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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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风景区性质与规模6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8
第四章总体布局8
第五章保护培育规划16
第六章核心景区规划20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21
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24
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25
第十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31
第十一章植被规划32
第十二章道路交通规划35
第十三章基础工程规划39
第十四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43
第十五章分期发展规划44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45
第十七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47
第十八章防灾规划51
第十九章附则55
附表一: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组织一览表56
附表二: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居民点调控一览表63
附表三: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道路一览表64
附表四: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码头规划一览表65
附表五:
风景区用地一览表67
附表六风景区用地分类表68
附表七:
现状建筑风貌控制一览表74
附表八: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评价及规划用地建议说明82
附表九: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8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是重庆市市级风景名胜区,长寿区旅游业发展和三峡旅游热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全面发挥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有效保护风景资源,加强风景区管理的科学性,统筹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0);
10、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
1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12、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1993);
13、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1994);
14、《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2000);
15、《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
1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7、《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18、《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20、《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1、《长寿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22、《长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3、《长寿区区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03-2020)》。
第三条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文本与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强制性)法律性规定
本规划适用于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
凡在本规划区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原则
优先保护风景区自然山水、生态和景观敏感地区及历史文化传统地区,维护和强化山水格局的连续性,以及区域原有物种多样性。
2、区域协调、科学发展原则
解决风景区人与资源以及资源各要素之间配置的空间关系与时间进度。
协调各景区及村镇面临的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矛盾,促进旅游业与农业、渔业等其他产业的良性互动。
形成环境互补、产业互动的共同发展格局。
3、合理利用、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城乡用地和空间布局充分挖掘和利用风景区生态景观资源、乡土文化资源和土地空间资源,合理开发景区景点游览项目。
4、弹性递进、永续利用原则
坚持以人和自然和谐为风景区发展主线,通过合理分期、科技和体制创新以弹性递进的方式发展经济,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5-2010年;
远期:
2011-2020年;
远景控制2050年。
第二章风景区性质与规模
第七条风景区性质
以“湖、岛、山”山水风光为核心主体景观,融自然和人文协调统一,集游览观光、参与体验和休闲度假功能为一体的湖泊型市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强制性)风景区规模与范围
1、风景区规划范围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位于北纬107度12分12秒—107度12分3秒、东经29度52分37秒—30度3分32秒之间东部界线以长飞路(长寿-但渡-临丰-长寿湖-云集-飞龙-垫江)为界,南部自东向西分别以龙溪河-井角湾-江家桥为界,西部自南向北分别以临封镇行政边界-长寿湖镇行政边界-龙河场-金竹湾-龙溪河为界,北部自西向东分别以石包路(石堰-沙石-垫江包家)-长寿区行政边界线-石坝坡-长碾坪-回龙湾-临江寨为界。
本规划总用地为245.22平方千米,包括长寿湖水面65平方千米。
2、外围保护地带
指风景区外围大、小河流域水源地、北部涪陵边界处山体分水岭地区。
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37.41平方千米。
第九条风景区环境容量
