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规程煤化验油化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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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规程煤化验油化验
第八篇煤化验规程
1概述
燃煤质量监督是配合锅炉燃烧调整、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发电煤耗计算的重要依据。
火力发电厂中,燃煤费用占发电成本的80%左右。
煤质检查(采样、制样、化验)是鉴定燃煤质量、选配煤种的有效方法,也是指导锅炉燃烧的必要工作,对于降低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煤粉细度是表征煤粉中各种大小粒度的重量百分比。
它是监督制粉系统运行的重要指标,因为它能很快地反映煤粉的均匀特征。
通过制粉系统实测获得最佳的经济煤粉细度,对改善锅炉的燃烧性质,减少机械未完全燃烧热损失,以及节约磨煤机能耗,提高燃烧的经济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飞灰可燃物是监测锅炉的经济运行水平,指导锅炉运行人员调整燃烧状况,降低能耗的重要指标。
对于提高锅炉热效率,加强节能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煤化验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一丝不苟地做好煤化验工作。
必须做到及时取样、精确称重、精心操作、认真分析,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及时,使化验结果反映真实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及时通知集控人员,以便调整锅炉燃烧,提高热效率。
当发现分析结果异常、与标准值偏差太大则应及时通知集控人员,并向主控员、值长、部门领导汇报。
煤化验人员还应配合热试组和锅炉专业进行负荷调整试验及其它分析化验工作。
2入炉原煤采样
2.1采样的意义
入炉煤采样工作是一件复杂、细致、重要的工作,采样不正确所得结果就不能代表煤质的真正特性。
因此,正确地采样、化验对煤的以质论价、煤耗的准确计算非常重要。
2.2机械采样装置
2.2.1机械采样装置性能参数
2.2.1.1入炉原煤取样采用北京通尼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LT108入炉煤全自动皮带中部采制样系统,采样头安装在燃料#4皮带上,本体安装在#4皮带栈桥下面。
2.2.1.2采样装置主要性能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参数
备注
1
控制方式
─
工控机,PLC控制
3
采样粒度
mm
≤30
4
破碎机出力
t/h
5
6
采样头开口
mm
150
7
采样水分损失
%
≤15
2.2.1.3采样装置主要设备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参数
备注
1
初级采样机
SBE-08
采样头开口150mm
3
初级给料机
BFC-40
输送量5t/h
4
破碎机
MKF-50
出料粒度≤10mm
5
缩分器
SBE-04
缩分比可调
6
样品收集器
SJC-06
六罐
7
余煤回送装置
TDT-16
─
8
电控装置
MCC-10
─
2.2.1.4采样头采样间隔利用四位组合开关在自动启动之前进行时间设定
机械采样装置时间设定
开关位置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对应时间min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0
30
