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体形象形态与形的情感象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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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形象形态与形的情感象征
形体、形象、形态与形的情感象征
内容摘要:
艺术情感是需要表现的,只有通过表现,艺术家才能明确自己究竟要表现何种感情,不同的情感由于性质和类型的不同,需要通过不同的表现方式、表现途径、表现策略加以处理。
关键词:
艺术情感表现形式情感象征
艺术是对情感的表现,艺术品是表现情感的载体,通过它的形式来将情感系统地呈现出来以供我们识认。
美国艺术批评家苏珊·朗格曾对艺术品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一件艺术品就是一件表现性的形式,这种创造出来的形式是供我们的感官去知觉或供我们想象的,而它所表现的东西就是人类的情感。
”①
艺术家创造艺术品是遵循着一定的法则的,是依照其特定的语言规范和规律的,而艺术创造法则中的语言规范和表现规律,又是具有传统性和典范意义的。
艺术家们对这些法则的遵循和更新,是为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完成艺术品的创作。
这是艺术家情感的表现。
在一幅绘画艺术作品里,它的形式里蕴含有多种的构成要素,这其中就包括了形体、形象、形态等。
但它们对作品的形成到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这就需要对诸要素进行逐一的分析。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形体”,形体反映了物体的形状和体积,它们是我们的眼睛所能把握的物体的基本特征之一,它涉及的除物体在空间的位置和方向等性质之外的那种外部形象,换言之,它不涉及物体处于什么地方,也不涉及对象是侧立还是倒立,而主要涉及物体的边界线。
我们看到,三维的物体的边界线是二维的面围绕而成的,而一维的面又是一维的边界线围绕而成。
对于物体的这些外部边界,感官可以毫不费劲地把握到。
另外还有一些结构复杂的物体,其形体是在内部边界线和外部边界线的相互结合或相互对立中形成的,对它们的把握就不容易。
此外,形体还不单是由这个物体落在眼睛上的形象决定的。
一个球体的背面呈眼睛看不到的,然而它又是客观存在的,理应与看得见的前半部圆形状同属一个整体的那一部分。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往往不是半个球,而是一个完整的球。
在观看的时候,人所具备的有关眼前对象的知识是如此紧密地与观看台在一起,以至于我们看见一个物体的正面时,连它的背面结构也成了我们所接受的整个图像的一部分。
同样道理,一个物体的内部形状也是经常能被视知觉把握到的。
观察者可以透过表象而洞察物体的内部结构,如可以把穿在人身上的衣服看作是身体的包装物,把身体看作是内含各种器官的物体。
这种以各种各样的概念与眼前物体可见部分相结合而造成的物体的完形能力,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也在艺术中反映出来了。
由文艺复兴时期所创立的西方绘画风格,它所再现的事物的形体,总是局限于从一个固定点所看到的那个局部。
而埃及艺术家、中国古代艺术家及西方现代的立体派画家们,却不理睬这种限制(即从一个固定点只能看到事物的局部)。
毕加索在创作《镜前的少女》这幅作品时,就是将少女的面孔从正面和侧面同时描绘出来。
而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利加特港的圣母》则将视觉可及的墙壁表面与内部的石块同时呈现。
在现代艺术中,诸如此类的表现有很多。
总之,人们所知觉到的物体形状,并不一定与该物体的实际边界线等同,一件物体的真实形状是由它的基本空间特征所构成的。
所以说形体是指物理属性的东西,并不具备情感意义,是一种载体。
把握好形体特性,往往能使艺术家得到更多的表现自由,所以艺术家往往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处理形体的。
当形体和色彩组成的式样被看成是“形象”(即看成是表现某种内容的形象)的时候,便又产生了“艺术创造”或“艺术想象”的问题,正是凭借着这种天赋,艺术家才创造出了形象。
另外想象力是不可缺少的,因为艺术品的题材本身并不能提供一个表现自身的形象。
形象是由创造而来的。
一个艺术家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别人创造出来的现成的形象去表现自己特殊的经验,因此他就必须亲自为自己的经验创造形象,而且每一种艺术形象,都是对外部世界某些个别方面的选择和简化,都要经受内部世界运动规律的制约和限定,当外部世界中的各个方面被人类逐一选择和注意到的时候,艺术便产生了。
每一种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再现外部现实的形象,然而这些形象都是为内在现实即主观经验和情感的对象而服务的。
