施意见》制作成落实“两个责任”的示意图。

把党组3大类12项主体责任及4大落实保障措施、纪检监察部门7项监督责任及5项落实保障措施条分缕析,简单明了地勾勒出“两个责任”清单内容,明确“两个责任”干什么、怎么干,如何追究相关责任。

(二)逐项分解,传导压力,完善述职述廉制度

建章立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即党组每年听取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年3次。

层层分解。

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

通过对《实施意见》层层梳理,逐条归类,制作了“两个责任”示意图,对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分类归纳,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分类罗列。

细化了“两个责任”的内容。

通过逐一细化,全面厘清“两个责任”的内容,让“两个责任”一目了然。

操作性强。

“示意图”的分解提高了可操作性。

按操作流程逐条归纳,内容详实、清楚明了,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责任明晰。

责任追究有据可循。

该“示意图”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让落实责任不力无可遁形,切实强化了责任追究。

(三)综合施策,强化教育,实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为契机,引导干部职工正视自身差距,参照先进人物及“身边出彩地税人”事迹,反思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做到心中知不足,心中存敬畏,将反“四风”、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认识内化于心。

围绕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借势加强精神文明引导教育,在干部职工中传递正能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实现集中性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向常态化精神文明创建实践的延伸。

完善制度和管理,规范“两权”管理和运行。

解决制度缺位问题,以“两个减负”为落脚点,以优化纳税服务和强化内部管理为突破口,建立绩效考评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对工作、管理、考核和督查四大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全部完成了计划的33项制度,另新建29项制度,建立起可执行、可问效、可监督的制度体系。

与效能督查相结合,把制度规定固化到绩效管理指标上进行约束,并把制度“禁区”纳入绩效管理扣分项目;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对制度执行和干部作风进行同察访、同监督;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办税前台启用排队叫号系统评价器,邀请部分纳税人和基层干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把廉政谈话作为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开展“转作风听民意访民情”廉政谈话活动。

对发生违纪案件单位的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开展“廉政约谈”活动,指出问题,提出批评,督促整改,使纪律建设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今年以来,对各县(市、区)地税局和直属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廉政约谈12人,全系统共10多批(次)800多人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

(四)拓展机制,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评价。

畅通监督渠道。

坚持有案必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转批件3件,同比增长30%,处理案件3件。

坚持“一案双查”,通过对外查处违法行为、对内规范执法行为,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廉的目的;坚持有求必应,认真处理“河池网络问政”平台来信和群众信访。

主动接受监督。

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对现有的审批事项逐项评估分析,不断完善目录清单,主动面向社会予以公开,提高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着手将纪检监察监督、兼职监察员监督、干部监督、特邀监察员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进行整合衔接,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突出重点监督。

重点开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河池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等现象的检查,推行“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明察暗访,促进全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同时,把局内各单位、下一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定期进行考评,持续改进薄弱环节,促进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铭责于“心”。

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保证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有2次以上的廉政专题讲座。

自上而下凝聚共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问题、不良影响的严格追责。

推行“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办税大厅实践周”活动,弘扬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风尚。

上半年,共组织依法行政、税收征管等培训12期,培训干部近1000余人(次)。

二、工作成效

(一)两个“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全面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夯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基础。

明确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落实选人用人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纪检组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形成“一级抓一级,一

篇三: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体会(二篇)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体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

各级党委、纪委,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牢牢牵住“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

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

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更多地担负起在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二、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

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

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

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

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

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

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

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

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

一要狠抓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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