2.2.1.5采样装置由采样头、除铁器、初级皮带给料机、破碎机、二级皮带给料机、缩分器、样品收集器、斗提机、螺旋弃料机、钢结构架及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2.2.1.6采样机控制系统是以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为核心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
当启动系统自动操作时,采样系统按下列顺序自动运行:
螺旋弃料机→斗提机→缩分器→二级给料机→破碎机→初级给料机→采样头。
停机时自动操作顺序与启动时相反。
2.2.1.7系统设有自动/手动、远程/就地转换开关。
在自动状态下,系统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自动完成煤的采样、制样等全部工序;在手动状态下,可人工启停系统的各设备,并通过就地手动控制箱,实现对电机的启动/停止等功能操作。
2.2.1.8采样头每采一次样经过破碎、缩分、收集后落入罐内的样品重量约为200g。
2.2.2机械采样装置自动操作步骤
2.2.2.1确认系统各部件无任何故障;
2.2.2.2将自动/手动选择开关拔到自动位置,远程/就地选择开关拨至远程位置;
2.2.2.3系统检测到皮带启动信号时,采样装置自动开始运行;
2.2.2.4当采样桶采集8h后自动进行切换;
2.2.2.5当系统检测到“皮带”停止运行或按动“系统停止”按钮后,系统将停止运行。
2.2.3机械采样装置半自动操作步骤
2.2.3.1确认系统各部件无任何故障;
2.2.3.2将自动/手动选择开关拔到自动位置,远程/就地选择开关拨至就地;
2.2.3.3燃料通知皮带上煤时,运行人员按“系统启动”按钮启动设备,采样装置开始取样;
22.3.4当采样桶采集8h后自动进行切换;
2.2.3.5燃料通知停止上煤时,运行人员按“系统停止”按钮停运设备。
2.2.4机械采样装置手动操作步骤(一般供检修时用)
2.2.4.1确认系统各部件无任何障碍;
2.2.4.2将自动/手动选择开关拔到手动位置,远程/就地选择开关拨至就地;
2.2.4.3燃料通知皮带上煤时,按“手动”按钮,在手操箱上按逆煤流方向:
螺旋弃料机→斗提机→缩分器→破碎机→初级给料机→初级采样机,启动各设备;
2.2.4.4当采样桶采集8h后自动进行切换;
2.2.4.5燃料通知停止上煤时,按顺时针方向:
初级采样机→初级给料机→破碎机→缩分器→斗提机→螺旋弃料机,停止各设备,手动运行结束。
2.2.5采样装置故障处理
2.2.5.1有紧急事故发生,需要将系统的全部设备立即停止,按动急停红色蘑菇头按钮。
2.2.5.2在自动方式,某设备故障报警后,系统自动按故障停止顺序将全部设备停止。
对应故障设备的报警故障灯亮,用于指示设备报警,故障处理完毕按动“RESET”(复位)按钮,清除报警。
2.2.5.3在自动方式,发生故障报警,设备故障灯没有亮,则为堵煤报警。
2.2.5.4远程控制系统启动故障时,在燃料上煤后,可将自动/手动选择开关拔到手动位置,按“系统启动”按钮启动设备,待系统运行后,将自动/手动选择开关拔到自动位置,皮带停运时,采样系统可随皮带自动停止运行。
2.2.5.5远程控制系统停运故障时,当皮带停运后,可将自动/手动选择开关拔到手动位置,按“系统停运”按钮停运设备。
2.3人工采样
当机械采样装置出现故障停运时,需在#4皮带上进行人工采样。
3.3.1采样工具的规范
──带盖白铁桶,能够装25kg煤样。
──采样专用金属铲子一把,规格:
长160mm;宽110mm;高40mm。
3.3.2采样方法
3.3.2.1在皮带上采样时,可根据煤的流量和皮带宽度,以一次或分两次到三次用铲横截煤流的全断面采取一个子样,应按左、中、右的顺序进行。
3.3.2.2每班皮带上煤时采样,每隔15min采样一次,子样最小质量根据来煤的最大粒度来确定
人工采样子样质量
来煤最大粒度
mm
<25
<50
<100
>100
子样最小质量
kg
1
2
4
5
3.3.1.3采样时不应该将采的块煤、矸石和黄铁矿漏掉或舍弃。
3.3.1.4采完每个子样时,应马上将煤样倒入煤样桶内,盖好盖子。
采完全部煤样时,应迅速将煤样送到制样点。
在未制样前,不准打开桶盖或将煤块倒在铁板上,以防水分损失。
3入炉原煤制样
3.1制样工具