这一目的,艺术家们则在他们的作品中予以完成。
米开朗琪罗在《创造亚当》这幅画中将圣经故事中这个题材,通过有力的形象表现,更好地将内容中的深层含义表现出来,把圣经中描述的“上帝用吹气的方式赋予亚当生命”的题材,转换成一个更加具体的视觉形象,这就是让亚当抬起胳膊与上帝伸出的手相遇,通过这种形式,具有生命力的活力就从上帝那里传入亚当的身上,最后,便是将全部形象画在一个特定大小的画面上。
总之,艺术家在创造形象时所选取的办法,还要取决于下面一些因素:
他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他表达什么思想,他喜欢运用什么媒介等等。
举例说那田野中向远方集聚的犁沟,向凡·高展示出的是一种强烈的张力,而对于一个喜欢静谧的艺术家来说,它只能是一种较为安静的形象。
蒙特里安所表现的树,使我们已经看不到树的原型,只有按树木的结构与树枝的旋律,用交叉排列的弧线来显示出的动态与抑扬,而达到抽象的境界。
一个成功的艺术形象是这样的感人,以至于使人感到要表现这个题材就非使用这样的形象不可。
对形象的创造,艺术家是通过丰富的想象力来完成的,“形象”不同于“形体”,它具备了情感意义,是向美学领域前进了一步。
艺术家的作用是通过形象来体现的。
使“形象”开始具有了艺术的成分。
但有一个事实我们不能忽略,这就是观察者在审视作品的过程中,仅参照形体形象那还无法把握画面的总体。
应该知道,在一件艺术品中,虽然我们可以把其中每一个成分在整体中的贡献和作用分析出来,但离开了整体就无法单独赋予每一个成分以意味。
若对画面能总体的把握,就需要进一步对画面每一部分之间的关系进行把握,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是画面形成的基因。
色彩与形状的有机结合、大小、厚薄笔触的运用,明暗关系虚实的处理,形象如何塑造,这一切对艺术家来说应该是明确的,合理的运用这些创造手段就能使得画面之间形成关系,就能出现节奏,产生气氛,创造出一种形式,来对情感予以表现,使这一切因素能贯穿在一起的就是形态的作用。
形态包容了形象,即是方圆直竖、色彩、色调等种种造型因素的组构。
在画面中局部地去看是形体,放大看是形象,总体去看是形态。
我们通过塞尚的作品了解到他对创作过程非常注重,对落在画面上的每一笔触都会影响整个画面的色彩平衡。
他不断地探索作品的处理方法。
塞尚对自然所持的态度是写实的,同时又是写意的。
他在静物的描绘上通过苹果和一些瓶瓶罐罐——最完美地体现着球体、圆柱体或圆锥体。
塞尚根据这些物体表面的色彩和光亮,探索出用几个不同的面把它们的体积表现出来。
他不是用传统式的光影表现质感的方法来描绘立体感,而是用色彩的冷暖对比来表现,凹下去的部分用冷色,凸出来的部分用暖色,所以显得有较强的立体感。
于是他用色获得了形。
从对艺术家的了解中,我们可以看到,艺术家为了形态可以牺牲形象,为了形象可以改变形体。
而这一切的最终指向都是为创造出有意味的形式。
艺术品是将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是将情感转化成可见的形式。
它是运用一种方式把情感转变成诉诸人知觉的东西,这就是指形的情感象征。
这里所说的形是指“形式”。
形式是艺术品中最难把握的要素之一。
形式是对各相关的部分的综合,具有可见的形状。
“艺术形式”是一种特殊的形式,即一种以某种方式打动我们的形式。
一件艺术品的美,则有赖于这种能够打动我们,具有外显形象、精神内涵或内在活力的有机形式。
故而,每当我们凝神观照一件具备此类形式的艺术品时,我们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反应或心灵震撼,会不知不觉地把自己融入对象中去。
通过以上的表述,就能知道,艺术内在的联系与外在的形式显现,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
各种造型因素都围绕着“情感”这个中心,来完善表现形式。
在观赏者看来,一件优秀的艺术品所表现出来的富有活力的感觉和情绪是融合在形式之中的,它看上去不是象征出来的,而是直接呈现出来的。
我们所谈到的形体、形象、形态等诸因素是绘画艺术中的造型“符号”,艺术品就是运用这些所谓的“符号”来把情感转换成可见的形式。
并且通过前面的分析使我们可以了解到,形式与情感在结构上是如此地一致,以至于在人们看来“符号”与符号表现的意义似乎就是同一东西,那些优秀的艺术品,还有那些相互达到平衡的造型因素等,看上去也都是情感本身,在那些线条、色彩里甚至可以让人们感受到生命力的张弛。
所以说,形式是主观情感的具体显现,它将模糊不清的情感转化成明确有形的东西,可以肯定地说,许多艺术的魅力,从其形态方面看,都是不知不觉地从创造这种象征性形式的过程中派生的,而且还可以这样说,所有的艺术都具象征性,在一件艺术品中,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是为表现主题服务的,因为存在的本质最终还是由主题体现出来的。
我们对构筑绘画艺术的每一部分进行分析,就能明确地认识到它们各个部分的作用,和它们之间内在统一的联系,把这些有机的因素进行综合,使之形成整体,最终创造出的形式,就是诉诸于知觉表现情感的形式。
注释
①(美)苏珊·朗格着《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