风景区日环境容量为1.37万人/天,其中田园风光景区2500人/天,水上动感娱乐景区5000人/天,林地生态景区2000人/天,狮子滩人文景观区4200人/天。
风景区年环境容量为411万人/年,其中田园风光景区75万人/年,水上动感娱乐景区150万人/年,林地生态景区60万人/年,狮子滩人文景观区126万人/年。
第一十条风景区游人容量
风景区近期2010年游人容量为89万人次/年,远期2020年游人容量为160万人次/年。
第一十一条床位与服务人员规模
1、规划2005~2010年配套旅游床位数达到4667床,远期2011~2020年旅游床位数达到5958床。
2、旅游从业人员数量
类别
2010年
2020年
直接从业人员
2334人
2979人
间接从业人员
9336人
11916人
第一十二条人口规模
1、常住人口:
风景区内常住人口14.31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8.3万人。
2、职工人数:
风景区职工人数为1.48万人,其中直接服务人数为2979人,间接服务人数1.19万人。
3、游人人数:
2020年预计游人人数为160万人次/年。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第一十三条景区分级评价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依据《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生态敏感度分析结果以及对风景区生态环境全面保护和适度开发的要求,进行了分级保护规划,共分为三级保护,风景区分级对应保护分级,即分为一级景区(一级保护区)、二级景区(二级保护区)、三级景区(三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地带。
第一十四条景点分级评价
依据长寿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的特点,参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风景资源评价指标层次表的有关规定,对所选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析,并作出景点等级评价。
1、一级景点(1个):
长寿湖。
2、二级景点(7个):
沙田柚基地、东林寺、周恩来视察长寿塑像群、湘子山、安顺岛、长寿湖大坝、六角亭。
3、三级景点(21个):
高峰岛、风雨亭、万寿林地、古栈道、团三堡、西部岛群(同心岛、壶梁、瀛洲、方丈、蓬莱、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赵云寨、跳石瀑布、浴滨岛、沙石镇田园、恐龙化石遗址、大坪岛、人头山。
第四章总体布局
第一十五条总体布局
采用“一心三组团”空间布局结构。
1、“一心”:
长寿湖主体水域形成的水上娱乐动感景区是风景区核心,是未来发展建设重点。
可进行赛龙舟、游艇竞技、水上休闲中心、水中观山等多种水上游赏项目开发和建设。
2、“三组团”:
指田园风光景区、林地生态景区和狮子滩人文景观区,根据各自景观资源特色组织开发休闲养生、野外生存、山寨篝火、岛上湖浴、森林浴、农家乐等游赏项目。
第一十六条水上动感娱乐景区
1、景区范围:
长寿湖主体水域及沿岸、大坪岛、高峰岛、罗山半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同心岛、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等。
景区总面积70.94平方千米(含景区范围内的湖面)。
2、功能定位:
以水景为主。
水上娱乐休闲中心、度假休闲区、野外活动。
3、主要景点:
长寿湖主体水面、高峰岛、古栈道、风雨亭、安顺寨、人头山、大坪岛、罗山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同心岛、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
4、规划总体思路:
以水上游赏、体验和娱乐项目为主、沿岸景点观光为辅的核心景区;景区内25度以上的耕地退耕建设风景林,改善植被结构,营造多层次森林群落。
长寿湖水上活动区域必须在水源取水点保护区以外。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1)长寿湖主体水面:
水上运动和休闲游览项目主要场所。
沿岸为生态保护地带,进行植被恢复。
维护不稳定山体和库岸,并禁止游人进入。
在长寿湖滨浴岛附近水上设置救援中心。
(2)人头山:
特色山体景观。
景点主入口设在水上码头。
保留和修整沿湖绿化及山体轮廓。
设湖滨浴、飞碟打靶、野营等游赏项目。
(3)安顺寨:
恢复原有寨门,整修现状民居建筑,成为体现传统民俗风情的特色景区。
寨内设民间工艺馆、茶肆、戏楼等。
规范和整治现有农家乐项目。
(4)罗山半岛“滨湖戏水”:
水上动感娱乐中心。
北部港湾设置水上运动基地、游艇俱乐部,西部建设运动休闲公园。
开展水上乐园、滑水速降、碰碰船、滑翔伞、速降、水上飞机、泳吧、水中舞会等游赏项目。
补栽树木,增加植物种类,建设绿色节点。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5)大坪岛:
以田园度假休闲为主。
配置小卖部、餐饮店、文化娱乐、生态厕所,电话亭等设施,为水陆交通进行旅游线路转换的游客提供服务。
(6)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心印岛:
沿岸线开发阳光浴场,形成岛屿休闲圈。
保持各岛植被丰度,在满足环境容量条件下组织旅游项目。
第一十七条林地生态景区
1、景区范围:
天伦岛以北的长寿湖小河流域及沿岸陆地部分,包括云集镇以北,万胜、万寿林地区域。
景区总面积60.61平方千米(包含小河流域水面)。
2、功能定位:
以植被景观为主。
休闲运动、森林公园、野外宿营、狩猎区。
3、主要景点:
小河流域、万寿场森林。
4、规划总体思路:
游赏项目必须考虑水源保护。
加强原生森林保护,控制车辆和游人量,规划必要的步行游览路线。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1)小河流域:
限制游人容量,沿岸禁止开发性建设活动,25度以上坡地退耕建设风景林。
整治地质灾害、危岩区域。
(2)万寿森林:
风景区天然林区之一。
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加强封山育林和植物造景,突出山脊轮廓和制高点。
森林边缘可设森林浴、野外宿营、人工狩猎区等游赏项目。
森林入口设景区出入标志,并在交通主要节点处设导游小品。
第一十八条田园风光景区
1、景区范围:
大河流域北部,以及沿岸陆地部分。
总面积78.63平方千米。
2、功能定位:
以田园风光体验为主。
田园风光游览、水上漫游、野营。
3、主要景点:
大河流域、沙石镇田园。
4、规划总体思路:
规范和引导农家乐,恢复田园风光景观资源,合理组织水上路线,严格限制游赏项目内容和强度。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1)沙石镇田园:
依托农业高科技观光园建设古今农业风貌特色区,建设旱地农业示范园、立体农业示范园,安排科研人员定期举办生态农业普及知识讲座,并安排专职导游进行全程讲解,游客参与庄稼采栽,体验农夫感受。
改造现有民舍,形成田园风格。
(2)大河流域:
合理组织水上游线;保护大河流域沿线自然植被和山体。
第一十九条狮子滩人文景观区
1、景区范围:
长寿湖镇为中心的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