制样所需工具:
──平面钢板1.5m×1.5m一块;
──平头铁铲一把;
──小扁锤一个;
──筛子三个,孔径分别为13mm、6mm、3mm;
──十字分样器一个;
──500mL及250mL广口瓶各一个;
──铁质方盘;
──可控制温度的鼓风干燥箱;
──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一台。
3.2机械制样方法
3.2.1制样前应检查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无任何故障;
3.2.2启动整机使电机运转数分钟,待锤破机构锤头形成冲击力后将所采煤样倒入加料斗;
3.2.3设备运转有异常,必须切断电源,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异常,严禁在运转中打开机壳;
3.2.4待煤样全部破碎后,继续使机器运转1—3分钟后停运;
3.2.5将大接样器内煤样舍弃,小接样器内煤样供分析使用。
若小接样器内煤样量较多,应采用人工缩分方法进行缩分至500g规定量装瓶即可。
3.3手工制样方法
3.3.1堆锥四分法(适用于粒度25mm以下煤样缩分)
用大小适当的铲子,将煤样对着底面中心均匀撒落,使之堆成锥体,如此反复三次后,用压板自锥顶向下压,再用十字分样器将煤样分成四等份,弃去相对的两个,继续按上述掺和缩分,直到该煤样达到相应粒度级所要求重量为止。
3.3.2制样方法
3.3.2.1将采来的原煤样用13mm筛子过筛,大于13mm煤样应倒在钢板上,用小扁锤砸碎,然后使其全部通过13mm筛子,用四分法缩制成15kg。
3.3.2.2将上述缩分的煤样用6mm筛子过筛,大于6mm煤样应用小扁锤砸碎,使其全部通过6mm筛子,用四分法缩分至7.5kg,然后摊平采用九点法采取250g煤样装瓶作为全水分分析样。
3.3.2.3将第二步分的煤样,进一步破碎,使其全部通过3mm筛子,用四分法分至500g,装入煤样瓶中进行发热量测定,制样工作即结束。
3.4煤粉的制样方法
3.4.1将所采集的3mm煤样倒入方盘中摊平,放置于温度设置在50℃的干燥箱中,干燥2h。
3.4.2从干燥箱中取出干燥好的煤样,采用九点采样法采取不少于200g,放入粉碎机内,粉碎至粒度小于0.2mm,装瓶供发热量分析及白班化验室分析使用。
3.5入炉煤采制规定
3.5.1入炉煤不管自动采样系统,还是人工采样,采样间隔根据燃料上煤时间长短设定,每班采样均不少于30kg。
3.5.2自动机械采样装置正常运行时,化验人员应认真检查各个收集桶,保证采样正常;收集煤样进行制样时,应将各个收集桶内煤样集中制样,确保收集桶内没有遗落存煤。
3.5.3机械采样装置、机械制样装置均正常时的规定
3.5.3.1每天上班后应立即对机械采样装置所采集煤样进行制样。
3.5.3.2将机械采样装置所采煤样手工缩分后,装入250ml上班煤样瓶中,其他煤样通过机械制样装置缩制到3mm后,装入500ml上班煤样瓶中,注意装瓶顺序不能颠倒。
3.5.3.3化验人员应立即对采样装置所采煤样做收到基全水分并将3mm煤样进行制样。
3.5.4机械采样装置正常,机械制样装置故障时的规定
3.5.4.1每班上班后应立即对机械采样装置所采集煤样进行制样。
3.5.4.2将机械采样装置所采煤样手工缩分后,装入250ml上班煤样瓶中,其他煤样通过手工制样缩制到3mm后,装入500ml上班煤样瓶中,注意装瓶顺序不能颠倒。
3.5.4.3化验人员应立即对采样装置所采煤样做收到基全水分并将3mm煤样进行制样。
3.5.5机械采样装置故障,机械制样装置正常时的规定
3.5.5.1每天上班后应根据燃料上煤时间,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手工采样。
3.5.5.2燃料上煤结束后,应立即对所采集煤样进行机械制样,制样得到的6mm和3mm煤样分别装入250ml和500ml煤样瓶中,注意装瓶顺序不能颠倒。
3.5.5.3化验人员应立即将6mm煤样做收到基全水分并将3mm煤样放置在50℃干燥箱中进行烘干。
3.5.5.4然后进行煤粉制样的后续工作。
3.5.6机械采样装置、机械制样装置均出现故障时的规定
3.5.6.1每天上班后应根据燃料上煤时间,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手工采样。
3.5.6.2燃料上煤结束后,应立即将所采集煤样进行手工制样,制样得到的6mm和3mm煤样分别装入250ml和500ml煤样瓶中,注意装瓶顺序不能颠倒。
3.5.6.3化验人员应立即对6mm煤样做收到基全水分,并将3mm煤样进行煤粉制样。
3.5.7当班人员应按规定对各采制样设备进行巡检,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处理,并写入操作记录本和登录缺陷管理系统。
3.5.8白班化验室煤化验人员把每天0时~24时各班存查煤样进行掺和后,缩分出不少于200g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化验室存查煤样。
3.5.9除白班化验室煤化验人员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倒掉各班煤样瓶中煤样。
4入炉煤粉的采样
4.1采样部位
每台炉有两个磨煤机,每个磨煤机有两个分离器,每个分离器有四个出口管,将煤粉分别输送至锅炉四角进入炉膛。
采样部位在磨煤机出口分离器出口管上。
4.2煤粉采样器
固定式煤粉取样装置是利用负压抽吸和旋风分离原理将煤粉从煤粉管道中吸出并进行固、气分离而研制成功的。
现结合煤粉取样过程加以说明。
煤粉取样过程中,吹扫阀始终开启,调压阀和取样阀打开,当压缩空气从出气管喷出时,其射流作用必然导致与取样阀连通的管道处出现负压,管内气体被带出。
分离器和其底部的集粉瓶是封闭连接,能与外部连通的唯一进口只有取样头和取样管。
所以负压的出现促使煤粉管中的煤粉沿取样头进入取样装置,煤粉在分离器中被分离,并进入集粉瓶,而气体从分离器的上部出口被压缩空气带走。
增加吹扫阀的作用是:
在煤粉取样前和取样后,关闭调压阀和取样阀,打开吹扫阀,将残留的取样管中的煤粉进行吹扫,以防取样管被煤粉堵塞,并保证取样准确。
(见图1)
图1煤粉采样器
4.2.1各部件介绍
4.2.1.1取样头:
插入煤粉管道中,取样口朝向煤粉气流来向,煤粉由此口进入取样装置。
4.2.1.2取样管:
将取样头中取来的煤粉输送到旋风分离器。
4.2.1.3分离器:
将煤粉和气体分离,煤粉因重力作用被旋转气流甩到器壁,再靠重力作用,落入集粉器。
而气体至上而下沿器壁下旋至底部,再沿中间路线上升至顶部,从顶部出气口排出,实现煤粉和气体的分离。
4.2.1.4集粉器:
将分离器分离出的固定煤粉样品集中存放,供标定之用。
4.2.1.5取样阀:
煤粉取样时,将此阀打开,靠压缩空气由出气口排气形成的负压,抽吸分离器中的空气,使煤粉管道中的煤粉从取样口进入取样装置,进行取样。
4.2.1.6吹扫阀:
当需要清扫取样管中的残留煤粉时,关闭取样阀和调压阀,开吹扫阀利用压缩空气吹扫取样管道。
4.2.1.7调压阀:
调整此阀门的开度,可改变取样装置的取样速度。
4.2.1.8压力表:
为调压阀的操作提供直观依据。
4.3取样前的检查
5.3.1少量开启煤粉采样器压缩空气总门,开启调压阀,检查气压在0.2MPa左右;
5.3.2开启上部吹扫阀,开启调压阀吹扫10s~30s;
5.3.3关闭上部吹扫阀,开启取样阀及下部吹扫阀,吹扫10s~30s;
5.3.4关闭调压阀及下部吹扫阀、取样阀,卸下集粉瓶,清理内部所存煤粉后回装。
4.4取样
4.4.1开启调压阀及上部吹扫阀;
4.4.2开启取样阀及下部吹扫阀,等待20s~30s;
4.4.3关闭调压阀,关闭上、下部吹扫阀,关闭取样阀,卸下集粉瓶,将煤粉倒入磨口瓶中。
4.4.4按照取样前的检查,对取样系统进行吹扫10s~30s。
4.5煤粉取样规定
4.5.1白班取各个运行分离器的#1管煤粉样,前夜取各个运行分离器的#2管煤粉样,第二天白班取#3管煤粉样,前夜取#4管煤粉样,依次类推。
4.5.2遇有运行中切换磨煤机,化验员相应切换取样点,但仍按分离器编号下排取样。
4.5.3煤粉取样时间在10:
00,并将所采煤样进行煤粉细度分析。
4.5.4取样完毕后,应将集粉瓶拧好,如发现设备缺陷,应联系检修处理。
4.5.5取样时,将铁桶放置在集粉瓶下方,操作应小心,防止污染设备卫生。
4.2.6分析结果出来后,值班人员将结果填入报表,上报。
5飞灰取样
5.1飞灰取样
5.1.1取样部位:
在电除尘进口的水平烟道上。
5.1.2取样方法
5.1.2.1白班10:
00、前夜17:
00取样。
遇有炉启、停;制粉系统启、停的锅炉,应在锅炉运行稳定后,由锅炉运行人员将取样管内存灰放净,过1h后由锅炉运行人员通知取样。
5.1.2.2取样时应将取样管堵头旋下,放尽飞灰取样管内存样。
5.1.2.3待取样管形成负压时将取样管堵头旋紧在取样管上(将取样管堵头旋紧在取样管上,以免漏风影响取样)。
5.1.2.4取样管内收集到一定量细灰时,将收集桶置于取样管口处,旋下取样器堵头,使罐中细灰流入收集桶内,待取样管内飞灰排净后,重新旋紧堵头。
5.1.2.5将收集桶内飞灰样混合均匀,用取样瓶从收集桶内取不少于50g飞灰样。
5.1.2.6取样完毕后,应将堵头拧好,如发现设备缺陷,应汇报值长联系检修处理。
5.2飞灰的制样
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搅拌均匀,并倒入方盘内摊成厚度为2mm~3mm薄层,将它分成九等份,在每个等份中采样5g(用平底小铲采集),然后将其充分混合倒入磨粉机中磨成粒度小于0.2mm以下,并将磨好的试样倒入磨口瓶内存放。
5.3飞灰结果上报
分析结果出来后,值班人员将结果填入报表,上报,指标超标及时汇报值长调整运行。
6炉渣取、制样
6.1炉渣的取样
6.1.1取样部位:
捞渣机输送带上。
6.1.2取样方法:
用铁铲采样同时注意渣块大小及颜色的搭配,每台炉取样不少于0.5kg。
6.1.3取样时间:
每天白班15:
00前取炉渣或接到通知后进行取样。
6.2炉渣的制样
6.2.1将炉渣样控水后倒入方盘内摊平置于烘箱内,在80℃下烘干4h。
6.2.2在粉碎机上将烘干后的炉渣粉碎(和飞灰的制样相同)。
6.3炉渣结果上报
分析结果出来后,值班人员将结果填入报表,上报,指标超标及时汇报值长调整运行。
7煤、灰的分析
7.1粒度为6mm以下煤收到基全水分的测定
7.1.1测定方法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于空气流中干燥至质量恒定,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处水分的质量分数。
7.1.2仪器设备
──鼓风干燥箱:
带有自动温控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玻璃称量瓶:
直径40mm,高25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干燥器:
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分析天平:
感量0.1mg;
7.1.3测量步骤
7.1.3.1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量粒度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平摊在称量瓶中。
7.1.3.2打开称量瓶,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h~1.5h。
7.1.3.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7.1.3.4结果计算:
见下面计算公式:
式中:
Mad──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单位为百分数(%);
m1──称取的空气干燥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单位为克(g)。
7.2煤粉细度的测定
取一定量的煤粉样置于规定的试验筛中,在振筛机上过筛,根据筛子上残余的重量计算煤粉细度。
7.2.1仪器设备
──工业天平:
感量0.01g;
──试验筛:
筛网孔经200μm、90μm;
──软毛刷;
──振筛机:
垂直振击次数149次/min,水平回转次数220次/min,或类似的其它振筛机;
7.2.2测定步骤
7.2.2.1将孔径为90μm和200μm的筛子自下而上依次重叠放在底盘上;
7.2.2.2称取25g煤粉样(标准至0.01g),置于孔径为200μm的筛内,而后盖好筛盖;
7.2.2.3将已叠好的筛子装入振筛机的支架上;
7.2.2.4振筛10min,取下筛子,刷孔径为90μm筛的筛底一次,装上筛子再振筛5min;
7.2.2.5取下筛子,分别称量孔径为200μm筛和孔径为90μm筛上的煤粉(精确到0.01g);
7.2.2.6结果计算:
见下面计算公式:
式中:
R90──90μm筛上的煤粉量占试样重量的百分数(%);
A200──200μm筛上残余的煤粉质量(g);
A90──90μm筛上残余的煤粉质量(g)。
7.2.2.7允许误差:
同一试验室小于0.5%。
7.3飞灰可燃物的测定
7.3.1概要
称取一定量的飞灰或炉渣,使其在815±10℃下灰化。
根据其减重计算灰或渣中的可燃物含量。
炉渣水分含量较高,应预先干燥并达到恒重后,然后按要求进行缩分、磨细到粒度在0.2毫米以下,再进行称量、灼烧、再称量和计算。
7.3.2仪器设备
7.3.2.1高温炉(箱形电阻炉,带有烟囱)
7.3.2.2灰皿(底长45mm、宽22mm、高4mm):
初次使用的灰皿,须预先编号并烧至恒重。
7.3.2.3分析天平:
感量0.0001g;
7.3.3测定步骤:
称取经缩制后的灰或渣1±0.1g(粒度小于0.2mm)于灰皿中,并摊平,然后置于预先加热到815±10℃的高温炉炉口。
1min后,直接把灰皿推至高温带,灼烧30min后取出。
冷却2~3min,立即移入干燥器内,冷至室温后,称重。
7.3.4结果计算:
飞灰和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CMad──空气干燥基飞灰可燃物含量,单位为百分数(%);
m1──灼烧后损失的质量,单位为克(g);
m──称取的空气干燥基飞灰的质量,单位为克(g)。
7.3.5允许误差:
同一试验室<0.5%。
8煤化验仪器设备使用规则
8.1电子天平的使用和维护
正确地使用天平,不仅能延长天平的使用寿命,还能使称量结果准确。
使用天平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8.1.1天平应安装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地方,室内和台面应保持清洁。
8.1.2称量前应检查天平是否处于水平状态。
如不在,应调整到水平状态。
8.1.3开启和关闭天平时,动作要轻缓,不可用力过猛。
在开启天平时,可先将制动器旋钮转动30度,此时手不离开,稍停一下,一直旋到底。
这一过程一般控制在5s左右。
关闭天平时应一次完成,时间控制在5秒左右。
8.1.4不要轻易开启天平前门,取放物品或砝码尽量使用侧门。
天平不用时,天平门必须关闭。
8.1.5开启天平时,不能往称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也不可旋转挂码。
8.1.6不得用手取砝码,往天平盘内取放物品或砝码时最好用长镊子,避免手伸入天平内影响天平温度。
8.1.7被称物或砝码必须放置在天平盘中央。
重量不能超过天平的最大称量,一般天平所称重量以不超过最高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为宜。
8.1.8不要将过冷或过热的物体放在天平旁边,更不允许称量过冷或过热的物体,待物体温度必须与天平室温度相同后才能称量。
8.1.9称量物品时,必须使用容器。
具有吸湿性、腐蚀性、挥发性的物品,称量时必须放在密闭容器内,以免腐蚀天平。
8.1.10天平匣内和盘上的灰尘须用毛刷拂拭,不准用其它物品清扫。
8.1.11天平匣内应放有干燥剂,当其失效时,应立即更换。
不能使用腐蚀性物质作干燥剂。
8.1.12禁止随便移动天平,禁止在放天平的台上敲击。
8.1.13发现天平有损坏或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找有关人员进行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2高温炉的使用维护
8.2.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正常。
8.2.2提高温度时,将电子自动控制调到850℃,使用温度不准超过